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波板及造波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568708发布日期:2019-05-03 19:05阅读:265来源:国知局
造波板及造波系统的制作方法

本申请涉及造波装置及系统,特别是涉及一种能够制造类孤立波的造波板及造波系统。



背景技术:

海洋是人类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地,开发和利用海洋是解决当前人类社会面临的人口膨胀、资源短缺和环境恶化等一系列难题的极为可靠的途径。人们已经认识到,21世纪是人类大规模开发、利用、建设和保护海洋的新世纪。海洋是21世纪确立国家地位和经济实力的决定性因素之一,发展海洋事业已成为各国的战略抉择。在世界范围内,50%的人口居住在距离海岸小于200km的沿海地区、尤其是海岸地区。在我国,海岸线长约18000km,0-15km范围内的海岸带总面积达35万平方公里。

对海洋开发利用的需求以及海岸和近海工程的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对各种波浪对海洋空间利用、海洋环境保护及海洋工程的影响进行定性和量化的科学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对海岸和近海工程进行科学研究的重要实验条件是造波水池,模拟海洋环境下的各种波浪。目前,造波手段如摇板式、推板式、活塞式、冲箱式及气压式等已广泛应用于各种海洋工程的研究领域。但是,造类孤立波的造波板和造波系统还是空白。

孤立波是指以一定速度前行并且不变形的水波,既可以发生在河流,又可以发生在海中,还可以在实验室的水池里造出来。严格意义上的孤立波是对称结构的。“类孤立波”是指波形非常接近孤立波的水波。



技术实现要素:

本申请的目的在于克服上述问题或者至少部分地解决或缓减解决上述问题。

根据本申请的一个方面,提供了一种造波板,用于制造类孤立波,包括:

基体,具有类水翼结构,用于制造类孤立波,包括:

至少一个顶部平面与一个底部平面,每一顶部平面与所述一个底部平面呈平行叠加布置,且所述一个底部平面相对应的顶部平面的向两侧延展,

至少一个侧部平面,与所述至少一个顶部平面及所述一个底部平面对应,其中,每一个侧部平面是沿其对应的顶部平面的一侧向底部平面的对应侧伸展并连接而成,对应的侧部平面与所述一个底部平面形成对应的楔形结构;和

支撑件,用于支撑在对应的顶部平面与所述一个底部平面之间,以及用于支撑在对应的侧部平面与所述一个底部平面之间。

可选地,所述基体具有一个顶部平面、一个底部平面和一个侧部平面,所述一个侧部平面位于所述一个顶部平面的一侧,所述一个侧部平面与一个底部平面形成一楔形结构,所述造波板沿所述楔形结构指向的方向运动,以在所述侧部平面外侧产生跟随所述造波板一起运动的类孤立波,进而使得所述造波板制造跟随所述造波板运动的类孤立波。

可选地,所述基体具有一个顶部平面、一个底部平面和两个侧部平面,所述两个侧部平面对应于所述一个顶部平面的两侧,每个侧部平面与所述一个底部平面的对应侧形成一个楔形结构,所述造波板可沿任一楔形结构所指向的方向运动,以在对应的侧部平面外侧产生跟随所述造波板一起运动的类孤立波,进而使得所述造波板制造跟随所述造波板运动的类孤立波。

可选地,所述基体中任一楔形结构以其根部为旋转中心,向所述一顶部平面侧旋转1°~5°,以在向另一楔形结构所指方向拉动所述造波板时,减小或调整所述造波板受到的侧向力。

可选地,所述基体具有两个顶部平面、一个底部平面和两个侧部平面,所述一个底部平面夹在所述两个顶部平面之间,所述两个侧部平面对应于所述两个顶部平面的任一侧,所述两个侧部平面与所述一个底部平面形成两个楔形结构,所述两个楔形结构相邻,所述造波板向所述两个楔形结构指向的方向运动,以在所述两个侧部平面外侧对应产生一个跟随所述造波板一起运动的类孤立波,进而使得所述造波板制造出位于所述造波板两侧且均跟随所述造波板运动的两个类孤立波。

