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设备协同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当前设备接收控制指令链,其中,所述控制指令链用于指示协同系统中本次控制所涉及的各设备的控制顺序及各设备需要执行的动作;
所述当前设备根据所述控制指令链确定自身需要执行的动作;
若动作执行成功,所述当前设备按照所述控制顺序将所述控制指令链发送至目标设备。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指令链包括:依次排列的至少两个指令对象,每个指令对象均包括:至少一个指令执行设备以及所述指令执行设备对应的正向链路执行动作集合。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当前设备根据所述控制指令链确定自身需要执行的动作,包括:
所述当前设备遍历所述控制指令链,查找所述控制指令链中第一个没有标记为正向完成的指令对象,作为当前指令对象;
所述当前设备在所述当前指令对象中读取与自身设备标识匹配的指令执行设备对应的正向链路执行动作集合;
所述当前设备依次执行所述对应的正向链路执行动作集合中的每个动作。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当前设备按照所述控制顺序将所述控制指令链发送至目标设备,包括:
所述当前设备确定当前指令对象中所述当前设备的下一个指令执行设备或者所述当前指令对象的下一个指令对象中的第一个指令执行设备,作为正向目标设备;
所述当前设备根据设备标识将所述控制指令链发送至所述正向目标设备。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当前设备按照所述控制顺序将所述控制指令链发送至目标设备之前,所述方法还包括:
所述当前设备针对所执行的正向链路执行动作集合中的每个动作均标记是否执行成功;
若当前指令对象中的所有指令执行设备对应的正向链路执行动作集合中的每个动作均执行成功,所述当前设备将所述当前指令对象标记为正向完成;
若所述控制指令链中的所有指令对象均标记为正向完成,则确定所述控制指令链执行结束。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指令对象还包括:所述指令执行设备对应的反向链路执行动作集合。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当前设备根据所述控制指令链确定自身需要执行的动作,包括:
所述当前设备根据所述控制顺序判断发来所述控制指令链的设备与所述当前设备的顺序关系;
若发来所述控制指令链的设备为所述当前设备的上一个设备,则确定需要执行所述当前设备对应的正向链路执行动作集合中的动作;
若发来所述控制指令链的设备为所述当前设备的下一个设备,则确定需要执行所述当前设备对应的反向链路执行动作集合中的动作。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确定需要执行所述当前设备对应的正向链路执行动作集合中的动作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
若动作执行失败,所述当前设备读取与自身设备标识匹配的指令执行设备对应的反向链路执行动作集合;
所述当前设备执行所述对应的反向链路执行动作集合中的动作。
9.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反向链路执行动作集合的动作设定为:
直接结束所述控制指令链的执行;或者,
执行指定动作后,将所述控制指令链退回到上一个设备,以使所述上一个设备执行所述上一个设备对应的反向链路执行动作集合;或者,
执行指定动作后,继续执行所述当前设备对应的正向链路执行动作集合中的动作,若所述当前设备对应的正向链路执行动作集合中的动作执行失败达到预设次数,则结束所述控制指令链的执行。
10.根据权利要求2或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正向链路执行动作集合或反向链路执行动作集合中每个动作之间设置延时。
11.根据权利要求1至9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协同系统包括:相互通信连接的至少两个设备,所述至少两个设备中包括末端设备和/或中央控制器。
12.根据权利要求1至9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指令链由所述协同系统中任一设备发起,同一时间在所述协同系统中可发起至少一个控制指令链。
13.一种可协同控制的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
接收模块,用于接收控制指令链,其中,所述控制指令链用于指示协同系统中本次控制所涉及的各设备的控制顺序及各设备需要执行的动作;
确定模块,用于根据所述控制指令链确定自身需要执行的动作;
发送模块,用于若动作执行成功,按照所述控制顺序将所述控制指令链发送至目标设备。
14.一种协同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权利要求13所述的可协同控制的设备。
15.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上存储有计算机程序,其特征在于,所述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如权利要求1至12中任一项所述的设备协同控制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