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移动终端屏幕控制的方法、移动终端及存储介质与流程

文档序号:14008011阅读:134来源:国知局
一种移动终端屏幕控制的方法、移动终端及存储介质与流程

本申请属于移动终端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移动终端屏幕控制的方法、移动终端及存储介质。



背景技术:

随着移动终端的发展,移动终端集成了越来越多的功能。目前,多采用触控屏或者按键对移动终端进行控制和输入以实现移动终端的各种功能。

然而,在很多情况下(例如,用户忘记操作、暂时离开或进入睡眠),用户无法及时对移动终端的屏幕或者按键进行操作以实现移动终端状态的切换,所以,通过用户在移动终端屏幕上的操作或者对按键的操作虽然能够实现控制移动终端切换状态,但是操作繁琐、智能化低。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此,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移动终端屏幕控制的方法、移动终端及存储介质,以解决目前移动终端操作繁琐、智能化低的问题。

本申请实施例的第一方面提供了一种移动终端屏幕控制的方法,包括:

在检测到所述移动终端的屏幕处于第一状态时,获取所述移动终端的运动状态和所述移动终端所在环境的光强度,所述运动状态包括运动幅度;

若所述移动终端的运动幅度小于第一阈值,且所述移动终端所在环境的光强度小于第二阈值,则开始计时;

若在计时时间到达第一预定时间之前,所述移动终端的运动幅度均小于所述第一阈值,且所述移动终端所在环境的光强度均小于所述第二阈值,则在所述计时时间到达所述第一预定时间时,将所述移动终端的屏幕由第一状态切换为第二状态。

本申请实施例的第二方面提供了一种移动终端,包括:

第一信息获取模块,用于在检测到所述移动终端的屏幕处于第一状态时,获取所述移动终端的运动状态和所述移动终端所在环境的光强度,所述运动状态包括运动幅度;

计时模块,用于若所述移动终端的运动幅度小于第一阈值,且所述移动终端所在环境的光强度小于第二阈值,则开始计时;

切换模块,用于若在计时时间到达第一预定时间之前,所述移动终端的运动幅度均小于所述第一阈值,且所述移动终端所在环境的光强度均小于所述第二阈值,则在所述计时时间到达所述第一预定时间时,将所述移动终端的屏幕由第一状态切换为第二状态。

本申请实施例的第三方面提供了一种移动终端,包括存储器、处理器以及存储在所述存储器中并可在所述处理器上运行的计算机程序,所述处理器执行所述计算机程序时实现本申请实施例第一方面提供的所述方法的步骤。

本申请实施例的第四方面提供了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所述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存储有计算机程序,所述计算机程序被一个或多个处理器执行时实现本申请实施例第一方面提供的所述方法的步骤。

本申请实施例的第五方面提供了一种计算机程序产品,所述计算机程序产品包括计算机程序,所述计算机程序被一个或多个处理器执行时实现本申请实施例第一方面提供的所述方法的步骤。

本申请实施例通过在检测到所述移动终端的屏幕处于第一状态时,获取所述移动终端的运动状态和所述移动终端所在环境的光强度,所述运动状态包括运动幅度;若所述移动终端的运动幅度小于第一阈值,且所述移动终端所在环境的光强度小于第二阈值,则开始计时;若在计时时间到达第一预定时间之前,所述移动终端的运动幅度均小于所述第一阈值,且所述移动终端所在环境的光强度均小于所述第二阈值,则在所述计时时间到达所述第一预定时间时,将所述移动终端的屏幕由第一状态切换为第二状态。由于通过第一预定时间之内的移动终端的运动状态、移动终端的屏幕的状态以及所述移动终端所在环境的光强度确认移动终端的屏幕是否需要将当前的第一状态切换为第二状态。移动终端屏幕的状态切换过程中无需用户的手动操作,简化了用户的操作。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申请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申请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性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是本申请一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移动终端屏幕控制的方法的实现流程示意图;

