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提示方法、装置、电子设备及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与流程

文档序号:29697045发布日期:2022-04-16 13:19阅读:72来源:国知局
时间提示方法、装置、电子设备及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与流程

1.本公开涉及信息处理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时间提示方法、装置、电子设备及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


背景技术:

2.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商家或者服务提供商通过互联网平台来为用户提供服务,进行并单处理是很多商家或者服务提供商采取的用以提高产品配送速度、服务提供速度的处理方式,但是目前的并单处理仅限于对于用户已经产生的订单进行相似度分析进而进行并单操作,这种处理方式并单效率低下,不能够有效地提高产品配送速度或者服务提供速度。


技术实现要素:

3.本公开实施例提供一种时间提示方法、装置、电子设备及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
4.第一方面,本公开实施例中提供了一种时间提示方法。
5.具体的,所述时间提示方法,包括:
6.获取用户待产生订单的第一取货地址、第一送货地址以及预估的第一取货时间;
7.根据所述待产生订单的第一取货地址、第一送货地址以及预估的第一取货时间确定能够在预定时间范围内与所述待产生订单合并的已产生订单;所述已产生订单的预估的第二取货时间和所述第一取货时间满足预设条件;
8.向所述用户提供所述预定时间范围供用户下单,并在用户下单后与所述已产生订单合并;
9.其中,所述预定时间范围在确定后与合并的所述已产生订单无关。
10.结合第一方面,本公开在第一方面的第一种实现方式中,根据所述待产生订单的第一取货地址、第一送货地址以及预估的第一取货时间确定能够在预定时间范围内与所述待产生订单合并的已产生订单,包括:
11.获取与所述第一取货地址之间的距离小于所述第一预设阈值、且未完成取货的所述已产生订单,以及所述已产生订单的第二取货地址、第二送货地址以及预估的第二取货时间;
12.在所述待产生订单的第一送货地址以及所述已产生订单的第二送货地址的距离小于第二预设阈值时,确定所述待产生订单的第一取货时间是否在允许的时间阈值范围内,所述允许的时间阈值范围与所述已产生订单的第二预估取货时间相关;
13.在所述待产生订单的第一取货时间在允许的时间阈值范围内时,确定所述已产生订单为能够在所述预定时间范围内与所述待产生订单合并的已产生订单。
14.结合第一方面的第一种实现方式,在所述待产生订单的第一送货地址以及所述已产生订单的第二送货地址的距离小于第二预设阈值时,确定所述待产生订单的第一取货时间是否在允许的时间阈值范围内,包括:
15.确定所述第一取货时间与预设阈值之间的差值是否大于所述第二取货时间。
16.结合第一方面,本公开在第一方面的第一种实现方式中,根据所述待产生订单的第一取货地址、第一送货地址以及预估的第一取货时间确定能够在预定时间范围内与所述待产生订单合并的已产生订单,还包括:
17.根据所述已产生订单的第二取货时间以及所述第一取货时间确定所述预定时间范围。
18.结合第一方面,本公开在第一方面的第一种实现方式中,根据所述已产生订单的第二取货时间以及所述第一取货时间确定所述预定时间范围,包括:
19.将所述第二取货时间在允许的时间阈值范围内大于所述第一取货时间的时间长度确定为所述预定时间范围。
20.结合第一方面,本公开在第一方面的第一种实现方式中,向所述用户提供所述预定时间范围,包括:
21.将所述预定时间范围以倒计时方式显示在所述用户浏览的当前页面。
22.结合第一方面,本公开在第一方面的第一种实现方式中,所述第二取货时间为所述已产生订单的配送资源到达订单提供方的预估时间或者所述订单提供方准备好所述已产生订单的货物的预估时间。
23.结合第一方面和第一方面的第一种实现方式,本公开在第一方面的第二种实现方式中,还包括:
24.响应于所述用户在所述预定时间范围内产生订单的事件,向所述已产生订单的配送资源发送所述用户所产生订单的信息。
25.第二方面,本公开实施例提供了一种时间提示装置,包括:
26.获取模块,被配置为获取用户待产生订单的第一取货地址、第一送货地址以及预估的第一取货时间;
27.确定模块,被配置为根据所述待产生订单的第一取货地址、第一送货地址以及预估的第一取货时间确定能够在预定时间范围内与所述待产生订单合并的已产生订单;所述已产生订单的预估的第二取货时间和所述第一取货时间满足预设条件;
28.提供模块,被配置为向所述用户提供所述预定时间范围供用户下单,并在用户下单后与所述已产生订单合并;其中,所述预定时间范围在确定后与合并的所述已产生订单无关。
29.结合第二方面,本公开在第二方面的第一种实现方式中,所述确定模块,包括:
30.第一获取子模块,被配置获取与所述第一取货地址之间的距离小于所述第一预设阈值、且未完成取货的所述已产生订单,以及所述已产生订单的第二取货地址、第二送货地址以及预估的第二取货时间;
31.第一确定子模块,被配置为在所述待产生订单的第一送货地址以及所述已产生订单的第二送货地址的距离小于第二预设阈值时,确定所述待产生订单的第一取货时间是否在允许的时间阈值范围内,所述允许的时间阈值范围与所述已产生订单的第二预估取货时间相关;
32.第二确定子模块,被配置为在所述待产生订单的第一取货时间在允许的时间阈值范围内时,确定所述已产生订单为能够在所述预定时间范围内与所述待产生订单合并的已
产生订单。
33.结合第二方面,本公开在第二方面的第一种实现方式中,所述确定模块,还包括:
34.第三确定子模块,被配置为确定所述第一取货时间与预设阈值之间的差值是否大于所述第二取货时间。
35.结合第二方面,本公开在第二方面的第一种实现方式中,所述确定模块,还包括:
36.第四确定子模块,被配置为根据所述已产生订单的第二取货时间以及所述第一取货时间确定所述预定时间范围。
37.结合第二方面,本公开在第二方面的第一种实现方式中,所述第四确定子模块,包括:
38.第五确定子模块,被配置为将所述第二取货时间在允许的时间阈值范围内大于所述第一取货时间的时间长度确定为所述预定时间范围。
39.结合第二方面,本公开在第二方面的第一种实现方式中,所述提供模块,包括:
40.显示子模块,被配置为将所述预定时间范围以倒计时方式显示在所述用户浏览的当前页面。
41.结合第二方面,本公开在第二方面的第一种实现方式中,所述第二取货时间为所述已产生订单的配送资源到达订单提供方的预估时间或者所述订单提供方准备好所述已产生订单的货物的预估时间
42.结合第二方面和第二方面的第一种实现方式,本公开在第二方面的第二种实现方式中,还包括:
43.发送模块,被配置为响应于所述用户在所述预定时间范围内产生订单的事件,向所述已产生订单的配送资源发送所述用户所产生订单的信息。
44.所述功能可以通过硬件实现,也可以通过硬件执行相应的软件实现。所述硬件或软件包括一个或多个与上述功能相对应的模块。
45.在一个可能的设计中,时间提示装置的结构中包括存储器和处理器,所述存储器用于存储一条或多条支持时间提示装置执行上述第一方面中时间提示方法的计算机指令,所述处理器被配置为用于执行所述存储器中存储的计算机指令。所述时间提示装置还可以包括通信接口,用于时间提示装置与其他设备或通信网络通信。
46.第三方面,本公开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电子设备,包括存储器和处理器;其中,所述存储器用于存储一条或多条计算机指令,其中,所述一条或多条计算机指令被所述处理器执行以实现第一方面所述的方法步骤。
47.第四方面,本公开实施例提供了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用于存储时间提示装置所用的计算机指令,其包含用于执行上述第一方面中时间提示方法为时间提示装置所涉及的计算机指令。
48.本公开实施例提供的技术方案可以包括以下有益效果:
49.本公开实施例提供的技术方案通过在用户下单之前,通过用户待产生订单的第一取货地址、第一送货地址以及预估的第一取货时间确定能够与用户待产生订单并单的已产生订单,并且针对各个已产生订单为用户提供并单时间范围,来对于用户生成可并单订单进行有效的引导,进而能够有效地提高产品配送速度或者服务提供速度,减少用户的等待时间,提高服务质量,增强用户体验。
50.应当理解的是,以上的一般描述和后文的细节描述仅是示例性和解释性的,并不能限制本公开。
附图说明
51.结合附图,通过以下非限制性实施方式的详细描述,本公开的其它特征、目的和优点将变得更加明显。在附图中:
52.图1示出根据本公开一实施方式的时间提示方法的流程图;
53.图2示出根据图1所示实施方式的步骤s102的流程图;
