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平台系统和相关方法、装置和电子设备与流程

文档序号:15724752发布日期:2018-10-23 15:50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与电子设备和金融机构子系统进行通信的安全平台系统,所述安全平台系统包括:

处理器部件;

存储器部件;和

通信部件,所述安全平台系统被配置为:

从所述电子设备接收用户账户信息;

使用所接收的用户账户信息来认证具有商业实体的用户账户;

检测与所认证的用户账户相关联的商业凭据,其中所检测到的商业凭据由所述金融机构子系统发行;

使用对于所述安全平台系统可用的安全平台系统数据对所检测到的商业凭据进行商业实体欺诈检查,其中所述安全平台系统数据的至少一部分对于所述金融机构子系统不可用;

基于所述商业实体欺诈检查的结果,使用对于所述金融机构子系统可用的金融机构子系统数据来委任所述金融机构子系统对所检测到的商业凭据进行金融实体欺诈检查;并且

基于所述金融实体欺诈检查的结果来促进在所述电子设备上提供所检测到的商业凭据。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安全平台系统,被进一步配置为:

当所述金融实体欺诈检查的所述结果满足特定标准时,将对所检测到的商业凭据的用户选择的请求传输至所述电子设备;

响应于所传输的请求来从所述电子设备接收对所检测到的商业凭据的用户选择;以及

当接收到所述用户选择时,在所述电子设备上提供所检测到的商业凭据。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安全平台系统,其中所述商业实体欺诈检查包括分析指示所认证的用户账户的特征的所述安全平台系统数据的至少第一部分。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安全平台系统,其中所述安全平台系统数据的所述第一部分指示所检测到的商业凭据与所认证的用户账户之间的关系。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安全平台系统,其中所述安全平台系统数据的所述第一部分指示以下各项中的至少一者:

所认证的用户账户的使用年限;

所检测到的商业凭据已与所认证的用户账户相关联的时间长度;

所检测到的商业凭据已与所认证的用户账户相关联在所认证的用户账户的总使用年限期间的百分比;

所检测到的商业凭据已与所认证的用户账户相关联在所检测到的商业凭据的总使用年限期间的百分比;

所检测到的商业凭据已被所认证的用户账户用于支付的次数;

自所检测到的商业凭据被所认证的用户账户上一次用于支付以来的持续时间;和

所检测到的商业凭据的主账号已与所认证的用户账户相关联的次数。

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安全平台系统,其中:

所述金融机构子系统数据的至少一部分对于所述安全平台系统不可用。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安全平台系统,其中:

所述商业实体欺诈检查包括分析指示所述电子设备的特征的所述安全平台系统数据的至少一部分;并且

所述安全平台系统数据的所述至少一部分指示以下各项中的至少一者:

所检测到的商业凭据是否曾用于购买所述电子设备;

所述电子设备的当前位置与和所检测到的凭据和所认证的用户账户中的至少一者相关联的第一位置的比较;

购买所述电子设备的位置与和所检测到的凭据和所认证的用户账户中的至少一者相关联的第二位置的比较;

购买所述电子设备的时间与进行所述商业实体欺诈检查的时间之间的持续时间;和

第一次打开所述电子设备的时间与进行所述商业实体欺诈检查的时间之间的持续时间。

8.一种方法,包括:

使用从电子设备接收的用户账户信息来认证具有商业实体的用户账户;

检测与所认证的用户账户相关联的至少一个商业凭据;

使用对于所述商业实体可用的商业实体数据来对至少一个所检测到的商业凭据中的每个商业凭据进行商业实体欺诈风险分析;

使用对于金融机构子系统可用的金融机构子系统数据对所述至少一个所检测到的商业凭据的至少一个子集进行金融实体欺诈风险分析;以及

在所述电子设备上提供通过所述商业实体欺诈风险分析和所述金融实体欺诈风险分析两者的所述至少一个所检测到的商业凭据中的至少一个凭据。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中:

所述至少一个所检测到的商业凭据由所述金融机构子系统发行;并且

所述商业实体数据的至少一部分对于所述金融机构子系统不可用。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子集包括通过所述商业实体欺诈风险分析的所述至少一个所检测到的商业凭据中的每个凭据。