图2是本申请又一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移动终端屏幕控制的方法的实现流程示意图;

图3是本申请一实施例提供的移动终端的示意框图;

图4是本申请又一实施例提供的移动终端的示意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描述中,为了说明而不是为了限定,提出了诸如特定系统结构、技术之类的具体细节,以便透彻理解本申请实施例。然而,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应当清楚,在没有这些具体细节的其它实施例中也可以实现本申请。在其它情况中,省略对众所周知的系统、装置、电路以及方法的详细说明,以免不必要的细节妨碍本申请的描述。

应当理解,当在本说明书和所附权利要求书中使用时,术语“包括”指示所描述特征、整体、步骤、操作、元素和/或组件的存在,但并不排除一个或多个其它特征、整体、步骤、操作、元素、组件和/或其集合的存在或添加。

还应当理解,在此本申请说明书中所使用的术语仅仅是出于描述特定实施例的目的而并不意在限制本申请。如在本申请说明书和所附权利要求书中所使用的那样,除非上下文清楚地指明其它情况,否则单数形式的“一”、“一个”及“该”意在包括复数形式。

还应当进一步理解,在本申请说明书和所附权利要求书中使用的术语“和/或”是指相关联列出的项中的一个或多个的任何组合以及所有可能组合,并且包括这些组合。

如在本说明书和所附权利要求书中所使用的那样,术语“如果”可以依据上下文被解释为“当...时”或“一旦”或“响应于确定”或“响应于检测到”。类似地,短语“如果确定”或“如果检测到[所描述条件或事件]”可以依据上下文被解释为意指“一旦确定”或“响应于确定”或“一旦检测到[所描述条件或事件]”或“响应于检测到[所描述条件或事件]”。

为了说明本申请所述的技术方案,下面通过具体实施例来进行说明。

图1是本申请一实施例提供的移动终端屏幕控制的方法的实现流程示意图,如图所示该方法可以包括以下步骤:

步骤s101,在检测到所述移动终端的屏幕处于第一状态时,获取所述移动终端的运动状态和所述移动终端所在环境的光强度,所述运动状态包括运动幅度。

在本申请实施例中,所述移动终端是配置有屏幕的可移动终端设备。例如,手机、平板电脑等。所述第一状态包括:常亮状态,即在接收到关闭屏幕的指令之前,移动终端的屏幕保持亮屏的状态。所述移动终端的运动状态包括运动幅度。所述移动终端内部设有加速度传感器和陀螺仪。通过所述加速度传感器和陀螺仪获取所述移动终端的运动状态。所述陀螺仪用于测量角速度,所述加速度传感器用于测量线性加速度。通常确定移动终端的运动状态需要通过加速度传感器和陀螺仪两者相互组合来完成。由于确定移动终端的绝对静止状态相对比较困难,所以,可以通过加速度传感器获得的值以及所述陀螺仪获得的值确定所述移动终端的运动状态。所述移动终端所在的环境光强度可以通过设置在移动终端上的光线传感器获得。

步骤s102,若所述移动终端的运动幅度小于第一阈值,且所述移动终端所在环境的光强度小于第二阈值,则开始计时。

在本申请实施例中,如前所述,确定移动终端的绝对静止状态相对比较困难,本申请中将获得的加速度传感器的值和陀螺仪的值组合后确定所述移动终端的运动幅度,通过设置第一阈值,当所述移动终端的运动幅度小于第一阈值时,可以认为所述移动终端为静止状态,当所述移动终端的运动幅度大于或者等于所述第一阈值时,可以认为所述移动终端为运动状态。同理,还可以设置第二阈值,用于与所述环境光强度的值进行比较。在同时满足:所述移动终端的运动幅值小于第一阈值(静止状态),所述移动终端所在环境的光强度小于第二阈值(较暗的环境),且所述移动终端的屏幕处于第一状态(常亮状态)时,开始计时。

