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机能实验药品分领域,具体来讲是一种与信息系统相连接的自动机能实验药品分发箱系统。
背景技术:
在中国医学院校中,机能实验中心是基础医学院最基本的实验中心,其开设的医学机能实验课程几乎是所有医学生的必修课程。但是,近年来,由于高校实验室以博士为基础的进人制度对人才要求高,导致高校普通教学实验室进人难,留人难。在医学院校机能实验中心实验人员逐渐减少的情况下,如何减轻现有老师教学负担并提高教学质量,实现标准化的实验教学是基础医学机能实验室研究的重要课题。该专利的目的是通过自动化减轻老师负担。老师只需要在信息系统中录入实验对象和实验药品信息,之后,就可以完成实验药品的自动分发和回收。
技术实现要素:
因此,为了解决上述不足,本发明在此提供一种与信息系统相连接的自动机能实验药品分发箱系统。该专利的目的是通过自动化减轻老师负担。老师只需要在信息系统中录入实验对象和实验药品信息,之后,就可以完成实验药品的自动分发和回收。
本发明是这样实现的,构造一种与信息系统相连接的自动机能实验药品分发箱系统,其特征在于:
包括机能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机能实验药品自动分发箱两部分;
机能实验药品自动分发箱与信息系统连接交换信息;根据信息系统提供的信息确定分发药品的对象和类型;
其中,信息系统负责实验药品分发箱的信息准备工作,在信息系统中选择该实验所需要的实验药品类型;同时,指定要进行实验的对象和实验时间;信息系统设置好的信息会自动传输到指定的机能实验药品分发箱;实验药品分发箱在预定时间内为指定对象提供自动服务;指定对象可以在指定时间内从自动药品分发箱获取相应的药品,同时,自动药品分发箱将药品获取人以及分发的药品类型和数量记录到信息系统,表明药品已被领取。
本发明具有如下优点:本发明所述的一种与信息系统相连接的自动机能实验药品分发箱系统具有如下特点:
1)与信息系统连接交换信息;
2)根据信息系统提供的信息确定分发药品的对象和类型;
3)领取人和领取物自动关联。
其应用原理如下:
信息系统负责实验药品分发箱的信息准备工作,比如:机能实验老师根据要进行的机能实验,如家兔动脉血压的调节实验,在信息系统中选择该实验所需要的实验药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乙酰胆碱、肾上腺素、普洛萘尔等;同时,指定要进行实验的对象(学生班级)和实验时间。信息系统设置好的信息会自动传输到指定的机能实验药品分发箱。实验药品分发箱在预定时间内为指定对象提供自动服务。指定对象可以在指定时间内从自动药品分发箱获取相应的药品,同时,自动药品分发箱将药品获取人以及分发的药品类型和数量记录到信息系统,表明药品已被领取。
附图说明
图1是机能实验药品自动分发箱与信息系统的交互示意图;
图2是机能实验药品自动分发箱与信息系统的交互流程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附图1-图2对本发明进行详细说明,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本发明通过改进在此提供一种与信息系统相连接的自动机能实验药品分发箱系统,如图1所示,可以按照如下方式予以实施;包括机能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1、机能实验药品自动分发箱2两部分;
其中,机能实验药品自动分发箱2与信息系统连接交换信息;根据信息系统提供的信息确定分发药品的对象和类型;
其中,信息系统1负责实验药品分发箱的信息准备工作,在信息系统中选择该实验所需要的实验药品类型;同时,指定要进行实验的对象和实验时间;信息系统1设置好的信息会自动传输到指定的机能实验药品分发箱;实验药品分发箱在预定时间内为指定对象提供自动服务;指定对象可以在指定时间内从自动药品分发箱获取相应的药品,同时,自动药品分发箱将药品获取人以及分发的药品类型和数量记录到信息系统,表明药品已被领取。
本发明的一种与信息系统相连接的自动机能实验药品分发箱系统具有如下特点:
1)与信息系统连接交换信息;
2)根据信息系统提供的信息确定分发药品的对象和类型;
3)领取人和领取物自动关联。
其应用原理如下:
信息系统负责实验药品分发箱的信息准备工作,比如:机能实验老师根据要进行的机能实验,如家兔动脉血压的调节实验,在信息系统中选择该实验所需要的实验药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乙酰胆碱、肾上腺素、普洛萘尔等;同时,指定要进行实验的对象(学生班级)和实验时间。信息系统设置好的信息会自动传输到指定的机能实验药品分发箱。实验药品分发箱在预定时间内为指定对象提供自动服务。指定对象可以在指定时间内从自动药品分发箱获取相应的药品,同时,自动药品分发箱将药品获取人以及分发的药品类型和数量记录到信息系统,表明药品已被领取。参见图1。
对所公开的实施例的上述说明,使本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能够实现或使用本发明。对这些实施例的多种修改对本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来说将是显而易见的,本文中所定义的一般原理可以在不脱离本发明的精神或范围的情况下,在其它实施例中实现。因此,本发明将不会被限制于本文所示的这些实施例,而是要符合与本文所公开的原理和新颖特点相一致的最宽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