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端事件提醒方法和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6639782阅读:148来源:国知局
终端事件提醒方法和系统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发明提供一种终端事件提醒方法和系统,其方法包括步骤:获取提醒事件的第一文本和第二文本,将所述第一文本和所述第二文本关联后进行保存;在终端每次从待机状态进入亮屏状态时,将所述第一文本显示在所述终端的锁屏界面上;在检测到触发所述第二文本进行显示的操作指令后,在所述锁屏界面上显示所述第二文本。可以防止用户由于错过或者难于记住提醒事件的信息而造成相应损失,给用户带来方便。
【专利说明】终端事件提醒方法和系统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终端【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终端事件提醒方法和系统。

【背景技术】
[0002]现在的智能终端,已经有一些应用程序来帮助用户提醒一些事件,但是此类应用程序一般都只是在到达设定的提醒时间时,进行相应事件的提醒,或者需要用户想起有需要提醒的事件并进入该应用程序来查看事件信息。然而,依据提醒时间进行事件提醒的方式,由于时间比较短,用户很有可能会错过提醒时间,导致用户错过某些重要的事项,给用户带来物质或者精神上的损失。用户进入该应用程序来查看事件信息的方式,一方面操作繁琐,另一面用户也很容易忘记进入该应用程序来获取事件信息,达不到时间提醒的功能。此外,用户有时经常需要提醒的事件信息是成对的,例如,英文单词与中文翻译,事物名称与事物简介,这些成对的信息同时出现在一起,往往不便于用户记忆。


【发明内容】

[0003]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终端事件提醒方法,可以防止用户由于错过或者难于记住提醒事件的信息而造成相应损失,给用户带来方便。
[0004]本发明的目的通过如下技术方案实现:
[0005]一种终端事件提醒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0006]获取提醒事件的第一文本和第二文本,将所述第一文本和所述第二文本关联后进行保存;
[0007]在终端每次从待机状态进入亮屏状态时,将所述第一文本显示在所述终端的锁屏界面上;
[0008]在检测到触发所述第二文本进行显示的操作指令后,在所述锁屏界面上显示所述第二文本。
[0009]一种终端事件提醒系统,包括:
[0010]获取模块,用于获取提醒事件的第一文本和第二文本,将所述第一文本和所述第二文本关联后进行保存;
[0011]第一显示模块,用于在终端每次从待机状态进入亮屏状态时,将所述第一文本显示在所述终端的锁屏界面上;
[0012]第二显示模块,用于在检测到触发所述第二文本进行显示的操作指令后,在所述锁屏界面上显示所述第二文本。
[0013]依据上述本发明的方案,其是获取提醒事件的第一文本和第二文本,将所述第一文本和所述第二文本关联后进行保存,在终端每次从待机状态进入亮屏状态时,将所述第一文本显示在所述终端的锁屏界面上,在检测到触发所述第二文本进行显示的操作指令后,在所述锁屏界面上显示所述第二文本,由于在终端每次从待机状态进入亮屏状态时显示提醒事件的相应文本,可以实现对同一提醒事件的重复提醒,而且在用户终端时显示提醒事件的相应文本,能更好的对客户进行提醒,用户容易发现,且由于可以实现多次提醒,提醒时间较长,可以防止用户由于错过提醒事件的信息而造成相应损失,给用户带来了方便,同时,本申请方案是对于同一提醒事件的第一文本和第二文本是分别显示的,便于用户记忆,也给用户带来了便利。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14]图1为本发明的终端事件提醒方法实施例的流程示意图;
[0015]图2为图1中步骤SlOl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的细化流程示意图;
[0016]图3为本发明的终端事件提醒系统的一个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0017]图4为本发明的终端事件提醒系统的另一个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8]为使本发明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进一步的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方式】仅仅用以解释本发明,并不限定本发明的保护范围。