步骤s103,若在计时时间到达第一预定时间之前,所述移动终端的运动幅度均小于所述第一阈值,且所述移动终端所在环境的光强度均小于所述第二阈值,则在所述计时时间到达所述第一预定时间时,将所述移动终端的屏幕由第一状态切换为第二状态。

在本申请实施例中,目前移动终端上通常具体以下设置:如果在一定的时间内,未检测到用户对移动终端屏幕或者按键的操作,会将移动终端的屏幕设置为息屏或者锁屏状态。由于上述的设置,用户在晚间使用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终端时,为了避免用户长时间没有对移动终端的操作时屏幕会进入息屏或者锁屏状态,用户通常会将屏幕设置为常亮状态。这就有可能出现:用户在晚间使用手机等移动终端时,进入了睡眠状态前忘记关闭移动终端或者进入了睡眠状态后无法关闭移动终端,导致移动终端屏幕常亮耗电等问题。

通常来说,若用户在使用移动终端时,且在一定的时间内,移动终端保持静止状态,且环境较暗,我们可以认为用户并未在使用移动终端,尤其是在夜晚,用户可能是进入了睡眠状态。所以,在检测所述移动终端的运动幅度小于第一阈值,且所述移动终端所在环境的光强度小于第二阈值,就开始计时,同时在开始计时后的第一预定时间内,所述移动终端的运动幅度均小于所述第一阈值、且所述移动终端所在环境的光强度均小于所述第二阈值,就认为用户进入睡眠状态,在所述计时时间到达所述第一预定时间时,将所述移动终端的屏幕由第一状态切换为第二状态(常亮状态切换为息屏或者锁屏状态)。所述息屏状态表示移动终端的屏幕为暗光或者无光的状态,锁定状态表示移动终端的屏幕被锁定,两种状态均可以节省移动终端的电量。

若第一状态表示常亮状态,即移动终端的屏幕一直保持亮屏状态,则无需将第一预定时间内的屏幕是否保持亮屏状态作为切换的条件,若所述第一状态表示亮屏状态,则需要将所述第一预定时间内所述移动终端的屏幕是否保持亮屏状态作为切换到第二状态的条件。这是因为,如果移动终端的屏幕为常亮状态,则移动终端的屏幕会一直保持亮屏的状态,在第一预定时间内,所述移动终端的屏幕仍然是亮屏的状态;如果移动终端的屏幕为亮屏状态,在第一预定时间内,所述移动终端的屏幕可能会变为息屏状态或者锁屏状态,这就需要将在第一预定时间内,所述移动终端的屏幕是否保持亮屏状态也作为将所述移动终端的屏幕由第一状态切换为第二状态的必要条件。

作为本申请又一实施例,将所述移动终端的屏幕由第一状态切换为第二状态之后,还包括:启动计时器;

在启动计时器之后,还包括:

若在所述计时器的时间到达第二预定时间之前,检测到预设信息,则在检测到所述预设信息后,将所述移动终端的屏幕由所述第二状态切换为第三状态。

所述检测到预设信息包括:

检测到用户通过所述移动终端的屏幕或者按键输入的操作,或者,检测到所述移动终端的运动幅值大于或者等于第一阈值;

所述第三状态包括:所述移动终端的屏幕为亮屏状态,且所述移动终端的屏幕显示切换到所述第二状态前的界面。

在本申请实施例中,由于是通过检测第一预定时间之内所述移动终端的屏幕状态、所述移动终端的运动状态、以及所述移动终端所在环境的光强度确定用户当前是否还会使用移动终端,若判断所述用户当前不会使用移动终端,为了节省移动终端的电量,将所述移动终端切换为息屏或者锁屏状态,为了避免判断的过程中出现错误,可以在将所述移动终端的屏幕切换为息屏或者锁屏状态后的第二预定时间内,检测到用户通过所述移动终端的屏幕或者按键输入的操作或者检测到所述移动终端的运动幅值大于或者等于第一阈值,则将所述移动终端的屏幕切换为亮屏状态,同时将所述移动终端的屏幕显示切换到所述第二状态前的界面。

