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手感顺滑的无人机遥控器摇杆的摇臂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988357阅读:817来源:国知局
一种手感顺滑的无人机遥控器摇杆的摇臂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无人机遥控器技术领域,具体是一种手感顺滑的无人机遥控器摇杆的摇臂装置。



背景技术:

目前无人机行业正处于高速发展阶段,技术不断更新,对遥控器的操控精度、灵敏度以及人机关系等性能要求也越来越高,遥控器的摇杆装置是从机械结构方面保证这些性能的最核心部件,而这个装置中的摇臂设计会直接影响到这些性能的实现。如附图1所示,摇臂通过拨杆和弹簧的牵引,在一定的角度范围内围绕支点转动,其活动范围内摇臂的每一个位置均对应着不同的角度传感器的输出值,要求有足够高的精度以及重复精度。

单就摇臂零件本身来说,影响精度的因素主要有装配间隙和尺寸稳定性两方面。

装配间隙的影响:由于摇臂是围绕支点转动的活动件,其支点处的配合必须有足够的间隙,否则在操控过程中会产生卡顿或阻滞感,影响人机关系,甚至当摩擦力不小于弹簧拉力时,对复位精度也有很大影响。但间隙越大,操控时的虚位越大,对灵敏度和位置精度的影响也越大。

尺寸方面:传统摇臂的材质为工程塑料,存在加工变形、老化变形等不稳定因素,也有用金属材料制作摇臂的,虽然可以解决尺寸稳定性,但会因金属之间的撞击导致操控手感过于生硬而影响人机关系。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手感顺滑的无人机遥控器摇杆的摇臂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手感顺滑的无人机遥控器摇杆的摇臂装置,包括摇臂本体;所述摇臂本体前端通过轴承安装在支点上,且摇臂本体与轴承之间以及轴承与支点之间均采用过盈配合。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摇臂本体采用金属材料制成。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摇臂本体上与拨杆相接触的侧面包覆有塑料隔层。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该无人机遥控器摇杆的摇臂装置通过轴承安装在支点,且采用过盈配合,没有间隙,消除了装配间隙,保证了位置精度,同时,轴承能够保证摇臂本体与支点之间转动的顺滑性,手感更加顺畅柔和,实现方法简单,几乎无磨损、无老化现象,零件使用寿命可以成倍提升,足以抵消少许的成本增加。

附图说明

图1为现有的无人机遥控器摇杆的摇臂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手感顺滑的无人机遥控器摇杆的摇臂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摇臂本体、2-弹簧、3-拨杆、4-支点、5-塑料隔层、6-轴承。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附图1为现有的无人机遥控器摇杆的摇臂装置的结构示意图,包括摇臂本体1,摇臂本体1前端转动安装在支点4上,无人机遥控器内设置有多个与摇臂本体1相接触的拨杆3,且摇臂本体1后端通过弹簧2连接至无人机遥控器。摇臂本体1通过拨杆3和弹簧2的牵引,在一定的角度范围内围绕支点4转动,其活动范围内摇臂本体1的每一个位置均对应着不同的角度传感器的输出值,要求有足够高的精度以及重复精度。由于摇臂本体1是围绕支点4转动的活动件,其支点4处的配合必须有足够的间隙,否则在操控过程中会产生卡顿或阻滞感,影响人机关系,甚至当摩擦力不小于弹簧2拉力时,对复位精度也有很大影响。但间隙越大,操控时的虚位越大,对灵敏度和位置精度的影响也越大。另外,传统摇臂本体1的材质为工程塑料,存在加工变形、老化变形等不稳定因素,也有用金属材料制作摇臂的,虽然可以解决尺寸稳定性,但会因金属之间的撞击导致操控手感过于生硬而影响人机关系。

请参阅图2,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手感顺滑的无人机遥控器摇杆的摇臂装置,包括摇臂本体1;所述摇臂本体1前端通过轴承6安装在支点4上,且摇臂本体1与轴承6之间以及轴承6与支点4之间均采用过盈配合,没有间隙,消除了装配间隙,同时,轴承6也保证了摇臂本体1与支点4之间转动的顺滑性;所述摇臂本体1采用金属材料制成,保证了尺寸稳定性,为了避免金属之间的撞击导致操控手感过于生硬的问题,所述摇臂本体1上与拨杆3相接触的侧面包覆有塑料隔层5,以保证操纵手感。

所述手感顺滑的无人机遥控器摇杆的摇臂装置通过轴承6安装在支点4,且采用过盈配合,没有间隙,消除了装配间隙,保证了位置精度,同时,轴承6能够保证摇臂本体1与支点4之间转动的顺滑性,手感更加顺畅柔和,实现方法简单,几乎无磨损、无老化现象,零件使用寿命可以成倍提升,足以抵消少许的成本增加。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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