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危害识别与预防控制体系建立方法及系统与流程

文档序号:12802791阅读:251来源:国知局
食品安全危害识别与预防控制体系建立方法及系统与流程

本发明涉及食品安全危害识别与预防控制领域,尤其涉及一种食品安全危害识别与预防控制体系建立方法及系统。



背景技术:

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在危害识别、评价和控制方面是国际通行的食品卫生预防和控制方法,通过识别食品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环节并采取适当的控制措施对食品生产过程的每一步进行监视和控制,从而降低危害发生的概率。

现有的食品安全危害识别与预防控制体系一般都运用了haccp控制方法,但现有的haccp控制方法其大部分任务都是通过线下人工完成,针对不同的食品或公司采取不同的危害控制方案,没有一个能够适应所有食品的标准化控制体系及控制流程,这导致现在的haccp控制方法效率太低,步骤繁琐,耗费了较多的人力及时间。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提供一种食品安全危害识别与预防控制体系建立方法及系统,以提高食品安全危害识别与预防控制的效率,并减少了人工制定控制方案所需花费的人力及时间。

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一种食品安全危害识别与预防控制体系建立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步骤一:对所需实行食品安全危害识别与预防控制的食品进行合规性判断;

步骤二:对该食品在生产及销售过程中各环节的潜在危害分别进行查寻;

步骤三:对所有潜在危害的控制措施进行查寻;

步骤四:对各环节中查寻出的潜在危害是否显著进行判断;

步骤五:对各环节是否为食品安全关键环节进行判断;

步骤六:结合该食品的潜在危害、潜在危害的控制措施、潜在危害的显著性以及潜在危害所在环节的关键性建立该食品的食品安全危害识别与预防控制体系。

进一步的,所述步骤一具体包括:

步骤11:对所需实行食品安全危害识别与预防控制的食品的成品和原辅料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进行查寻;

步骤12:判断该食品是否符合所有查寻出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若是,则进行步骤二,反之,则对食品进行改进,并重复步骤12。

进一步的,所述步骤三具体包括:

对所有潜在危害的控制措施进行查寻,若存在,则先将其与对应的潜在危害相配对,再进行步骤四,若不存在,则直接进行步骤四。

进一步的,所述步骤四具体包括:

对各环节中查寻出的潜在危害是否显著进行判断,若是,则该潜在危害属于需要预防性控制的危害,反之,则该潜在危害属于不需要预防性控制的危害。

进一步的,所述步骤四还包括:

列出各潜在危害是否显著的判断方法,并将其与对应的潜在危害相配对。

在本发明的一技术方案中,所述潜在危害是否显著的判断方法包括:

判断如果缺乏预防性控制,该潜在危害的引入是否会使该食品处于不安全水平,若是,则该潜在危害属于需要预防性控制的危害,反之,则该潜在危害属于不需要预防性控制的危害;

或判断如果缺乏预防性控制,该潜在危害的引入是否会使该食品增加到不安全水平,若是,则该潜在危害属于需要预防性控制的危害,反之,则该潜在危害属于不需要预防性控制的危害;

或判断如果该潜在危害在其他环节中具有显著性,则在该环节中是否能够被显著降低或预防,若是,则该潜在危害属于需要预防性控制的危害,反之,则该潜在危害属于不需要预防性控制的危害。

在本发明的另一技术方案中,所述潜在危害是否显著的判断方法包括:

步骤41:判断潜在危害发生的可能性;

步骤42:判断潜在危害发生的严重性;

步骤43:结合所述潜在危害发生的可能性和严重性得出该潜在危害的风险程度;

步骤44:根据该潜在危害的风险程度判断其是否属于需要预防性控制的危害。

进一步的,在所述步骤41中,将所述潜在危害发生的可能性分为如下类别:低可能性、一般可能、高可能性;在所述步骤42中,将所述潜在危害发生的严重性分为如下类别:严重、一般、轻微。

进一步的,所述步骤43具体包括:

当所述潜在危害发生的可能性为低可能性,同时其严重性为严重,以及所述潜在危害发生的可能性为高可能性,同时其严重性为轻微时,该潜在危害的风险程度为中风险;

当所述潜在危害发生的可能性为低可能性,同时其严重性为一般或轻微,以及所述潜在危害发生的可能性为一般可能,同时其严重性为轻微时,该潜在危害的风险程度为低风险;

当所述潜在危害发生的可能性为一般可能,同时其严重性为一般或严重,以及所述潜在危害发生的可能性为高可能性,同时其严重性为一般或严重时,该潜在危害的风险程度为高风险。

进一步的,所述步骤44具体包括:

若该潜在危害的风险程度为高风险,则其属于需要预防性控制的危害;

若该潜在危害的风险程度为低风险,则其属于不需要预防性控制的危害;

若该潜在危害的风险程度为中风险,则其根据该食品的实际情况判断该潜在危害是否属于需要预防性控制的危害。

进一步的,所述步骤六具体包括:

步骤61:针对属于需要预防性控制的危害判断其是否具有控制措施,若是,则进行步骤62,反之,则进行步骤63;