[0019]在下述说明中,首先针对本发明的终端事件提醒方法的实施例进行说明,再对本发明的本发明的终端事件提醒系统的各实施例进行说明。
[0020]参见图1所示,为本发明的终端事件提醒方法实施例的流程示意图。如图1所示,本实施例中的终端事件提醒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0021]步骤SlOl:获取提醒事件的第一文本和第二文本,将所述第一文本和所述第二文本关联后进彳丁保存;
[0022]可以预先在终端系统中添加一个应用程序,进入该应用程序,用户可以在该应用程序的编辑界面中编辑提醒事件的第一文本和第二文本,该提醒事件的第一文本和第二文本关联在一起后进彳丁保存;
[0023]其中,获取的第一文本和第二文本可以是用户直接通过文本编辑工具编辑的,但也不限于文本编辑工具编辑的方式,例如,也可以通过语音识别的方式获取第一文本和第二文本;
[0024]步骤S102:在终端每次从待机状态进入亮屏状态时,将所述第一文本显示在所述终端的锁屏界面上;
[0025]在终端每次从待机状态进入亮屏状态时,检测是否保存有需要进行显示的提醒事件,若有,将该提醒事件的第一文本显示在所述终端的锁屏界面上,由于此时用户正在操作相应的终端,即用户在观看相应的终端,能即时看到该第一文本,可以很好的实现提醒功能,为了便于检测是否保存有需要进行显示的提醒事件,可以在步骤SlOl中进行第一文本和第二文本的保存时,记录文本保存路径,则可以直接在该文本保存路径下查找是否有需要进行显示的提醒事件;
[0026]可以预先修改终端的锁屏框架,在锁屏界面中,增加一个内容呈现界面,用于呈现第一文本或者第二文本,由于仅是增加一个内容呈现界面,并不会对解锁流程有任何影响,非常实用;
[0027]步骤S103:在检测到触发所述第二文本进行显示的操作指令后,在所述锁屏界面上显示所述第二文本;
[0028]本实施例中的操作指令的触发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下滑手势、左滑手势、上滑手势、或者右滑手势;
[0029]在检测到触发所述第二文本进行显示的操作指令后,检测所述第二文本的内容是否为空,若非空,则在所述锁屏界面上显示所述第二文本,即将锁屏界面上显示的内容,由第一文本更新为第二文本,例如,第一文本是一个英文单词,第二文本是这个英文单词的中文翻译,则在终端每次从待机状态进入亮屏状态时,将这个英文单词显示在锁屏界面上,在检测到触发第二文本进行显示的操作指令后,将这个英文单词的中文翻译显示在锁屏界面上。
[0030]据此,依据上述本实施例的方案,其是获取提醒事件的第一文本和第二文本,将所述第一文本和所述第二文本关联后进行保存,在终端每次从待机状态进入亮屏状态时,将所述第一文本显示在所述终端的锁屏界面上,在检测到触发所述第二文本进行显示的操作指令后,在所述锁屏界面上显示所述第二文本,由于在终端每次从待机状态进入亮屏状态时显示提醒事件的相应文本,可以实现对同一提醒事件的重复提醒,而且在用户终端时显示提醒事件的相应文本,能更好的对客户进行提醒,用户容易发现,且由于可以实现多次提醒,提醒时间较长,可以防止用户由于错过提醒事件的信息而造成相应损失,给用户带来了方便,同时,本申请方案是对于同一提醒事件的第一文本和第二文本是分别显示的,便于用户记忆,也给用户带来了便利。
[0031]此外,考虑到很多时候,用户需要终端进行提醒的事件并不是诸如英文单词与中文翻译这样成对的,例如,用户往往只需要终端进行“下午三点部门会议”类似的提醒,并不需要进行事件信息的分开显示,为此,为了增加本发明的适用性,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上述的第二文本的内容可以为空,也即第二文本可以没有任何内容,这种情况下,用户只需要将提醒事件的信息全部填入第一文本即可,由于在终端每次从待机状态进入亮屏状态时,是将所述第一文本显示在所述终端的锁屏界面上,也实现了对事件信息的重复提醒。
[0032]此外,考虑到,锁屏界面上往往能显示的内容时有限的,为此,如图2所示,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上述的获取提醒事件的第一文本和第二文本,将所述第一文本和所述第二文本关联后进行保存可以包括如下步骤:
[0033]步骤S201:获取所述第一文本或者所述第二文本,进入步骤S202 ;
[0034]步骤S202:检测所述第一文本中的字符数或者所述第二文本中的字符数是否超过预设的门限值,若是,进入步骤S203 ;
[0035]若当前获取的是第一文本,则检测第一文本中的字符数是否超过预设的门限值;若当前获取的是第二文本,则检测第二文本中的字符数是否超过预设的门限值;
[0036]门限值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设定,例如,设定为30 ;
[0037]字符包括汉字、字母、数字等,字符数则指汉字、字母、数字等字符的总个数;
[0038]步骤S203:终止获取所述第一文本或者所述第二文本的超过所述门限值的字符,或者发出字符超限告警信息;
