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捷式唾液毒品检测设备的制造方法

文档序号:10854347阅读:152来源:国知局
便捷式唾液毒品检测设备的制造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便携式唾液毒品检测设备,包括壳体,所述壳体上设有用于插入毒品检测试纸卡条的卡口;所述壳体内包含有用于对所述卡口内插入的沾有唾液的毒品检测试纸卡条进行图像识别的摄像头模块、电源模块以及控制电路板;所述电源模块分别与所述控制电路板以及所述摄像头模块电性连接,所述控制电路板与所述摄像头模块电性连接。上述设备提高了毒品检测的准确率。
【专利说明】
便捷式唾液毒品检测设备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电子产品,尤其涉及到一种便捷式唾液毒品检测设备。
【背景技术】
[0002]目前吸毒人员越来越多,传统的毒品检测设备,采用测试卡测试唾液,通过人工观察测试卡上的测试纸的颜色来判断是否吸毒。但是这种方式完全依赖人的视觉判断,由于人眼容易产生视觉疲劳,导致检测结果误判的情况发生概率大。
【实用新型内容】
[0003]基于此,有必要针对上述技术问题,提供一种能提高毒品检测准确率的便携式唾液毒品监测设备。
[0004]—种便携式唾液毒品检测设备,包括壳体,所述壳体上设有用于插入毒品检测试纸卡条的卡口 ;所述壳体内包含有用于对所述卡口内插入的沾有唾液的毒品检测试纸卡条进行图像识别的摄像头模块、电源模块以及控制电路板;所述电源模块分别与所述控制电路板以及所述摄像头模块电性连接,所述控制电路板与所述摄像头模块电性连接。
[0005]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壳体上还设有用于对一维码和/或二维码扫描的红外扫描模块以及显示屏;所述电源模块分别与所述红外扫描模块和所述显示屏电性连接,所述控制电路板分别与红外扫描模块以及显示屏电性连接。
[0006]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电源模块包括锂电池以及电源管理模块,所述控制电路板包含有中央处理器、内存单元、存储器、开关机管理模块;所述中央处理器与所述电源管理模块连接,所述中央处理器、电源管理模块分别与所述摄像头模块、所述内存单元、所述存储器、所述开关机管理模块以及所述显示屏电性连接,所述中央处理器对所述摄像头模块图像识别的结果进行毒品分析,并将分析结果通过所述显示屏显示。
[0007]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摄像头模块包括摄像头模组、LED灯以及灯按键;所述灯按键设置在所述壳体上,所述LED灯照射的光为白光、紫外线光中的一种。
[0008]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开关机管理模块包括:单片机以及电源开关,所述电源开关与单片机电性连接,所述单片机分别与所述中央处理器以及电源管理模块电性连接,所述电源开关设置在所述壳体上。
[0009]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控制电路板上还设有存储器,所述存储器分别与所述中央处理器以及电源管理模块电性连接,所述存储器包括内置的EMMC和/或外置的TF卡。
[0010]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控制电路板还设有无线通信模块和GPS模块,所述无线通信模块、所述GPS模块分别与所述中央处理器以及所述电源管理模块电性连接,其中,所述无线通信模块包括WIFI模块、GPRS模块、GSM模块、3G模块、4G模块以及蓝牙模块中的至少一种。
[0011]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壳体上还设有USB接口,所述USB接口分别与中央处理器以及电源管理模块电性连接。
[0012]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还包括打印机,所述打印机可拆卸的安装在所述壳体内,所述打印机分别与中央处理器、锂电池以及电源管理模块电性连接,所述打印机包括热敏打印机以及蓝牙无线数据传输打印机中的一种。
[0013]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壳体上还设有插孔,所述插孔内插设有触摸笔;打印机锁紧扣、充电指示灯以及电池盖旋钮,所述锂电池与充电管理芯片电性连接,所述充电指示灯与充电管理芯片电性连接。
[0014]上述便捷式唾液毒品检测设备采用了独特的卡式设计,具有以人体唾液为样本进行图像快速识别、准确检测毒品的功能,由于毒品检测结果是由设备自动分析后获得的,相比传统的仅靠人工视力观察来判断,本便携式唾液毒品检测设备避免了人眼视觉疲劳带来毒品检测的误判,提尚了毒品检测的准确率。
【附图说明】
[0015]图1为一个实施例中便捷式唾液毒品检测设备壳体正面图;
[0016]图2为一个实施例中便捷式唾液毒品检测设备壳体的背面图;
