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支付方法及装置与流程

文档序号:18706588发布日期:2019-09-17 23:48阅读:116来源:国知局
一种支付方法及装置与流程

本申请涉及支付技术领域,具体而言,涉及一种支付方法及装置。



背景技术:

随着智能用户终端(例如智能手机)的使用普及,二维码支付的使用也越来越普及广泛;并且,消费者越发享受并依赖二维码支付带来的便捷性,广泛形成了二维码支付的交易支付习惯。因此,在当前环境下,商家也在努力满足消费者用户的支付习惯,在硬件方面都提供或安装能够支持二维码支付的装置。

在二维码支付过程中,一般是通过扫描二维码来实现支付,目前的一种扫码付款方式主要是通过用户终端主动扫描收款方的二维码并识别二维码中所包含的支付信息进行支付。然而由于支付信息全部存储在二维码中,而人眼无法直接读取二维码信息,这样就很容易产生支付安全的隐患问题,例如商家自动贩售机上的二维码被人恶意篡改,导致了消费者的损失。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克服现有技术中的上述不足,本申请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支付方法及装置,。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申请实施例采用的技术方案如下:

第一方面,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一种支付方法,应用于用户终端,所述方法包括:

所述用户终端响应用户操作,扫描目标付款二维码以获取所述目标付款二维码的二维码属性信息,其中,所述二维码属性信息包括所述目标付款二维码对应的收款方信息以及扫描所述目标付款二维码时的位置信息;

判断所述二维码属性信息是否为常用付款名单中的名单用户的二维码属性信息;

若所述二维码属性信息为常用付款名单中的名单用户的二维码属性信息,则通过本次支付操作;

若所述二维码属性信息不为常用付款名单中的名单用户的二维码属性信息,则进行弹窗提醒,提示用户是否需要添加所述目标付款二维码的二维码属性信息到所述常用付款名单中;

当识别到用户需要添加所述目标付款二维码的二维码属性信息到所述常用付款名单中时,采集指纹图像和手势图像;

将各指纹注册图像与所述指纹图像进行比对,并根据比对结果对所述指纹图像进行指纹识别;

若指纹识别成功,将识别得到的与所述指纹图像对应的目标用户账号的手势注册图像,与所述手势图像进行手势匹配;

若手势匹配成功,将所述目标付款二维码的二维码属性信息添加到所述常用付款名单中。

可选地,所述将各指纹注册图像与所述指纹图像进行比对,并根据比对结果对所述指纹图像进行指纹识别的步骤,包括:

从所述各指纹注册图像及所述指纹图像中提取出各自对应的指纹特征;

将所述指纹图像对应的指纹特征与各指纹注册图像对应的指纹特征进行比对,并计算得到所述指纹图像与各指纹注册图像之间的指纹相似度;

将各指纹相似度与第一相似度阈值进行比较,并根据比较结果判断所述指纹图像能否识别成功,并在识别成功时得到与所述指纹图像对应的目标用户账号。

可选地,根据比较结果判断所述指纹图像能否识别成功,并在识别成功时得到与所述指纹图像对应的目标用户账号的步骤,包括:

若存在相似度数值不小于所述第一相似度阈值的指纹相似度时,从相似度数值不小于所述第一相似度阈值的各用户账号中,选取相似度数值最大的用户账号作为与所述指纹图像对应的目标用户账号,并判定识别成功;

若所有指纹相似度的相似度数值小于所述第一相似度阈值时,判定识别失败。

可选地,所述将识别得到的与所述指纹图像对应的目标用户账号的手势注册图像,与所述手势图像进行手势匹配的步骤包括:

分别从所述目标用户账号的手势注册图像及所述手势图像中提取出对应的手势特征;

根据所述手势注册图像对应的手势特征及所述手势图像对应的手势特征,计算得到所述手势图像与所述手势注册图像之间的手势相似度;

将所述手势相似度与第二相似度阈值进行比较,并在所述手势相似度大于或等于所述第二相似度阈值时,判定所述目标用户账号的手势注册图像与所述手势图像手势匹配成功。

可选地,所述用户终端响应用户操作,扫描目标付款二维码以获取所述目标付款二维码的二维码属性信息的步骤之前,所述方法还包括:

