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戏系统及其计算机程序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6681822阅读:116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游戏系统及其计算机程序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能够从多个支付方法中选择一个支付方法来支付赏玩费用的游戏系统等。
背景技术
在具备以支付预定金额的赏玩费用作为条件使用户赏玩游戏的营业用游戏机的游戏系统中,以往仅能够实现基于现金(尤其是硬币)的赏玩费用的支付。然而近些年来提出了如下游戏系统除了基于现金的赏玩费用的支付之外,还能实现基于电子货币、支付卡或信用卡等现金之外的手段的赏玩费用的支付(例如参见专利文献1),而且实用性得以发展。现有技术文献专利文献专利文献1 日本特开2008-257518号公报

发明内容
发明要解决的课题然而在现有的游戏系统中,即使在能使用多种支付方法的情况下,也仅能判别出是否支付了赏玩费用,而无法识别出使用的是何种支付方法。而且支付了赏玩费用之后的游戏控制彼此相同而与支付方法无关。于是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能够实现基于赏玩费用的支付方法的差异化的游戏系统等。用于解决课题的手段本发明的游戏系统能够从多个支付方法中选择一个支付方法,支付游戏的赏玩费用,其具有判别单元,其判别上述赏玩费用是通过何种支付方法进行支付的;以及游戏控制单元,其根据上述判别单元的判别结果控制上述游戏,以产生与上述支付方法对应的变化。根据本发明,判别赏玩费用是通过何种支付方法进行支付的,因此能将该判别结果反映于游戏的控制,使游戏产生与支付方法对应的变化。由此就能执行与支付方法的特性对应的最佳游戏控制,或向用户赋予使用特定支付方法的动机等,在游戏上实现与支付方法对应的差异化。在本发明的一个方式中,上述游戏控制单元可以在通过特定的支付方法支付上述赏玩费用的情况下,将上述游戏控制成能够在以其他支付方法进行支付时无法赏玩的范围内赏玩游戏。由此若不以特定支付方法支付赏玩费用则会使游戏产生无法赏玩的范围,能够对用户赋予使用特定支付方法的动机。进而,上述游戏控制单元可以根据上述赏玩费用是否通过特定支付方法来支付,将用于在作为上述赏玩费用的支付对价而提供的预定范围进行游戏的控制步骤改变成不同于以上述其他支付方法进行支付时的控制步骤,使得能够赏玩上述无法赏玩的范围内的上述游戏。由此,就能够在作为支付了赏玩费用的对价所提供的预定范围内的游戏中,在以特定支付方法进行了支付时产生选择其他支付方法时所无法赏玩的范围。因此即使将赏玩费用与支付方法无关地设定为相同,也能通过是否以特定支付方法支付了赏玩费用来使得游戏内容差异化,向用户赋予选择特定支付方法的动机。在本发明的ー个方式中,上述特定的支付方法可以是基于电子货币的上述赏玩费用的支付方法。由此,能够实现反映了基于电子货币的支付特征的游戏控制,该电子货币易于处理小额支付。例如当能使用基于电子货币的赏玩费用的支付作为与通常情况不同的支付方法的情况下,在以上述特定支付方法支付了上述赏玩费用吋,当作为上述赏玩费用支付对价而被提供的预定范围的游戏结束之后,上述游戏控制単元可以以通过上述特定支付方法支付追加赏玩费用作为条件,允许在作为上述无法赏玩范围的追加范围内继续赏玩游戏,当以上述其他支付方法支付上述赏玩费用的情况下,禁止在上述预定范围的游戏结束后继续上述追加范围内的游戏。