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便携式电子装置及其警示方法

文档序号:6628296阅读:107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一种便携式电子装置及其警示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电子装置,特别是涉及一种可以通过检测允许电子卷标而提供警示功能的便携式电子装置及其警示方法。
背景技术
目前,在日常生活中各种功能的电子装置与无线通讯装置往往扮演着重要角色。在便于携带的需求下,电子装置的体积便日益轻巧化,于是各种型态的便携式电子装置(例如个人数字助理(Personal Digital Assistant,PDA)与笔记本计算机等)便应运而生。例如,目前移动电话已十分普遍,并且其功能也越来越多样化。人们不论工作或日常生活中几乎无法缺少移动电话。使用者往往习惯于将亲朋好友的联络资料、记事簿或其它资料记录于手机中,以方便随时通过手机的协助而提醒或提供信息。
然而,当无线通讯装置或便携式电子装置遗失时,不仅是财物上的损失,其个人资料与隐私的安全也面临威胁。如何防范无线通讯装置或便携式电子装置的遗失是当前需要加以解决的问题。

发明内容
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提供一种便携式电子装置及其警示方法,通过无线方式检测外部的电子卷标(TAG)而提供警示功能,以提醒使用者避免遗失便携式电子装置,进而确保个人资料与隐私的安全,并且通过将电子卷标配置于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上,而可以使便携式电子装置提供防止贵重物品失窃或遗失的功能。。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了一种便携式电子装置,其特点在于,包括一控制单元,用以控制该便携式电子装置;一无线通讯单元,耦接至该控制单元,用以提供无线通讯功能;一无线识别单元,耦接至该控制单元,用以一无线方式检测至少一电子卷标,并且将该电子卷标的特征传送至该控制单元;以及一数据库,耦接至该控制单元,用以预先记录至少一允许电子卷标的特征清单;其中该控制单元于该数据库中查找,以决定该电子卷标是否为该允许电子卷标。
上述便携式电子装置,其特点在于,当记录于该数据库中的任何一个允许电子卷标无法通过该无线识别单元所检测到,则该控制单元依据该未能检测到的允许电子卷标而使该便携式电子装置发出对应的警示。
上述便携式电子装置,其特点在于,当记录于该数据库中的一特定允许电子卷标无法通过该无线识别单元所检测到,则禁止存取该便携式电子装置。
上述便携式电子装置,其特点在于,该无线方式为一射频识别单元。
本发明还提供一种便携式电子装置的警示方法,其特点在于,包括提供一数据库,其预先记录至少一允许电子卷标的特征清单;以一无线方式检测至少一电子卷标;在该数据库中查找,以决定该电子卷标是否为该允许电子卷标;以及若该数据库中任一该允许电子卷标无法被检测到,则发出对应的警示。
上述便携式电子装置的警示方法,其特点在于,还包括若一特定允许电子卷标无法被检测到,则禁止存取该便携式电子装置。
上述便携式电子装置的警示方法,其特点在于,该无线方式为一射频识别单元。
本发明还提供一种便携式电子装置,其特点在于,包括一控制单元,用以控制该便携式电子装置;一数据库,耦接至该控制单元,用以预先记录至少一允许电子卷标的特征;以及一无线识别单元,耦接至该控制单元,用以一无线方式检测至少一电子卷标,并且将该电子卷标的特征传送至该控制单元;其中该控制单元在该数据库中查找,以决定该电子卷标是否为允许电子卷标;以及当记录于该数据库中的任何一个允许电子卷标无法被该无线识别单元所检测到,则该控制单元使该便携式电子装置发出对应的警示。
上述便携式电子装置,其特点在于,当记录于该数据库中的一特定允许电子卷标无法通过该无线识别单元所检测出时,则禁止存取该便携式电子装置。
上述便携式电子装置,其特点在于,该无线方式为一射频识别单元。
本发明因在便携式电子装置中配置无线识别单元,通过无线方式检测外部的电子卷标而提供警示功能,因此可以提醒使用者避免遗失便携式电子装置,进而确保个人资料与隐私的安全。也就是,当便携式电子装置离开使用者身上的电子卷标,而导致便携式电子装置无法感测允许的电子卷标时,则便携式电子装置立即发出警示,以提醒使用者避免遗失便携式电子装置。另外,通过将电子卷标配置于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上,而可以使便携式电子装置提供防止贵重物品失窃或遗失的功能。换句话说,当配有电子卷标的贵重物品离开使用者身上的便携式电子装置,而使便携式电子装置无法感测到允许电子卷标时,则便携式电子装置立即发出警示,以提醒使用者防止贵重物品失窃或遗失。
