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属于无线检测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红外线感应触发装置。
背景技术:
在办公室中红外线感应触发装置是基于红外线技术的自动控制产品,当感应范围内有人活动时,专用传感器就可以检测到人的存在,继而打开电器。但人若不动传感器便无法检测到人,存在检测精度低、不智能的缺点。
技术实现要素:
基于上述背景中出现的问题,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检测精度高、智能化的红外线感应触发装置。
本发明的技术方案是:一种红外线感应触发装置,包括无线感应模块、主控模块、驱动模块,所述无线感应模块与主控模块相连,所述主控模块与驱动模块相连。
进一步,所述主控模块包括单片机u0、电容r0、电容r1、电感y0,所述的单片机u0的20脚接地,单片机u0的40脚、31脚接电源vcc,单片机u0的18脚分别与晶振y0一端和电容c0的一端相连,电容c0的另一端接地;单片机u0的19脚接晶振y0另一端和电容c1的一端,电容c1的另一端接地;单片机u0的其他引脚空置,所述的单片机u0的1脚接无线感应模块,单片机u0的25脚通过电阻r3接驱动模块。
进一步,所述无线感应模块包括芯片u1、芯片u2,所述的芯片u1的1脚接地,所述的芯片u1的2脚接电源vcc,所述的芯片u1的out脚接芯片u2的3脚;所述的芯片u2的11脚接地,所述的芯片u2的1脚通过电阻r2接vcc,所述的芯片u2的1脚还与单片机u0的1脚连接,所述的芯片u2的2脚通过电阻r0接电源vcc,所述的芯片u2的2脚通过电阻r1接地。
进一步,所述的芯片u1的型号为hc-sr501。
进一步,所述的芯片u2的型号为lm324。
进一步,所述驱动模块包括三极管q1、二极管d1、继电器k,单片机u0的25脚通过电阻r3接接三极管q1的基级,三极管q1的发射级接地,三极管的集电极接二极管d1的2脚和继电器k的1脚,继电器k的2脚接二极管d1的1脚,继电器3脚、4脚接负载,所述的继电器k的2脚、二极管d1的1脚接电源vcc。
进一步,所述单片机u0的型号为stc89c51,所述电阻r0、r1、r2阻值为10k,电阻r3阻值为4.7k,电容c0、c1容值为22pf。
本发明具有的优点和积极效果是:由于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办公室内的电器可根据办公室内是否有人来自动控制电器的开闭,减少了资源的浪费从而使电器的使用更加节能化、智能化。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的电路图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所示,本发明的技术方案是:一种红外线感应触发装置,包括无线感应模块、主控模块、驱动模块,所述无线感应模块与主控模块相连,所述主控模块与驱动模块相连。
本实施例中,所述主控模块包括单片机u0、电容r0、电容r1、电感y0,所述的单片机u0的20脚接地,单片机u0的40脚、31脚接电源vcc,单片机u0的18脚分别与晶振y0一端和电容c0的一端相连,电容c0的另一端接地;单片机u0的19脚接晶振y0另一端和电容c1的一端,电容c1的另一端接地;单片机u0的其他引脚空置,所述的单片机u0的1脚接无线感应模块,单片机u0的25脚通过电阻r3接驱动模块。
本实施例中,所述无线感应模块包括芯片u1、芯片u2,所述的芯片u1的1脚接地,所述的芯片u1的2脚接电源vcc,所述的芯片u1的out脚接芯片u2的3脚;所述的芯片u2的11脚接地,所述的芯片u2的1脚通过电阻r2接vcc,所述的芯片u2的1脚还与单片机u0的1脚连接,所述的芯片u2的2脚通过电阻r0接电源vcc,所述的芯片u2的2脚通过电阻r1接地。
本实施例中,所述的芯片u1的型号为hc-sr501。
本实施例中,所述的芯片u2的型号为lm324。
本实施例中,所述驱动模块包括三极管q1、二极管d1、继电器k,单片机u0的25脚通过电阻r3接接三极管q1的基级,三极管q1的发射级接地,三极管的集电极接二极管d1的2脚和继电器k的1脚,继电器k的2脚接二极管d1的1脚,继电器3脚、4脚接负载,所述的继电器k的2脚、二极管d1的1脚接电源vcc。
本实施例中,所述单片机u0的型号为stc89c51,所述电阻r0、r1、r2阻值为10k,电阻r3阻值为4.7k,电容c0、c1容值为22pf。
本实例的工作过程:人体向外辐射的红外线波长约为10μm,电路中hc-sr501对这一波长的红外线很敏感;预设的感应范围是5m,根据办公室的面积大小确定布置传感器个数。
当人在检测范围内,传感器接收到红外信号,hc-sr501的out脚变成高电平,经lm324处理后输出一个传送到单片机1脚的高电平,单片机经处理后使得25脚输出高电平,25脚所连接的由三极管q1组成的驱动电路驱动继电器打开电器;
当人离开检测范围后,hc-sr501的out脚变成低电平,经过同样的电路过程,这时单片机会按照预设程序进行3分钟延时操作,3分钟之后没有检测到人的存在电器就会通过三极管q1组成的驱动电路使得继电器自动关闭,从而关闭电器。
以上对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进行了详细说明,但所述内容仅为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不能被认为用于限定本发明的实施范围。凡依本发明申请范围所作的均等变化与改进等,均应仍归属于本发明的专利涵盖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