54.图3示出根据本公开一实施方式的时间提示装置的结构框图;
55.图4示出根据图3所示实施方式的确定模块302的结构框图;
56.图5是适于用来实现根据本公开一实施方式的时间提示方法的电子设备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57.下文中,将参考附图详细描述本公开的示例性实施方式,以使本领域技术人员可容易地实现它们。此外,为了清楚起见,在附图中省略了与描述示例性实施方式无关的部分。
58.在本公开中,应理解,诸如“包括”或“具有”等的术语旨在指示本说明书中所公开的特征、数字、步骤、行为、部件、部分或其组合的存在,并且不欲排除一个或多个其他特征、数字、步骤、行为、部件、部分或其组合存在或被添加的可能性。
59.另外还需要说明的是,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公开中的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组合。下面将参考附图并结合实施例来详细说明本公开。
60.本公开实施例提供的技术方案通过为用户提供可并单订单的下单时间提示,来对于用户生成可并单订单进行有效的引导,进而能够有效地提高产品配送速度或者服务提供速度,减少用户的等待时间,提高服务质量,增强用户体验。
61.图1示出根据本公开一实施方式的时间提示方法的流程图。如图1所示,所述时间提示方法包括以下步骤s101-s103:
62.在步骤s101中,获取用户待产生订单的第一取货地址、第一送货地址以及预估的第一取货时间;
63.在步骤s102中,根据所述待产生订单的第一取货地址、第一送货地址以及预估的第一取货时间确定能够在预定时间范围内与所述待产生订单合并的已产生订单;其中,所述已产生订单未完成取货,且与所述待产生订单的取货距离小于第一预设阈值,与所述待产生订单的送货距离小于第二预设阈值;所述已产生订单的预估的第二取货时间和所述第一取货时间满足预设条件;
64.在步骤s103中,向所述用户提供所述预定时间范围。
65.考虑到现有技术中的并单处理仅限于对于用户已经产生的订单进行相似度分析进而进行并单操作,这种处理方式并单效率低下,不能够有效地提高产品配送速度或者服务提供速度。
66.因此,在该实施方式中,提出一种时间提示方法,该方法首先获取用户待产生订单
的第一取货地址、第一送货地址以及预估的第一取货时间,然后根据所述待产生订单的第一取货地址、第一送货地址以及预估的第一取货时间确定能够在预定时间范围内与所述待产生订单合并的已产生订单,其中,所述已产生订单未完成取货,且与所述待产生订单的取货距离小于第一预设阈值,与所述待产生订单的送货距离小于第二预设阈值;所述已产生订单的预估的第二取货时间和所述第一取货时间满足预设条件;最后向所述用户提供所述预定时间范围。
67.其中,所述待产生订单指的是用户将要生成的订单;所述待产生订单的第一取货地址指的是用户购买的产品或者服务的发货地址,比如当用户使用点餐平台进行点餐时,浏览页面中商户的地址即为第一取货地址;所述待产生订单的第一送货地址指的是用户购买的产品或者服务的收货地址,比如当用户使用点餐平台进行点餐时,用户接收餐品的地址即为第一送货地址;所述第一取货时间是通过估计方法预估得到的取到用户购买的产品或者服务的时间。
68.在获取到用户待产生订单的第一取货地址、第一送货地址以及预估的第一取货时间之后,就可以根据这些信息确定是否存在能够在一个时间范围内与该用户的待产生订单进行合并的已产生订单,如果存在的话,同时计算出该时间范围提供给用户,用户在收到该时间范围信息后,就能够了解如果自己能够在这个时间范围内下单的话,那么该订单将会与其他已产生订单合并处理,能够大大缩短自己的等待时间。
69.其中,所述已产生订单可以是其他用户已经生成的订单,也可以是当前用户之前生成的订单。并且已产生订单是未完成取货的订单,且与用户待产生订单的取货距离小于第一预设阈值,与待产生订单的送货距离小于第二预设阈值;此外,已产生订单的预估的第二取货时间和所述第一取货时间满足预设条件,例如已产生订单的第二取货时间不能早于第一取货时间,避免因为并单影响已产生订单的取货时间,降低了已产生订单用户的体验等。
70.上述技术方案通过为用户提供可并单订单的下单时间提示,来对于用户生成可并单订单进行有效的引导,进而能够有效地提高产品配送速度或者服务提供速度,减少用户的等待时间,提高服务质量,增强用户体验。