作为举例,假设第一预定时间为5分钟,第二预定时间为10秒钟。若在5分钟内,所述移动终端的屏幕为亮屏状态或者常亮状态,所述移动终端的运动状态均小于第一阈值,所述移动终端所在环境光强度均小于第二阈值,表示用户可能进入睡眠状态,则将所述移动终端的屏幕切换为息屏或者锁屏状态。如果用户确实进入了睡眠状态,则用户不会对所述移动终端进行任何操作,若用户还未进入睡眠状态,而是在使用所述移动终端观看视频或者观看其他文件,则可以通过在10秒钟内对所述移动终端屏幕或者按键的操作,或者通过触动移动终端使得移动终端的运动幅度大于或者等于第二阈值,将所述移动终端再切回到第一状态,也就是亮屏状态,同时为了简化用户的操作,还可以将所述移动终端的屏幕显示切换到息屏或者锁屏状态之前的界面。

本申请实施例通过确定第一预定时间内移动终端的屏幕状态、移动终端的运动状态、移动终端所在环境的光强度,确定用户是否还有可能使用移动终端,若是通过检测第一预定时间内的上述三个条件确认用户可能不再使用移动终端,从而将所述移动终端屏幕由第一状态切换为第二状态。无需用户的任何操作,即可实现对移动终端屏幕的控制。当第一状态为亮屏状态且第二状态为息屏或者锁屏状态时,还能够节省移动终端的电量。

图2是本申请又一实施例提供的移动终端屏幕控制的方法的流程示意图,如图所示该方法可以包括以下步骤:

步骤s201,在检测到所述移动终端的屏幕处于第一状态时,获取所述移动终端的运动状态和所述移动终端所在环境的光强度,所述运动状态包括运动幅度。

该步骤与步骤s101内容一致,可参照步骤s101的描述,在此不再赘述。

步骤s202,获取所述移动终端运行的软件信息。

在本申请实施例中,所述移动终端运行的软件信息表示所述移动终端当前在前台运行的软件信息。通过举例说明,若用户当前开启了微信,通过微信在和微信中的好友进行通信,若此时接收到qq好友发来的信息,可以点开qq回复qq好友的信息,在点开qq软件后,微信软件运行在后台,qq软件运行在前台。若用户在观看视频文件,播放视频文件的软件运行在前台,但是通过移动终端的按键回到主界面,这时播放视频文件的软件运行在后台。本申请实施例获取的是所述移动终端运行在前台的软件信息。

步骤s203,若所述移动终端的运动幅度小于第一阈值,所述移动终端所在环境的光强度小于第二阈值,且所述移动终端未运行音频、视频播放软件,则开始计时。

在本申请实施例中,若获取的移动终端前台运行的软件信息中不包括音频、视频播放软件,即所述移动终端当前未播放音频文件或者未播放视频文件,同时满足所述移动终端的运动幅度小于第一阈值,所述移动终端所在环境的光强度小于第二阈值,以及满足所述移动终端的屏幕亮屏状态或者常亮状态,开始计时。

实际应用中,移动终端的运动幅度小于第一阈值、所述移动终端所在环境的光强度小于第二阈值,同时移动终端的屏幕常亮状态,用户未必没有使用移动终端,还有可能在观看视频或者收听音频信息。作为举例,用户在播放视频文件时,将移动终端置于某个方便观看的角度,同时将室内的灯光熄灭,就满足了本申请图1所示实施例中将所述移动终端屏幕由第一状态切换第二状态的条件,但是实际上,用户在观看视频,所以需要将所述移动终端的屏幕由第一状态切换为第二状态的条件中增加一条:且所述移动终端未运行音频、视频播放软件。

