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现实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048960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虚拟现实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统包括:

至少一个用于所述虚拟现实的车辆,包括车体和至少一个动作捕捉装置,每一个动作捕捉装置均包括:

至少一个光学标记物,反射或发送相应的动作捕捉装置的空间位置相关的光学信息,以使所述虚拟现实系统确定所述车辆的空间位置;

惯性传感器,采集所述相应的动作捕捉装置的动作信息,以使所述虚拟现实系统确定所述车体的空间姿态;

至少一个动作捕捉相机,置于所述车辆在所述虚拟现实系统中运动场地的四周,接收所述光学信息,并输出所接收到的光学信息;

服务器,接收所述至少一个动作捕捉相机输出的光学信息,以确定所述车辆的空间位置和空间姿态,并输出所述车辆的空间位置和空间姿态信息;

数据处理设备,接收所述服务器输出的所述车辆的空间位置和空间姿态信息,将所接收的空间位置和空间姿态信息应用于对应的虚拟形象,并输出所述虚拟形象的信息;

头显,接收所述虚拟形象的信息,显示所述虚拟形象。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标记物为反光器件或发光光源。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惯性测量单元包括:

三轴MEMS微加速度计,测量所述惯性测量单元的加速度;以及

三轴MEMS微陀螺仪,测量所述惯性测量单元的角速度;和/或

三轴MEMS磁力计,测量地磁方向。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车辆还包括:

固定支架,设置于所述车体内,稳固承载与所述固定支架可拆卸连接的数据处理设备。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支架包括防震缓冲层和支架体;

所述支架体形成承载所述数据处理设备的空间,所述防震缓冲层置于所述支架体内侧。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支架还包括:

位置检测装置,设置于所述固定支架上,检测所述数据处理设备相对于所述固定支架的位置,并将检测到的位置数据发送给所述服务器;

所述服务器检测到所述位置数据超出阈值时发出报警信号。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车辆还包括:

变电装置,所述变电装置的一端连接至所述车辆的电源以接收直流电压,并将所接收的直流电压转变为交流电压以输出所述交流电压。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统还包括:桁架,置于所述车辆在所述虚拟现实系统中动作场地的四周;

所述动作捕捉相机根据预设设置于所述桁架上。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统还包括:

显示装置,接收并显示所述虚拟形象的空间位置和空间姿态信息。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数据处理设备与所述头显集成为一体。

11.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车辆包括方向盘,所述至少一组动作捕捉装置中的第二动作捕捉装置设置于所述方向盘上。

12.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组动作捕捉装置中的第三动作捕捉装置设置于所述头显上。

13.根据权利要求1-10任一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车辆为碰碰车、平衡车、滑板车、独轮车、水上碰撞船、有轨车其中的一种或多种。

14.根据权利要求1-10任一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车辆为轮滑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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