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切换用户控制权的方法与流程

文档序号:15908162发布日期:2018-11-13 20:02阅读:469来源:国知局
一种切换用户控制权的方法与流程

本发明涉及体感交互技术领域,特别是一种切换用户控制权的方法。



背景技术:

Kinect传感器作为人体感应的装置,主要原理是将人体信息转化为人体骨骼信息,人体关节的运动轨迹被记录下来后,即能作为传感器的手势信号。其中,KinectV1能同时完全记录两个人的骨骼节点运动信息,Kinect V2能同时完全记录6个人的骨骼节点运动信息。经过多年发展,逐渐被应用在演讲、发布会等场合当中,配合大尺寸或超大尺寸屏幕的场景来供演讲者手势操作。

现有的技术中对于体感设备的操作主要通过两种方式来确定用户的控制权。第一种是设备默认方式,也就是跟踪最先被检测到的人体,以此用户作为操作者,从而始终响应此用户的操作。第二种是最近用户方式,就是在视域中被检测到的人体中,选择距离设备最近的,即深度最小的用户作为操作者,所以就可以通过变换用户距离设备的位置来切换操作者,将软件的控制权转移到此用户。但上述两种方式都比较复杂,第一种方式用户的控制权不容易切换,或者根本切换不了;第二种方式,若用户数量较多的时间,来回变更位置,会造成操作不方便,且比较笨拙。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本发明提出了一种切换用户控制权的方法。

具体如下:

一种切换用户控制权的方法,包括体感传感器、主机和屏幕,方法如下:

S1:体感传感器检测视域范围内的所有人体骨骼数据流,将其传输给主机;

S2:主机接收体感传感器传来的所有人体骨骼数据流,分别提取髋部节点B和手部节点A的坐标B(x2,y2)和A(x1,y1),通过公式计算B与A的垂直距离d1,若d1>0,则原用户释放用户控制权;若d1≤0,则用户控制权依然属于原用户;

S3:根据上述计算结果,若原用户释放用户控制权,主机提取不同人体骨骼数据流中的手部节点A和头部节点C的坐标A(x1,y1)和C(x3,y3),通过公式计算A与C的垂直距离d2,若d2>0,则新用户获得用户控制权;若d1≤0,则用户控制权属于原用户,将计算结果传输到屏幕;

S4:屏幕接收主机传来的信息,显示操作信息。

优选地,所述步骤S2中d1的计算公式为d1=y2‐y1。

优选地,所述步骤S3中d2的计算公式为d2=y1‐y3。

优选地,所述步骤S1中人体骨骼数据流的个数≥2。

本发明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本发明提出的一种切换用户控制权的方法,多个用户在操作体感设备时,可以通过简单的举手来获取操作权,方便用户的使用,解决了需要刻意去移动位置来切换用户控制权或者根本切换不了用户的问题。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提出的一种切换用户控制权的方法的系统示意图,指定图1为摘要附图;

图2为本发明提出的一种切换用户控制权的方法的实施例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详细说明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应当理解,此处描述的具体实施方式仅仅用以解释本发明,并不用于限定本发明。

实施例

图1为本发明提出的一种切换用户控制权的方法的系统示意图,包括体感传感器、主机和屏幕,所述体感传感器与主机通过数据线连接,所述主机与屏幕通过视频线连接。图2为本发明提出的一种切换用户控制权的方法的实施例示意图,体感传感器检测视域范围内的所有人体骨骼数据流,所述体感传感器用的是Kinect V2,可同时检测到6个人体的骨骼数据流,本专利中检测到的人体骨架的个数大于等于2,将检测到的不同数据流传输给主机,主机接收体感传感器传来的所有人体骨骼数据流,分别提取髋部节点B和手部节点A的坐标B(x2,y2)和A(x1,y1),通过公式d1=y2‐y1,计算B与A的垂直距离d1,若d1>0,说明手部节点低于髋部节点,即手臂自然下垂,则原用户释放用户控制权;若d1≤0,说明手部节点高于髋部节点,即手臂微微抬起,则用户控制权依然属于原用户。

根据上述计算结果,若原用户释放了用户控制权,主机持续提取不同人体骨骼数据流中的手部节点A和头部节点C的坐标A(x1,y1)和C(x3,y3),通过公式d2=y1‐y3,计算A与C的垂直距离d2,若d2>0,说明手部节点高于头部节点,用户做出举手的动作,则新用户获得用户控制权;若d2≤0,说明手部节点低于头部节点,用户的手没有举起来,因此用户拿不到用户控制权,用户控制权属于原用户,若新用户拿到用户控制权,则新用户指挥主机进行相应动作的操作,若用户控制权依然属于原用户,则原用户指挥主机进行相应动作的操作,将计算结果传输到屏幕;屏幕接收主机传来的信息,显示操作信息。

综上所述,本发明提出的一种切换用户控制权的方法,多个用户在操作体感设备时,可以通过简单的举手来获取操作权,方便用户的使用,解决了需要刻意去移动位置来切换用户控制权或者根本切换不了用户的问题。

以上的实施方式均为本发明的优选实施方式,并非因此限制本发明的专利保护范围。任何本发明所属的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不脱离本发明所公开的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对本发明的内容所做的等效结构与等效步骤的变换均落入本发明要求保护的专利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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