[0017]图3为一个实施例中便携式唾液毒品监测设备的电路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8]为了便于理解本实用新型,下面将参照相关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行更全面的描述。附图中给出了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但是,本实用新型可以以许多不同的形式来实现,并不限于本文所描述的实施例。相反地,提供这些实施例的目的是使对本实用新型的公开内容的理解更加透彻全面。
[0019]除非另有定义,本文所使用的所有的技术和科学术语与属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通常理解的含义相同。本文中在本实用新型的说明书中所使用的术语只是为了描述具体的实施例的目的,不是旨在限制本实用新型。
[0020]在一个实施例中,参考图1,提供的一种便携式唾液毒品检测设备,包括壳体I,壳体上设有用于插入毒品检测试纸卡条的卡口 18;壳体内包含有用于对卡口内插入的沾有唾液的毒品检测试纸卡条进行图像识别的摄像头模块、电源模块以及控制电路板;电源模块分别与控制电路板以及摄像头模块电性连接,控制电路板与摄像头模块电性连接。
[0021]本实施例中,用试纸卡条取唾液待试纸卡条上的整条试纸变色后,再将试纸卡条插入卡口内,利用壳体内的摄像头模块对试纸卡条进行图像识别,最后由设备对图像识别结果进行分析以判断唾液中是否存在毒品。上述便捷式唾液毒品检测设备采用了独特的卡式设计,具有以人体唾液为样本进行图像快速识别、准确检测毒品的功能,由于毒品检测结果是由设备自动分析后获得的,相比传统的仅靠人工视力观察来判断,本便携式唾液毒品检测设备避免了人眼视觉疲劳带来毒品检测的误判,提高了毒品检测的准确率。
[0022]在另一个实施例中,参考图1,便携式唾液毒品检测设备的壳体上还设有用于对一维码和/或二维码扫描的红外扫描模块11以及显示屏14;电源模块分别与红外扫描模块11和显示屏14电性连接,控制电路板分别与红外扫描模块11以及显示屏14电性连接。
[0023]使用时,通过红外扫描模块扫描试纸卡上的一维码或二维码以获取试纸卡上的产品信息,显示屏上显示产品信息后,再用试纸卡条取唾液待试纸卡条上的整条试纸变色后,再将试纸卡条插入卡口内,利用壳体内的摄像头模块对试纸卡条进行图像识别,最后由设备对图像识别结果进行分析以判断唾液中是否存在毒品,分析完成后将分析结果通过显示屏进行显示,同时将分析结果保存至存储器内,以便为公安执法人员办案以及法医鉴定提供有力证据。
[0024]本实施例中,显示屏为触摸屏,具体的为TFT显示屏,用户可以通过手指或者触摸笔操作便捷式唾液毒品检测设备进行信息的输入。例如,执法人员可以输入检测人员信息、被检测人员信息、检测单位信息以及检测现场的位置信息等。红外扫描模块还可以通过扫描其他的条形码来录入信息,例如,交警可以通过该便携式唾液毒品检测设备扫描驾驶证上的条形码录入驾驶人员的相关信息并存储。
[0025]在一个实施例中,参考图2,便捷式唾液毒品检测设备的壳体I上还设有插孔,插孔内插设有触摸笔16;打印机锁紧扣20,打印机锁紧扣20、充电指示灯10,充电指示灯10以及电池盖旋钮19,锂电池21与充电管理芯片31电性连接,充电指示灯10与充电管理芯片31电性连接。
[0026]本实施例中,壳体的背面上设有用于插设触摸笔的插孔,用户可以通过触摸笔在显示屏上进行操作以及信息录入。由于打印机是可拆卸的安装在壳体内,因此通过打印机锁紧扣来紧固或者解除紧固安装在壳体的打印机,设备充电过程中充电指示灯指示锂电池处于充电状态。电池盖旋钮用于开启或关闭壳体背面放置锂电池的电池盖板。
[0027]在一个实施例中,参考图3,电源模块包括锂电池21以及电源管理模块22;控制电路板包含有中央处理器30、内存单元28、存储器26、开关机管理模块23;中央处理器30与电源管理模块22电性连接,中央处理器30、电源管理模块22分别与摄像头模块29、内存单元28、存储器26、开关机管理模块23以及显示屏14电性连接,中央处理器30对摄像头模块29图像识别的结果进行毒品分析,并将分析结果通过显示屏14显示。
[0028]在一个实施例中,参考图3,摄像头模块29包括摄像头模组292、LED灯291以及灯按键17;灯按键17设置在壳体上;LED灯照射的光为白光、紫外线光中的一种。摄像头模块通过对试纸卡条上试纸的颜色进行图像识别来判断唾液中是否存在毒品,由于试纸在设备内是黑暗的,可利用LED灯进行补光给摄像头模组的图像识别提供充足的光源以提高图像识别效果。设备在晚上使用时,试纸卡条不便于插入毒条卡口内,在壳体上设置一个灯按键,通过灯按键点亮LED灯,使得用户能清楚看到毒条卡口的位置,以便试纸卡条可以快速插入。
[0029]在一个实施例中,参考图3,开关机管理模块23包括:单片机232以及电源开关231,电源开关231与单片机232电性连接,单片机232分别与中央处理器30以及电源管理模块22电性连接,电源开关231设置在壳体I上。
[0030]在一个实施例中,参考图3,内存单元28包括DDR2281和Nand flash282。本实施例中,DDR2的数量可以有多个,优选的DDR2的数量为2。这里只是列举了几种内存单元,并不是对内存单元形式的限制。
[0031 ]在一个实施例中,参考图3,控制电路板上还设有存储器26,存储器26与中央处理器30以及电源管理模块22电性连接,存储器26包括内置的EMMC(Embedded Multi MediaCard)261和/或外置的TF卡262。