[0039]终止获取所述第一文本或者所述第二文本的超过所述门限值的字符后,则用户后续编辑的字符不能在被系统获取到,也就不能实现相应字符的保存与显示;
[0040]发出告警信息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信息告警、震动告警、或者语音告警。
[0041]另外,考虑到一些提醒事件过期之后在进行提醒已失去意义,例如,2014年12月3日下午三点一个部门会议,若提醒事件为这个部门会议的提醒,则在2014年12月3日下午三点之后的提醒已经无意义,为此,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本发明的终端事件提醒方法还可以包括步骤:获取所述提醒事件的终止提醒时间,将所述终止提醒时间与所述第一文本、所述第二文本关联后进行保存;在到达所述终止提醒时间时,删除所述第一文本、所述第二文本以及所述终止提醒时间。
[0042]由于在到达所述终止提醒时间时,删除了保存的第一文本、第二文本以及终止提醒时间,则在终端每次从待机状态进入亮屏状态时,检测不到需要进行显示的提醒事件,则也会再进行相应事件的提醒。
[0043]为了防止删除了需要继续进行提醒的事件所对应的第一文本、第二文本,进一步地,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在所述删除所述第一文本、所述第二文本以及所述终止提醒时间的步骤之前,还可以包括步骤:显示是否继续进行所述提醒事件的提醒的信息,若获取到继续进行的指令,将所述终止提醒时间增加预设的时间步长得到一个新终止提醒时间,用所述新终止提醒时间更新所述终止提醒时间。
[0044]其中,时间步长可以是系统默认设置的,也可以是用户根据实际需要设置的。
[0045]根据上述本发明的终端事件提醒方法,本发明还提供一种终端事件提醒系统,以下就本发明的终端事件提醒系统的实施例进行详细说明。图3中示出了本发明的终端事件提醒系统的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为了便于说明,在图3中只示出了与本发明相关的部分。
[0046]如图2所示,一种终端事件提醒系统,其包括获取模块301、第一显示模块302、第二显示模块303,其中:
[0047]获取模块301,用于获取提醒事件的第一文本和第二文本,将所述第一文本和所述第二文本关联后进行保存;
[0048]第一显示模302块,用于在终端每次从待机状态进入亮屏状态时,将所述第一文本显示在所述终端的锁屏界面上;
[0049]第二显示模块303,用于在检测到触发所述第二文本进行显示的操作指令后,在所述锁屏界面上显示所述第二文本。
[0050]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上述的第二文本的内容可以为空。
[0051]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获取模块301可以获取所述第一文本或者所述第二文本,检测所述第一文本中的字符数或者所述第二文本中的字符数是否超过预设的门限值,若是,终止获取所述第一文本或者所述第二文本的超过所述门限值的字符,或者发出字符超限告警信息。
[0052]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如图4所示,本发明的终端事件提醒系统,还包括删除模块304,其中:
[0053]获取模块301还可以用于获取所述提醒事件的终止提醒时间,将所述终止提醒时间与所述第一文本、所述第二文本关联后进行保存;
[0054]删除模块304用于在到达所述终止提醒时间时,删除所述第一文本、所述第二文本以及所述终止提醒时间。
[0055]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删除模块304还可以在删除所述第一文本、所述第二文本以及所述终止提醒时间,用于显示是否继续进行所述提醒事件的提醒的信息,若获取到继续进行的指令,将所述终止提醒时间增加预设的时间步长得到一个新终止提醒时间,用所述新终止提醒时间更新所述终止提醒时间。
[0056]本发明的终端事件提醒系统与本发明的终端事件提醒方法--对应,在上述终端事件提醒方法的实施例阐述的技术特征及其有益效果均适用于终端事件提醒系统的实施例中,特此声明。
[0057]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发明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本发明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发明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发明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权利要求】