可选地,所述基体具有两个顶部平面、一个底部平面和四个侧部平面,所述一个底部平面夹在所述两个顶部平面之间,所述四个侧部平面对应于所述两个顶部平面的两侧,所述四个侧部平面与所述一个底部平面形成四个楔形结构,所述四个楔形结构中每两个相邻的楔形结构为一组,所述造波板沿任一组楔形结构指向的方向运动,以在该组楔形结构对应的两个侧部平面外侧对应产生一个跟随所述造波板运动的类孤立波,进而使得所述造波板制造出位于所述造波板两侧且均跟随所述造波板运动的两个类孤立波。

可选地,所述造波板中的每一顶底部平面垂直向下放置时,使得每一顶部平面的下端相对上端顺时针旋转一角度,使得每一楔形结构的上端边线在水平面的投影与所述底部平面在水平面的投影所形成的夹角为α1,5°≤α1≤20°,使得每一楔形结构的下端边线在水平面的投影与所述底部平面在水平面的投影所形成的夹角为α2,5°≤α2≤20°,使得每一顶部平面在垂直面的投影与其横截面在垂直面的投影所形成的夹角为α3,90°-20°≤α3≤90°+20°,其中,α1与α2的角度相同或不同。

可选地,所述基体中的每一面均由一整块面构成,或由多块平面拼接而成。

可选地,所述的造波板还包括连接板,所述连接板布置在所述基体的任一侧,并与所述支撑件固定连接,所述连接板中设有贯通表面的孔,用于容置挂钩。

根据本申请的另一个方面,提供了一种造波系统,包括所述的造波板,还包括:

轨道,用于安装在深水区,为所述造波系统提供运动导向;和

牵引车,用于安装在所述轨道上,还与所述造波板固定连接,用于支撑并可带动所述造波板沿所述轨道往复运动。

可选地,所述牵引车自带动力及控制系统,用以带动牵引车及造波板运动,以及实现各种运动状态,各种运动状态包括前进、回退、起步及停止。

可选地,造波系统还包括水池,水池有深水区和浅水区。

可选地,所述造波板的厚度为W,所述造波板的长度为L,所述类孤立波波高为H,其中,所述造波板的厚度满足0.5H≤W≤4H,所述造波板的长度满足2H≤L≤30H。

可选地,所述水池的深水区的水深为Hd、深水区的宽度为Wd,所述水池的浅水区的水深为Hb、浅水区的宽度为Wb,孤立波波高为H,其中,所述水池的深水区的水深Hd≥0.5H,所述水池的浅水区的水深为Hb≤H,所述水池的深水区的宽度0.5H≤W≤6H,所述水池的浅水区42的宽度5H≤Wb≤40H,所述水池的长度大于50H。

可选地,所述牵引车牵引所述造波板,沿所述轨道按牵引车的控制系统的指定的速度运动,运动速度满足

本申请的造波板及造波系统,包括平行叠加的顶部平面及底部平面,以及连接在顶部平面及底部平面同侧的侧部平面,通过侧部平面与底部平面形成楔形结构,以使得拉动造波板向楔形结构方向运动时,使造波板及造波系统可制造类孤立波。

根据下文结合附图对本申请的具体实施例的详细描述,本领域技术人员将会更加明了本申请的上述以及其他目的、优点和特征。

附图说明

后文将参照附图以示例性而非限制性的方式详细描述本申请的一些具体实施例。附图中相同的附图标记标示了相同或类似的部件或部分。本领域技术人员应该理解,这些附图未必是按比例绘制的。附图中:

图1是根据本申请一个实施例的造波板的示意性立体图;

图2是图1所示造波板的示意性主视图;

图3是图2的示意性俯视图;

图4是沿图2中的剖切线A-A截取的示意性剖视图;

图5是根据本申请另一个实施例的造波板的示意性俯视图;

图6是根据本申请另一个实施例的造波板的示意性俯视图;

图7是根据本申请另一个实施例的造波板的示意性俯视图;

图8是根据本申请另一个实施例的造波板的示意性俯视图;

图9是根据本申请另一个实施例的造波板的示意性俯视图;

图10是根据本申请另一个实施例的造波板的示意性立体图;

图11是图10所示造波板的示意性主视图;

图12是根据本申请另一个实施例的造波板的示意性立体图;