所述用户终端响应用户操作,对所述常用付款名单的对应的名单用户的各个付款二维码的支付次数和支付额度进行设置。

可选地,所述通过本次支付操作的步骤之前,所述方法还包括:

获取所述目标付款二维码的剩余支付次数,并判断所述目标付款二维码的剩余支付次数是否为零;

若所述目标付款二维码的剩余支付次数不为零,则显示相应的支付界面,并根据所述支付界面所输入的支付信息判断所述目标付款二维码的剩余支付额度是否大于所述支付信息中的支付金额,若所述目标付款二维码的剩余支付额度大于所述支付信息中的支付金额,则完成支付交易,否则退出本次交易;以及

若所述目标付款二维码的剩余支付次数为零,则退出本次支付交易。

可选地,所述判断所述二维码属性信息是否为常用付款名单中的名单用户的二维码属性信息的步骤,包括:

判断所述目标付款二维码对应的收款方信息是否在所述常用付款名单中的名单用户的收款方信息中;

若所述目标付款二维码对应的收款方信息不在所述常用付款名单中的名单用户的收款方信息中,则判定所述二维码属性信息不为常用付款名单中的名单用户的二维码属性信息;

若所述目标付款二维码对应的收款方信息在所述常用付款名单中的名单用户的收款方信息中,则获取在当前时刻之前历史扫描该收款方信息时的至少一个目标位置信息;

将扫描所述目标付款二维码时的位置信息与所述至少一个目标位置信息进行匹配;

在匹配成功时,判定所述二维码属性信息为常用付款名单中的名单用户的二维码属性信息;

在匹配失败时,判定所述二维码属性信息不为常用付款名单中的名单用户的二维码属性信息。

可选地,在所述判断所述二维码属性信息是否为常用付款名单中的名单用户的二维码属性信息的步骤之前,所述方法还包括:

响应用户操作,从服务器中下载并存储所述常用付款名单。

第二方面,本申请实施例还提供一种支付装置,应用于用户终端,所述装置包括:

获取模块,用于响应用户操作,扫描目标付款二维码以获取所述目标付款二维码的二维码属性信息,其中,所述二维码属性信息包括所述目标付款二维码对应的收款方信息以及扫描所述目标付款二维码时的位置信息;

判断模块,用于判断所述二维码属性信息是否为常用付款名单中的名单用户的二维码属性信息;

支付通过模块,用于若所述二维码属性信息为常用付款名单中的名单用户的二维码属性信息,则通过本次支付操作;

提示模块,用于若所述二维码属性信息不为常用付款名单中的名单用户的二维码属性信息,则进行弹窗提醒,提示用户是否需要添加所述目标付款二维码的二维码属性信息到所述常用付款名单中;

采集模块,用于当识别到用户需要添加所述目标付款二维码的二维码属性信息到所述常用付款名单中时,采集指纹图像和手势图像;

比对模块,用于将各指纹注册图像与所述指纹图像进行比对,并根据比对结果对所述指纹图像进行指纹识别;

匹配模块,用于若指纹识别成功,将识别得到的与所述指纹图像对应的目标用户账号的手势注册图像,与所述手势图像进行手势匹配;

添加模块,用于若手势匹配成功,将所述目标付款二维码的二维码属性信息添加到所述常用付款名单中。

第三方面,本申请实施例还提供一种可读存储介质,所述可读存储介质中存储有计算机程序,所述计算机程序被执行时实现上述的支付方法。

相对于现有技术而言,本申请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支付方法及装置,首先用户终端获取目标付款二维码的二维码属性信息并判断二维码属性信息是否为常用付款名单中的名单用户的二维码属性信息,若是通过本次支付操作;若否则进行弹窗提醒,提示用户是否需要添加目标付款二维码的二维码属性信息到常用付款名单中,当识别到用户需要添加目标付款二维码的二维码属性信息到常用付款名单中时分别进行指纹匹配和手势匹配,并在指纹匹配和手势匹配通过后将目标付款二维码的二维码属性信息添加到常用付款名单中。由此,能够解决现有支付方式中的安全隐患问题,在每次对从未扫码过的付款二维码进行扫码支付时通过对用户身份信息进行验证,并在验证通过后将该付款二维码的二维码属性信息进行存储,这样在下次支付时通过比对二维码属性信息即可完成支付,从而保障用户资金安全,提供更为方便、放心的消费支付方式。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申请实施例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应当理解,以下附图仅示出了本申请的某些实施例,因此不应被看作是对范围的限定,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它相关的附图。

