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基于商品数字凭证的提货方法及装置与流程

文档序号:19190647发布日期:2019-11-20 02:05阅读:188来源:国知局
一种基于商品数字凭证的提货方法及装置与流程

本申请涉及区块链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基于商品数字凭证的提货方法及装置。



背景技术:

目前,网购商品提货的传统方式为:高级渠道商从生产厂商购买一定数量的商品,在高级渠道商付款成功后,由生产厂商向渠道商发货,进一步地,低级渠道商或消费者从高级渠道商购买一定数量的商品,在低级渠道商或消费者付款成功后,再由高级渠道商向低级渠道商或消费者发货,商品提货效率低,且增加了物流成本,那么,如何提高提货效率低的同时,降低物流成本成为行业内亟待解决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一种基于商品数字凭证的提货方法及装置,用以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商品提货效率低,且物流成本高的问题。

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具体技术方案如下:

第一方面,本申请提供了一种基于商品数字凭证的提货方法,应用于商品数字凭证处理系统,所述商品数字凭证为各生产厂商在所述商品数字凭证处理系统中通过上链发行的,其中,高级渠道商从生产厂家购买商品数字凭证,低级渠道商从高级渠道商购买商品数字凭证,用户从低级渠道商购买商品数字凭证,所述方法包括:

接收用户提交的提货请求,其中,所述提货请求包括预设数量的目标商品数字凭证和所述目标用户的用户信息;

确定上链发行所述目标商品数字凭证的目标生产厂商,并基于所述提货请求生成对应的待发货事务,其中,所述待发货事务包括所述目标商品数字凭证的数量和所述目标用户信息;

将所述待发货事务推送给所述目标生产厂商,以使得所述目标生产厂商基于所述目标商品数字凭证的数量和所述目标用户信息向所述目标用户发货。

可选地,在基于所述提货请求生成对应的待发货事务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

将所述预设数量的目标商品数字凭证设置为中间状态,其中,所述中间状态用于表征所述预设数量的目标商品数字凭证为待发货状态。

可选地,所述方法还包括:

接收所述目标生产厂商基于所述待发货事务提交的已发货事务,其中,所述已发货事务包括物流信息;

将设置为中间状态所述预设数量的目标商品数字凭证转移至所述目标生产厂商对应的数字钱包地址中,以使得所述目标生产厂商对所述预设数量的目标商品数字凭证进行回收。

可选地,所述方法还包括:

采用区块链私钥对所述待发货事务和/或已发货事务进行签名处理,其中,所述目标用户和所述目标生产厂商可解密查看已签名的所述待发货事务和所述已发货事务。

第二方面,本申请提供了一种基于商品数字凭证的提货装置,应用于商品数字凭证处理系统,所述商品数字凭证为各生产厂商在所述商品数字凭证处理系统中通过上链发行的,所述装置包括:

接收单元,用于接收用户提交的提货请求,其中,所述提货请求包括预设数量的目标商品数字凭证和所述目标用户的用户信息;

确定单元,用于确定上链发行所述目标商品数字凭证的目标生产厂商,并基于所述提货请求生成对应的待发货事务,其中,所述待发货事务包括所述目标商品数字凭证的数量和所述目标用户信息;

推送单元,用于将所述待发货事务推送给所述目标生产厂商,以使得所述目标生产厂商基于所述目标商品数字凭证的数量和所述目标用户信息向所述目标用户发货。

可选地,在基于所述提货请求生成对应的待发货事务之后,所述装置还包括:

设置单元,用于将所述预设数量的目标商品数字凭证设置为中间状态,其中,所述中间状态用于表征所述预设数量的目标商品数字凭证为待发货状态。

可选地,所述装置还包括,转移单元:

所述接收单元还用于,接收所述目标生产厂商基于所述待发货事务提交的已发货事务,其中,所述已发货事务包括物流信息;

所述转移单元,用于将设置为中间状态所述预设数量的目标商品数字凭证转移至所述目标生产厂商对应的数字钱包地址中,以使得所述目标生产厂商对所述预设数量的目标商品数字凭证进行回收。

可选地,所述装置还包括:

签名单元,用于采用区块链私钥对所述待发货事务和/或已发货事务进行签名处理,其中,所述目标用户和所述目标生产厂商可解密查看已签名的所述待发货事务和所述已发货事务。

第三方面,本申请提供了一种计算设备,包括:

存储器,用于存储程序指令;

