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基于云平台的供应链数据管理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5193476发布日期:2023-08-21 11:24阅读:22来源:国知局
一种基于云平台的供应链数据管理系统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涉及数据处理,尤其涉及一种基于云平台的供应链数据管理系统。


背景技术:

1、现有技术中对于供应链系统的数据处理中的对应参数调节的不精准对于供应链管理仍存在缺陷。

2、中国专利公开号:cn115544104a公开了一种供应链数据管理系统及方法,包括注册子系统、登录子系统、查找子系统、数据存储子系统和管理子系统,用户使用注册子系统注册用户账号;登录子系统用于用户使用用户账号登录使用查找子系统;数据存储子系统存储供应链数据;查找子系统用于用户查询在数据存储子系统中查询权限范围内的供应链数据;管理子系统管理和维护注册子系统、登录子系统、查找子系统和数据存储子系统,用户通过注册子系统进行账号注册,然后用注册账号登录子系统,再通过查找子系统在数据存储子系统中查找权限范围内的供应链数据。由此可见所述供应链数据管理系统及方法存在以下问题:供应链的供应效率对供应稳定性存在影响。


技术实现思路

1、为此,本发明提供一种基于云平台的供应链数据管理系统,用以克服现有技术中的供应链的供应效率对供应稳定性存在影响的问题。

2、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一种基于云平台的供应链数据管理系统,包括:数据获取模块,用以获取供应链中的若干对应数据;数据筛选模块,其与所述数据获取模块相连,用以从供应链中的若干对应数据筛选出特征参数,特征参数包括一级节点数量、退货物品数量、物流速度以及历史数据中的若干周期的库存物品剩余量;存储模块,其分别与所述数据获取模块和所述数据筛选模块相连,用以分别对所述供应链中的若干对应数据和所述特征参数进行存储;中控模块,其分别与所述数据获取模块、所述数据筛选模块以及所述存储模块相连,用以根据一级节点数量占比将一级供应节点的标准筛选因素数量调节至对应数量,以及,根据退货物品数量占比将质量抽检频率调节至对应抽检频率,以及,根据物流速度与退货物品数量占比的线性拟合度将标准物流速度调节至第一对应标准物流速度,以及,根据若干周期的库存物品的平均剩余量将标准物流速度二次调节至第二对应标准物流速度。

3、进一步地,所述中控模块根据所述一级节点数量和节点总数量对一级节点数量占比进行计算,并根据计算出的一级节点数量占比确定供应链稳定性是否在允许范围的三类判定方式,一级节点数量为大于预设供应时长的节点的数量,其中,

4、第一类稳定性判定方式为,所述中控模块在预设第一占比条件初步判定物品平均质量不符合要求,调用退货物品数量以对退货物品数量占比进行计算,并根据退货物品数量占比以对物品平均质量是否符合要求进行进一步判定,其中退货物品数量占比为退货物品数量在总运输物品数量中的占比;

5、第二类稳定性判定方式为,所述中控模块在预设第二占比条件判定供应链的稳定性低于允许范围,通过计算一级节点数量占比与预设第一占比的差值将供应节点的标准筛选因素数量调节至对应筛选因素数量;

6、第三类稳定性判定方式为,所述中控模块在预设第三占比条件判定供应链的稳定性在允许范围内;

7、其中,所述预设第一占比条件为,一级节点数量占比小于等于预设第一占比;所述第二占比条件为,一级节点数量占比大于预设第一占比且小于等于预设第二占比;所述预设第三占比条件为,一级节点数量占比大于预设第二占比;

8、其中,预设第一占比小于预设第二占比。

9、进一步地,所述中控模块在预设第二占比条件根据一级节点数量占比与预设第一占比的差值确定针对一级供应点的标准筛选因素数量的三类调节方式,其中,

10、第一类数量调节方式为,所述中控模块在预设第一占比差值条件将所述标准筛选因素数量调节至预设标准筛选因素数量;