步骤62:判断该控制措施是否能够将该潜在危害预防、消除或降低到可接受水平,若是,则进行步骤64:反之,则进行步骤65;

步骤63:判断该潜在危害所在环节是否为食品安全关键环节,若是,则对食品进行改进,并回到步骤四,反之,则进行步骤65;

步骤64:在该环节实施对应的控制措施;

步骤65:在该环节不实施控制措施。

进一步的,所述步骤64具体包括:

判断该控制措施的严格程度是否对潜在危害发生可能性/后果严重性/监视频率具有较大影响,若是,则按照haccp方案实施,若否,则按oprp方案实施。

本发明还提供一种食品安全危害识别与预防控制体系建立系统,其包括:

数据库,其用于存储与食品安全相关的所有法律法规及标准、潜在危害以及对应的控制措施;

用户端,其用于根据所需实行食品安全危害识别与预防控制的食品,通过所述控制中心在所述数据库中查寻与该食品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标准、潜在危害以及对应的控制措施。

控制中心,其用于根据查寻出的法律法规及标准对该食品进行合规性判断,对查寻出的潜在危害是否显著进行判断,对食品在生产及销售过程中的各环节是否为食品安全关键环节进行判断,并结合该食品的潜在危害、潜在危害的控制措施、潜在危害的显著性以及潜在危害所在环节的关键性建立该食品的食品安全危害识别与预防控制体系。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本发明提供的食品安全危害识别与预防控制体系建立方法及系统先对所需实行食品安全危害识别与预防控制的食品进行合规性判断,再对该食品在生产及销售过程中各环节的潜在危害及控制措施进行查寻,接着对潜在危害是否显著以及各环节是否为食品安全关键环节进行判断,最后结合该食品的潜在危害、潜在危害的控制措施、潜在危害的显著性以及潜在危害所在环节的关键性建立该食品的食品安全危害识别与预防控制体系,建立了一个能够适应所有食品的标准化控制体系及控制流程,提高了食品安全危害识别与预防控制的效率,并减少了人工制定控制方案所需花费的人力及时间。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说明:

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食品安全危害识别与预防控制体系建立方法的流程图;

图2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食品安全危害识别与预防控制体系建立方法中步骤一的流程图;

图3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食品安全危害识别与预防控制体系建立方法中潜在危害是否显著的判断方法的流程图;

图4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食品安全危害识别与预防控制体系建立方法中步骤六的流程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发明提出的食品安全危害识别与预防控制体系建立方法及系统作进一步详细说明。根据下面说明和权利要求书,本发明的优点和特征将更清楚。

本发明的核心思想在于,提供一种食品安全危害识别与预防控制体系建立方法及系统,其先对所需实行食品安全危害识别与预防控制的食品进行合规性判断,再对该食品在生产及销售过程中各环节的潜在危害及控制措施进行查寻,接着对潜在危害是否显著以及各环节是否为食品安全关键环节进行判断,最后结合该食品的潜在危害、潜在危害的控制措施、潜在危害的显著性以及潜在危害所在环节的关键性建立该食品的食品安全危害识别与预防控制体系,建立了一个能够适应所有食品的标准化控制体系及控制流程,提高了食品安全危害识别与预防控制的效率,并减少了人工制定控制方案所需花费的人力及时间。

请参考图1至4,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食品安全危害识别与预防控制体系建立方法的流程图;图2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食品安全危害识别与预防控制体系建立方法中步骤一的流程图;图3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食品安全危害识别与预防控制体系建立方法中潜在危害是否显著的判断方法的流程图;图4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食品安全危害识别与预防控制体系建立方法中步骤六的流程图。

如图1所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一种食品安全危害识别与预防控制体系建立方法,其包括:

步骤一:对所需实行食品安全危害识别与预防控制的食品进行合规性判断;

步骤二:对该食品在生产及销售过程中各环节的潜在危害分别进行查寻;

步骤三:对所有潜在危害的控制措施进行查寻;

步骤四:对各环节中查寻出的潜在危害是否显著进行判断;

步骤五:对各环节是否为食品安全关键环节进行判断;

步骤六:结合该食品的潜在危害、潜在危害的控制措施、潜在危害的显著性以及潜在危害所在环节的关键性建立该食品的食品安全危害识别与预防控制体系。

进一步的,如图2所示,所述步骤一具体包括:

步骤11:对所需实行食品安全危害识别与预防控制的食品的成品和原辅料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进行查寻;

步骤12:判断该食品是否符合所有查寻出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若是,则进行步骤二,反之,则对食品进行改进,并重复步骤12。

进一步的,所述步骤三具体包括:

对所有潜在危害的控制措施进行查寻,若存在,则先将其与对应的潜在危害相配对,再进行步骤四,若不存在,则直接进行步骤四。

进一步的,所述步骤四具体包括:

对各环节中查寻出的潜在危害是否显著进行判断,若是,则该潜在危害属于需要预防性控制的危害,反之,则该潜在危害属于不需要预防性控制的危害。

进一步的,所述步骤四还包括:

列出各潜在危害是否显著的判断方法,并将其与对应的潜在危害相配对。

在本发明的一实施例中,所述潜在危害是否显著的判断方法包括:

判断如果缺乏预防性控制,该潜在危害的引入是否会使该食品处于不安全水平,若是,则该潜在危害属于需要预防性控制的危害,反之,则该潜在危害属于不需要预防性控制的危害;

或判断如果缺乏预防性控制,该潜在危害的引入是否会使该食品增加到不安全水平,若是,则该潜在危害属于需要预防性控制的危害,反之,则该潜在危害属于不需要预防性控制的危害;

或判断如果该潜在危害在其他环节中具有显著性,则在该环节中是否能够被显著降低或预防,若是,则该潜在危害属于需要预防性控制的危害,反之,则该潜在危害属于不需要预防性控制的危害。

在本发明的另一实施例中,如图3所示,所述潜在危害是否显著的判断方法包括:

步骤41:判断潜在危害发生的可能性;

步骤42:判断潜在危害发生的严重性;

步骤43:结合所述潜在危害发生的可能性和严重性得出该潜在危害的风险程度;

步骤44:根据该潜在危害的风险程度判断其是否属于需要预防性控制的危害。

进一步的,在所述步骤41中,将所述潜在危害发生的可能性分为如下类别:低可能性、一般可能、高可能性;在所述步骤42中,将所述潜在危害发生的严重性分为如下类别:严重、一般、轻微。

进一步的,所述步骤43具体包括:

当所述潜在危害发生的可能性为低可能性,同时其严重性为严重,以及所述潜在危害发生的可能性为高可能性,同时其严重性为轻微时,该潜在危害的风险程度为中风险;

当所述潜在危害发生的可能性为低可能性,同时其严重性为一般或轻微,以及所述潜在危害发生的可能性为一般可能,同时其严重性为轻微时,该潜在危害的风险程度为低风险;

当所述潜在危害发生的可能性为一般可能,同时其严重性为一般或严重,以及所述潜在危害发生的可能性为高可能性,同时其严重性为一般或严重时,该潜在危害的风险程度为高风险。

进一步的,所述步骤44具体包括:

若该潜在危害的风险程度为高风险,则其属于需要预防性控制的危害;

若该潜在危害的风险程度为低风险,则其属于不需要预防性控制的危害;

若该潜在危害的风险程度为中风险,则其根据该食品的实际情况判断该潜在危害是否属于需要预防性控制的危害。

进一步的,如图4所示,所述步骤六具体包括:

步骤61:针对属于需要预防性控制的危害判断其是否具有控制措施,若是,则进行步骤62,反之,则进行步骤63;

步骤62:判断该控制措施是否能够将该潜在危害预防、消除或降低到可接受水平,若是,则进行步骤64:反之,则进行步骤65;

步骤63:判断该潜在危害所在环节是否为食品安全关键环节,若是,则对食品进行改进,并回到步骤四,反之,则进行步骤65;

步骤64:在该环节实施对应的控制措施;

步骤65:在该环节不实施控制措施。

进一步的,所述步骤64具体包括:

判断该控制措施的严格程度是否对潜在危害发生可能性/后果严重性/监视频率具有较大影响,若是,则按照haccp方案实施,若否,则按oprp(操作性前提方案)方案实施。

本发明实施例还提供一种食品安全危害识别与预防控制体系建立系统,其包括:

数据库,其用于存储与食品安全相关的所有法律法规及标准、潜在危害以及对应的控制措施;

用户端,其用于根据所需实行食品安全危害识别与预防控制的食品,通过所述控制中心在所述数据库中查寻与该食品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标准、潜在危害以及对应的控制措施。

控制中心,其用于根据查寻出的法律法规及标准对该食品进行合规性判断,对查寻出的潜在危害是否显著进行判断,对食品在生产及销售过程中的各环节是否为食品安全关键环节进行判断,并结合该食品的潜在危害、潜在危害的控制措施、潜在危害的显著性以及潜在危害所在环节的关键性建立该食品的食品安全危害识别与预防控制体系。

综上所述,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食品安全危害识别与预防控制体系建立方法及系统先对所需实行食品安全危害识别与预防控制的食品进行合规性判断,再对该食品在生产及销售过程中各环节的潜在危害及控制措施进行查寻,接着对潜在危害是否显著以及各环节是否为食品安全关键环节进行判断,最后结合该食品的潜在危害、潜在危害的控制措施、潜在危害的显著性以及潜在危害所在环节的关键性建立该食品的食品安全危害识别与预防控制体系,建立了一个能够适应所有食品的标准化控制体系及控制流程,提高了食品安全危害识别与预防控制的效率,并减少了人工制定控制方案所需花费的人力及时间。

显然,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对本发明进行各种改动和变型而不脱离本发明的精神和范围。这样,倘若本发明的这些改动和变型属于本发明权利要求及其等同技术的范围之内,则本发明也意图包含这些改动和变型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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