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智能合约生成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提取自然合同中的合同内容;
将所述合同内容转换为用于区块链的智能合约,以用于自动执行所述自然合同中的可执行部分。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合约生成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合同内容还包括:基本信息部分;
所述基本信息部分包括:与各合同签订方的基本信息相关的条款;其中,所述基本信息包括:各合同签订方的身份信息;
所述可执行部分包括:合同内容中能被转化为智能合约以自动执行的条款;
所述将所述合同内容转换为用于区块链的智能合约,包括:
对应基本内容中的身份信息,在所述智能合约的构造函数中配置对应各合同签订方的身份的在区块链的链上地址;
在所述智能合约形成对应所述可执行部分的执行逻辑。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智能合约生成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自然合同的合同目的达成需涉及各合同签订方的链上资产的转移时,所述将所述合同内容转换为用于区块链的智能合约还包括:
将所涉及的链上资产映射或转移到所述智能合约中。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智能合约生成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自然合同的合同目的达成需涉及各合同签订方间的线上或线下的货币支付时,所述智能合约生成方法还包括:
由支付方在所述智能合约生成被支付机构所认可的支付凭证;
其中,所述支付凭证用于供被支付方获取,以能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从所述支付机构获得对应的支付货币;所述支付机构包括:银行或第三方支付机构。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智能合约生成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合同内容还包括:非可执行部分;
所述将所述合同内容转换为用于区块链的智能合约,还包括:
将非可执行部分的原文或者原文的哈希值以预定形式储存在智能合约中。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智能合约生成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非可执行部分包括:合同内容中不能被转化为智能合约以自动执行的条款、以及描述性内容。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合约生成方法,其特征在于,各合同签订方与所述智能合约交互信息的方式包括:提交动作、申请动作及回复动作;其中,所述回复动作包括:对提交动作及申请动作的动作内容的确认或否决动作。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智能合约生成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智能合约的执行逻辑,包括:
根据至少一个合同签订方对表示其履行自然合同中条款所形成成果的电子凭证的提交动作、以及其它合同签订方中的成果接收方关于所述电子凭证的回复动作,判断所述成果是否满足所述条款要求以得到判断结果;
根据所述判断结果自动执行对应的预设动作。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智能合约生成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申请动作包括以下中的至少一种:申请对提交动作的提交内容进行确认;申请暂停智能合约;申请修改智能合约;申请终止智能合约。
10.根据权利要求7或9所述的智能合约生成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智能合约的执行逻辑,包括:
根据至少一个合同签订方的申请动作、以及关于所述申请动作的申请内容的回复动作,判断所述申请动作是否得到确认的判断结果;
根据所述判断结果执行或不执行所述申请内容。
11.一种计算机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
通信器,用于与外部通信;
存储器,用于存储计算机程序;
处理器,用于运行所述计算机程序,以执行如权利要求1至10中任一项所述的智能合约生成方法;或者,用于运行所述计算机程序,以部署由如权利要求1至10中任一项所述的智能合约生成方法得到的智能合约。
12.一种计算机存储介质,其特征在于,存储有计算机程序,所述计算机程序被运行时执行如权利要求1至10中任一项所述的智能合约生成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