这样的话,对于希望进行追加范围的游戏的用户而言基于电子货币的支付就成为必要手段,能够将该追加范围用作基于电子货币的支付方法选择的动机赋予手段。进而,还可以以游戏赏玩所需的时间作为尺度,比较上述预定范围与上述追加范围的大小,将上述追加范围设定得小于上述预定范围。基于电子货币的支付具有在进行小额支付时无需准备零钱或找零的优点,相比纸币、硬币等受到単位的限制的现金支付,能划分更细的范围来提供游戏。进而将上述追加赏玩费用金额设定为少于作为赏玩上述预定范围的游戏的对价的赏玩费用金额,从而能够对游戏的继续和赏玩费用的追加支付极为细致地进行控制。本发明的游戏系统的计算机程序中,游戏系统能够从多个支付方法中选择ー个支付方法并支付游戏的赏玩费用,该计算机程序构成为使该游戏系统的计算机作为如下単元发挥作用判别单元,其判断上述赏玩费用是通过何种支付方法进行支付的;以及游戏控制単元,其根据上述判别单元的判別结果控制上述游戏,以产生与上述支付方法对应的变化。由游戏系统的计算机执行本发明的计算机程序,就能实现本发明的游戏系统。发明效果如上所述,根据本发明,通过设置判别赏玩费用是通过何种支付方法进行支付的判别单元,能够将该判别结果反映在游戏控制中,使游戏产生与支付方法对应的变化。由此就能在游戏上实现对应于支付方法的差异化。


图1是表示本发明ー个方式的游戏系统的整体构成的图。图2是图1的游戏系统的功能框图。图3是表示征收赏玩费用时的处理的流程图。图4是表示通过支付方法变更游戏控制的一例的流程图。图5是表示通过支付方法使得可否继续游戏出现差异化的例子的图。
具体实施方式
图1表示本发明一个方式的游戏系统。在该游戏系统1中,多个游戏机2和中心服务器3经由路由器4分别与网络5连接。游戏机2相当于本发明的终端装置,中心服务器3相当于本发明的服务器装置。中心服务器3不限于由一台物理装置构成的例子,还可以由作为多个物理装置的服务器组构成一台逻辑中心服务器3。进而,一台游戏机2还可以兼用作中心服务器3。网络5使用TCP/IP协议实现网络通信,典型情况就是因特网用作网络5。各游戏机2构成为征收赏玩费用作为游戏对价的营业用或商用游戏机。在店铺6等商业设施分别设置适当台数的游戏机2。路由器4与各店铺6和中心服务器3对应设置,同一店铺的游戏机2经由共通的路由器4与网络5连接。在游戏机2与店铺6的路由器4之间设置有本地服务器,游戏机2可经由该本地服务器与中心服务器3以能进行通信的方式连接。中心服务器3是由游戏系统1的运营者设置的,将经由网络5的各种服务提供给游戏机2或该游戏机2的用户(玩家)。作为一个例子,中心服务器3提供如下服务经由游戏机2的游戏程序或数据的更新服务,对游戏机2的用户进行认证并将包含该用户的赏玩履历、存储数据等在内的赏玩数据保管于中心服务器3上的服务,用户彼此之间经由网络5对战或协作开展游戏时的用户间的匹配服务等。游戏机2和中心服务器3被附加有用于在网络5上对各自进行识别的唯一的IP 地址。游戏机2彼此或游戏机2与中心服务器3之间的通信是使用该IP地址来指定通信对方的。当网络5是因特网那样具有公开性的网络的情况下,在网络5上对各路由器4设定了唯一的固定地址。游戏机2被设定有用于通过与该固定地址的组合在网络5上唯一地识别游戏机2的专用地址作为IP地址。此时,在游戏机2与中心服务器3之间或者游戏机 2彼此之间构筑起虚拟专用网络(VPN),使用专用地址就可以在该VPN上唯一地指定各游戏机2。参见图2进一步说明游戏机2和中心服务器3的构成。游戏机2设有控制单元10。 控制单元10是计算机单元,其具有微处理器、记录有应由该微处理器执行的操作系统等程序的ROM以及提供对于微处理器的工作区的RAM等内部存储装置(未图示)。