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条码识读引擎激光十字瞄准设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706430阅读:340来源:国知局
一种条码识读引擎激光十字瞄准设备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瞄准结构,具体地说涉及一种条码识读引擎激光十字瞄准设备



背景技术:

瞄准单元作为条码识读引擎的重要元件,其投射于物体表面的图案,用于引导用户瞄准设备,使得条码为于条码识读引擎的视场角范围内。

现有技术中,常见的瞄准图案有十字型、一字型、圆点型。一字型构造相对简单,只需要设计一个简单的凸透镜即可实现,一字型的瞄准,只适合应用于识读一字型的一维条码的场景,而且容易与矩形的照明光斑产生叠加干扰。十字型的瞄准图案需要较大型透镜,利用折射原理成像,需要单独计算透镜中每个区域的斜率,最终制得不规则透镜,制作工艺较为繁琐。圆点型透镜,通常采用聚光型透镜,会造成在条码中心呈过亮的亮点,如果在CMOS曝光时,关闭瞄准的时间间隔过短,会造成光污染,影响条码的识读。



技术实现要素:

为此,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现有技术中条码识读模组的瞄准透镜设计、制作工序复杂从而造成瞄准结构设计、制作工序复杂。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的所采用的技术方案:

一种条码识读引擎激光十字瞄准设备,包含:衍射透镜、双凸镜片、准直套筒、光源槽、光源;

衍射透镜,具有如下结构:镜体呈透明,镜体一面呈光滑;另一面以一对角线分为上下的两个分区,A区和B区;其中:

A区,自上而下分为高度均等的六个区域,第一个区域为斜纹面、第二个区域为光滑面,其余区域以此顺序斜纹面、光滑面依次重复排列;

B区,自左向右分为宽度均等的六个区域,第一个区域为光滑面、第二个区域为斜纹面、其余区域以此顺序光滑面、斜纹面依次重复排列;

衍射透镜带有A区和B区的一面与双凸镜片接触;

双凸镜片收纳在所述准直套筒内;

准直套筒内设置有螺牙,所述光源槽螺旋设置有于所述准直套筒内侧;

光源套设在所述光源槽内,所述光源为激光光源。

所述镜体各边长相等,其中三个角为圆角倒角,另一个角为钝角。

所述镜体材质为亚克力。

所述斜纹面采用蚀刻工艺制成。

本实用新型的上述技术方案相比现有技术具有以下优点:

1.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条码识读引擎激光十字瞄准设备,将镜体分为A区和B区利用光衍射原理,激光光源的光经准直套筒准直,再由双凸镜片汇聚后经射到衍射片上,经衍射透镜衍射成像,最终呈现出十字型。可以实现对激光的二次整形,从而实现十字型的成像,且成像中十字型两线是连续的而非断续拼接。

附图说明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内容更容易被清楚的理解,下面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例并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其中,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条码识读引擎激光十字瞄准设备的外观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种条码识读引擎激光十字瞄准设备的分解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一种条码识读引擎激光十字瞄准设备的衍射透镜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1-衍射透镜;2-双凸镜片;3-准直套筒;4-光源槽;5-光源;11-

光滑面;12-斜纹面。

具体实施方式

一种条码识读引擎激光十字瞄准设备,如图1-3所示,包含:衍射透镜1、双凸镜片2、准直套筒3、光源槽4、光源5。

衍射透镜1,具有如下结构:镜体呈透明,镜体一面呈光滑;另一面以一对角线分为上下的两个分区,A区和B区;其中:

A区,自上而下分为高度均等的六个区域,第一个区域为斜纹面12、第二个区域为光滑面11,其余区域以此顺序斜纹面12、光滑面11依次重复排列。

B区,自左向右分为宽度均等的六个区域,第一个区域为光滑面11、第二个区域为斜纹面12、其余区域以此顺序光滑面11、斜纹面12依次重复排列。

其中,所述斜纹面12的斜线与所述对角线平行。可以使成像的十字形长度、宽度更为均匀。

衍射透镜带有A区和B区的一面与双凸镜片2接触。

双凸镜片2收纳在所述准直套筒3内。

准直套筒3内设置有螺牙,所述光源槽4螺旋设置有于所述准直套筒内侧。

光源5套设在所述光源槽4内,所述光源5为激光光源。

所述镜体各边长相等,其中三个角为圆角倒角,另一个角为钝角。

所述镜体材质为亚克力。

所述斜纹面采用蚀刻工艺制成。

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条码识读引擎激光十字瞄准设备,将镜体分为A区和B区利用光衍射原理,光源的光经准直套筒准直,再由双凸镜片汇聚后经光阑射到衍射片上,经衍射透镜衍射成像,最终呈现出十字型。可以实现对激光的二次整形,从而实现十字型的成像,且成像中十字型两线是连续的而非断续拼接。通过设置光阑可以保证照射在衍射镜片上的激光能量、形状、位置的一致性。

显然,上述实施例仅仅是为清楚地说明所作的举例,而并非对实施方式的限定。对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上述说明的基础上还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变化或变动。这里无需也无法对所有的实施方式予以穷举。而由此所引伸出的显而易见的变化或变动仍处于本实用新型创造的保护范围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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