11、第二类数量调节方式为,所述中控模块在预设第二占比差值条件使用预设第一筛选因素数量调节系数将所述标准筛选因素数量调节至第一标准筛选因素数量;

12、第三类数量调节方式为,所述中控模块在预设第三占比差值条件使用预设第二筛选因素数量调节系数将所述标准筛选因素数量调节至第二标准筛选因素数量;

13、其中,所述预设第一占比差值条件为,一级节点数量占比与预设第一占比的差值小于等于预设第一占比差值;所述第二占比差值条件为,一级节点数量占比与预设第一占比的差值大于预设第一占比差值且小于等于预设第二占比差值;所述预设第三占比差值条件为,一级节点数量占比与预设第一占比的差值节大于预设第二占比差值;

14、其中,预设第一占比差值小于预设第二占比差值,预设第一筛选因素数量调节系数小于预设第二筛选因素数量调节系数。

15、进一步地,所述中控模块在预设第一占比条件根据退货物品数量占比确定物品质量的稳定性是否符合要求的三类判定方式,其中,

16、第一类判定方式为,所述中控模块在预设第一退货物品数量占比条件判定物品质量在允许范围内;

17、第二类判定方式为,所述中控模块在预设第二退货物品数量占比条件判定物品质量不符合要求,通过计算退货物品数量占比与预设第一退货物品数量占比的差值将质量抽检频率调节至对应抽检频率;

18、第三类判定方式为,所述中控模块在预设第三退货物品数量占比条件初步判定物流速度不符合要求,通过计算物流速度与退货物品数量占比的线性拟合度以对物流速度是否符合要求进行进一步判定;

19、其中,所述第一退货物品数量占比条件为,退货物品数量占比小于等于预设第一退货物品数量占比;所述第二退货物品数量占比条件为,退货物品数量占比大于预设第一退货物品数量占比且小于等于预设第二退货物品数量占比;所述第三退货物品数量占比条件为,退货物品数量占比大于预设第二退货物品数量占比;

20、其中,预设第一退货物品数量占比小于预设第二退货物品数量占比。

21、进一步地,所述物流速度与退货物品数量占比的线性拟合度的计算公式为:

22、

23、其中,s为物流速度与退货物品数量占比的线性拟合度,dn为第n个坐标点与拟合的一次函数图像的直线垂直距离,n为大于等于1的自然数。

24、进一步地,所述中控模块在预设第二退货物品数量占比条件下根据退货物品数量占比与预设第一退货物品数量占比的差值确定针对质量抽检频率的三类调节方式,其中,

25、第一类频率调节方式为,所述中控模块在预设第一退货物品数量占比差值条件将所述质量抽检频率调节至预设质量抽检频率;

26、第二类频率调节方式为,所述中控模块在预设第二退货物品数量占比差值条件使用预设第一抽检频率调节系数将所述质量抽检频率调高至第一抽检频率;

27、第三类频率调节方式为,所述中控模块在预设第三退货物品数量占比差值条件使用预设第二抽检频率调节系数将所述质量抽检频率调高至第二抽检频率;

28、其中,所述第一退货物品数量占比差值条件为,退货物品数量占比差值小于等于预设第一退货物品数量占比差值;所述第二退货物品数量占比差值条件为,退货物品数量占比差值大于预设第一退货物品数量占比差值且小于等于预设第二退货物品数量占比差值;所述第三退货物品数量占比差值条件为,退货物品数量占比差值大于预设第二退货物品数量占比差值;

29、其中,预设第一退货物品数量占比差值小于预设第二退货物品数量占比差值,预设第一抽检频率调节系数小于预设第二抽检频率调节系数。

30、进一步地,所述中控模块在预设第三退货物品数量占比条件下根据物流速度与退货物品数量占比的线性拟合度以对物流速度是否符合要求进行进一步判定,其中,

31、第一类判定方式为,所述中控模块在预设第一线性拟合度条件判定物流速度对应数据的统计存在遗漏风险并发出针对物流速度对应数据的统计核查通知;

32、第二类判定方式为,所述中控模块在预设第二线性拟合度条件判定物流速度在允许范围内;