图1为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支付方法的应用场景示意图;

图2为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支付方法的流程示意图;

图3为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用于实现上述支付方法的用户终端的方框示意图;

图4为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图3中所示的支付装置的功能模块图。

图标:100-用户终端;110-存储器;120-处理器;200-支付装置;210-获取模块;220-判断模块;230-支付通过模块;240-提示模块;250-采集模块;260-比对模块;270-匹配模块;280-添加模块;300-服务器。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申请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申请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申请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通常在此处附图中描述和示出的本申请实施例的组件可以以各种不同的配置来布置和设计。

因此,以下对在附图中提供的本申请的实施例的详细描述并非旨在限制要求保护的本申请的范围,而是仅仅表示本申请的选定实施例。基于本申请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它实施例,都属于本申请保护的范围。

应注意到:相似的标号和字母在下面的附图中表示类似项,因此,一旦某一项在一个附图中被定义,则在随后的附图中不需要对其进行进一步定义和解释。

请参阅图1,为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支付方法的应用场景示意图。本实施例中,该应用场景可包括相互之间通信连接的用户终端100以及服务器300。

本实施例中,所述用户终端100可以通过诸如有线或无线网络等方式发送或接收信号,或可以在诸如存储器中将信号处理或存储为物理存储状态。每个用户终端100可以是包括硬体、软体或内嵌逻辑元件或者两个或多个此类元件的组合的电子装置,并能够执行由用户终端100实施或支援的合适的功能。可选地,所述用户终端100可以是一种具有无线收发功能的设备,包括室内或室外、手持、穿戴或车载设备。例如,所述用户终端100可以是手机(mobilephone)、平板电脑(pad)等等。本申请的实施例对应用场景不做限定。

根据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用户终端100可以包括:包含应用处理部和射频/数位讯号处理器的处理装置;显示幕;可包含物理键、覆盖在显示幕上的触摸键或它们的组合的袖珍键盘;用户识别模组卡;可以包含rom、ram、快闪存储器或它们的任意组合的存储器装置;wi-fi和/或蓝牙接口;无线电话接口;带有关联电池的电源管理电路;usb接口和连接器;带有关联麦克风、扬声器和耳机插孔的音讯管理系统;以及各种诸如照相机、全球定位系统、加速器等的可选择的附属部件。此外,在用户终端100上可以安装各种用户端应用,用户端应用可以用于允许使用用户终端100来传送适合于和其他设备操作的命令。这类应用可以从服务器300上下载并安装到用户终端100的存储器中,也可以预先已被安装在用户终端100上。

在本发明实施例中,所述服务器300应被理解为提供处理、资料库、通讯设施的业务点。举例而言,服务器300可以指具有相关通信和资料存储和资料库设施的单个的物理处理器,或它可以指联网或集聚的处理器、相关网路和存放装置的集合体,并且对软体和一个或多个资料库系统和支援服务器300所提供的服务的应用软体进行操作。服务器300可以在配置或性能上差异很大,但是服务器300一般可以包括一个或多个中央处理单元和存储单元。服务器300还可以包括一个或多个大型存放区设备、一个或多个电源、一个或多个有线或无线网络组件、一个或多个输入/输出组件、或一个或多个作业系统,诸如,windowsserver、macosx、unix、linux、freebsd。

请参阅图2,为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支付方法的一种流程示意图,所述方法由图1中所示的用户终端100执行。所应说明的是,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支付方法不以图2及以下所述的具体顺序为限制。所述方法的具体流程如下:

步骤s110,所述用户终端100响应用户操作,扫描目标付款二维码以获取所述目标付款二维码的二维码属性信息。

本实施例中,当用户需要发起支付操作时,所述用户终端100响应支付操作,扫描目标付款二维码以获取所述目标付款二维码的二维码属性信息。其中,所述二维码属性信息包括所述目标付款二维码对应的收款方信息以及扫描所述目标付款二维码时的位置信息。所述付款二维码对应的收款方信息也即对应的商家的商家名称、商家头像、商家id、商家创建时间等等信息,所述扫描所述付款二维码时的位置信息也即该用户终端100在扫描二维码时需要开启自身定位功能,在每次扫描的时候通过定位功能获取此时的位置信息。

步骤s120,判断所述二维码属性信息是否为常用付款名单中的名单用户的二维码属性信息。

详细地,在所述步骤s120之前,所述用户终端100需要响应用户操作,从服务器300中下载并存储所述常用付款名单。然后,首先判断所述目标付款二维码对应的收款方信息是否在所述常用付款名单中的名单用户的收款方信息中,若所述目标付款二维码对应的收款方信息不在所述常用付款名单中的名单用户的收款方信息中,则判定所述二维码属性信息不为常用付款名单中的名单用户的二维码属性信息。若所述目标付款二维码对应的收款方信息在所述常用付款名单中的名单用户的收款方信息中,则获取在当前时刻之前历史扫描该收款方信息时的至少一个目标位置信息,将扫描所述目标付款二维码时的位置信息与所述至少一个目标位置信息进行匹配,在匹配成功时,判定所述二维码属性信息为常用付款名单中的名单用户的二维码属性信息,在匹配失败时,判定所述二维码属性信息不为常用付款名单中的名单用户的二维码属性信息。

步骤s130,若所述二维码属性信息为常用付款名单中的名单用户的二维码属性信息,则通过本次支付操作。

可选地,在所述步骤s110之前,所述用户终端100还可以响应用户操作,对所述常用付款名单的对应的名单用户的各个付款二维码的支付次数和支付额度进行设置。详细地,本实施例中,所述用户终端100可以对所述常用付款名单中的各个付款二维码的支付次数和支付额度进行设置,例如针对支付较为频繁的商家的付款二维码,可以将支付次数和支付额度设置的较高,针对较少支付的商家的付款二维码,可以将支付次数和支付额度设置的较低。

基于上述设计,可以便于后续支付时针对不同支付场景下的商家执行不同的支付策略,从而便于资金管理。

在上述基础上,在本步骤s130中,作为一种实施方式,若所述二维码属性信息为常用付款名单中的名单用户的二维码属性信息,则可获取所述目标付款二维码的剩余支付次数,并判断所述目标付款二维码的剩余支付次数是否为零,若所述目标付款二维码的剩余支付次数不为零,则显示相应的支付界面,并根据所述支付界面所输入的支付信息判断所述目标付款二维码的剩余支付额度是否大于所述支付信息中的支付金额,若所述目标付款二维码的剩余支付额度大于所述支付信息中的支付金额,则完成支付交易,否则退出本次交易。此外,若所述目标付款二维码的剩余支付次数为零,则退出本次支付交易。

步骤s140,若所述二维码属性信息不为常用付款名单中的名单用户的二维码属性信息,则进行弹窗提醒,提示用户是否需要添加所述目标付款二维码的二维码属性信息到所述常用付款名单中。

本实施例中,若所述二维码属性信息不为常用付款名单中的名单用户的二维码属性信息,则可显示一弹窗,提示用户是否需要添加所述目标付款二维码的二维码属性信息到所述常用付款名单中,用户可以在该弹窗中选择是或者不是。

步骤s150,当识别到用户需要添加所述目标付款二维码的二维码属性信息到所述常用付款名单中时,采集指纹图像和手势图像。

本实施例中,当识别到用户需要添加所述目标付款二维码的二维码属性信息到所述常用付款名单中时,则可通过指纹采集单元采集指纹图像,并通过手势采集单元采集手势图像。

步骤s160,将各指纹注册图像与所述指纹图像进行比对,并根据比对结果对所述指纹图像进行指纹识别。

本实施例中,作为一种实施方式,可以从所述各指纹注册图像及所述指纹图像中提取出各自对应的指纹特征,将所述指纹图像对应的指纹特征与各指纹注册图像对应的指纹特征进行比对,并计算得到所述指纹图像与各指纹注册图像之间的指纹相似度,最后将各指纹相似度与第一相似度阈值进行比较,并根据比较结果判断所述指纹图像能否识别成功,并在识别成功时得到与所述指纹图像对应的目标用户账号。更为具体地,若存在相似度数值不小于所述第一相似度阈值的指纹相似度时,从相似度数值不小于所述第一相似度阈值的各用户账号中,选取相似度数值最大的用户账号作为与所述指纹图像对应的目标用户账号,并判定识别成功,若所有指纹相似度的相似度数值小于所述第一相似度阈值时,判定识别失败。