控制单元10 连接有输入装置11、输出装置12、读卡器13、金钱收取装置14和外部存储装置15。输入装置11受理用户的操作,将与该操作内容对应的信号输出给控制单元10。输出装置12包含显示游戏画面等的监视器和输出音频的扬声器等。读卡器13读取用户拥有的卡30的信息并将与该信息对应的信号输出给控制单元10。卡30设有IC芯片、磁条等非易失性存储介质(未图示),在该介质中对于每个卡30记录有唯一的ID(以下有时称之为卡ID)等。并且卡ID还可以通过条形码等方式记录于卡30。金钱收取装置14检测用户投入的金钱(硬币或纸币)的金额,将与投入额对应的信号输出给控制单元10。外部存储装置15例如是硬盘存储装置等可进行存储保持的存储装置。外部存储装置15存储应由控制单元10执行的游戏用程序101和该程序101所参照的游戏数据102等各种数据。控制单元10读取并执行外部存储装置15的游戏用程序101,由此在控制单元10 的内部设置出作为逻辑装置的游戏控制部16、匹配处理部17和计费管理部18。游戏控制部16执行游戏机2提供给用户的游戏的开始、进展和结束的管理等游戏的赏玩所需的各种处理。匹配处理部17与中心服务器3协作,对执行使用了与同一店铺6内的其他游戏机2 或其他店铺6的游戏机2的通信的游戏时所需的用户间的匹配进行处理。计费管理部18执行向用户要求赏玩费用的支付,判别是否支付了所要求的金额的赏玩费用等与赏玩费用的支付有关的处理。并且在本实施方式中,作为赏玩费用的支付手段(支付方法),可以选择使用金钱收取装置14的基于现金的支付方法以及从中心服务器3所管理的账户扣除电子货币来进行支付的方法。后面详细叙述赏玩费用的支付。中心服务器3设有控制单元20和外部存储装置21。控制单元20是计算机单元, 其具有微处理器、记录有应由该微处理器执行的操作系统等程序的ROM以及提供对于微处理器的工作区的RAM等内部存储装置(未图示)。控制单元20连接有键盘等输入装置和监视器等输出装置,此处省略了它们的图示。外部存储装置21存储应由控制单元20执行的服务器用程序201及该程序201所参照的各种数据。外部存储装置21记录有赏玩数据 202和账户数据203作为应由控制单元20参照的数据的一种。赏玩数据202是将用户的赏玩履历、成绩等与游戏的赏玩内容关联的信息与该用户拥有的卡30的卡ID关联起来进行记录的记录的集合。账户数据203是将用户拥有的电子货币的金额与该用户固有的ID(以下称之为用户ID)关联起来进行记录的记录的集合。 卡ID与用户ID是一对一或多对一对应起来的,中心服务器3的外部存储装置21还记录有用于判别该ID的对应关系的数据。保持于账户数据203的电子货币的金额可以由用户经由系统运营者等运营的网络站点等进行增额(存款)。与电子货币存款对应的对用户的计费例如是通过信用卡等结算手段另外进行的。或者还可以使用电子货币的存款专用终端等以与现金交换的形式充入电子货币。电子货币在账户数据203的存款及其结算可以与预付型电子货币系统中的情况相同,在此省略详细说明。控制单元20读取并执行外部存储装置21的服务器用程序201,从而在控制单元 20的内部设有作为逻辑装置的匹配处理部22和账户管理部23。匹配处理部22按照游戏机2发出的匹配要求对多个游戏机2的用户彼此进行匹配。账户管理部23响应于游戏机2 发出的赏玩费用的扣除要求,负责从账户数据203对应的记录中扣除所指定的金额的电子货币等与电子货币的管理有关的处理。除了图示的逻辑装置之外,还可以按照需要在游戏机2的控制单元10和中心服务器3的控制单元20设置各种逻辑装置。