以下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详细描述,但不作为对本发明的限定。


图1为本发明中一种无线通讯装置/便携式电子装置的实施例。
其中,附图标记100移动电话110控制单元120无线通讯单元121天线130无线识别单元140数据库150扬声器200使用者/标的物TAG电子卷标具体实施方式
图1是本发明的一种无线通讯装置/便携式电子装置的实施例。请参照图1,在此以移动电话100代表说明便携式电子装置的实施范例。移动电话100包括控制单元110、无线通讯单元120、无线识别单元130、数据库140以及扬声器150。移动电话100是以无线通讯单元120通过天线121而提供无线通讯功能。控制单元110耦接至无线通讯单元120。控制单元110控制便携式电子装置的各项操作。数据库140耦接至控制单元110。数据库140可以预先记录允许电子卷标(legal tag)的特征清单。
控制单元110还耦接至无线识别单元130。无线识别单元130以无线方式检测外部至少一电子卷标TAG。在本实施例中,无线识别单元130,譬如以射频识别(Radio Frequency Identification,RFID)单元来检测外部的电子卷标TAG。当无线识别单元130无法检测到电子卷标TAG时,即通过控制单元110而使移动电话100发出警示。
或者,无线识别单元130以无线方式(例如RFID)连续地(或间隔地)检测外部所有电子卷标TAG后,将各个可被检测的电子卷标的特征传送至控制单元110。然后控制单元110在数据库140中查找,以决定电子卷标TAG是否为允许电子卷标。当记录于数据库140中的任何一个允许电子卷标无法通过无线识别单元130所检测时,则控制单元110依据该未能检测的允许电子卷标而使扬声器150发出对应的警示。
在本实施例中,无线识别单元130与电子卷标TAG之间的感应方式可以采用感应耦合(inductive coupling)、后向散射耦合(backscatter coupling)或是其它感应方式。另外,电子卷标TAG可以从无线识别单元130通过无线传能而提供所需电力,因此电子卷标TAG可不需额外电源而减小体积。当然,熟习此领域的技术人员也可根据需要而配置电源(例如太阳能电池)于电子卷标TAG。
RFID的使用频段从低频道高频(例如134.2KHz、13.56MHz、300MHz~1GHz的UHF频带及2.4GHz的SHF频带)均可使用,而且其感应的距离也不相同。举例来说,RFID在134.2KHz及13.56MHz使用频段的感应距离大约为5公分至70公分左右,而在UHF频段最远可达将近5公尺。因此可以依据需求来选择适当的检测(扫描)频段。
上述电子卷标TAG可以配戴于使用者200身上。当移动电话100离开使用者200(也即离开电子卷标TAG)超过感应距离,而使无线识别单元130无法感测电子卷标TAG时,则控制单元110立即通过扬声器150发出警示,以实时提醒使用者避免遗失移动电话100。
更进一步,当记录于数据库140中的任何一个允许电子卷标无法被无线识别单元130检测到时,则可以使控制单元110控制移动电话100而禁止任何存取操作。因此可以确保个人资料与隐私的安全。
虽然图1中仅示出一个电子卷标TAG,但不应以此限定电子卷标的数量。无线识别单元130可以定时或不定时地发出检索信号,然后所有在无线识别单元130附近的电子卷标则发出响应信号。因此可以将一个或多个电子卷标TAG分别配置于一个或多个标的物200上。在此标的物200例如是使用者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当配置有电子卷标TAG的标的物200离开使用者(也即离开移动电话100)超过感应距离,而使无线识别单元130无法感测电子卷标TAG时,则控制单元110立即通过扬声器150发出警示,以提醒使用者注意标的物200是否失窃或遗失。
更进一步,本实施例可以针对不同的标的物(即不同的电子卷标)而分别设定不同的警报声及音量大小。因此,使用者可以从所听到的警报声而立即得知哪一个标的物,而不需检查是何物离开身上过远。
综上所述,本发明因在便携式电子装置中配置无线识别单元,通过无线方式检测外部的电子卷标而提供警示功能,因此可以提醒使用者避免遗失便携式电子装置,进而确保个人资料与隐私的安全。另外,通过将电子卷标配置于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上,而可以使便携式电子装置提供防止贵重物品失窃或遗失的功能。
当然,本发明还可有其他多种实施例,在不背离本发明精神及其实质的情况下,熟悉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根据本发明作出各种相应的改变和变形,但这些相应的改变和变形都应属于本发明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