33、第三类判定方式为,所述中控模块在预设第三线性拟合度条件判定物流速度超出允许范围,通过计算线性拟合度与预设第二线性拟合度的差值将所述标准物流速度调节至对应标准物流速度;

34、其中,所述预设第一线性拟合度条件为,线性拟合度小于等于预设第一线性拟合度;所述预设第二线性拟合度条件为,线性拟合度大于预设第一线性拟合度且小于等于预设第二线性拟合度;所述预设第三线性拟合度条件为,线性拟合度大于预设第二线性拟合度;

35、其中,预设第一线性拟合度小于预设第二线性拟合度。

36、进一步地,所述中控模块在预设第三线性拟合度条件下根据线性拟合度与预设第二线性拟合度的差值确定针对标准物流速度的三类调节方式,其中,

37、第一类速度调节方式为,所述中控模块在预设第一线性拟合度差值条件将所述标准物流速度调节至预设标准物流速度;

38、第二类速度调节方式为,所述中控模块在预设第二线性拟合度差值条件使用预设第一物流速度调节系数将所述标准物流速度调节至第一标准物流速度;

39、第三类速度调节方式为,所述中控模块在预设第三线性拟合度差值条件使用预设第二物流速度调节系数将所述标准物流速度调节至第二标准物流速度;

40、其中,所述第一线性拟合度差值条件为,线性拟合度差值小于等于预设第一线性拟合度差值;所述第二线性拟合度差值条件为,线性拟合度差值大于预设第一线性拟合度差值且小于等于预设第二线性拟合度差值;所述第三线性拟合度差值条件为,线性拟合度差值大于预设第二线性拟合度差值;

41、其中,预设第一线性拟合度差值小于预设第二线性拟合度差值,预设第一物流速度调节系数小于预设第二物流速度调节系数。

42、进一步地,所述中控模块根据若干周期的库存物品的平均剩余量确定标准物流速度的调节是否符合要求的两类判定方式,其中,

43、第一类剩余量判定方式为,所述中控模块在预设第一剩余量条件下判定对标准物流速度的调节不符合要求,通过计算库存物品平均剩余量与预设平均剩余量的差值将所述标准物流速度二次调节至第二对应标准物流速度;

44、第二类剩余量判定方式为,所述中控模块在预设第二剩余量条件下判定对标准物流速度的调节符合要求并按照一次调节后的标准物流速度对供应链进行监控;

45、其中,所述预设第一剩余量条件为,库存物品平均剩余量小于等于预设平均剩余量;所述预设第二剩余量条件为,库存物品平均剩余量大于预设平均剩余量。

46、进一步地,所述中控模块在预设第一剩余量条件下根据库存物品平均剩余量与预设平均剩余量的差值确定针对标准物流速度的三类二次调节方式,其中,

47、第一类速度二次调节方式为,所述中控模块在预设第一剩余量差值条件下将所述标准物流速度调节至预设标准物流速度;

48、第二类速度二次调节方式为,所述中控模块在预设第二剩余量差值条件下使用预设第二物流速度二次调节系数将所述标准物流速度二次调节至第三标准物流速度;

49、第三类速度二次调节方式为,所述中控模块在预设第三剩余量差值条件下使用预设第一物流速度二次调节系数将所述标准物流速度二次调节至第四标准物流速度;

50、其中,所述预设第一剩余量差值条件为,库存物品平均剩余量差值小于等于预设第一平均剩余量差值;所述预设第二剩余量差值条件为,库存物品平均剩余量差值大于预设第一平均剩余量差值且小于等于预设第二平均剩余量差值;所述预设第三剩余量差值条件为,库存物品平均剩余量差值大于预设第二平均剩余量差值;