71.在本实施例的一个可选实现方式中,如图2所示,所述步骤s102,即根据所述待产生订单的第一取货地址、第一送货地址以及预估的第一取货时间确定能够在预定时间范围内与所述待产生订单合并的已产生订单的步骤,进一步包括以下步骤s201-s203:
72.在步骤s201中,获取所述已产生订单的第二取货地址、第二送货地址以及预估的第二取货时间,所述已产生订单未完成取货,且所述第二取货地址与所述第一取货地址的距离小于第一预设阈值;
73.在步骤s202中,获取与所述第一取货地址之间的距离小于所述第一预设阈值、且未完成取货的所述已产生订单,以及所述已产生订单的第二取货地址、第二送货地址以及预估的第二取货时间;
74.在步骤s203中,在所述待产生订单的第一取货时间是否在允许的时间阈值范围内时,确定所述已产生订单为能够在所述预定时间范围内与所述待产生订单合并的已产生订单。
75.在该实施方式中,首先获取已产生但未完成取货的订单的第二取货地址、第二送
货地址以及预估的第二取货时间,其中,所述第二取货地址和第二送货地址可由订单具体信息得到,所述预估的第二取货时间可通过估计方法预估得到。
76.在本实施例的一个可选实现方式中,所述第二取货时间可以为所述已产生订单的配送资源到达订单提供方的预估时间,也可以为所述订单提供方准备好所述已产生订单的货物的预估时间。
77.然后确定第二取货地址与第一取货地址之间的距离是否足够近,是否满足第一预设条件,比如是否小于第一预设阈值;若满足,再确定第一送货地址与第二送货地址之间的距离是否也足够近,是否满足第二预设条件,比如是否小于第二预设阈值;若满足,再确定预估得到的第一取货时间是否满足第三预设条件,比如第一取货时间是否在允许的时间阈值范围内,其中,所述允许的时间阈值范围与所述已产生订单的第二预估取货时间相关,这里是考虑到第二预估取货时间可能存在时间误差,比如第二预估取货时间为11点半,通常第二预估取货时间与实际取货时间是不一样的,也就是说两者之间存在一个时间误差,因此,只要预估的第一取货时间在与第二预估取货时间相关的允许时间误差范围内,就认为预估得到的第一取货时间是满足第三预设条件的。
78.若所述待产生订单的第一取货地址、第一送货地址以及预估的第一取货时间均满足上述预设条件,就确定该已产生订单能够在所述预定时间范围内与所述待产生订单合并。
79.在本实施例的一个可选实现方式中,所述时间误差可以根据先验知识设置为一个固定值,在这种情况下,第三预设条件的判断可描述为:确定所述第一取货时间与第一预设阈值之间的差值是否大于所述第二取货时间。当然,所述时间误差也可以设置为一个与第二预估取货时间相关的变量,比如,如果第二预估取货时间处于高峰时段,那么就将所述时间误差设置地大一些,如果第二预估取货时间属于闲暇时段,就将所述时间误差设置地小一些;所述时间误差还可以设置为与所述第二预估取货时间成一定的比例。总之,所述时间误差的设置可根据实际应用的需要进行选择,上述仅为示例性说明。
80.在本实施例的一个可选实现方式中,所述步骤s102,即根据所述待产生订单的第一取货地址、第一送货地址以及预估的第一取货时间确定能够在预定时间范围内与所述待产生订单合并的已产生订单的步骤,还可以包括以下步骤:
81.根据所述已产生订单的第二取货时间以及所述第一取货时间确定所述预定时间范围。
82.在本实施例的一个可选实现方式中,所述预定时间范围可根据下式来计算:
83.预定时间范围=第二取货时间+时间误差-待产生订单出货预估时间其中,所述待产生订单出货预估时间可通过先验知识估计或者其他估计方法预估得到。
84.上文提及,实际中,第二取货时间有可能是所述已产生订单的配送资源到达订单提供方的预估时间,也有可能是所述订单提供方准备好所述已产生订单的货物的预估时间,而且这两个时间通常而言并不是一致的,在这种情况下,所述预定时间范围可根据下式来计算:
85.预定时间范围=max(已产生订单出货时间倒计时间,预估配送资源到达取货地址倒计时间)+时间误差-待产生订单出货预估时间
86.其中,max()表示最大值取值函数。
87.在本实施例的一个可选实现方式中,还可将所述第二取货时间在允许的时间阈值范围内大于所述第一取货时间的时间长度确定为所述预定时间范围。
88.在本实施例的一个可选实现方式中,所述步骤s103,即向所述用户提供所述预定时间范围的步骤,包括以下步骤:
89.将所述预定时间范围以倒计时方式显示在所述用户浏览的当前页面。
90.在该实施方式中,将所述预定时间范围以倒计时方式显示在所述用户浏览的当前页面,这样能够增强用户下单的欲望,提高用户下单的速度,增加用户并单比例,对于用户生成可并单订单进行有效的引导,进而能够有效地提高产品配送速度或者服务提供速度,减少用户的等待时间,提高服务质量,增强用户体验。
