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电脑配件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用于笔记本电脑的鼠标垫。
背景技术:
笔记本电脑是一种便于携带的个人电脑,但是笔记本电脑体积相对于台式电脑体积小,散热性能差,长时间使用后,容易因温度过高而造成运行速度下降。通常采用散热风扇来辅助散热,但是辅助散热器需要插电源才能使用,使用笔记本电脑供电会消耗笔记本电脑的电量。现有的鼠标垫只用来垫鼠标,功能比较单一。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用于笔记本电脑的鼠标垫,可以辅助笔记本电脑散热。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技术方案为:
一种用于笔记本电脑的鼠标垫,鼠标垫呈长方形,鼠标垫上表面上固定连接有两条分界线,分界线将鼠标垫上表面划分为闲置区、散热区和工作区,散热区位于散热区的左侧,工作区位于散热区的右侧,鼠标垫在散热区内的上表面固定连接有散热板,工作区用于供鼠标在上面移动。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所述散热板嵌入在所述鼠标垫的内部,散热板的上表面与鼠标垫的上表面相平齐。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所述散热板由金属材质制成。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所述鼠标垫在所述闲置区内的上表面开设有食品存放槽。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所述鼠标垫在所述闲置区内的上表面开设有饮料存放槽。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所述鼠标垫在所述闲置区内的上表面开设有手机存放槽。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所述鼠标垫在所述闲置区内的上表面开设有排风槽,笔记本电脑放置在所述散热区内时,排风槽位于笔记本电脑排风口的左侧。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所述排风槽远离所述散热区的一面竖直固定连接有导风板,导风板的顶面高于所述鼠标垫的上表面。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所述导风板的内侧面为圆柱面,导风板的内侧面朝向所述散热区,导风板内侧面的中心轴线位于鼠标垫远离使用者的一边外侧。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所述手机存放槽位于所述食品存放槽和所述散热区之间且位于所述鼠标垫靠近使用者的一侧;所述导风板位于所述饮料存放槽和散热区之间且位于鼠标垫远离使用者的一侧。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具有如下优点:
工作时,笔记本电脑放置在散热板上,散热板由金属材质制成,导热系数高,可以辅助笔记本电脑散热;闲置区可用于存放手机、食品和饮料,便于使用笔记本电脑时取放手机、食品或饮料,导风板可将笔记本排风口排出的热风朝远离使用者的方向导出,减少热风吹在饮料槽内的饮料瓶上。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图1中A-A处的剖视图;
图3是图2中B-B处的剖视图。
其中,
1、鼠标垫;11、闲置区;111、食品存放槽;112、饮料存放槽;113、手机存放槽;114、排风槽;12、散热区;13、工作区;2、分界线;3、散热板;4、导风板。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实施例用于说明本实用新型,但不用来闲置本实用新型的范围。
实施例
一种用于笔记本电脑的鼠标垫,如图1所示,鼠标垫1呈长方形,鼠标垫1上表面上固定连接有两条分界线2,分界线2将鼠标垫1上表面划分为闲置区11、散热区12和工作区13,散热区12位于散热区12的左侧,工作区13位于散热区12的右侧,工作区13用于供鼠标在上面移动,闲置区11用于存放手机、饮料或食品等物品。
结合图2,鼠标垫1在散热区12内的上表面固定连接有散热板3,散热板3由金属材质制成,工作时,笔记本电脑放置在散热板3上,散热板3由金属材质制成,导热系数高,可以辅助笔记本电脑散热。散热板3嵌入在鼠标垫1的内部,散热板3的上表面与鼠标垫1的上表面相平齐,方便于在鼠标垫1上移动笔记本电脑。
结合图3,鼠标垫1在闲置区11内的上表面开设有用于存放食品的食品存放槽111、用于存放瓶装饮料的饮料存放槽112以及用于存放手机的手机存放槽113。便于使用者使用笔记本电脑时随手取放食品、饮料或手机。手机存放槽113位于食品存放槽111和散热区12之间且位于鼠标垫1靠近使用者(使用者在使用过程中位于图1所示的视图下方)的一侧。
鼠标垫1在闲置区11内的上表面开设有排风槽114,笔记本电脑放置在散热区12内时,排风槽114位于笔记本电脑排风口的左侧,排风槽114增大了笔记本电脑排风口外侧的空间,提高排风口附近的空气流动速度,便于排风口附近的热风散开。
排风槽114远离散热区12的一面竖直固定连接有导风板4,导风板4的顶面高于鼠标垫1的上表面。导风板4的内侧面为圆柱面,导风板4的内侧面朝向散热区12,导风板4内侧面的中心轴线位于鼠标垫1远离使用者的一边外侧。导风板4可将笔记本电脑排风口吹出的热风朝远离使用者的方向传导,导风板4位于饮料存放槽112和散热区12之间且位于鼠标垫1远离使用者的一侧,导风本还可减少热风吹在饮料存放槽112内的饮料瓶上。
虽然,上文中已经用一般性说明及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了详尽的描述,但在本实用新型基础上,可以对之作一些修改或改进,这对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是显而易见的。因此,在不偏离本实用新型精神的基础上所做的这些修改或改进,均属于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