51、其中,预设第一平均剩余量差值小于预设第二平均剩余量差值,预设第一物流速度二次调节系数小于预设第二物流速度二次调节系数。

52、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在于,本发明所述系统通过设置数据获取模块、数据筛选模块、存储模块以及中控模块,通过设置的供应链对应的预设参数,根据一级节点数量占比将一级供应节点的标准筛选因素数量调节至对应数量,降低了由于对一级节点数量占比反映出的供应链稳定性变化的掌握不清楚导致的供应链稳定性下降的影响;通过根据退货物品数量占比将质量抽检频率调节至对应抽检频率,降低了由于对质量抽检频率的调节不精准对供应链质量稳定性的影响;通过根据物流速度与退货物品数量占比的线性拟合度将标准物流速度调节至第一对应标准物流速度,降低了物流速度的变化对退货数量和供应链稳定性和效率的影响;通过根据若干周期的库存物品的平均剩余量将标准物流速度二次调节至第二对应标准物流速度,降低了物流速度过快对供应链断供风险的影响,实现了供应链稳定性的提高。

53、进一步地,本发明所述系统通过设置的预设第一占比和预设第二占比,通过根据数据筛选模块筛选出的不符合预设供应时长的节点数量占比确定供应链稳定性是否在允许范围的三类判定方式,降低了由于对供应链稳定性的判定不精准对于数据管理准确性的影响,进一步实现了供应链稳定性的提高。

54、进一步地,本发明所述系统通过设置的预设第一占比差值、预设第二占比差值,预设第一筛选因素数量调节系数以及预设第二筛选因素数量调节系数,通过根据节点数量占比与预设第一占比的差值确定针对一级供应点的标准筛选因素数量的三类调节方式,降低了由于对标准筛选因素数量的更新不精准对于供应稳定性的影响,进一步实现了供应链稳定性的提高。

55、进一步地,本发明所述系统通过设置的预设第一退货物品数量占比和预设第二退货物品数量占比,通过根据退货物品数量占比确定物品质量的稳定性是否符合要求的三类判定方式,降低了由于对物品质量稳定性是否符合要求的判定不精准对于供应链稳定性的影响,进一步实现了供应链稳定性的提高。

56、进一步地,本发明所述系统通过设置物流速度与退货物品数量占比的线性拟合度的计算公式,提高了对于物流速度对退货数量的影响的精准判定能力,进一步实现了供应链稳定性的提高。

57、进一步地,本发明所述系统通过设置预设第一退货物品数量占比差值、预设第二退货物品数量占比差值、预设第一抽检频率调节系数以及预设第二抽检频率调节系数,通过根据退货物品数量占比与预设第一退货物品数量占比的差值确定针对质量抽检频率的三类调节方式,降低了由于对质量抽检频率的不精准调节对供应链稳定性的影响,进一步实现了供应链稳定性的提高。

58、进一步地,本发明所述系统通过设置的预设第一线性拟合度和预设第二线性拟合度,通过根据物流速度与退货物品数量占比的线性拟合度以对物流速度是否符合要求进行进一步判定,实现了对于物流速度对于退货数量的影响力的精准计算,进一步实现了供应链稳定性的提高。

59、进一步地,本发明所述系统通过设置的预设第一线性拟合度差值、预设第二线性拟合度差值、预设第一物流速度调节系数以及预设第二物流速度调节系数,通过根据线性拟合度与预设第二线性拟合度的差值确定针对标准物流速度的三类调节方式,降低了由于对标准物流速度的调节不精准对于物流速度对退货数量的影响,进一步实现了供应链稳定性的提高。

60、进一步地,本发明所述系统通过设置预设平均剩余量,通过根据若干周期的库存物品的平均剩余量确定标准物流速度的调节是否符合要求的两类判定方式,降低了由于对标准物流速度调节不符合要求对于库存风险的影响,进一步实现了供应链稳定性的提高。

61、进一步地,本发明所述系统通过设置预设第一平均剩余量差值、预设第二平均剩余量差值、预设第一物流速度二次调节系数以及预设第二物流速度二次调节系数,通过根据库存物品平均剩余量与预设平均剩余量的差值确定针对标准物流速度的三类二次调节方式,降低了标准物流速度设置的过大对于库存风险的影响,进一步实现了供应链稳定性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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