处理器,用于调用所述存储器中存储的程序指令,按照获得的程序执行如第一方面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

第四方面,本申请提供了一种计算机存储介质,所述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存储有计算机可执行指令,所述计算机可执行指令用于使所述计算机执行如第一方面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

本申请有益效果如下:

综上所述,本申请实施例中,一种基于商品数字凭证的提货方法,应用于商品数字凭证处理系统,所述商品数字凭证为各生产厂商在所述商品数字凭证处理系统中通过上链发行的,其中,高级渠道商从生产厂家购买商品数字凭证,低级渠道商从高级渠道商购买商品数字凭证,用户从低级渠道商购买商品数字凭证,该方法包括:接收用户提交的提货请求,其中,所述提货请求包括预设数量的目标商品数字凭证和所述目标用户的用户信息;确定上链发行所述目标商品数字凭证的目标生产厂商,并基于所述提货请求生成对应的待发货事务,其中,所述待发货事务包括所述目标商品数字凭证的数量和所述目标用户信息;将所述待发货事务推送给所述目标生产厂商,以使得所述目标生产厂商基于所述目标商品数字凭证的数量和所述目标用户信息向所述目标用户发货。

本申请通过商品数字凭证替代实体商品,在生产厂商,各渠道商和终端消费者之间流通,消费者只需根据购买的商品数字凭证直接从生产厂商进行商品提货处理,提高了商品提货效率的同时,大大降低了物流成本。

附图说明

图1为本申请实施例中提供的商品数字凭证处理系统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申请实施例中提供的一种基于商品数字凭证的提货方法的详细流程图;

图3为本申请实施例中提供的另一种基于商品数字凭证的提货方法的详细流程图;

图4为本申请实施例中提供的一种基于商品数字凭证的提货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申请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申请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申请一部分实施例,并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申请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申请保护的范围。

技术术语:

区块链(blockchain)作为近几年兴起的新兴技术,得到了广泛的讨论和研究。区块链是用分布式数据库识别、传播和记载信息的智能化对等网络,也称为价值互联网。区块链技术包括以块结构存储数据,使用密码学保证传输和访问安全等,其能够实现数据一致性存储、反篡改、去中心的技术体系。

随着基于区块链的金融应用以及参与方的增多,基于区块链的数字资产的也随着增多,在区块链上的数字资产例如表现为数字凭证。

所谓数字凭证,指的是商家(生产商、品牌商、服务提供商等)基于数字凭证生成系统,所生成的并有权派发的代表一件或多件商品、服务的一种电子凭证。该电子凭证代表了所对应的商品、服务的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权、使用权、支配权、收益权等财产权利。商家对于数字凭证的持有者尽有商品、服务发货、退货、提供服务等严格的兑现和给付义务。

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基于商品数字凭证的提货方法及装置。下面将通过具体实施例对本申请的方案进行详细描述,当然,本申请并不限于以下实施例。

参阅图1所示,本申请实施例,一种商品数字凭证处理系统至少包括astro区块链及智能合约族,shuttle区块链节点服务,matrix生产平台,keeper系统私钥管理服务,discoverer区块链商品数字凭证浏览器和wing数字凭证管理终端,其中,

astro区块链及智能合约族,该子系统负责实现区块链及定义商品数字凭证的智能合约族。所谓智能合约,指的是一种旨在以信息化方式传播、验证或执行合同的计算机协议,其能够表现为在区块链上准确运行的计算机程序。用户终端可通过使用智能合约进行交易、共享数据、建立信任、并由区块链技术的特性保障数据的存储、读取、执行整个过程透明可跟踪、不可篡改。

shuttle区块链节点服务,该子系统封装了区块链节点服务,为区块链事务上链、数据订阅、数据查询提供了同一调用接口。

matrix生产平台:该子系统为商家定义、发行商品数字数字凭证提供了一系列的工具,包括厂家认证、定义商品、提供商品信息等。

keeper系统私钥管理服务:该子系统为商品数字凭证化系统对接的外部系统(如物流、电商、服务类平台等)提供私钥管理服务。

discoverer区块链商品数字凭证浏览器:该子系统提供区块链数字凭证的浏览、查询服务。

wing数字凭证管理终端:该子系统提供商品数字凭证的管理终端服务。

各商家可以在上述商品数字凭证处理系统,通过上链发放其对应的商品数字凭证。具体的发行过程可以如下:接收商户1发送的商品数字凭证发行请求,其中,上述商品数字凭证发行请求包括需发行的商品数字凭证和需发行的上述商品数字凭证的数量信息;基商品数字凭证处理系统于上述商品数字凭证上链请求对上述商品数字凭证进行上链处理,并生成上述商品数字凭证对应的交易id,并在确定上链成功时,向上述商户1发送上述商品数字凭证发行成功的响应。