1.一种终端事件提醒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骤: 获取提醒事件的第一文本和第二文本,将所述第一文本和所述第二文本关联后进行保存; 在终端每次从待机状态进入亮屏状态时,将所述第一文本显示在所述终端的锁屏界面上; 在检测到触发所述第二文本进行显示的操作指令后,在所述锁屏界面上显示所述第二文本。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终端事件提醒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文本的内容为空。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终端事件提醒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获取提醒事件的第一文本和第二文本,将所述第一文本和所述第二文本关联后进行保存包括步骤: 获取所述第一文本或者所述第二文本; 检测所述第一文本中的字符数或者所述第二文本中的字符数是否超过预设的门限值; 若是,终止获取所述第一文本或者所述第二文本的超过所述门限值的字符,或者发出字符超限告警信息。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终端事件提醒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步骤: 获取所述提醒事件的终止提醒时间,将所述终止提醒时间与所述第一文本、所述第二文本关联后进彳T保存; 在到达所述终止提醒时间时,删除所述第一文本、所述第二文本以及所述终止提醒时间。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终端事件提醒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删除所述第一文本、所述第二文本以及所述终止提醒时间的步骤之前,还包括步骤: 显示是否继续进行所述提醒事件的提醒的信息,若获取到继续进行的指令,将所述终止提醒时间增加预设的时间步长得到一个新终止提醒时间,用所述新终止提醒时间更新所述终止提醒时间。
6.一种终端事件提醒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 获取模块,用于获取提醒事件的第一文本和第二文本,将所述第一文本和所述第二文本关联后进彳丁保存; 第一显示模块,用于在终端每次从待机状态进入亮屏状态时,将所述第一文本显示在所述终端的锁屏界面上; 第二显示模块,用于在检测到触发所述第二文本进行显示的操作指令后,在所述锁屏界面上显示所述第二文本。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终端事件提醒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文本的内容为空。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终端事件提醒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获取模块获取所述第一文本或者所述第二文本,检测所述第一文本中的字符数或者所述第二文本中的字符数是否超过预设的门限值,若是,终止获取所述第一文本或者所述第二文本的超过所述门限值的字符,或者发出字符超限告警信息。
9.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终端事件提醒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获取模块还用于获取所述提醒事件的终止提醒时间,将所述终止提醒时间与所述第一文本、所述第二文本关联后进行保存; 还包括删除模块,该删除模块用于在到达所述终止提醒时间时,删除所述第一文本、所述第二文本以及所述终止提醒时间。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终端事件提醒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删除模块还用于显示是否继续进行所述提醒事件的提醒的信息,若获取到继续进行的指令,将所述终止提醒时间增加预设的时间步长得到一个新终止提醒时间,用所述新终止提醒时间更新所述终止提醒时间。
【文档编号】G06Q10/10GK104504557SQ201410809541
【公开日】2015年4月8日 申请日期:2014年12月19日 优先权日:2014年12月19日
【发明者】孙建华 申请人:广东欧珀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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