步骤s204,若在计时时间到达第一预定时间之前,所述移动终端的运动幅度均小于第一阈值、所述移动终端所在环境的光强度均小于第二阈值且所述移动终端未运行音频、视频播放软件,则在所述计时时间到达所述第一预定时间时,将所述移动终端的屏幕由第一状态切换为第二状态。

本申请实施例将所述移动终端的屏幕由第一状态切换为第二状态的条件设置为四个:在第一预定时间内,所述移动终端的屏幕均为亮屏状态(或者所述移动终端屏幕为常亮状态)、所述移动终端的运动幅度均小于第一阈值、所述移动终端所在环境的光强度均小于第二阈值、所述移动终端未播放音频、视频文件。若在第一预定时间内,均满足上述4个条件,则在所述计时时间到达所述第一预定时间时,将所述移动终端的屏幕由第一状态切换为第二状态。

在实际应用中,还可以将上述4个条件任意组合组成新的将所述移动终端的屏幕由第一状态切换为第二状态的条件。在此不做限制。

作为本申请又一实施例,若在计时时间到达第一预定时间之前,所述移动终端的运动幅度均小于所述第一阈值、所述移动终端所在环境的光强度均小于所述第二阈值且未检测到用户对所述移动终端的操作,则在所述计时时间到达所述第一预定时间时,将所述移动终端的屏幕由第一状态切换为第二状态。

在本申请实施例中,将所述移动终端的屏幕由第一状态切换为第二状态的条件设置为4个:在第一预定时间内,所述移动终端的屏幕均为亮屏状态(或者所述移动终端屏幕为常亮状态)、所述移动终端的运动幅度均小于第一阈值、所述移动终端所在环境的光强度均小于第二阈值、且未检测到用户对所述移动终端的操作。所述用户对所述移动终端的操作包括:所述用户对所述移动终端的屏幕的操作、所述用户对所述移动终端上设置的按键的操作。

本申请实施例中,将所述移动终端的屏幕由第一状态切换为第二状态的条件总共出现了5个:在所述第一预定时间内,所述移动终端的屏幕保持亮屏状态(或者所述移动终端屏幕为常亮状态)、所述移动终端的运动幅度小于第一阈值、所述移动终端所在环境的光强度小于第二阈值、未检测到用户对移动终端的操作、所述移动终端未在前台运行音频或视频播放软件。在实际应用中,可以根据上述5个条件任意组合获得新的将所述移动终端的屏幕由第一状态切换为第二状态的条件。当然,在现有的一个或者多个条件的基础上,还可以增加其他条件作为将所述移动终端的屏幕由第一状态切换为第二状态的条件,均不作限制。

应理解,上述实施例中各步骤的序号的大小并不意味着执行顺序的先后,各过程的执行顺序应以其功能和内在逻辑确定,而不应对本申请实施例的实施过程构成任何限定。

图3是本申请一实施例提供的移动终端的示意框图,为了便于说明,仅示出与本申请实施例相关的部分。

该移动终端3可以是内置于手机、笔记本等移动终端内的软件单元、硬件单元或者软硬结合的单元,也可以作为独立的挂件集成到上述移动终端中。

所述移动终端3包括:

第一信息获取模块31,用于在检测到所述移动终端的屏幕处于第一状态时,获取所述移动终端的运动状态和所述移动终端所在环境的光强度,所述运动状态包括运动幅度;

计时模块32,用于若所述移动终端的运动幅度小于第一阈值,且所述移动终端所在环境的光强度小于第二阈值,则开始计时;

切换模块33,用于若在计时时间到达第一预定时间之前,所述移动终端的运动幅度均小于所述第一阈值,且所述移动终端所在环境的光强度均小于所述第二阈值,则在所述计时时间到达所述第一预定时间时,将所述移动终端的屏幕由第一状态切换为第二状态。

可选的,所述第一信息获取模块31具体用于:

通过所述移动终端的加速度传感器和陀螺仪获取所述移动终端的运动状态。

可选的,所述移动终端3还包括:

第二信息获取模块34,用于获取所述移动终端运行的软件信息;

所述计时模块32还用于:

若所述移动终端的运动幅度小于第一阈值、所述移动终端所在环境的光强度小于第二阈值且所述移动终端未运行音频、视频播放软件,则开始计时;

所述切换模块33还用于:

若在计时时间到达第一预定时间之前,所述移动终端的运动幅度均小于所述第一阈值、所述移动终端所在环境的光强度均小于所述第二阈值且所述移动终端未运行音频、视频播放软件,则在所述计时时间到达所述第一预定时间时,将所述移动终端的屏幕由第一状态切换为第二状态。

可选的,所述切换模块33还用于:

若在计时时间到达第一预定时间之前,所述移动终端的运动幅度均小于所述第一阈值、所述移动终端所在环境的光强度均小于所述第二阈值且未检测到用户对所述移动终端的操作,则在所述计时时间到达所述第一预定时间时,将所述移动终端的屏幕由第一状态切换为第二状态。

可选的,所述第一状态为常亮状态,第二状态为熄屏状态或锁屏状态。

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清楚地了解到,为了描述的方便和简洁,仅以上述各功能模块的划分进行举例说明,实际应用中,可以根据需要而将上述功能分配由不同的功能单元、模块完成,即将所述移动终端的内部结构划分成不同的功能单元或模块,以完成以上描述的全部或者部分功能。实施例中的各功能模块可以集成在一个处理单元中,也可以是各个单元单独物理存在,也可以两个或两个以上模块集成在一个单元中,上述集成的模块既可以采用硬件的形式实现,也可以采用软件功能单元的形式实现。另外,各功能模块的具体名称也只是为了便于相互区分,并不用于限制本申请的保护范围。上述移动终端中模块的具体工作过程,可以参考前述方法实施例中的对应过程,在此不再赘述。

图4是本申请又一实施例提供的移动终端的示意框图。如图4所示,该实施例的移动终端4包括:一个或多个处理器40、存储器41以及存储在所述存储器41中并可在所述处理器40上运行的计算机程序42。所述处理器40执行所述计算机程序42时实现上述各个移动终端屏幕控制的方法实施例中的步骤,例如图1所示的步骤s101至s103。或者,所述处理器40执行所述计算机程序42时实现上述移动终端实施例中各模块/单元的功能,例如图3所示模块31至33的功能。

示例性的,所述计算机程序42可以被分割成一个或多个模块/单元,所述一个或者多个模块/单元被存储在所述存储器41中,并由所述处理器40执行,以完成本申请。所述一个或多个模块/单元可以是能够完成特定功能的一系列计算机程序指令段,该指令段用于描述所述计算机程序42在所述移动终端4中的执行过程。例如,所述计算机程序42可以被分割成第一信息获取模块、计时模块、切换模块。

所述第一信息获取模块,用于在检测到所述移动终端的屏幕处于第一状态时,获取所述移动终端的运动状态和所述移动终端所在环境的光强度,所述运动状态包括运动幅度;

所述计时模块,用于若所述移动终端的运动幅度小于第一阈值,且所述移动终端所在环境的光强度小于第二阈值,则开始计时;

所述切换模块,用于若在计时时间到达第一预定时间之前,所述移动终端的运动幅度均小于所述第一阈值,且所述移动终端所在环境的光强度均小于所述第二阈值,则在所述计时时间到达所述第一预定时间时,将所述移动终端的屏幕由第一状态切换为第二状态。

其它模块或者单元可参照图3所示的实施例中的描述,在此不再赘述。

所述移动终端包括但不仅限于处理器40、存储器41。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图4仅仅是移动终端4的一个示例,并不构成对移动终端4的限定,可以包括比图示更多或更少的部件,或者组合某些部件,或者不同的部件,例如所述移动终端还可以包括输入设备、输出设备、网络接入设备、总线等。