11.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中:

所述子集包括所述至少一个所检测到的商业凭据中的每个商业凭据;并且

所述商业实体欺诈风险分析至少部分地与所述金融实体欺诈风险分析同时进行。

12.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中:

所述金融机构子系统数据的至少一部分对于所述商业实体不可用。

13.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还包括:

将通过所述商业实体欺诈风险分析和所述金融实体欺诈风险分析两者的所述至少一个所检测到的商业凭据中的每个凭据的列表呈现给所述电子设备的用户;

从所呈现的列表接收对特定凭据的用户选择;以及

响应于接收到所述用户选择来在所述电子设备上提供所述特定凭据。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方法,还包括在所述提供之前,接收对所述特定凭据的用户认证,其中所述提供包括响应于接收到所述用户选择和所述用户认证两者来在所述电子设备上提供所述特定凭据。

15.一种与电子设备和金融机构子系统进行通信的安全平台系统,所述安全平台系统包括:

处理器部件;

存储器部件;和

通信部件,所述安全平台系统被配置为:

从所述电子设备接收用户账户信息;

使用所接收的用户账户信息来认证用户账户;

检测与所认证的用户账户相关联的商业凭据,其中所检测到的商业凭据由所述金融机构子系统发行;

使用对于所述安全平台系统可用的安全平台系统数据对所检测到的商业凭据进行商业实体欺诈检查;

使用对于所述金融机构子系统可用的金融机构子系统数据来指导所述金融机构子系统对所检测到的商业凭据进行金融实体欺诈检查;以及

基于所述商业实体欺诈检查的结果和所述金融实体欺诈检查的结果两者在所述电子设备上提供所检测到的商业凭据。

16.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安全平台系统,被进一步配置为当所述商业实体欺诈检查的所述结果满足特定标准时,将对所检测到的商业凭据的用户选择的请求传输至所述电子设备。

17.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安全平台系统,被进一步配置为:

响应于所传输的请求来从所述电子设备接收对所检测到的商业凭据的用户选择;以及

当接收到所述用户选择时,指导所述金融机构子系统对所检测到的商业凭据进行所述金融实体欺诈检查。

18.一种电子设备,包括:

基于非接触式邻近性的通信部件;

另一通信部件;和

处理器,所述处理器:

经由所述另一通信部件来将用户账户信息传送至商业实体;

基于所述用户账户信息经由所述另一通信部件来从所述商业实体接收账户认证信息;

检测以下各项中的至少一者:

所述基于非接触式邻近性的通信部件的存在性;以及

所述电子设备上的任何凭据的不存在性;以及

响应于所接收的账户认证信息和所述检测两者,经由所述另一通信部件来将用于发起凭据提供过程的请求传输至所述商业实体。

19.根据权利要求18所述的电子设备,其中:

所述处理器检测所述基于非接触式邻近性的通信部件的存在性;并且

所述处理器响应于所接收的账户认证信息并且响应于所检测到的存在性来传输所述请求。

20.根据权利要求18所述的电子设备,还包括安全元件,其中:

所述处理器检测所述安全元件上的任何凭据的不存在性;并且

所述处理器响应于所接收的账户认证信息并且响应于所检测到的不存在性来传输所述请求。

21.一种设备,包括用于实现权利要求8-1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的各个步骤的装置。

22.一种与电子设备和金融机构子系统进行通信的安全平台系统,所述安全平台系统包括:

处理器部件;

存储器部件;和

通信部件,所述安全平台系统被配置为:

从所述电子设备接收用户账户信息;

使用所接收的用户账户信息来认证具有商业实体的用户账户;

检测与所认证的用户账户相关联的商业凭据;

对所检测到的商业凭据进行商业实体欺诈检查;

基于所述商业实体欺诈检查的结果来委任所述金融机构子系统对所检测到的商业凭据进行金融实体欺诈检查;并且

基于所述金融实体欺诈检查的结果来促进在所述电子设备上提供所检测到的商业凭据,

其中,所述安全平台系统被进一步配置为:

当所述金融实体欺诈检查的所述结果满足特定标准时,将对所检测到的商业凭据的用户选择的请求传输至所述电子设备;