步骤s170,若指纹识别成功,将识别得到的与所述指纹图像对应的目标用户账号的手势注册图像,与所述手势图像进行手势匹配。

本实施例中,若指纹识别成功,则可分别从所述目标用户账号的手势注册图像及所述手势图像中提取出对应的手势特征,并根据所述手势注册图像对应的手势特征及所述手势图像对应的手势特征,计算得到所述手势图像与所述手势注册图像之间的手势相似度,最后将所述手势相似度与第二相似度阈值进行比较,并在所述手势相似度大于或等于所述第二相似度阈值时,判定所述目标用户账号的手势注册图像与所述手势图像手势匹配成功。

步骤s180,若手势匹配成功,将所述目标付款二维码的二维码属性信息添加到所述常用付款名单中。

本实施例中,若手势匹配成功,则可将所述目标付款二维码的二维码属性信息添加到所述常用付款名单中,这样在下次支付时通过比对二维码属性信息即可完成支付,从而保障用户资金安全,提供更为方便、放心的消费支付方式。

进一步地,请参阅图3,是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用于实现上述支付方法的用户终端100的示意图。本实施例中,所述用户终端100包括支付装置200、存储器110以及处理器120。本申请实施例中,支付装置200包括至少一个可以软件或固件(firmware)的形式存储于所述存储器110中或固化在所述用户终端100的操作系统(operatingsystem,os)中的软件功能模块。所述处理器120用于执行所述存储器110中存储的可执行软件模块,例如,所述支付装置200所包括的软件功能模块及计算机程序等。本实施例中,所述支付装置200也可以集成于所述操作系统中,作为所述操作系统的一部分。具体地,请参阅图4,所述支付装置200可以包括:

获取模块210,用于响应用户操作,扫描目标付款二维码以获取所述目标付款二维码的二维码属性信息,其中,所述二维码属性信息包括所述目标付款二维码对应的收款方信息以及扫描所述目标付款二维码时的位置信息。

判断模块220,用于判断所述二维码属性信息是否为常用付款名单中的名单用户的二维码属性信息。

支付通过模块230,用于若所述二维码属性信息为常用付款名单中的名单用户的二维码属性信息,则通过本次支付操作。

提示模块240,用于若所述二维码属性信息不为常用付款名单中的名单用户的二维码属性信息,则进行弹窗提醒,提示用户是否需要添加所述目标付款二维码的二维码属性信息到所述常用付款名单中。

采集模块250,用于当识别到用户需要添加所述目标付款二维码的二维码属性信息到所述常用付款名单中时,采集指纹图像和手势图像。

比对模块260,用于将各指纹注册图像与所述指纹图像进行比对,并根据比对结果对所述指纹图像进行指纹识别。

匹配模块270,用于若指纹识别成功,将识别得到的与所述指纹图像对应的目标用户账号的手势注册图像,与所述手势图像进行手势匹配。

添加模块280,用于若手势匹配成功,将所述目标付款二维码的二维码属性信息添加到所述常用付款名单中。

可选地,所述判断模块220,还可以用于:

判断所述目标付款二维码对应的收款方信息是否在所述常用付款名单中的名单用户的收款方信息中;

若所述目标付款二维码对应的收款方信息不在所述常用付款名单中的名单用户的收款方信息中,则判定所述二维码属性信息不为常用付款名单中的名单用户的二维码属性信息;

若所述目标付款二维码对应的收款方信息在所述常用付款名单中的名单用户的收款方信息中,则获取在当前时刻之前历史扫描该收款方信息时的至少一个目标位置信息;

判断扫描所述目标付款二维码时的位置信息与所述至少一个目标位置信息进行匹配;