当然,本申请实施例中,一个生产厂商(如,生产厂商1)在使用该商品数字凭证处理系统发行商品数字凭证之前,或者,各渠道商(如,渠道商1,)/终端消费者(如,消费者1)在使用该商品数字凭证处理系统购买或销售商品数字凭证之前,需要在该商品数字凭证处理系统中执行账户注册的操作。生产厂商1,渠道商1和消费者1也是通过商户资质认证的合法用户。所谓认证,即是对用户资质的认证,以判断用户提供的相关信息是否真实,判断真实的相关信息对应的用户是否有使用商品数字凭证处理系统的资质等,此举是为了确保商品数字凭证流通的合法性。

商家在上链发行自己的商品数字凭证时,会采用商品数字凭证处理系统中的keeper系统私钥管理服务,对自己的商品数字凭证进行签名处理,以确保商品数字凭证的安全性。

本申请实施例中,商品数字凭证由astro区块链及智能合约族实现,是表达数字凭证的协议,特点具体表现为四个方面:

1、确权。通过区块链私钥签名,实现对发行的数字凭证的确权。

2、表达商品价值。数字凭证和实物商品一一对应,能代表实际商品的价值。

3、实现对商品的描述。商品数字凭证发行人(即各参与方)在发行数字凭证过程中,对商品做属性描述,使数字凭证具备对商品的使用价值的自述能力。

4、交易能力。商品数字凭证的智能合约,具备区块链上点对点的交易能力。

参阅图2所示,本申请实施例中,一种基于商品数字凭证的提货方法,应用于商品数字凭证处理系统,所述商品数字凭证为各生产厂商在所述商品数字凭证处理系统中通过上链发行的,其中,高级渠道商从生产厂家购买商品数字凭证,低级渠道商从高级渠道商购买商品数字凭证,用户从低级渠道商购买商品数字凭证,该方法的详细流程如下:

步骤200:接收目标用户提交的提货请求,其中,所述提货请求包括预设数量的目标商品数字凭证和所述目标用户的用户信息。

实际应用中,终端消费者可以从最低级的渠道商购买商品数字凭证,即最低级的渠道商是终端消费者的供货方,而某一渠道商可以从高一级的渠道商购买商品数字凭证,即该高一级的渠道商是该渠道商的供货方,同理最高级的渠道商的供货方是生产厂商,生产厂商是最高级的渠道商的供货方。

本申请实施例中,终端消费者,各级渠道商和生产厂家均是在商品数字凭证处理系统中通过注册和认证过的用户,具体的,该目标用户可以是终端消费者。例如,终端消费者1从渠道商1处购买若干数量的商品数字凭证1,当然,渠道商1所拥有的商品数字凭证1是从高级渠道商(若存在)或者从该商品数字凭证1的生产厂商出购买得到的。

本申请实施例中,一种较佳的实施方式为:商品数字凭证处理系统在接收目标用户提交的提货请求之前,接收各生产厂商发送的商品数字凭证发行请求,并分别对各生产厂商需发行的商品数字凭证进行上链处理;接收各生产厂商发送的交易参数设置请求,并分别对各生产厂商发行的商品数字凭证的交易规则参数进行设置,其中,一个商品数字凭证的交易规则参数至少包括:上链发行该商品数字凭证的的商品数字凭证的价格信息。

实际应用中,各已注册在该商品数字凭证处理系统中的各用户,在系统中存在于该用户对应的数字钱包地址,各用户所拥有的商品数字凭证即存储在该数字钱包地址中。那么,一个生产厂商在该商品数字凭证处理系统上发行上链指定数量个商品数字凭证后,该指定数量个商品数字凭证则会从存储在该一个生产厂商对应的数字钱包地址中。

本申请实施例中,若目标用户在购买到指定类型的预设数量个商品数字凭证后,若需要使用购买到的商品数字凭证进行提货处理时,则会向商品数字凭证处理系统提交提货请求,其中,该提货请求至少包括该购买到的商品数字凭证和目标用户所填写的详细配送信息(如,收件人姓名,联系方式,以及收货地址等)。