响应于所传输的请求来从所述电子设备接收对所检测到的商业凭据的用户选择;以及

当接收到所述用户选择时,在所述电子设备上提供所检测到的商业凭据。

23.一种与电子设备和金融机构子系统进行通信的安全平台系统,所述安全平台系统包括:

处理器部件;

存储器部件;和

通信部件,所述安全平台系统被配置为:

从所述电子设备接收用户账户信息;

使用所接收的用户账户信息来认证具有商业实体的用户账户;

检测与所认证的用户账户相关联的商业凭据;

对所检测到的商业凭据进行商业实体欺诈检查;

基于所述商业实体欺诈检查的结果来委任所述金融机构子系统对所检测到的商业凭据进行金融实体欺诈检查;并且

基于所述金融实体欺诈检查的结果来促进在所述电子设备上提供所检测到的商业凭据,

其中,所述商业实体欺诈检查包括分析用于指示所述电子设备的特征的数据;并且

所述数据指示以下各项中的至少一者:

所检测到的商业凭据是否曾用于购买所述电子设备;

所述电子设备的当前位置与和所检测到的凭据和所认证的用户账户中的至少一者相关联的第一位置的比较;

购买所述电子设备的位置与和所检测到的凭据和所认证的用户账户中的至少一者相关联的第二位置的比较;

购买所述电子设备的时间与进行所述商业实体欺诈检查的时间之间的持续时间;和

第一次打开所述电子设备的时间与进行所述商业实体欺诈检查的时间之间的持续时间。

24.一种方法,包括:

使用从电子设备接收的用户账户信息来认证具有商业实体的用户账户;

检测与所认证的用户账户相关联的至少一个商业凭据;

使用对于所述商业实体可用的数据来对至少一个所检测到的商业凭据中的每个商业凭据进行商业实体欺诈风险分析;

对所述至少一个所检测到的商业凭据的至少一个子集进行金融实体欺诈风险分析;

将通过所述商业实体欺诈风险分析和所述金融实体欺诈风险分析两者的所述至少一个所检测到的商业凭据中的每个凭据的列表呈现给所述电子设备的用户;

从所呈现的列表接收对特定凭据的用户选择;以及

响应于接收到所述用户选择来在所述电子设备上提供所述特定凭据。

25.一种与电子设备和金融机构子系统进行通信的安全平台系统,所述安全平台系统包括:

处理器部件;

存储器部件;和

通信部件,所述安全平台系统被配置为:

从所述电子设备接收用户账户信息;

使用所接收的用户账户信息来认证用户账户;

检测与所认证的用户账户相关联的商业凭据;

对所检测到的商业凭据进行商业实体欺诈检查;以及

当所述商业实体欺诈检查的结果满足特定标准时,指导所述金融机构子系统对所检测到的商业凭据进行金融实体欺诈检查,

其中所述安全平台系统被进一步配置为当所述商业实体欺诈检查的所述结果满足所述特定标准时,将对所检测到的商业凭据的用户选择的请求传输至所述电子设备。

26.根据权利要求25所述的安全平台系统,被进一步配置为:

响应于所传输的请求来从所述电子设备接收对所检测到的商业凭据的用户选择;以及

当接收到所述用户选择时,指导所述金融机构子系统对所检测到的商业凭据进行所述金融实体欺诈检查。

27.一种电子设备,包括:

基于非接触式邻近性的通信部件;

另一通信部件;和

处理器,所述处理器被配置为:

经由所述另一通信部件来将用户账户信息传送至商业实体;

基于所述用户账户信息经由所述另一通信部件来从所述商业实体接收账户认证信息;以及

响应于所接收的账户认证信息经由所述另一通信部件来将用于发起凭据提供过程的请求传输至所述商业实体;

其中,所述电子设备还包括安全元件,其中:

所述处理器被进一步配置为检测所述安全元件上的任何凭据的不存在性;并且

所述处理器被配置为响应于所接收的账户认证信息并且响应于所检测到的不存在性来传输所述请求。

28.一种设备,包括用于实现权利要求24中所述的方法的各个步骤的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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