91.在本实施例的一个可选实现方式中,所述方法还包括以下步骤:
92.响应于所述用户在所述预定时间范围内产生订单的事件,向所述已产生订单的配送资源发送所述用户所产生订单的信息。
93.在该实施方式中,当用户在所述预定时间范围内下单之后,可将该订单与能够与其合并的已产生订单执行合并处理,其中,所述预定时间范围在确定后与合并的所述已产生订单无关,并将所产生订单的信息发送给所述已产生订单的配送资源,以进行后续的合并配送。
94.下述为本公开装置实施例,可以用于执行本公开方法实施例。
95.图3示出根据本公开一实施方式的时间提示装置的结构框图,该装置可以通过软件、硬件或者两者的结合实现成为电子设备的部分或者全部。如图3所示,所述时间提示装置包括获取模块301、确定模块302和提供模块303:
96.获取模块301,被配置为获取用户待产生订单的第一取货地址、第一送货地址以及预估的第一取货时间;
97.确定模块302,被配置为根据所述待产生订单的第一取货地址、第一送货地址以及预估的第一取货时间确定能够在预定时间范围内与所述待产生订单合并的已产生订单;其中,所述已产生订单未完成取货,且与所述待产生订单的取货距离小于第一预设阈值,与所述待产生订单的送货距离小于第二预设阈值;所述已产生订单的预估的第二取货时间和所述第一取货时间满足预设条件;
98.提供模块303,被配置为向所述用户提供所述预定时间范围。
99.考虑到现有技术中的并单处理仅限于对于用户已经产生的订单进行相似度分析进而进行并单操作,这种处理方式并单效率低下,不能够有效地提高产品配送速度或者服务提供速度。
100.因此,在该实施方式中,提出一种时间提示装置,该装置首先通过获取模块301获取用户待产生订单的第一取货地址、第一送货地址以及预估的第一取货时间,然后通过确定模块302根据所述待产生订单的第一取货地址、第一送货地址以及预估的第一取货时间确定能够在预定时间范围内与所述待产生订单合并的已产生订单,最后通过提供模块303向所述用户提供所述预定时间范围。
101.其中,所述待产生订单指的是用户将要生成的订单;所述待产生订单的第一取货地址指的是用户购买的产品或者服务的发货地址,比如当用户使用点餐平台进行点餐时,浏览页面中商户的地址即为第一取货地址;所述待产生订单的第一送货地址指的是用户购
买的产品或者服务的收货地址,比如当用户使用点餐平台进行点餐时,用户接收餐品的地址即为第一送货地址;所述第一取货时间是通过估计方法预估得到的取到用户购买的产品或者服务的时间。
102.在获取到用户待产生订单的第一取货地址、第一送货地址以及预估的第一取货时间之后,就可以根据这些信息确定是否存在能够在一个时间范围内与该用户的待产生订单进行合并的已产生订单,如果存在的话,同时计算出该时间范围提供给用户,用户在收到该时间范围信息后,就能够了解如果自己能够在这个时间范围内下单的话,那么该订单将会与其他已产生订单合并处理,能够大大缩短自己的等待时间。
103.其中,所述已产生订单可以是其他用户已经生成的订单,也可以是当前用户之前生成的订单。
104.上述技术方案通过为用户提供可并单订单的下单时间提示,来对于用户生成可并单订单进行有效的引导,进而能够有效地提高产品配送速度或者服务提供速度,减少用户的等待时间,提高服务质量,增强用户体验。
105.在本实施例的一个可选实现方式中,如图4所示,所述确定模块302包括第一获取子模块401、第一确定子模块402和第二确定子模块403:
106.第一获取子模块401,被配置为获取与所述第一取货地址之间的距离小于所述第一预设阈值、且未完成取货的所述已产生订单,以及所述已产生订单的第二取货地址、第二送货地址以及预估的第二取货时间;
107.第一确定子模块402,被配置为在所述待产生订单的第一送货地址以及所述已产生订单的第二送货地址的距离小于第二预设阈值时,确定所述待产生订单的第一取货时间是否在允许的时间阈值范围内,所述允许的时间阈值范围与所述已产生订单的第二预估取货时间相关;
108.第二确定子模块403,被配置在所述待产生订单的第一取货时间是否在允许的时间阈值范围内时,确定所述已产生订单为能够在所述预定时间范围内与所述待产生订单合并的已产生订单。
109.在该实施方式中,第一获取子模块401首先获取已产生但未完成取货的订单的第二取货地址、第二送货地址以及预估的第二取货时间,其中,所述第二取货地址和第二送货地址可由订单具体信息得到,所述预估的第二取货时间可通过估计方法预估得到。
110.在本实施例的一个可选实现方式中,所述第二取货时间可以为所述已产生订单的配送资源到达订单提供方的预估时间,也可以为所述订单提供方准备好所述已产生订单的货物的预估时间。
