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滑触线巡检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572244发布日期:2019-05-03 19:28阅读:187来源:国知局
一种滑触线巡检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滑触线检测领域,具体为一种滑触线巡检装置。



背景技术:

目前原料场中的堆取料机多使用的是铜滑触线供电方式,利用弹簧向上的张力顶在滑触线槽内摩擦行走供电,尤其在最冷和最热的特殊天气的情况下,金属热胀冷缩的特性越严重,造成滑触线变形顶弯的事故,给生产带来了不同程度的经济损失。而其滑触线的长度有数千米,距离地面的距离约60CM,并在其上方用镀锡钢板做了防雨盖板,工人在巡检时需要低头、弯腰才能看到滑触线的损伤情况和热胀冷缩间隙的大小。由于是弯腰巡点检给工作带来诸多不便,也很浪费时间,有时因抬头巡点检时灰尘落入眼睛,碰头等,造成眼睛和头部的伤害。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滑触线巡检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弯腰巡点检给工作带来诸多不便,也很浪费时间,有时因抬头巡点检时灰尘落入眼睛,碰头等,造成眼睛和头部的伤害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滑触线巡检装置,包括手柄、调节杆、第一套筒、第二套筒、镜片框和反光镜,所述镜片框的一侧焊接有呈长方体状的镜片框支架,镜片框支架上套接有第二套筒,所述第二套筒的上方竖直焊接有两根相互平行的第一套筒,且第一套筒顶端的侧壁上螺纹连接有限位螺栓,所述第一套筒的内部插入有调节杆,调节杆的侧壁上均匀设有与限位螺栓相互配合的限位孔,且两根调节杆的顶部焊接有手柄。

优选的,所述手柄的中间位置处呈弯曲状。

优选的,所述限位螺栓位置处的两根第一套筒之间焊接有支撑杆,且支撑杆与第一套筒相互垂直。

优选的,所述第二套筒两侧的内壁上皆设置有滑槽,镜片框支架的两侧设置有与滑槽相互配合的呈长条状的滑块。

优选的,所述镜片框远离镜片框支架的一侧设置有镜片卡槽,镜片卡槽的内部卡接有反光镜。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利用光的折射的原理,通过反光镜对底部滑触线的情况进行折射,避免巡检人员低头弯腰进行查看,降低了巡检的难度,从而降低了劳动强度,提高了巡检的效率,实用性强,同时该工具的反光镜部分与手持部分采用套筒的方式进行组装,便于拆卸和携带,且该手持部分的高度可通过套筒和调节杆的配合进行调节,从而可适用于不用高度的使用者。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俯视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镜片框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的镜片框侧视图结构示意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的套筒截面结构示意图。

图中:1、手柄;2、调节杆;3、第一套筒;4、第二套筒;5、限位孔;6、限位螺栓;7、支撑杆;8、镜片框支架;9、镜片框;10、反光镜;11、镜片卡槽;12、滑块;13、滑槽。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5,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实施例:一种滑触线巡检装置,包括手柄1、调节杆2、第一套筒3、第二套筒4、镜片框9和反光镜10,镜片框9的一侧焊接有呈长方体状的镜片框支架8,镜片框支架8上套接有第二套筒4,便于镜片框支架8的拆卸和携带,第二套筒4两侧的内壁上皆设置有滑槽13,镜片框支架8的两侧设置有与滑槽13相互配合的呈长条状的滑块12,防止使用时在重力的条件下镜片框9发生转动,第二套筒4的上方竖直焊接有两根相互平行的第一套筒3,且第一套筒3顶端的侧壁上螺纹连接有限位螺栓6,限位螺栓6位置处的两根第一套筒3之间焊接有支撑杆7,且支撑杆7与第一套筒3相互垂直,提高整体的强度,第一套筒3的内部插入有调节杆2,调节杆2的侧壁上均匀设有与限位螺栓6相互配合的限位孔5,且两根调节杆2的顶部焊接有手柄1,手柄1的中间位置处呈弯曲状,便于操作人员手持,镜片框9远离镜片框支架8的一侧设置有镜片卡槽11,镜片卡槽11的内部卡接有反光镜10,便于反光镜10的更换。

工作原理:使用前,首先将反光镜10插入镜片卡槽11的内部,然后通过滑块12余滑槽13的配合将第二套筒4套接在镜片框支架8上,最后根据使用者的身高,通过限位孔5和限位螺栓6的配合对调节杆2的长度进行调整,使用时,手持手柄1部分,将反光镜10伸入滑触线的下方,使用者通过观察反光镜10即可完成对滑触线的巡检。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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