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基于移动终端的网络化外协加工物流信息实时管控系统。
背景技术:
在机械制造领域,外协加工(即工序外包)作为一种新的生产组织方式,已经被越来越多的企业所重视,制造企业为减少全过程生产的高成本支出,扩大其生产能力和提高经营业绩,往往将部分工序通过委托加工(即外协)方式完成。而外协加工的物流与外协厂异地库存的监控,一直是企业外协加工管理的重点与难点。在传统物流管理模式下,外协物流存在以下问题:(1)企业内部信息传递不畅、信息集成度不高,在制定外协计划及管理外协收、发货时缺乏足够的数据做支撑;(2)信息化落后,企业对外协厂的管理主要通过单据传递、电话、传真等方式,无法快速、准确地获取外协加工的物流、库存等信息。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了基于移动终端的网络化外协加工物流信息实时管控系统,包括基础数据管理模块、主机厂收发货管理模块、外协厂收发货管理模块、在途管理模块和系统管理模块;
所述基础数据管理模块为系统其它模块的正常运行提供基础数据支撑,具备产品信息维护、往来单位信息维护、员工信息维护、仓库信息维护、移动终端反馈信息维护的功能;
所述主机厂收发货管理模块对外协物流处于主机厂的收货和发货阶段的物流信息进行采集及管理,具备制定主机厂发货计划、下达主机厂发货计划、查询主机厂发货情况、主机厂发货变更处理、主机厂收货情况查询、主机厂收货订单核实的功能;
所述外协厂收发货管理模块具体查询外协厂收货情况、核实外协厂收货订单、查询外协厂发货情况、外协厂发货计划反馈、效率分析、重要信息提前通知和异常事件记录的功能;主机厂管理人员能够通过该模块实时地了解零部件在各外协企业中的收发货情况,对重要信息进行提醒,并记录异常事件;
所述在途管理模块具备在途零部件定位跟踪、零部件运输计划拟定、零部件运输计划下达、在途运输任务变更处理和突发事件反馈的功能,该模块用于对零部件在各企业间运输过程中的物流信息进行跟踪,实时获取在途信息,并根据任务变更实时下达物流指令;
所述系统管理模块具备系统初始化、操作员信息维护、权限设置、系统日志记录的功能。
所述在途管理模块在对在途零部件定位跟踪时,使用移动终端的定位功能对外协加工中的物流信息进行实时采集(参考文献:liuying,heyun,lihui,etal.implementationofintelligentmobileterminalmixedpositiondatacollection[j].computerandmodernization,2011)。
有益效果:本发明系统可以实现外协配送过程物流信息传递的信息化,提高了外协物流管理的实时性和准确性,并实现了主机厂以及外协企业生产过程相关资源的合理配置。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发明做更进一步的具体说明,本发明的上述或其他方面的优点将会变得更加清楚。
图1为本发明系统架构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发明做进一步说明。
如图1所示,本发明提供了基于移动终端的网络化外协加工物流信息实时管控系统,包括基础数据管理模块、主机厂收发货管理模块、外协厂收发货管理模块、在途管理模块和系统管理模块;
所述基础数据管理模块为系统其它模块的正常运行提供基础数据支撑,具备产品信息维护、往来单位信息维护、员工信息维护、仓库信息维护、移动终端反馈信息维护的功能;
所述主机厂收发货管理模块对外协物流处于主机厂的收货和发货阶段的物流信息进行采集及管理,具备制定主机厂发货计划、下达主机厂发货计划、查询主机厂发货情况、主机厂发货变更处理、主机厂收货情况查询、主机厂收货订单核实的功能;
所述外协厂收发货管理模块具体查询外协厂收货情况、核实外协厂收货订单、查询外协厂发货情况、外协厂发货计划反馈、效率分析、重要信息提前通知和异常事件记录的功能;主机厂管理人员能够通过该模块实时地了解零部件在各外协企业中的收发货情况,对重要信息进行提醒,并记录异常事件;
所述在途管理模块具备在途零部件定位跟踪、零部件运输计划拟定、零部件运输计划下达、在途运输任务变更处理和突发事件反馈的功能,该模块用于对零部件在各企业间运输过程中的物流信息进行跟踪,实时获取在途信息,并根据任务变更实时下达物流指令;
所述系统管理模块具备系统初始化、操作员信息维护、权限设置、系统日志记录的功能。
所述在途管理模块在对在途零部件定位跟踪时,使用移动终端的定位功能对外协加工中的物流信息进行实时采集(参考文献:liuying,heyun,lihui,etal.implementationofintelligentmobileterminalmixedpositiondatacollection[j].computerandmodernization,2011)。
本发明提供了基于移动终端的网络化外协加工物流信息实时管控系统,具体实现该技术方案的方法和途径很多,以上所述仅是本发明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发明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改进和润饰,这些改进和润饰也应视为本发明的保护范围。本实施例中未明确的各组成部分均可用现有技术加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