步骤210:确定上链发行所述目标商品数字凭证的目标生产厂商,并基于所述提货请求生成对应的待发货事务。

其中,所述待发货事务包括所述目标商品数字凭证的数量和所述目标用户信息。

具体的,商品数字凭证处理系统在接收到目标用户(即终端消费者)提交的提货请求后,会解析该商品提货请求,并确定在商品数字凭证处理系统中上链发行该目标商品数字凭证的生产厂商,进一步的,根据该提货请求包括的内容,生成对应的待发货事务,并在区块链上进行上链处理。

本申请实施例中,一种较佳的实施方式为:商品数字凭证处理系统在基于所述提货请求生成对应的待发货事务之后,还可以将所述预设数量的目标商品数字凭证设置为中间状态,其中,所述中间状态用于表征所述预设数量的目标商品数字凭证为待发货状态。

也就是说,目标用户在根据所述预设数量的目标商品数字凭证进行提货处理后,商品数字凭证处理系统即可将该预设数量的目标商品数字凭证标记为待发货状态。

步骤220:将所述待发货事务推送给所述目标生产厂商,以使得所述目标生产厂商基于所述目标商品数字凭证的数量和所述目标用户信息向所述目标用户发货。

具体的,商品数字凭证处理系统在生成待发货事务之后,较佳的,会将该待发货事务推送给上链发行该目标数字凭证的生产厂商,该生产厂商在接收到待发货事务后,会根据待发货事务携带的目标用户信息,安排发货事宜。

实际应用中,目标生产厂商在给目标用户发货之后,即可根据物流信息(如,物流单号),向商品数字凭证处理系统提交已发货事务,以使得商品数字凭证对此次提货事件进行后续处理。

具体的,本申请实施例中,所述方法还包括:商品数字凭证处理系统接收所述目标生产厂商基于所述待发货事务提交的已发货事务,其中,所述已发货事务包括物流信息。

商品数字凭证处理系统将设置为中间状态所述预设数量的目标商品数字凭证转移至所述目标生产厂商对应的数字钱包地址中,以使得所述目标生产厂商对所述预设数量的目标商品数字凭证进行回收。即完成了目标用户通过商品数字凭证直接从生产厂商提取货物的流程。

本申请实施例中,一种较佳的实施方式为:商品数字凭证处理系统在执行提货事件的过程中,可以采用区块链私钥对所述待发货事务和/或已发货事务进行签名处理,其中,所述目标用户和所述目标生产厂商可解密查看已签名的所述待发货事务和所述已发货事务。

综上可知,一个商品对应的商品数字凭证可以在生产厂商,各级渠道商和终端消费者之间流通,而最终,终端消费者可以通过商品数字凭证处理系统,向生产厂商提出提货申请,由商品数字凭证处理系统推送给生产厂商直接向终端消费者发货,提高了商品提货效率,且降低了物流成本。

下面采用具体的应用场景对上述实施例作进一步详细说明,参阅图3所示,本申请实施例中,一种基于商品数字凭证的提货方法的具体流程如下:

步骤300:消费者通过商品数字凭证处理系统从渠道商购买a个商品数字凭证x。

步骤310:消费者使用a个商品数字凭证x向商品数字凭证处理系统提交提货请求。

步骤320:商品数字凭证处理系统对该提货请求进行处理,生成待发货事务,并对该待发货事务进行上链处理。

步骤330:商品数字凭证处理系统向目标生产厂商推送该待发货事务。

步骤340:目标生产厂商根据该待发货事务,向消费者发货,并向商品数字凭证处理系统提交已发货事务。

步骤350:商品数字凭证处理系统对该已发货事务进行上链处理,并将该a个商品数字凭证x转移至目标生产厂商对应的数字钱包地址中。

较佳的,商品数字凭证处理系统可以在执行提货事件的过程中,采用区块链私钥对待发货事务和/或已发货事务进行签名处理。生产厂商和消费者可以对已签名的待发货事务和/或已发货事务进行解密处理,以查看具体信息。

基于上述实施例,参阅图4所示,本申请提供了一种基于商品数字凭证的提货装置,应用于商品数字凭证处理系统,所述商品数字凭证为各生产厂商在所述商品数字凭证处理系统中通过上链发行的,所述装置包括:

接收单元40,用于接收用户提交的提货请求,其中,所述提货请求包括预设数量的目标商品数字凭证和所述目标用户的用户信息;

确定单元41,用于确定上链发行所述目标商品数字凭证的目标生产厂商,并基于所述提货请求生成对应的待发货事务,其中,所述待发货事务包括所述目标商品数字凭证的数量和所述目标用户信息;