111.然后第一确定子模块402确定第二取货地址与第一取货地址之间的距离是否足够近,是否满足第一预设条件,比如是否小于第一预设阈值;若满足,再确定第一送货地址与第二送货地址之间的距离是否也足够近,是否满足第二预设条件,比如是否小于第二预设阈值;若满足,再确定预估得到的第一取货时间是否满足第三预设条件,比如第一取货时间是否在允许的时间阈值范围内,其中,所述允许的时间阈值范围与所述已产生订单的第二预估取货时间相关,这里是考虑到第二预估取货时间可能存在时间误差,比如第二预估取货时间为11点半,通常第二预估取货时间与实际取货时间是不一样的,也就是说两者之间存在一个时间误差,因此,只要预估的第一取货时间在与第二预估取货时间相关的允许时
间误差范围内,就认为预估得到的第一取货时间是满足第三预设条件的。
112.若所述待产生订单的第一取货地址、第一送货地址以及预估的第一取货时间均满足上述预设条件,第二确定子模块403就确定该已产生订单能够在所述预定时间范围内与所述待产生订单合并。
113.在本实施例的一个可选实现方式中,所述时间误差可以根据先验知识设置为一个固定值,在这种情况下,所述确定模块还包括第三确定子模块,被配置为确定所述第一取货时间与第一预设阈值之间的差值是否大于所述第二取货时间,也就是说,第三预设条件的判断可描述为:通过第三确定子模块确定所述第一取货时间与第一预设阈值之间的差值是否大于所述第二取货时间。当然,所述时间误差也可以设置为一个与第二预估取货时间相关的变量,比如,如果第二预估取货时间处于高峰时段,那么就将所述时间误差设置地大一些,如果第二预估取货时间属于闲暇时段,就将所述时间误差设置地小一些;所述时间误差还可以设置为与所述第二预估取货时间成一定的比例。总之,所述时间误差的设置可根据实际应用的需要进行选择,上述仅为示例性说明。
114.在本实施例的一个可选实现方式中,所述确定模块302还包括:
115.第四确定子模块,被配置为根据所述已产生订单的第二取货时间以及所述第一取货时间确定所述预定时间范围。
116.在本实施例的一个可选实现方式中,所述预定时间范围可根据下式来计算:
117.预定时间范围=第二取货时间+时间误差-待产生订单出货预估时间其中,所述待产生订单出货预估时间可通过先验知识估计或者其他估计方法预估得到。
118.上文提及,实际中,第二取货时间有可能是所述已产生订单的配送资源到达订单提供方的预估时间,也有可能是所述订单提供方准备好所述已产生订单的货物的预估时间,而且这两个时间通常而言并不是一致的,在这种情况下,所述预定时间范围可根据下式来计算:
119.预定时间范围=max(已产生订单出货时间倒计时间,预估配送资源到达取货地址倒计时间)+时间误差-待产生订单出货预估时间
120.其中,max()表示最大值取值函数。
121.在本实施例的一个可选实现方式中,所述第四确定子模块,包括:
122.第五确定子模块,被配置为将所述第二取货时间在允许的时间阈值范围内大于所述第一取货时间的时间长度确定为所述预定时间范围。
123.在本实施例的一个可选实现方式中,所述提供模块303,包括:
124.显示子模块,被配置为将所述预定时间范围以倒计时方式显示在所述用户浏览的当前页面。
125.在该实施方式中,显示子模块将所述预定时间范围以倒计时方式显示在所述用户浏览的当前页面,这样能够增强用户下单的欲望,提高用户下单的速度,增加用户并单比例,对于用户生成可并单订单进行有效的引导,进而能够有效地提高产品配送速度或者服务提供速度,减少用户的等待时间,提高服务质量,增强用户体验。
126.在本实施例的一个可选实现方式中,所述装置还包括:
127.发送模块,被配置为响应于所述用户在所述预定时间范围内产生订单的事件,向所述已产生订单的配送资源发送所述用户所产生订单的信息。
128.在该实施方式中,当用户在所述预定时间范围内下单之后,可将该订单与能够与其合并的已产生订单执行合并处理,发送模块将所产生订单的信息发送给所述已产生订单的配送资源,以进行后续的合并配送。
129.图5是适于用来实现根据本公开实施方式的时间提示方法的电子设备的结构示意图。
130.如图5所示,电子设备500包括中央处理单元(cpu)501,其可以根据存储在只读存储器(rom)502中的程序或者从存储部分508加载到随机访问存储器(ram)503中的程序而执行上述图1所示的实施方式中的各种处理。在ram503中,还存储有电子设备500操作所需的各种程序和数据。cpu501、rom502以及ram503通过总线504彼此相连。输入/输出(i/o)接口505也连接至总线504。
