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支付终端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
底座,具有相对设置的第一端和第二端;和
显示装置,可活动地设于所述底座,所述显示装置设有用于显示的显示面,所述显示装置具有相对于所述底座的第一显示状态和第二显示状态,所述显示装置处于所述第一显示状态时,所述显示装置位于所述第一端;所述显示装置处于所述第二显示状态时,所述显示装置位于所述第二端;所述显示装置处于所述第一显示状态或所述第二显示状态时,所述显示面背对所述底座的中心设置。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支付终端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端设有第一支撑面,所述第二端设有第二支撑面,所述第一支撑面所在的平面与所述第二支撑面所在的平面呈夹角α设置,且α≠180°;
所述显示装置处于所述第一显示状态时,所述显示装置与所述第一支撑面抵接,所述显示面位于所述显示装置背向所述第一支撑面的一侧;
所述显示装置处于所述第二显示状态时,所述显示装置与所述第二支撑面抵接,所述显示面位于所述显示装置背向所述第二支撑面的一侧。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支付终端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装置与所述底座可转动连接,并可相对于所述底座转动任意角度时悬停固定。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支付终端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装置背向所述显示面的一侧设有凸部,所述凸部开设有轴孔;
所述底座设有安装槽,所述支付终端设备还包括穿设于所述安装槽侧壁的转轴,所述凸部至少部分容纳于安装槽内,并通过所述轴孔和所述转轴的孔轴配合与所述底座可转动连接。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支付终端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支付终端设备还包括设于所述轴孔内侧壁的阻尼环,所述阻尼环套设于所述转轴,所述阻尼环用于使所述底座相对于所述底座转动任意角度时悬停固定。
6.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支付终端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面包括显示区和设于所述显示区外围的非显示区;
所述支付终端设备还包括设于所述非显示区内的至少一个摄像装置,所述摄像装置用于刷脸支付。
7.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支付终端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支付终端在所述第一端设有与所述显示装置电连接的码识别模块和/或卡检测模块;
所述码识别模块用于扫描二维码或条形码,所述卡检测模块用于检测和读写智能卡。
8.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支付终端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支付终端在所述第二端设有输入模块,所述输入模块与所述显示装置电连接,用于向所述显示装置输入数据。
9.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支付终端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支付终端设备还包括设于所述第一端的第一缓冲件,所述显示装置处于所述第一显示状态时,所述显示装置与所述第一缓冲件抵接;
且/或,所述支付终端设备还包括设于所述第二端的第二缓冲件,所述显示装置处于所述第二显示状态时,与所述第二缓冲件抵接。
10.一种支付终端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
底座,设有间隔且相对设置的第一支撑面和第二支撑面,所述第一支撑面所在的平面与所述第二支撑面所在的平面呈夹角α设置,且α≠180°;和
显示装置,可转动地设于所述底座,所述显示装置设有用于显示的显示面,所述显示装置与所述底座的连接处位于所述第一支撑面和所述第二支撑面之间;
所述显示装置具有相对于所述底座的第一显示状态和第二显示状态,所述显示装置处于所述第一显示状态时,所述显示装置与所述第一支撑面抵接,所述显示面位于所述显示装置背向所述第一支撑面的一侧;所述显示装置处于所述第二显示状态时,所述显示装置与所述第二支撑面抵接,所述显示面位于所述显示装置背向所述第二支撑面的一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