接着说明用户使用游戏机2赏玩游戏时由游戏机2的控制单元10等执行的处理。 图3表示从用户处征收游戏的赏玩费用时游戏机2和中心服务器3各自的处理。并且图3 的处理是在游戏开始前由用户促使游戏机2的读卡器13读取卡30,从而由控制单元10识别出卡30的卡ID之后进行的。当征收赏玩费用的情况下,游戏机2的控制单元10使用该计费管理部18执行图3的赏玩费用计费例程。在赏玩费用计费例程最开始的步骤S101,控制单元10向用户要求对赏玩费用的支付方法(支付手段)的选择。此时,用户可以选择经由金钱收取装置14以现金支付赏玩费用的方法(以下称之为现金支付)和使用预存于自己账户的电子货币支付赏玩费用的方法(以下称之为电子货币支付)中的某个。在接下来的步骤S102中,控制单元10判断用户是否选择了电子货币支付。当并非电子货币支付、即选择了现金支付的情况下,控制单元10进入步骤S103,要求金钱收取装置14投入预定的赏玩费用。在接下来的步骤S104中,控制单元10参照来自金钱收取装置 14的输出,判别赏玩费用的支付是否在预定时间内完成。当完成了的情况下控制单元10进入步骤S108,存储以现金支付了赏玩费用的情况作为支付结果。在接下来的步骤S109中, 控制单元10允许游戏进展,结束此次的赏玩费用计费例程。而当未完成支付的情况下,控制单元10进入步骤S15,禁止游戏进展并结束此次的赏玩费用计费例程。在步骤S102中判断为选择了电子货币支付的情况下,控制单元10进入步骤S106,向中心服务器3要求从账户扣除赏玩费用。此时,为了指定用户账户并扣除正确金额的赏玩费用,在步骤S106生成的要求中包含应扣除的赏玩费用金额以及用于指定账户的卡ID。此后控制单元10进入步骤S107,等待来自中心服务器3的扣除结果的发送,判别扣除是否成功。另一方面,当中心服务器3的控制单元20从游戏机2收到扣除要求时,使用该账户管理部23开始图3的扣除例程。在扣除例程中,控制单元20在步骤S201中使用从游戏机2传送来的卡ID,根据账户数据203指定用户的账户记录。在接下来的步骤S202中,控制单元20判别用户账户是否存在赏玩费用金额以上的余额(预存的电子货币金额)。若有余额则控制单元20进入步骤S203,从用户账户扣除赏玩费用。即,更新账户数据203,从用户账户中减去相当于赏玩费用的金额的电子货币。另一方面,当步骤S202中余额不足的情况下,控制单元20跳过步骤S203。在接下来的步骤S204中,控制单元20向游戏机2发送扣除的结果、即判别扣除是否成功的信息,由此结束扣除例程。接收到扣除结果的游戏机2的控制单元10按照该信息判别扣除是否成功。若成功则控制单元10进入步骤S108,存储以电子货币支付了赏玩费用的情况作为支付结果,接着在步骤S109允许游戏进展。而当扣除失败、即余额不足而无法扣除赏玩费用的情况下,控制单元10进入步骤S105禁止游戏进展。在步骤S105或S109的处理后,如上所述结束此次赏玩费用计费例程。并且在S105中禁止了游戏进展的情况下,用户无法开始游戏。而在步骤S109允许了游戏进展的情况下,用户可以赏玩游戏机2提供的游戏。图4表示用户选择协作赏玩时游戏机2的控制单元10所执行的协作赏玩模式例程。另外,协作赏玩指的是例如多个用户彼此协作回答同一问题这样的将用户间的协作导入到推进游戏的要素中的赏玩方式。当选择了协作赏玩时,控制单元10首先在步骤Sl判别是否以电子货币支付了赏玩费用。该判别是根据上述图3的步骤S108的存储内容而进行的。当以电子货币支付赏玩费用的情况下,控制单元10进入步骤S2,要求用户选择在线或店铺内的匹配中的某个。在线匹配是与配置于其他店铺6的游戏机2的用户的匹配。而店铺内匹配是与同一店铺6内的其他游戏机2的用户的匹配。