图13是图12所示造波板的示意性俯视图;

图14是根据本申请另一个实施例的造波系统的示意性立体图;

图15是沿图14中的剖切线B-B截取的示意性剖视放大图;

图16是本申请的造波系统的实际造波效果图;

图17是本申请的造波系统产生的波形图。

100造波系统,

10造波板,

11基体,111顶部平面,112底部平面,113侧部平面,114连接板,115孔,

12支撑件,

20轨道,

30牵引车,

40水池,41深水区,42浅水区,

50消波结构,

60回流水沟。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便于理解本实用新型发明,首先对波浪领域以及相关应用领域中的一些术语简单介绍如下:

“波”和“浪”在学术上具有相同的意思。在中文环境下,用法根据约定俗成的原则。

“翼型”用平行于飞机两机翼的对称面的平面截机翼,所得的机翼截面,通常也称为翼型。水翼,指水中运动的机翼。类水翼结构,是指外形与水翼结构相似的结构。

“类孤立波”,孤立波是指以一定速度运动并且不变形的水波,既可以发生在河流,又可以发生在海中,还可以在实验室的水池里造出来。严格意义上的孤立波具有对称结构。“类孤立波”是指波形接近孤立波的水波。

图1是根据本申请一个实施例的造波板的示意性立体图。图2是图1所示造波板的示意性主视图。图3是图2的示意性俯视图。图4是沿图2中的剖切线A-A截取的示意性剖视图。其中,图1-图4是造波板去掉支撑杆时的视图。如图1所示,还可以参见图2-图4,一种造波板10,用于制造类孤立波,一般性可以包括:基体11和支撑件12。基体11具有类水翼结构,更具体地,基体11的外形为类水翼结构,用于制造类孤立波。基体11包括:至少一个顶部平面111、一个底部平面112及至少一个侧部平面113。至少一个顶部平面111与一个底部平面112中的每一顶部平面111与所述一个底部平面112呈平行叠加布置,且所述一个底部平面112相对应的顶部平面111的向两侧延展。至少一个侧部平面113与所述至少一个顶部平面111及所述一个底部平面112对应。其中,每一个侧部平面113是沿其对应的顶部平面111的一侧向底部平面112的对应侧伸展并连接而成,对应的侧部平面113与所述一个底部平面112形成对应的楔形结构。支撑件12用于支撑在对应的顶部平面111与所述一个底部平面112之间,以及用于支撑在对应的侧部平面113与所述一个底部平面112之间。

具体使用时,造波板10如图1所示其底部平面112垂直于水平面设置,造波板10的面向读者的表面为外表面。例如,造波板10沿左侧楔形结构运动时,在左边的侧部平面外侧产生跟随所述造波板10一起运动的类孤立波,进而使得所述造波板10制造跟随所述造波板10运动的类孤立波。

本申请的造波板10,包括平行叠加的顶部平面111及底部平面112,以及连接在顶部平面111及底部平面112同侧的侧部平面113,通过侧部平面113与底部平面112形成楔形结构,楔形结构为类似水翼结构,以使得拉动造波板10向其楔形结构所指的方向运动时,使造波板10制造类孤立波,特别适用于持续产生无衰减的类孤立波。本申请可应用于工程实验研究领域,例如用于各种海洋空间利用、海洋环境保护、海洋和传播工程。本申请还可以用于水上体育运动领域,例如用于冲浪运动。

此外,本申请造波板10的整体外型由平面结构拼接而成,结构简单,制造、安装和维护方便,相比于曲线表面或弧线形表面,本申请更易于制造及装配,故而能够减少成本。

图5是根据本申请另一个实施例的造波板的示意性俯视图。如图5所示,本实施例中,所述基体11具有一个顶部平面111、一个底部平面112和一个侧部平面113,即图中A1+B1组成的结构。所述一个侧部平面113位于所述一个顶部平面111的任一侧。本例中,侧部平面113位于顶部平面111的左侧,在其他实施例中,侧部平面113还可以位于顶部平面111的右侧。其中,所述一个侧部平面113与一个底部平面112形成一楔形结构,所述造波板10向所述一楔形结构的指向的方向运动,以在所述侧部平面113外侧产生跟随所述造波板10一起运动的类孤立波,进而使得所述造波板10制造跟随所述造波板10运动的类孤立波。更具体地,本实施例中,造波板10向左运动,能够实现在造波板10右侧(面朝运动方向,下同)产生随造波板一起运动的类孤立波。