131.以下部件连接至i/o接口505:包括键盘、鼠标等的输入部分506;包括诸如阴极射线管(crt)、液晶显示器(lcd)等以及扬声器等的输出部分507;包括硬盘等的存储部分508;以及包括诸如lan卡、调制解调器等的网络接口卡的通信部分509。通信部分509经由诸如因特网的网络执行通信处理。驱动器510也根据需要连接至i/o接口505。可拆卸介质511,诸如磁盘、光盘、磁光盘、半导体存储器等等,根据需要安装在驱动器510上,以便于从其上读出的计算机程序根据需要被安装入存储部分508。
132.特别地,根据本公开的实施方式,上文参考图1描述的方法可以被实现为计算机软件程序。例如,本公开的实施方式包括一种计算机程序产品,其包括有形地包含在及其可读介质上的计算机程序,所述计算机程序包含用于执行图1的方法的程序代码。在这样的实施方式中,该计算机程序可以通过通信部分509从网络上被下载和安装,和/或从可拆卸介质511被安装。
133.附图中的流程图和框图,图示了按照本公开各种实施方式的系统、方法和计算机程序产品的可能实现的体系架构、功能和操作。在这点上,路程图或框图中的每个方框可以代表一个模块、程序段或代码的一部分,所述模块、程序段或代码的一部分包含一个或多个用于实现规定的逻辑功能的可执行指令。也应当注意,在有些作为替换的实现中,方框中所标注的功能也可以以不同于附图中所标注的顺序发生。例如,两个接连地表示的方框实际上可以基本并行地执行,它们有时也可以按相反的顺序执行,这依所涉及的功能而定。也要注意的是,框图和/或流程图中的每个方框、以及框图和/或流程图中的方框的组合,可以用执行规定的功能或操作的专用的基于硬件的系统来实现,或者可以用专用硬件与计算机指令的组合来实现。
134.描述于本公开实施方式中所涉及到的单元或模块可以通过软件的方式实现,也可以通过硬件的方式来实现。所描述的单元或模块也可以设置在处理器中,这些单元或模块的名称在某种情况下并不构成对该单元或模块本身的限定。
135.作为另一方面,本公开还提供了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该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可以是上述实施方式中所述装置中所包含的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也可以是单独存在,未装配入设备中的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存储有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程序,所述程序被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的处理器用来执行描述于本公开的方法。
136.以上描述仅为本公开的较佳实施例以及对所运用技术原理的说明。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理解,本公开中所涉及的发明范围,并不限于上述技术特征的特定组合而成的技术
方案,同时也应涵盖在不脱离所述发明构思的情况下,由上述技术特征或其等同特征进行任意组合而形成的其它技术方案。例如上述特征与本公开中公开的(但不限于)具有类似功能的技术特征进行互相替换而形成的技术方案。
137.a1、一种时间提示方法,包括:获取用户待产生订单的第一取货地址、第一送货地址以及预估的第一取货时间;根据所述待产生订单的第一取货地址、第一送货地址以及预估的第一取货时间确定能够在预定时间范围内与所述待产生订单合并的已产生订单;其中,所述已产生订单未完成取货,且与所述待产生订单的取货距离小于第一预设阈值,与所述待产生订单的送货距离小于第二预设阈值;所述已产生订单的预估的第二取货时间和所述第一取货时间满足预设条件;向所述用户提供所述预定时间范围。a2、根据a1所述的时间提示方法,根据所述待产生订单的第一取货地址、第一送货地址以及预估的第一取货时间确定能够在预定时间范围内与所述待产生订单合并的已产生订单,包括:获取与所述第一取货地址之间的距离小于所述第一预设阈值、且未完成取货的所述已产生订单,以及所述已产生订单的第二取货地址、第二送货地址以及预估的第二取货时间;在所述待产生订单的第一送货地址以及所述已产生订单的第二送货地址的距离小于第二预设阈值时,确定所述待产生订单的第一取货时间是否在允许的时间阈值范围内,所述允许的时间阈值范围与所述已产生订单的第二预估取货时间相关;在所述待产生订单的第一取货时间是否在允许的时间阈值范围内时,确定所述已产生订单为能够在所述预定时间范围内与所述待产生订单合并的已产生订单。