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移动终端的支付设备的制造方法_2

文档序号:8980694阅读:来源:国知局
别所述COS信息的功能,当判断COS信息所加载的是支付指令时,进入步骤S40,否则进入步骤S80。
[0028]步骤S40:数据采集部分采集移动终端的运动参数,动作检测部分识别运动情况,传输至SD卡安全芯片。
[0029]当步骤S30中SD卡安全芯片接收并确认为支付指令后,开启与动作检测部分的通信的使能,由此可以接收到动作检测部分所判断出结果。该结果作为使用者触发SD卡安全芯片进行支付报文签名程序的指令。
[0030]当移动终端进行晃动时,加速度计检测当前X、Y、Z三轴的加速度参数,动作检测部分依据所述参数判断移动终端的运动情况。进一步的,当移动设备的朝向相对于重力的方向发生变化时,加速度计便能检测到;但若要同时检测移动设备的朝向和运动参数,就需要用到三轴陀螺仪,它可检测移动设备绕X、Y、Z轴的旋转角度。
[0031]通过加速度计和/或三轴陀螺仪可以检测移动设备的运动情况,所述运动情况至少包括以下之一:
[0032]一、运动轨迹。
[0033]二、运动频率。
[0034]三、运动强度。
[0035]四、运动时间。
[0036]由于对上述运动情况的判断原理已属于现有技术,故在此不再对其判断过程进行详细赘述。
[0037]加速度计和/或三轴陀螺仪将所检测的加速度参数以及旋转角度传输至动作检测部分。
[0038]步骤S50:动作检测部分依据所述参数判断移动终端的运动情况是否属于规定操作。
[0039]由于上述四种运动情况的判别情况不同,满足其中任意一种的参数要求时,即可认为属于规定动作。
[0040]首先以运动轨迹为例,假设预先规定的运动轨迹近似于字母“0”,则当加速度计和/或三轴陀螺仪采集到的移动终端的运动轨迹为字母“O”时,表示属于规定动作。需要说明的是,基于运动轨迹的判断仅检测运动轨迹本身,与其位移距离无关,即无论实际测量时的运动轨迹半径为5或半径是10,只要当运动轨迹符合预设即可,由此可以提高容错率。
[0041]以运动频率为例,当在一定时间内,加速度计和/或三轴陀螺仪检测移动终端的往复次数达到预设值后,表示使用者晃动移动终端的运动频率达到要求,属于规定动作。
[0042]以运动强度为例,加速度计和/或三轴陀螺仪检测移动终端的运动往复位移距离或往复次数达到预设值,且加速度计检测到X、Y、Z三轴中有任意一轴的加速度大于阀值时,表示使用者使用了一定力度晃动移动终端,从而达到预设的运动强度,属于规定动作。
[0043]以运动时间为例,假如加速度计检测到X、Y、Z三轴中有任意一轴的加速度大于阀值,且持续时间达到预期时,即认为属于规定动作。或者,三轴陀螺仪检测到围绕X、Y、Z三轴中的任意一轴转动角度大于阈值,且持续时间达到预期时,同样认为属于规定动作。
[0044]通过上述判断过程,当判断结果为移动终端依照规定动作运动时,表示使用者采用预先设定的动作触发了 SD卡安全芯片进行支付报文签名程序的指令,进入步骤S40 ;否则进入步骤S70,即SD卡安全芯片不执行签名操作,支付指令无效。将响应数据设成“空”,将向移动终端的主控芯片报告的返回码设成“超时”。移动终端的主控芯片依据上述相应数据和返回码信息,将其加载至金融类应用的显示界面。
[0045]动作检测部分对于对四种运动情况的判别,可通过单独的芯片实现,例如采用包括型号为AT89C51芯片的电路,也可将实现该功能的芯片集成于SD卡安全芯片中,例如采用包括型号为HS32U2芯片的电路,总之可实现上述判别即可。
[0046]步骤S60:SD卡安全芯片执行签名操作。
[0047]当使用者通过规定动作触发SD卡安全芯片对支付报文进行签名的程序后,SD卡安全芯片利用私钥对支付报文的HASH值进行签名,签名结果和支付报文一起通过互联网发送到银行后台系统。并将签名结果作为响应数据缓存在SD卡安全芯片内部的存储区域,将向移动终端的主控芯片报告的返回码设成“正确”。
[0048]本实用新型可以解决现有技术中在移动终端本身设置有移动终端动作检测装置,将摇晃作为触发信号,如微信中设置的摇一摇,如短信红包中的摇一摇功能实现支付。但因移动终端动作检测装置并不与SD卡安全芯片直接通信,因此存在着移动终端的摇晃信号被劫持,或者被程序产生某信号假冒的技术问题。本申请通过移动终端动作检测装置与SD卡安全芯片直连,动作触发信号直接输出至SD卡安全芯片,不存在所述摇晃信号被劫持或被仿冒的技术问题。
[0049]步骤S80:执行其他指令。
[0050]当使用者通过金融类应用下达其他非支付指令时,例如查询余额等其他指令时,则SD卡安全芯片直接执行该指令。执行其他指令时,根据执行情况将执行结果作为响应数据缓存在SD卡安全芯片内部的存储区域,并设置相应的返回码。
[0051]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总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主权项】
1.一种用于移动终端的支付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 移动终端动作检测装置,用于检测移动终端的运动参数,识别运动状态,并判断符合预设的运动状态时,输出指令; 安全芯片,与所述移动终端动作检测装置连接,依据指令利用私钥对支付报文进行签名。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终端动作检测装置包括数据采集部分和动作检测部分。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数据采集部分包括以下之一:加速度计、三轴陀螺仪。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安全芯片包括SD卡安全芯片。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与所述SD卡安全芯片连接的SD卡控制器;与所述SD卡控制器连接的存储单元。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用于移动终端的支付设备,包括:移动终端动作检测装置,用于检测移动终端的运动参数;安全芯片,与所述移动终端动作检测装置连接,用于依据所述运动参数识别运动状态,并判断符合预设的运动状态时,利用私钥对支付报文进行签名。由上,在通过移动终端进行支付前,通过使用者对于移动终端的摇晃动作进行支付验证,移动终端动作检测装置与安全芯片直连,摇晃触发信号直接输出至安全芯片,不存在所述摇晃信号被劫持或被仿冒的问题。
【IPC分类】G06Q20/32, G06Q20/40
【公开号】CN204631932
【申请号】CN201520318200
【发明人】管延军, 蒋红宇, 胡伯良
【申请人】北京海泰方圆科技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5年9月9日
【申请日】2015年5月15日
当前第2页1 2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