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工程监理用袋装水泥取样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9776690发布日期:2020-01-24 11:50阅读:117来源:国知局
一种工程监理用袋装水泥取样器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工程监理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工程监理用袋装水泥取样器。



背景技术:

工程监理单位是建筑市场的主体之一,建设工程监理是一种高智能的有偿技术服务。在工程监理工作中,袋装水泥取样器是重要一种工具。

现有技术中,水泥取样器插入水泥袋中,将抽出时会有多余的水泥从采用槽中掉落,导致水泥的浪费。取样次数多的话,导致到处都是水泥,弄脏储灰仓。需要频繁的清理储灰仓,增加工作量。

为此,提出了一种工程监理用袋装水泥取样器。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工程监理用袋装水泥取样器,有效解决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具体技术方案如下: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工程监理用袋装水泥取样器,包括取样针,所述取样针前端设有取样槽,取样针后端安装有取样针把手,还包括套筒,所述套筒套在取样针外部,所述套筒为空心管,其内侧一体式设有限位凸台,所述限位凸台的两侧为斜面,所述取样针中部设有下限位台,后端设有上限位台,所述上限位台和下限位台的斜面相对放置,所述上限位台和下限位台的斜面角度与限位凸台斜面角度相匹配。

进一步的,所述套筒前端设有法兰盘,后端设置有套筒把手。

进一步的,当取样水泥时,所述套筒前端与水泥袋接触,法兰盘压住水泥袋,取样针前端插入水泥袋,所述上限位台斜面与限位凸台后端斜面接触。

进一步的,当取样水泥时,所述套筒前端与水泥袋接触,法兰盘压住水泥袋,取样针前端离开水泥袋,所述下限位台斜面与限位凸台前端斜面接触。

进一步的,所述下限位台斜面与限位凸台前端斜面接触时,套筒盖住取样槽。

进一步的,所述套筒采用硬质塑料材料制成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如下: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一种工程监理用袋装水泥取样器,在采用针上安装套筒,避免取样针在抽离水泥袋时,多余的水泥飞溅出来,减少水泥的浪费,且保持水泥储灰仓的清洁度;本套筒内部设有限位凸台,限位凸台两侧带有斜面,该斜面与上限位台和下限位台的斜面配合,实现套筒的限位;套筒采用塑料材料制成,轻便、方便安装在取样针上。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取样时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取样完成后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取样针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的套筒的结构示意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的取样完成后主视全剖视图;

图6为图5的a处放大图。

图中:1、取样针;2、套筒;3、取样槽;4、法兰盘;5、套筒把手;6、取样针把手;7、上限位台;8、下限位台;9、限位凸台。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地详细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它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下面将结合图1~图6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一种工程监理用袋装水泥取样器进行详细的说明。

参考图1、图2、图3、图4、图5和图6所示,一种工程监理用袋装水泥取样器,包括取样针1,取样针1前端设有取样槽3,取样针1后端安装有取样针把手6,还包括套筒2,套筒2前端设有法兰盘4,后端设置有套筒把手5,套筒2套在取样针1外部,套筒2为空心管,其内侧一体式设有限位凸台9,限位凸台9的两侧为斜面,限位凸台9具有限位的作用。取样针1中部设有下限位台8,后端设有上限位台7,上限位台7和下限位台8的斜面相对放置,上限位台7和下限位台8的斜面角度与限位凸台9斜面角度相匹配。

实施例:当取样水泥时,套筒2前端与水泥袋接触,法兰盘4接触在水泥袋表面。一手握住套筒把手5,另一个手握住取样针把手6。握住套筒把手5的手将法兰盘4紧紧压住水泥袋。握住取样针把手6的手,将取样针1推向水泥袋,将取样针1前端插入水泥袋中,直到取样针1上的上限位台7斜面与限位凸台9后端斜面接触,将取样针1限位住。此时,在取样槽3内取样到水泥。取样完后,将握住取样针把手6的手将取样针1向外拉出,直到下限位台8斜面与限位凸台9前端斜面接触,将取样针1限位住。此时,套筒2完全盖住取样槽3,防止取样槽3内水泥外漏。

需要说明的是,套筒2采用硬质塑料材料制成,具有塑弾性,套筒2和取样针1安装时,将套筒2从取样针1前端套入。用螺丝刀等杆件将套筒2后端开口撑开一点,用锤子从法兰盘4外端敲打,即可将套筒2安装在取样针1上。

显然,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进行各种改动和变型而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精神和范围。这样,倘若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这些修改和变型属于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及其等同技术的范围之内,则本实用新型也意图包含这些改动和变型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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