[0032]在一个实施例中,参考图3,控制电路板还设有无线通信模块24和GPS模块25,无线通信模块24、GPS模块25分别与中央处理器30以及电源管理模块22电性连接。GPS模块用于定位导航,使用者既可以用设备进行定位导航,还可以获取毒品检测现场的具体地理位置。无线通信模块用于将毒品检测的数据传输至后台服务器,以便数据备份方便管理员对数据的管理。具体的,无线通信模块24包括但不限于WIFI模块、GPRS模块、GSM模块、3G模块、4G模块以及蓝牙模块中的至少一种。
[0033]在一个实施例中,参考图1和图3,壳体上还设有USB接口 13,USB接口 13分别与中央处理器30以及电源管理模块22电性连接。本实施例中,通过USB接口可以与外部设备(PC机)连接进行数据传输。还可以通过USB接口给设备进行程序升级。
[0034]在一个实施例中,参考图1、图2以及图3,便捷式唾液毒品检测设备还包括打印机15,打印机15可拆卸的安装在壳体I内,打印机15分别与中央处理器30、锂电池21以及电源管理模块22电性连接。本实施例中,打印机15包括但不限于热敏打印机以及蓝牙无线数据传输打印机中的一种。通过打印机可以将便携式唾液毒品检测设备中记录的毒品检测结果、检测人员、检测单位、被检测对象信息以及检测地理位置信息进行打印。
[0035]上述便携式唾液毒品检测设备采用了独特的卡式设计,具有以人体唾液为样本进行图像快速识别、准确检测毒品的功能,并具有现场数据采集功能,可实时采集到检测数据并将检测数据存储,可通过自带的打印机对数据进行随时打印,为公安执法或法医鉴定提供了用力证据,该机器体积小便于携带可以随时随地的使用。
[0036]以上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主权项】
1.一种便携式唾液毒品检测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壳体,所述壳体上设有用于插入毒品检测试纸卡条的卡口 ;所述壳体内包含有用于对所述卡口内插入的沾有唾液的毒品检测试纸卡条进行图像识别的摄像头模块、电源模块以及控制电路板;所述电源模块分别与所述控制电路板以及所述摄像头模块电性连接,所述控制电路板与所述摄像头模块电性连接。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上还设有用于对一维码和/或二维码扫描的红外扫描模块以及显示屏;所述电源模块分别与所述红外扫描模块和所述显示屏电性连接,所述控制电路板分别与红外扫描模块以及显示屏电性连接。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源模块包括锂电池以及电源管理模块,所述控制电路板包含有中央处理器、内存单元、存储器、开关机管理模块;所述中央处理器与所述电源管理模块连接,所述中央处理器、电源管理模块分别与所述摄像头模块、所述内存单元、所述存储器、所述开关机管理模块以及所述显示屏电性连接,所述中央处理器对所述摄像头模块图像识别的结果进行毒品分析,并将分析结果通过所述显示屏显示。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像头模块包括摄像头模组、LED灯以及灯按键;所述灯按键设置在所述壳体上,所述LED灯照射的光为白光、紫外线光中的一种。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开关机管理模块包括:单片机以及电源开关,所述电源开关与单片机电性连接,所述单片机分别与所述中央处理器以及电源管理模块电性连接,所述电源开关设置在所述壳体上。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电路板上还设有存储器,所述存储器分别与所述中央处理器以及电源管理模块电性连接,所述存储器包括内置的EMMC^P/或外置的TF卡。7.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电路板还设有无线通信模块和GPS模块,所述无线通信模块、所述GPS模块分别与所述中央处理器以及所述电源管理模块电性连接,其中,所述无线通信模块包括WIFI模块、GPRS模块、GSM模块、3G模块、4G模块以及蓝牙模块中的至少一种。8.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上还设有USB接口,所述USB接口分别与中央处理器以及电源管理模块电性连接。9.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打印机,所述打印机可拆卸的安装在所述壳体内,所述打印机分别与中央处理器、锂电池以及电源管理模块电性连接,所述打印机包括热敏打印机以及蓝牙无线数据传输打印机中的一种。10.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上还设有插孔,所述插孔内插设有触摸笔;打印机锁紧扣、充电指示灯以及电池盖旋钮,所述锂电池与充电管理芯片电性连接,所述充电指示灯与充电管理芯片电性连接。
【文档编号】G01N21/78GK205538694SQ201620097972
【公开日】2016年8月31日
【申请日】2016年1月30日
【发明人】陈勇, 唐志强, 卓先义
【申请人】深圳市威尔电器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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