所述处理器40可以是中央处理单元(centralprocessingunit,cpu),还可以是其他通用处理器、数字信号处理器(digitalsignalprocessor,dsp)、专用集成电路(applicationspecificintegratedcircuit,asic)、现成可编程门阵列(field-programmablegatearray,fpga)或者其他可编程逻辑器件、分立门或者晶体管逻辑器件、分立硬件组件等。通用处理器可以是微处理器或者该处理器也可以是任何常规的处理器等。

所述存储器41可以是所述移动终端4的内部存储单元,例如移动终端4的硬盘或内存。所述存储器41也可以是所述移动终端4的外部存储设备,例如所述移动终端4上配备的插接式硬盘,智能存储卡(smartmediacard,smc),安全数字(securedigital,sd)卡,闪存卡(flashcard)等。进一步地,所述存储器41还可以既包括所述移动终端4的内部存储单元也包括外部存储设备。所述存储器41用于存储所述计算机程序以及所述移动终端所需的其他程序和数据。所述存储器41还可以用于暂时地存储已经输出或者将要输出的数据。

在上述实施例中,对各个实施例的描述都各有侧重,某个实施例中没有详述或记载的部分,可以参见其它实施例的相关描述。

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可以意识到,结合本文中所公开的实施例描述的各示例的单元及算法步骤,能够以电子硬件、或者计算机软件和电子硬件的结合来实现。这些功能究竟以硬件还是软件方式来执行,取决于技术方案的特定应用和设计约束条件。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对每个特定的应用来使用不同方法来实现所描述的功能,但是这种实现不应认为超出本申请的范围。

在本申请所提供的实施例中,应该理解到,所揭露的移动终端和方法,可以通过其它的方式实现。例如,以上所描述的移动终端实施例仅仅是示意性的,例如,所述模块或单元的划分,仅仅为一种逻辑功能划分,实际实现时可以有另外的划分方式,例如多个单元或组件可以结合或者可以集成到另一个系统,或一些特征可以忽略,或不执行。另一点,所显示或讨论的相互之间的耦合或直接耦合或通讯连接可以是通过一些接口,装置或单元的间接耦合或通讯连接,可以是电性,机械或其它的形式。

所述作为分离部件说明的单元可以是或者也可以不是物理上分开的,作为单元显示的部件可以是或者也可以不是物理单元,即可以位于一个地方,或者也可以分布到多个网络单元上。可以根据实际的需要选择其中的部分或者全部单元来实现本实施例方案的目的。

另外,在本申请各个实施例中的各功能单元可以集成在一个处理单元中,也可以是各个单元单独物理存在,也可以两个或两个以上单元集成在一个单元中。上述集成的单元既可以采用硬件的形式实现,也可以采用软件功能单元的形式实现。

所述集成的模块/单元如果以软件功能单元的形式实现并作为独立的产品销售或使用时,可以存储在一个计算机可读取存储介质中。基于这样的理解,本申请实现上述实施例方法中的全部或部分流程,也可以通过计算机程序来指令相关的硬件来完成,所述的计算机程序可存储于一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中,该计算机程序在被处理器执行时,可实现上述各个方法实施例的步骤。其中,所述计算机程序包括计算机程序代码,所述计算机程序代码可以为源代码形式、对象代码形式、可执行文件或某些中间形式等。所述计算机可读介质可以包括:能够携带所述计算机程序代码的任何实体或装置、记录介质、u盘、移动硬盘、磁碟、光盘、计算机存储器、只读存储器(rom,read-onlymemory)、随机存取存储器(ram,randomaccessmemory)、电载波信号、电信信号以及软件分发介质等。需要说明的是,所述计算机可读介质包含的内容可以根据司法管辖区内立法和专利实践的要求进行适当的增减,例如在某些司法管辖区,根据立法和专利实践,计算机可读介质不包括是电载波信号和电信信号。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申请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申请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申请各实施例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均应包含在本申请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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