在匹配成功时,判定所述二维码属性信息为常用付款名单中的名单用户的二维码属性信息;

在匹配失败时,判定所述二维码属性信息不为常用付款名单中的名单用户的二维码属性信息。

进一步地,对应于图2中的支付方法,本申请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可读存储介质,该可读存储介质上存储有计算机程序,该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120运行时执行上述图2中支付方法的步骤。

具体地,该可读存储介质能够为通用的存储介质,如移动磁盘、硬盘等,该存储介质上的计算机程序被运行时,能够执行上述支付方法。

综上所述,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支付方法及装置,首先用户终端获取目标付款二维码的二维码属性信息并判断二维码属性信息是否为常用付款名单中的名单用户的二维码属性信息,若是通过本次支付操作;若否则进行弹窗提醒,提示用户是否需要添加目标付款二维码的二维码属性信息到常用付款名单中,当识别到用户需要添加目标付款二维码的二维码属性信息到常用付款名单中时分别进行指纹匹配和手势匹配,并在指纹匹配和手势匹配通过后将目标付款二维码的二维码属性信息添加到常用付款名单中。由此,能够解决现有支付方式中的安全隐患问题,在每次对从未扫码过的付款二维码进行扫码支付时通过对用户身份信息进行验证,并在验证通过后将该付款二维码的二维码属性信息进行存储,这样在下次支付时通过比对二维码属性信息即可完成支付,从而保障用户资金安全,提供更为方便、放心的消费支付方式。

在本申请所提供的实施例中,应该理解到,所揭露的装置和方法,也可以通过其它的方式实现。以上所描述的装置和方法实施例仅仅是示意性的,例如,附图中的流程图和框图显示了根据本申请的多个实施例的系统、方法和计算机程序产品的可能实现的体系架构、功能和操作。在这点上,流程图或框图中的每个方框可以代表一个模块、程序段或代码的一部分,所述模块、程序段或代码的一部分包含一个或多个用于实现规定的逻辑功能的可执行指令。也应当注意,在有些作为替换的实现方式中,方框中所标注的功能也可以以不同于附图中所标注的顺序发生。例如,两个连续的方框实际上可以基本并行地执行,它们有时也可以按相反的顺序执行,这依所涉及的功能而定。也要注意的是,框图和/或流程图中的每个方框、以及框图和/或流程图中的方框的组合,可以用执行规定的功能或动作的专用的基于硬件的系统来实现,或者可以用专用硬件与计算机指令的组合来实现。

另外,在本申请各个实施例中的各功能模块可以集成在一起形成一个独立的部分,也可以是各个模块单独存在,也可以两个或两个以上模块集成形成一个独立的部分。

可以替换的,可以全部或部分地通过软件、硬件、固件或者其任意组合来实现。当使用软件实现时,可以全部或部分地以计算机程序产品的形式实现。所述计算机程序产品包括一个或多个计算机指令。在计算机上加载和执行所述计算机程序指令时,全部或部分地产生按照本申请实施例所述的流程或功能。所述计算机可以是通用计算机、专用计算机、计算机网络、或者其它可编程装置。所述计算机指令可以存储在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中,或者从一个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向另一个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传输,例如,所述计算机指令可以从一个网站站点、计算机、服务器或数据中心通过有线(例如同轴电缆、光纤、数字用户线(dsl))或无线(例如红外、无线、微波等)方式向另一个网站站点、计算机、服务器或数据中心进行传输。所述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可以是计算机能够存取的任何可用介质或者是包含一个或多个可用介质集成的服务器、数据中心等数据存储设备。所述可用介质可以是磁性介质,(例如,软盘、硬盘、磁带)、光介质(例如,dvd)、或者半导体介质(例如固态硬盘solidstatedisk(ssd))等

需要说明的是,在本文中,术语"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它变体意在涵盖非排它性的包含,从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不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还包括没有明确列出的其它要素,或者是还包括为这种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所固有的要素。在没有更多限制的情况下,由语句"包括一个……"限定的要素,并不排除在包括所述要素的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中还存在另外的相同要素。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申请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申请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它的具体形式实现本申请。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申请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申请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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