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物品显示方法,其特征在于,
在屏幕上显示物品的尺寸提示,所述物品的尺寸提示的大小与所述物品的实际尺寸参数相等。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物品的实际尺寸参数包括所述物品的长、宽和/或高。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物品的尺寸提示包括:
长度与所述物品的长、宽和/或高相等的线段;和/或,
尺寸与所述物品的正视面、俯视面和/或侧视面相等的物品图像;和/或,
尺寸与所述物品的正视面、俯视面和/或侧视面相等的框图。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比较所述物品的实际尺寸参数和屏幕的尺寸参数;
当所述物品的实际尺寸参数不小于所述屏幕的尺寸参数时,在屏幕上显示物品的尺寸提示和参照物的尺寸提示,所述参照物的实际尺寸与所述物品的实际尺寸参数的比值等于所述参照物的尺寸提示与所述物品的尺寸提示的比值。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当所述物品的实际尺寸参数不小于所述屏幕的尺寸参数时,所述物品的尺寸提示包括:
长度与按照显示缩放比例缩小后的所述物品的长、宽和/或高相等的线段;和/或,
尺寸与按照显示缩放比例缩小后的所述物品的正视面、俯视面和/或侧视面相等的物品图像;和/或,
尺寸与按照显示缩放比例缩小后的所述物品的正视面、俯视面和/或侧视面相等的框图。
6.根据权利要求4或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参照物为所述终端的屏幕;
所述参照物的尺寸提示包括:
长度与按照显示缩放比例缩小后的屏幕宽度或高度相等的一个或多个线段;和/或,
尺寸与按照显示缩放比例缩小后的屏幕尺寸相等的一个或多个框图。
7.一种物品显示方法,其特征在于,
在屏幕上显示物品的尺寸提示和参照物的尺寸提示,所述参照物的实际尺寸与所述物品的实际尺寸参数的比值等于所述参照物的尺寸提示与所述物品的尺寸提示的比值。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物品的尺寸提示包括:
长度与按照显示缩放比例缩小后的所述物品的长、宽和/或高相等的线段;和/或,
尺寸与按照显示缩放比例缩小后的所述物品的正视面、俯视面和/或侧视面相等的物品图像;和/或,
尺寸与按照显示缩放比例缩小后的所述物品的正视面、俯视面和/或侧视面相等的框图。
9.根据权利要求7或8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参照物为所述终端的屏幕;
所述参照物的尺寸提示包括:
长度与按照显示缩放比例缩小后的屏幕宽度或高度相等的一个或多个线段;和/或,
一个以上尺寸与按照显示缩放比例缩小后的屏幕尺寸相等的一个或多个框图。
10.一种物品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参数获取模块,用于获取物品的实际尺寸参数;
尺寸提示显示模块,用于在屏幕上显示物品的尺寸提示,所述物品的尺寸提示的大小与所述物品的实际尺寸参数相等。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物品的实际尺寸参数包括所述物品的长、宽和/或高。
12.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物品的尺寸提示包括:
长度与所述物品的长、宽和/或高相等的线段;和/或,
尺寸与所述物品的正视面、俯视面和/或侧视面相等的物品图像;和/或,
尺寸与所述物品的正视面、俯视面和/或侧视面相等的框图。
13.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尺寸比较模块,用于比较物品的实际尺寸参数和屏幕的尺寸参数;
当所述物品的实际尺寸参数不小于所述屏幕的尺寸参数时,所述尺寸提示显示模块用于在屏幕上显示物品的尺寸提示和参照物的尺寸提示,所述参照物的实际尺寸与所述物品的实际尺寸参数的比值等于所述参照物的尺寸提示与所述物品的尺寸提示的比值。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
当所述尺寸比较模块确定所述物品的实际尺寸参数不小于所述屏幕的尺寸参数时,所述物品的尺寸提示包括:
长度与按照显示缩放比例缩小后的所述物品的长、宽和/或高相等的线段;和/或,
尺寸与按照显示缩放比例缩小后的所述物品的正视面、俯视面和/或侧视面相等的物品图像;和/或,
尺寸与按照显示缩放比例缩小后的所述物品的正视面、俯视面和/或侧视面相等的框图。
15.根据权利要求13或14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参照物为所述终端的屏幕;
所述参照物的尺寸提示包括:
长度与按照显示缩放比例缩小后的屏幕宽度或高度相等的一个或多个线段;和/或,
尺寸与按照显示缩放比例缩小后的屏幕尺寸相等的一个或多个框图。
16.一种物品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参数获取模块,用于获取物品的实际尺寸参数;
尺寸提示显示模块,用于在屏幕上显示物品的尺寸提示和参照物的尺寸提示,所述参照物的实际尺寸与所述物品的实际尺寸参数的比值等于所述参照物的尺寸提示与所述物品的尺寸提示的比值。
17.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物品的尺寸提示包括:
长度与按照显示缩放比例缩小后的所述物品的长、宽和/或高相等的线段;和/或,
尺寸与按照显示缩放比例缩小后的所述物品的正视面、俯视面和/或侧视面相等的物品图像;和/或,
尺寸与按照显示缩放比例缩小后的所述物品的正视面、俯视面和/或侧视面相等的框图。
18.根据权利要求16或17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参照物为所述终端的屏幕;
所述参数获取模块,还用于获取所述屏幕的实际尺寸参数;
所述参照物的尺寸提示包括:
长度与按照显示缩放比例缩小后的屏幕宽度或高度相等的一个或多个线段;和/或,
尺寸与按照显示缩放比例缩小后的屏幕尺寸相等的一个或多个框图。
19.一种物品显示系统,其特征在于:
包括存储器;以及
耦接至所述存储器的处理器,所述处理器被配置为基于存储在所述存储器的指令执行如权利要求1至9任一项所述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