权利要求
1.一种便携式电子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一控制单元,用以控制该便携式电子装置;一无线通讯单元,耦接至该控制单元,用以提供无线通讯功能;一无线识别单元,耦接至该控制单元,用以一无线方式检测至少一电子卷标,并且将该电子卷标的特征传送至该控制单元;以及一数据库,耦接至该控制单元,用以预先记录至少一允许电子卷标的特征清单;其中该控制单元于该数据库中查找,以决定该电子卷标是否为该允许电子卷标。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便携式电子装置,其特征在于,当记录于该数据库中的任何一个允许电子卷标无法通过该无线识别单元所检测到,则该控制单元依据该未能检测到的允许电子卷标而使该便携式电子装置发出对应的警示。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便携式电子装置,其特征在于,当记录于该数据库中的一特定允许电子卷标无法通过该无线识别单元所检测到,则禁止存取该便携式电子装置。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便携式电子装置,其特征在于,该无线识别单元为一射频识别单元。
5.一种便携式电子装置的警示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提供一数据库,其预先记录至少一允许电子卷标的特征清单;以一无线方式检测至少一电子卷标;在该数据库中查找,以决定该电子卷标是否为该允许电子卷标;以及若该数据库中任一该允许电子卷标无法被检测到,则发出对应的警示。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便携式电子装置的警示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若一特定允许电子卷标无法被检测到,则禁止存取该便携式电子装置。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便携式电子装置的警示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无线识别单元为一射频识别单元。
8.一种便携式电子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一控制单元,用以控制该便携式电子装置;一数据库,耦接至该控制单元,用以预先记录至少一允许电子卷标的特征;以及一无线识别单元,耦接至该控制单元,用以一无线方式检测至少一电子卷标,并且将该电子卷标的特征传送至该控制单元;其中该控制单元在该数据库中查找,以决定该电子卷标是否为允许电子卷标;以及当记录于该数据库中的任何一个允许电子卷标无法被该无线识别单元所检测到,则该控制单元使该便携式电子装置发出对应的警示。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便携式电子装置,其特征在于,当记录于该数据库中的一特定允许电子卷标无法通过该无线识别单元所检测出时,则禁止存取该便携式电子装置。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便携式电子装置,其特征在于,该无线识别单元为一射频识别单元。
全文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便携式电子装置,包括控制单元,用以控制该便携式电子装置;无线通讯单元,耦接至该控制单元,用以提供无线通讯功能;无线识别单元,耦接至该控制单元,用以无线方式检测至少一电子卷标,并且将该电子卷标的特征传送至该控制单元;以及数据库,耦接至该控制单元,用以预先记录至少一允许电子卷标的特征清单;其中该控制单元于该数据库中查找,以决定该电子卷标是否为该允许电子卷标。本发明可以提醒使用者避免遗失便携式电子装置,进而确保个人资料与隐私的安全,并其通过将电子卷标配置于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上,可以使便携式电子装置提供防止贵重物品失窃或遗失的功能。
文档编号G06K7/08GK1892674SQ20051008269
公开日2007年1月10日 申请日期2005年7月8日 优先权日2005年7月8日
发明者马孟明, 刘明雄, 陈柏诚 申请人:集嘉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技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