a3、根据a2所述的时间提示方法,在所述待产生订单的第一送货地址以及所述已产生订单的第二送货地址的距离小于第二预设阈值时,确定所述待产生订单的第一取货时间是否在允许的时间阈值范围内,包括:确定所述第一取货时间与第一预设阈值之间的差值是否大于所述第二取货时间。a4、根据a1所述的时间提示方法,根据所述待产生订单的第一取货地址、第一送货地址以及预估的第一取货时间确定能够在预定时间范围内与所述待产生订单合并的已产生订单,还包括:根据所述已产生订单的第二取货时间以及所述第一取货时间确定所述预定时间范围。a5、根据a4所述的时间提示方法,根据所述已产生订单的第二取货时间以及所述第一取货时间确定所述预定时间范围,包括:将所述第二取货时间在允许的时间阈值范围内大于所述第一取货时间的时间长度确定为所述预定时间范围。a6、根据a1所述的时间提示方法,向所述用户提供所述预定时间范围,包括:将所述预定时间范围以倒计时方式显示在所述用户浏览的当前页面。a7、根据a1所述的时间提示方法,还包括:响应于所述用户在所述预定时间范围内产生订单的事件,向所述已产生订单的配送资源发送所述用户所产生订单的信息。a8、根据a2所述的时间提示方法,所述第二取货时间为所述已产生订单的配送资源到达订单提供方的预估时间或者所述订单提供方准备好所述已产生订单的货物的预估时间。
138.b9、一种时间提示装置,包括:获取模块,被配置为获取用户待产生订单的第一取货地址、第一送货地址以及预估的第一取货时间;确定模块,被配置为根据所述待产生订单的第一取货地址、第一送货地址以及预估的第一取货时间确定能够在预定时间范围内与所述待产生订单合并的已产生订单;其中,所述已产生订单未完成取货,且与所述待产生订单的取货距离小于第一预设阈值,与所述待产生订单的送货距离小于第二预设阈值;所述已产生订单的预估的第二取货时间和所述第一取货时间满足预设条件;提供模块,被配置为向所述用户提供所述预定时间范围。b10、根据9所述的时间提示装置,所述确定模块,包括:
第一获取子模块,被配置为获取与所述第一取货地址之间的距离小于所述第一预设阈值、且未完成取货的所述已产生订单,以及所述已产生订单的第二取货地址、第二送货地址以及预估的第二取货时间;第一确定子模块,被配置为在所述待产生订单的第一送货地址以及所述已产生订单的第二送货地址的距离小于第二预设阈值时,确定所述待产生订单的第一取货时间是否在允许的时间阈值范围内,所述允许的时间阈值范围与所述已产生订单的第二预估取货时间相关;第二确定子模块,被配置为在所述待产生订单的第一取货时间是否在允许的时间阈值范围内时,确定所述已产生订单为能够在所述预定时间范围内与所述待产生订单合并的已产生订单。b11、根据b10所述的时间提示装置,所述确定模块,还包括:第三确定子模块,被配置为确定所述第一取货时间与第一预设阈值之间的差值是否大于所述第二取货时间。b12、根据b10所述的时间提示装置,所述确定模块,还包括:第四确定子模块,被配置为根据所述已产生订单的第二取货时间以及所述第一取货时间确定所述预定时间范围。b13、根据b12所述的时间提示装置,所述第四确定子模块,包括:第五确定子模块,被配置为将所述第二取货时间在允许的时间阈值范围内大于所述第一取货时间的时间长度确定为所述预定时间范围。b14、根据b9所述的时间提示装置,所述提供模块,包括:显示子模块,被配置为将所述预定时间范围以倒计时方式显示在所述用户浏览的当前页面。b15、根据b9所述的时间提示装置,还包括:发送模块,被配置为响应于所述用户在所述预定时间范围内产生订单的事件,向所述已产生订单的配送资源发送所述用户所产生订单的信息。b16、根据b10所述的时间提示装置,所述第二取货时间为所述已产生订单的配送资源到达订单提供方的预估时间或者所述订单提供方准备好所述已产生订单的货物的预估时间。
139.c17、一种电子设备,包括存储器和处理器;其中,所述存储器用于存储一条或多条计算机指令,其中,所述一条或多条计算机指令被所述处理器执行以实现a1-a8任一项所述的方法步骤。
140.d18、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上存储有计算机指令,该计算机指令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a1-a8任一项所述的方法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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