在接下来的步骤S3中,控制单元10判别用户是否选择了在线匹配。选择了在线匹配的情况下,控制单元10进入步骤S4,向中心服务器3要求匹配,按照该匹配结果配备用于在与其他店铺6的游戏机2之间进行数据通信的环境。该处理是由控制单元10的匹配处理部17与中心服务器3的匹配处理部22协作执行的。对中心服务器3的匹配要求、中心服务器3的匹配处理可以与实现经由网络的对战或协作赏玩的公知的游戏系统相同,在此省略详细说明。当在线匹配结束后,控制单元10进入步骤S5,在与所匹配的游戏机2之间交换数据并执行预定范围的游戏。此时的游戏赏玩范围被设定为与所支付的赏玩费用相符的时间长度的范围。当步骤S5中预定范围的游戏结束后,控制单元10进入步骤S6,将迄今为止的游戏结果作为中间结果提示给用户。在接下来的步骤S7中,控制单元10判别用户的赏玩成绩是否满足了预定的过关条件。满足了过关条件的情况下,控制单元10进入步骤S8,要求用户选择是否继续游戏(是否继续)。
在接下来的步骤S9中,控制单元10判别用户是否选择了继续。选择了继续的情况下,控制单元10进入步骤S10,对用户计费继续所需的赏玩费用,此后返回步骤S5,从中断处重新开始游戏。步骤SlO的计费指的是从账户数据203扣除继续进行游戏所需的赏玩费用的处理。在步骤SlO的计费之后在步骤S5执行的游戏的赏玩范围被设定为小于处理从步骤S4进入到步骤S5时的游戏(也将其称作初次游戏)的范围。这种情况下范围的大小是以赏玩该范围所需的赏玩时间作为尺度进行比较的。即,当选择继续之后的游戏赏玩时间比初次游戏的赏玩时间短的情况下,继续之后的赏玩范围将会比初次游戏的赏玩范围小。当由于游戏的赏玩内容而使得赏玩时间产生参差的情况下,利用平均的赏玩时间的长短来评价赏玩范围的大小即可。而且步骤SlO所要求的赏玩费用的金额被设定为少于赏玩初次游戏而被要求的赏玩费用金额。并且步骤SlO的计费是由控制单元10的计费管理部18与中心服务器3的控制单元20的账户管理部23协作起来与图3的情况同样进行处理的。但是,在步骤SlO 中,无法实现电子货币以外的赏玩费用(此时为继续费用)的支付。另外,当账户中未留存相当于继续费用的金额的余额时是无法计费的,因此进行与在步骤S7判断为未满足过关条件时相同的处理。在步骤S7未满足过关条件时或者在步骤S9未选择继续的情况下,控制单元10进入步骤S11,将此刻的游戏成绩作为最终结果提示给用户,此后结束此次的例程。当在步骤Sl中未通过电子货币支付赏玩费用时或在步骤S3中由用户选择了店铺内匹配的情况下,控制单元10进入步骤S12,使用本身的匹配处理部17对同一店铺6内的其他游戏机2的用户彼此进行匹配。在接下来的步骤S13中,控制单元10在所匹配的游戏机2之间交换数据并执行预定范围的游戏。此时,游戏的赏玩范围与处理从步骤S4进入到步骤S5时游戏的赏玩范围相同。即,与从开始游戏起从未进行过继续时的游戏(有时将其称为初次游戏)的范围相同。其原因在于,支付现金时在初次游戏计费的赏玩费用金额与以电子货币支付赏玩初次游戏时所要求的电子货币的金额等价。当在步骤S13中进行了预定范围的游戏时,控制单元10进入步骤S11,将该时刻的游戏成绩作为最终结果提示给用户,此后结束此次的例程。即,以现金支付赏玩费用的情况下或者虽然以电子货币支付了赏玩费用,然而用户选择了店铺内匹配的情况下,在进行了初次游戏后就将结束,无法继续。图5表示游戏机2的初次游戏与选择了继续时所提供的游戏的关系的一例。如图 5所示,初次游戏的赏玩范围(初次赏玩范围)在电子货币支付时与现金支付时彼此相等。 例如当在游戏机2提供的游戏构成为提出问题并由用户回答这样的形式的问答游戏时,在初次游戏中与支付方法无关地提出预定数量(以30个问题作为一例)的问题。