图6是根据本申请另一个实施例的造波板的示意性俯视图。本实施例中,所述基体11具有一个顶部平面111、一个底部平面112和两个侧部平面113,所述两个侧部平面113对应于所述一个顶部平面111的两侧,每个侧部平面113与所述一个底部平面112的对应侧形成一个楔形结构,即图中A1+B1+C1三部分组成的结构。所述造波板10可沿任一楔形结构所指向的方向运动,以在对应的侧部平面113外侧产生跟随所述造波板10一起运动的类孤立波,进而使得所述造波板10制造跟所述随造波板10运动的类孤立波。例如,造波板10向左运动时,能够实现在造波板10右侧产生随造波板10一起运动的类孤立波。造波板10向右运动时,能够实现在造波板10左侧产生随造波板10一起运动的类孤立波。

在实现本发明的过程中,发明人发现,在造波板10下侧产生想要的波浪,侧向力太大可能导致翻车。为避免上述问题,如图7所示实施例:

图7是根据本申请另一个实施例的造波板的示意性俯视图。如图7所示,实线绘制的楔形结构是未旋转之前的结构,虚线绘制的楔形结构是旋转之后的结构。本实施例中,所述基体11中任一楔形结构以其根部为旋转中心,向所述一顶部平面111旋转1°~5°,以在向另一楔形结构所指方向拉动所述造波板10时,减小所述造波板10受到的侧向力。最优角度是2°~3°。楔形结构相当于飞机的副翼,假设造波板10从右向左运动时,左半部分同样道理条件侧向力小角度2°左右的调节,不影响阻力大小,但侧向力影响比较大,可有效减小侧向力。

图8是根据本申请另一个实施例的造波板的示意性俯视图。本实施例中,所述基体11具有两个顶部平面111、一个底部平面112和两个侧部平面113,即图中的A1+A2+B1+B2组成的结构。所述一个底部平面112夹在所述两个顶部平面111之间,所述两个侧部平面113对应于所述两个顶部平面111的任一侧,所述两个侧部平面113与所述一个底部平面112形成两个楔形结构,或者也可以说是一个较大的楔形结构。所述造波板10向所述两个楔形结构指向的方向运动,以在所述两个侧部平面113外侧对应产生跟随造波板10一起运动的两个类孤立波,进而使得所述造波板10制造出位于造波板10两侧且均跟随造波板10运动的两个类孤立波。例如,本实施例中,造波板10向左运动,能够在造波板左右两侧同时产生跟随造波板一起运动的类孤立波。需要说明的是,本实施例的情况下,底部平面112在结构设计上不是必须的。

图9是根据本申请另一个实施例的造波板的示意性俯视图。本实施例中,所述基体11具有两个顶部平面111、一个底部平面112和四个侧部平面113,即图中A1+B1+C1+A2+B2+C2组成的结构。所述一个底部平面112夹在所述两个顶部平面111之间,所述四个侧部平面113对应于所述两个顶部平面111的两侧,所述四个侧部平面113与所述一个底部平面112形成四个楔形结构。所述四个楔形结构中每两个相邻的楔形结构为一组,所述造波板10向任一组楔形结构所指的方向运动,以在该任一组楔形结构处的两个外侧同时制造跟随运动的类孤立波。需要说明的是,本实施例的情况下,底部平面112在结构设计上不是必须的。

参见图9,在其他实施例中,造波板10还可以是A2+B2组成的结构,造波板10向左运动,能够实现在造波板10左侧产生跟随造波板10运动的类孤立波。造波板10还可以是C1+B1组成的结构,造波板10向右运动,能够实现在造波板10左侧产生跟随造波板10运动的类孤立波。造波板10还可以是C2+B2组成的结构,造波板10向右运动,能够实现在造波板10右侧产生跟随造波板运动的类孤立波。

参见图9,在其他实施例中,造波板10还可以A2+B2+C2组成的结构。造波板10向左运动时,能够实现在造波板左侧产生跟随造波板运动的类孤立波。造波板10向右运动时,能够实现在造波板右侧产生跟随造波板运动的类孤立波。

