一种糖醇防板结测试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463113发布日期:2019-01-02 22:39阅读:234来源:国知局
一种糖醇防板结测试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食品生产设备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糖醇防板结测试装置。



背景技术:

糖醇,包括木糖醇、麦芽糖醇、乳糖醇等,是一种重要的食品添加剂,在食品生产过程中应用广泛;其中,糖醇的板结是客户能否接受的重要指标,若糖醇在运输过程中,或放置一段时间后自包装袋内板结,影响客户的使用,给客户造成损失。而造成板结的重要影响指标是糖醇的流动性,若流动性不合格。糖醇包装后,静止放置后,底层的糖醇就会出现板结(结块)现象,影响客户的使用,通常糖醇的流动性检测凭检测人员的经验,手感,不够准确,不能将流动性定量标识,从而不能保证糖醇在运输或库存过程中板结情况。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克服上述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糖醇防板结测试装置,结构简单,制作成本低,制作方便,能够将糖醇的流动性检测出来。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下述技术方案:

一种糖醇防板结测试装置,包括锥状的漏斗,漏斗的最大直径与锥高比为4:3,所述漏斗通过多个支撑杆固定于底座上,所述漏斗下端的开口中心与底座的中心同心,所述漏斗下端的开口处设有自动开闭机构,由自动开闭机构控制开口的打开和关闭。

进一步的,所述支撑杆有3根,所述支撑杆一端固定于底座上,另一端固定于漏斗的锥面上。

进一步的,所述支撑杆的长度为漏斗锥高的2倍。

进一步的,所述底座的直径为漏斗最大直径的1.2倍。

进一步的,所述底座的边缘处设有折弯结构。

进一步的,所述自动开闭机构包括电机,所述电机固定于电机支撑板上,电机支撑板固定于两根支撑杆上,所述电机的输出轴与挡板固定连接,所述挡板位于漏斗下端开口一侧的表面与漏斗下端开口所在的平面相平齐,挡板的尺寸使挡板位于漏斗下端开口下方时,挡板可以完全遮挡开口。

进一步的,所述漏斗、支撑杆、底座及折弯结构采用不锈钢材质。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的糖醇防板结测试装置,结构简单,制作成本低且功能实用,能方便的测量糖醇的流动性,从而能够较好的预防糖醇板结,从而保证糖醇产品的质量。

附图说明

构成本申请的一部分的说明书附图用来提供对本申请的进一步理解,本申请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申请,并不构成对本申请的限定。

图1为本实用新型整体结构主视示意图;

图2位本实用新型整体结构侧视示意图;

其中,1.漏斗,2.支撑杆,3.底座,4.折弯结构,5.电机,6.电机支撑板,7.挡板。

具体实施方式

应该指出,以下详细说明都是例示性的,旨在对本申请提供进一步的说明。除非另有指明,本文使用的所有技术和科学术语具有与本申请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通常理解的相同含义。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所使用的术语仅是为了描述具体实施方式,而非意图限制根据本申请的示例性实施方式。如在这里所使用的,除非上下文另外明确指出,否则单数形式也意图包括复数形式,此外,还应当理解的是,当在本说明书中使用术语“包含”和/或“包括”时,其指明存在特征、步骤、操作、器件、组件和/或它们的组合。

正如背景技术所介绍的,通常糖醇的流动性检测凭检测人员的经验,手感,不够准确,不能将流动性定量标识,从而不能保证糖醇在运输或库存过程中板结情况,针对上述问题,本申请提出了一种糖醇防板结测试装置。

本申请的一种典型实施方式中,如图1-2所示,一种糖醇防板结测试装置,包括锥状的漏斗1,所述漏斗下端具有开口,所述漏斗的最大直径与锥高比为4:3,所述漏斗通过3根对称分布的支撑杆2固定与底座3上,所述底座的直径为漏斗最大直径的1.2倍,并且底座的边缘处设置向上的折弯结构4,使漏斗开口落下的糖醇颗粒全部落入底座中,向上的折弯结构可放置糖醇颗粒从底座中流出,支撑杆的高度为漏斗锥高的2倍,所述漏斗、支撑杆及底座均采用不锈钢材质。所述开口处设有自动开闭机构,实现开口的打开和关闭。

所述自动开闭机构包括电机5、电机支撑板6及挡板7,其中的两根支撑杆之间固定有电机支撑板,所述电机支撑板上固定有电机,所述电机的输出轴与挡板固定连接,所述挡板用于实现漏斗开口的打开和关闭,所述挡板位于漏斗开口一侧的侧面与漏斗开口所在的平面相平齐,使挡板可以完全封闭漏斗的开口。

本实用新型的测试装置使用时,将预先测量好的一定质量m1的糖醇颗粒放入漏斗中,将电子秤进行调零,控制电机工作,电机带动挡板转动,使挡板离开漏斗开口处位置,漏斗的开口打开,糖醇颗粒开始下落,落入接料盘中,糖醇颗粒开始下落的同时启动秒表进行计时,记录下糖醇物料全部落下后经过的时间t,则糖醇物料的流动性=m1/t,根据流动性的大小判断糖醇物料的板结情况。

上述虽然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进行了描述,但并非对本实用新型保护范围的限制,所属领域技术人员应该明白,在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的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不需要付出创造性劳动即可做出的各种修改或变形仍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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