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是一种具有支付功能的计算机,属于计算机领域。
背景技术:
计算机俗称电脑,是现代一种用于高速计算的电子计算机器,可以进行数值计算,又可以进行逻辑计算,还具有存储记忆功能。
现有技术公开了申请号为:CN201220086400.5的一种具有支付功能的计算机,包括计算机本体,所述计算机本体包括一主板集成电路,具有支付功能的计算机进一步一包括RFID读卡器,RFID读卡器与主板集成电路相连,RFID读卡器并设有一外置天线,所述外置天线与一RFID非接触式CPU卡无线连接。本实用新型通过把RFID读写器植入到计算机中,当支付环节出现时,只需使用RFID非接触式CPU卡与计算机进行拍卡即可完成订购支付,有效解决了使用第三方网上支付方式需要多次认证的信息泄露,流程繁琐不便的问题,同时扩充了无线射频读写技术在商务支付的局限性,使射频技术在商务支付的应用人群更普及。但是其不足之处在于通过第三方进行支付,易被他人盗取信息。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目的是提供一种具有支付功能的计算机,以解决现有的计算机通过第三方进行支付,易被他人盗取信息的问题。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是通过如下的技术方案来实现:一种具有支付功能的计算机,其结构包括鼠标、键盘、支架、显示屏、机箱、支付器、按钮、光驱、硬盘、插线口、电源、主板、传输线,所述键盘固定连接传输线,所述支架设在显示屏下,所述机箱与光驱相连接,所述机箱设有支付器,所述支付器由传输口、处理芯片、控制板、外壳、支付器主体、刷卡槽组成,所述传输口固定连接外壳,所述处理芯片设在支付器主体上,所述控制板与外壳相连接,所述外壳固定连接机箱,所述外壳设有支付器主体,所述刷卡槽与外壳相连接,所述光驱设在硬盘上,所述硬盘固定连接机箱,所述电源活动连接机箱,所述主板与电源相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鼠标与传输线相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显示屏活动连接传输线。
进一步地,所述按钮活动连接机箱。
进一步地,所述机箱设有插线口。
进一步地,所述传输线设在机箱上。
进一步地,所述机箱由金属制成。
进一步地,所述电源与主板配套使用。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设有支付器,支付器主体通过刷卡槽使处理芯片进行处理,让主板能在网上进行支付,且信息保护度较高,不易被他人盗取信息。
附图说明
通过阅读参照以下附图对非限制性实施例所作的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其它特征、目的和优点将会变得更明显: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具有支付功能的计算机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支付器示意图。
图中:鼠标-1、键盘-2、支架-3、显示屏-4、机箱-5、支付器-6、传输口-601、处理芯片-602、控制板-603、外壳-604、支付器主体-605、刷卡槽-606、按钮-7、光驱-8、硬盘-9、插线口-10、电源-11、主板-12、传输线-13。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请参阅图1-图2,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具有支付功能的计算机,其结构包括鼠标1、键盘2、支架3、显示屏4、机箱5、支付器6、按钮7、光驱8、硬盘9、插线口10、电源11、主板12、传输线13,所述键盘2固定连接传输线13,所述支架3设在显示屏4下,所述机箱5与光驱8相连接,所述机箱5设有支付器6,所述支付器6由传输口601、处理芯片602、控制板603、外壳604、支付器主体605、刷卡槽606组成,所述传输口601固定连接外壳604,所述处理芯片602设在支付器主体605上,所述控制板603与外壳604相连接,所述外壳604固定连接机箱5,所述外壳604设有支付器主体605,所述刷卡槽606与外壳604相连接,所述光驱8设在硬盘9上,所述硬盘9固定连接机箱5,所述电源11活动连接机箱5,所述主板12与电源11相连接。所述鼠标1与传输线13相连接。所述显示屏4活动连接传输线13。所述按钮7活动连接机箱5。所述机箱5设有插线口10。所述传输线13设在机箱5上。
在进行使用时,将支付器6安装在机箱5上,按下按钮7启动电源11运作,使支付器主体605通过刷卡槽606进行刷卡,处理芯片602吧信息处理后传递到主板12上,进行网上支付,提高计算机网上支付的安全性。
本实用新型适用于计算机中,操作者使用本实用新型进行网上支付时,能对支付信息进行保护,不易被他人盗取信息,提高了计算机网上支付的安全性。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