然后当答题成绩(得分或正确率)达到预定水平以上时则初次游戏过关。如果是电子货币支付的情况下,若初次游戏过关,则以基于电子货币对于继续费用的支付作为条件,能够进入第2次游戏。而第2次游戏的赏玩范围小于初次游戏的赏玩范围。例如答题的问题数量减少至15 个问题等。伴随于此,赏玩第2次游戏所需的赏玩费用(继续费用)被设定为比初次游戏的赏玩费用少的金额(例如半价)。此后同样以比初次游戏的赏玩范围小的范围重复进行赏玩费用的计费和游戏的执行。而当以现金支付初次游戏的赏玩费用的情况下,与该初次游戏是否过关无关都无法进入到第2次游戏。
如上所述,在本方式的游戏系统1中,只要不使用电子货币支付赏玩费用,则用户就无法继续赏玩第2次起的游戏。由此能够向用户赋予选择基于电子货币的支付方式的动机。而且第2次起的游戏(即继续后的游戏)范围小于初次游戏的范围,而且第2次起的游戏赏玩费用被设定为少于初次游戏的赏玩费用,因此若设初次游戏费用例如为与1枚或多枚硬币对应的金额,第2次起的游戏赏玩费用被设定为少于1枚硬币的金额,则能够将第2次起的游戏的继续所需的赏玩费用设定得较少,而不增加金钱收取装置14能接受的硬币种类。由此既能够减轻对于游戏机2而言的设备投资的负担,又能细微设定游戏继续的分段和赏玩费用的单位,能够使继续进行游戏的范围灵活地应对用户的期望。在以上方式中,游戏机2的控制单元10执行图3的步骤S108和图4的步骤Sl而作为判别单元发挥作用,执行图4的步骤S2起的处理而作为游戏控制单元发挥作用。另外,初次游戏相当于预定范围的游戏,依次经过步骤S7 SlO后返回步骤S5时所执行的游戏相当于追加范围的游戏。本发明不限于上述方式,可进行适当变形。例如在上述方式中,仅在以电子货币支付赏玩费用的情况下允许在线匹配和游戏的继续,以现金支付赏玩费用的情况下这两种情况都无法实现,从而通过支付方法实现了游戏控制的差异化,也可以适当变更该差异化的内容。既可以在以现金支付时允许在线匹配,也可以在以现金支付时允许游戏继续,而在电子货币支付时与现金支付时之间关于继续的范围实现差异化,并且按照继续的范围使得一次继续所需的赏玩费用实现差异化。不限于对游戏的继续实现差异化的例子,还可以产生如下的差异化,例如在电子货币支付时,使得在使用现金或其他支付方法时无法赏玩的特别关卡能够赏玩;或者在电子货币支付时,使得在使用其他支付方法时不出现的角色等出现于游戏中来赏玩游戏。支付方法也不限于能选择电子货币支付和现金支付的方式,既可以能够选择现金支付和基于信用卡或支付卡的支付,也可以能选择其他各种支付方法,在游戏的控制中产生对应于支付方法的变化。在上述方式中,在中心服务器上构筑起电子货币的账户,经由网络扣除相当于赏玩费用金额的电子货币,从而支付赏玩费用,例如也可以对装配于卡30或移动电话等的IC芯片等存储介质充入电子货币,按照赏玩费用的支付减少卡30上的电子货币的余额,通过所谓的预付型电子货币系统支付赏玩费用。这种情况下,能够在游戏机2与卡30之间完成基于电子货币的赏玩费用的扣除。因而本发明的游戏系统不限于构成为由游戏机与中心服务器经由网络连接起来的网络型游戏系统的例子,还可以构筑为仅通过游戏机未与网络连接的所谓的独立型游戏机构成的游戏系统。另外,游戏机不限于设置于店铺内的例子,例如在包含家用游戏机的游戏系统中,只要能够经由网络付费赏玩游戏,则也能够构筑为本发明的游戏系统。关于电子货币的账户,既可以在与用于实现游戏的中心服务器不同的服务器上进行管理,也可以使用外部商家提供的电子货币的结算系统支付赏玩费用。而且赏玩费用的支付方法不限于基于现金和电子货币的支付,还能够选择性使用信用卡、购物券等各种支付方法。符号说明1游戏系统;2游戏机;3中心服务器;5网络;6店铺;10控制单元(判别单元、游戏控制单元)