参见图9,本实施例,造波板10还可以是C1+C2+B1+B2组成的结构,造波板10向右运动,能够实现在造波板两侧产生跟随造波板运动的类孤立波。

更进一步地,如图2所示,双向造波时,造波板10可以对称的(L1=L2),也可以不对称(L1≠L2)。双侧同时造波时,楔形结构对应的夹角可以相等,也可以不相等。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实施例中的“单侧、双侧、单向和双向造波”,这里“侧”指造波板10运动方向的侧面,“向”指运动方向。单侧造波,指造波板10随牵引车30在水里运动时,只在造波板10一侧产生波浪。双侧造波,指造波板10随牵引车30在水里运动时,在造波板10双侧同时产生波浪。单向造波,指造波板10随牵引车30从水池40的一端运动到另一端时造波,返回起始端的过程中不产生波浪。双向造波,指造波板10随牵引车30在水池40里往返运动时,每次都产生波浪。

参见图3,可选地,所述造波板10中的每一顶底部平面112垂直向下放置时,使得每一顶部平面111的下端相对上端顺时针旋转一角度,使得每一楔形结构的上端边线在水平面的投影与所述底部平面112在水平面的投影所形成的夹角为α1,5°≤α1≤20°;使得每一楔形结构的下端边线在水平面的投影与所述底部平面112在水平面的投影所形成的夹角为α2,5°≤α2≤20°;参见图4,使得每一顶部平面111在垂直面的投影与其横截面在垂直面的投影所形成的夹角为α3,90°-20°≤α3≤90°+20°,其中,α1与α2的角度可以相同,还可以不同。

图10是根据本申请另一个实施例的造波板的示意性立体图。图11是图10所示造波板的示意性主视图。图12是根据本申请另一个实施例的造波板的示意性立体图。图13是图12所示造波板的示意性俯视图(主视图具有类似图11的结构)。图10-图11为单侧双向的造波板结构,图12-图13为双侧双向的造波板。如图10所示,还可以参见图11-图13,本实施例中,所述基体11中的每一平面均由多个平面拼接而成。当然,在其他实施例中,所述造波板10的每一面还可以由一整块面构成。支撑件12为桁架,在其他实施例中,支撑件12还可以是球网架或球形铰链结构。

参见图10及图11,本实施例中,所述的造波板10还包括连接板114,所述连接板114布置在所述基体11的任一侧,并与所述支撑件12固定连接,所述连接板114中设有贯通表面的孔115,用于容置挂钩,进而方便挂钩与牵引车30上的牵引绳挂接。

参见图1-图13,造波板10根据不同的造波需求、结构形状、材料成本、材料加工工艺等需求,可以制作成整体或分体式。可以做出单侧单向造波板10,也可以是单侧双向造波板10,还可以是双侧双向、双侧单向。双向或双侧造波时的造波板10,可以是对称结构,也可以是非对称结构。根据结构设计的需要,造波板10局部可以有倒角或者导圆。基于水动力学分析和优化设计,造波板10形状可以有细微变化,但造波板10的整体形状是类似水翼的楔形结构。

图14是根据本申请另一个实施例的造波系统的示意性立体图。本实施例提供了一种造波系统100,上述的造波板10,还包括轨道20和牵引车30。轨道20用于安装在深水区41,为所述造波系统100提供运动导向。牵引车30用于安装在所述轨道20上,还与所述造波板10固定连接,用于支撑并可带动所述造波板10沿所述轨道20往复运动。

具体实施时,通过牵引车30牵引造波板10沿轨道20运动,以在造波板10的外表面处产生类孤立波。

本申请造波系统100,由于包括造波板10的所有结构,因此造波系统100包括平行叠加的顶部平面111及底部平面112,以及连接在顶部平面111及底部平面112同侧的侧部平面113,通过侧部平面113与底部平面112形成楔形结构,以使得拉动造波板10向楔形结构方向运动时,使造波系统100可制造类孤立波。