推送单元42,用于将所述待发货事务推送给所述目标生产厂商,以使得所述目标生产厂商基于所述目标商品数字凭证的数量和所述目标用户信息向所述目标用户发货。

可选地,在基于所述提货请求生成对应的待发货事务之后,所述装置还包括:

设置单元,用于将所述预设数量的目标商品数字凭证设置为中间状态,其中,所述中间状态用于表征所述预设数量的目标商品数字凭证为待发货状态。

可选地,所述装置还包括,转移单元:

所述接收单元还用于,接收所述目标生产厂商基于所述待发货事务提交的已发货事务,其中,所述已发货事务包括物流信息;

所述转移单元,用于将设置为中间状态所述预设数量的目标商品数字凭证转移至所述目标生产厂商对应的数字钱包地址中,以使得所述目标生产厂商对所述预设数量的目标商品数字凭证进行回收。

可选地,所述装置还包括:

签名单元,用于采用区块链私钥对所述待发货事务和/或已发货事务进行签名处理,其中,所述目标用户和所述目标生产厂商可解密查看已签名的所述待发货事务和所述已发货事务。

综上所述,本申请实施例中,一种基于商品数字凭证的提货方法,应用于商品数字凭证处理系统,所述商品数字凭证为各生产厂商在所述商品数字凭证处理系统中通过上链发行的,其中,高级渠道商从生产厂家购买商品数字凭证,低级渠道商从高级渠道商购买商品数字凭证,用户从低级渠道商购买商品数字凭证,该方法包括:接收用户提交的提货请求,其中,所述提货请求包括预设数量的目标商品数字凭证和所述目标用户的用户信息;确定上链发行所述目标商品数字凭证的目标生产厂商,并基于所述提货请求生成对应的待发货事务,其中,所述待发货事务包括所述目标商品数字凭证的数量和所述目标用户信息;将所述待发货事务推送给所述目标生产厂商,以使得所述目标生产厂商基于所述目标商品数字凭证的数量和所述目标用户信息向所述目标用户发货。

本申请通过商品数字凭证替代实体商品,在生产厂商,各渠道商和终端消费者之间流通,消费者只需根据购买的商品数字凭证直接从生产厂商进行商品提货处理,提高了商品提货效率的同时,大大降低了物流成本。

本领域内的技术人员应明白,本申请的实施例可提供为方法、系统、或计算机程序产品。因此,本申请可采用完全硬件实施例、完全软件实施例、或结合软件和硬件方面的实施例的形式。而且,本申请可采用在一个或多个其中包含有计算机可用程序代码的计算机可用存储介质(包括但不限于磁盘存储器、cd-rom、光学存储器等)上实施的计算机程序产品的形式。

本申请是参照根据本申请实施例的方法、设备(系统)、和计算机程序产品的流程图和/或方框图来描述的。应理解可由计算机程序指令实现流程图和/或方框图中的每一流程和/或方框、以及流程图和/或方框图中的流程和/或方框的结合。可提供这些计算机程序指令到通用计算机、专用计算机、嵌入式处理机或其他可编程数据处理设备的处理器以产生一个机器,使得通过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数据处理设备的处理器执行的指令产生用于实现在流程图一个流程或多个流程和/或方框图一个方框或多个方框中指定的功能的装置。

这些计算机程序指令也可存储在能引导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数据处理设备以特定方式工作的计算机可读存储器中,使得存储在该计算机可读存储器中的指令产生包括指令装置的制造品,该指令装置实现在流程图一个流程或多个流程和/或方框图一个方框或多个方框中指定的功能。

这些计算机程序指令也可装载到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数据处理设备上,使得在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设备上执行一系列操作步骤以产生计算机实现的处理,从而在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设备上执行的指令提供用于实现在流程图一个流程或多个流程和/或方框图一个方框或多个方框中指定的功能的步骤。

尽管已描述了本申请的优选实施例,但本领域内的技术人员一旦得知了基本创造性概念,则可对这些实施例作出另外的变更和修改。所以,所附权利要求意欲解释为包括优选实施例以及落入本申请范围的所有变更和修改。

显然,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对本申请实施例进行各种改动和变型而不脱离本申请实施例的精神和范围。这样,倘若本申请实施例的这些修改和变型属于本申请权利要求及其等同技术的范围之内,则本申请也意图包含这些改动和变型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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