权利要求
1.一种游戏系统,其能够从多个支付方法中选择ー个支付方法,支付游戏的赏玩费用, 该游戏系统有判别单元,其判別上述赏玩费用是通过何种支付方法进行支付的;以及游戏控制単元,其根据上述判别单元的判別结果控制上述游戏,以产生与上述支付方法对应的变化。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游戏系统,其中,上述游戏控制単元在通过特定的支付方法支付上述赏玩费用的情况下,将上述游戏控制成能够在以其他支付方法进行支付时无法赏玩的范围内赏玩游戏。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游戏系统,其中,上述游戏控制単元根据上述赏玩费用是否是通过特定支付方法支付的,将用于在作为上述赏玩费用的支付对价而提供的预定范围进行游戏的控制步骤改变成不同于以上述其他支付方法进行支付时的控制步骤,使得能够赏玩上述无法赏玩的范围内的上述游戏。
4.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游戏系统,其中,上述特定支付方法是基于电子货币的上述赏玩费用的支付方法。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游戏系统,其中,当作为上述赏玩费用的支付对价而提供的预定范围的游戏结束之后,上述游戏控制単元以通过上述特定支付方法支付追加的赏玩费用作为条件,允许在作为上述无法赏玩的范围的追加范围内继续赏玩游戏,在以上述其他支付方法支付上述赏玩费用的情况下,禁止在上述预定范围的游戏结束后继续上述追加范围内的游戏。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游戏系统,其中,以游戏赏玩所需的时间作为尺度,比较上述预定范围与上述追加范围的大小,将上述追加范围设定得小于上述预定范围。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游戏系统,其中,将上述追加的赏玩费用金额设定为少于作为赏玩上述预定范围的游戏的对价的赏玩费用金额。
8.一种游戏系统用的计算机程序,该游戏系统能够从多个支付方法中选择ー个支付方法来支付游戏的赏玩费用,该计算机程序构成为使该游戏系统的计算机作为如下単元发挥作用判别单元,其判別上述赏玩费用是通过何种支付方法进行支付的;以及游戏控制単元,其根据上述判别单元的判別结果控制上述游戏,以产生与上述支付方法对应的变化。
全文摘要
本发明提供一种游戏系统,其能够实现基于赏玩费用的支付方法的差异化。游戏系统能够从多个支付方法中选择1个支付方法,支付游戏的赏玩费用,其中,判别赏玩费用是通过何种支付方法支付的(S1),并根据该判别结果控制游戏,以产生与支付方法对应的变化(S2~S13)。
文档编号G07F7/08GK102574014SQ20108004447
公开日2012年7月11日 申请日期2010年4月30日 优先权日2009年10月9日
发明者久保田和孝, 北风裕介, 原野裕树, 堀田治郎, 大泷忠信, 牧野矿次, 纸正彦, 蟹泽圭奈, 长友康幸, 高浜元 申请人:科乐美数码娱乐株式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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