参见图14,本实施例中,所述牵引车30自带动力及控制系统,用以带动牵引车30及造波板10运动,以及实现各种运动状态,各种运动状态包括前进、回退、起步及停止。更具体地,牵引车30动力采用蓄电池、内燃机或燃料电池。控制系统可以采用单片机或电路控制。本申请的造波板10因使用类水翼的楔形结构,且牵引车30自带动力,非常适合在用于制造各种参数要求的类孤立波。

需要说明的是,根据不同的类孤立波波高要求,牵引车30的功率要求不一样。例如,单侧造波时,造波高2米的类孤立波,功率要求约3MW;造0.6米高浪的类孤立波,功率需求约350kW;造0.2米浪高的类孤立波,牵引功率约5kW。根据不同的功率、运行时间和速度要求,确定蓄电池容量、电机选型,并确定控制系统。

参见图14,本实施例中,造波系统100还包括水池40,水池40有深水区41和浅水区42。浅水区42设有回流水沟60及消波结构50。波浪在水池40浅水区42传播,供船舶、海岸和近海工程科学科相关工程实验或者体育娱乐使用。

图15是沿图14中的剖切线B-B截取的示意性剖视放大图。图16是本申请的造波系统的实际造波效果图。图17是本申请的造波系统产生的波形图。如图15所示,还可参见图2、图4、图16-图17所示,本实施例中,所述造波板10的厚度为W,所述造波板10的长度为L,所述孤立波波高为H,其中,所述造波板10的厚度满足0.5H≤W≤4H,所述造波板10的长度满足2H≤L≤30H。

本实施例中,所述水池40的深水区41的水深为Hd、深水区41的宽度为Wd,所述水池40的浅水区的水深为Hb、浅水区的宽度为Wb,孤立波波高为H。造波板10水翼高度H≤H1,造波板10在水面以上高度不小于类孤立波浪高的1倍。其中,所述水池40的深水区41的水深Hd≥0.5H,所述水池40的浅水区的水深为Hb≤H,所述水池40的深水区41的宽度0.5H≤W≤6H,所述水池40的浅水区42的宽度5H≤Wb≤40H,所述水池40的长度大于50H。

具体实施时,参见图1,将造波板10安装在牵引车30上。安装好造波板10的牵引车30放置到深水区41的轨道20上。造波方法:

a)在水池40中注入一定深度的水;

b)保持水面平静;

c)牵引车30牵引造波板10,沿所述轨道20按牵引车30的控制系统的指定的速度运动,运动速度满足g为重力加速度。即可在水池40的浅水区42产生类孤立波。

对于不同尺度的造类孤立波要求,可以根据几何相似原则和弗劳德准则数对造波板10、水池40、牵引速度进行缩放。

如图14所示,单侧类孤立波造波。本例中,造波板10外形尺寸长8米、高1米和宽0.7米。水池40长120米宽10米,水池40在安装造波板10的区域为深水区41,深水区41水深1米、宽1米,可供实验的波浪区域水深约0.3米、宽8米,水池40底部为平的。固定造波板10由底部导轨和侧面导轨限制位置,由牵引绳拉动。

造波板10在牵引绳的牵引下,以4m/s的速度在水里做直线运动。产生如图16、图17所示的类孤立波水波。波浪浪高平均1.0米。

其中,一次典型的牵引车30的运动规律为:从静止到指定速度的匀加速运动、匀速运动、运行到接近池的末端时匀减速运动,最后到停止状态。加速过程、造波过程和减速过程中,牵引车30的速度可以根据造波要求进行改变,不一定是均匀加速度和均匀速度。但造波阶段的速度满足

需要注意的是,除非另有说明,本申请使用的技术术语或者科学术语应当为本申请所属领域技术人员所理解的通常意义。

在本申请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长度”、“宽度”、“厚度”、“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顺时针”、“逆时针”、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申请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申请的限制。

此外,在本申请的描述中,“多个”的含义是两个以上,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

在本申请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固定”等术语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成一体;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申请中的具体含义。

在本申请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上”或“下”可以是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触,或第一和第二特征通过中间媒介间接接触。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上方”和“上面”可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或斜上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下”、“下方”和“下面”可以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下方或斜下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小于第二特征。

以上所述,仅为本申请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申请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申请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申请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申请的保护范围应该以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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