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新能源充电桩,尤其涉及一种用于新能源充电桩的付款系统。
背景技术:
1、目前市面上的充电桩有多个品牌,新能源车主用户如果需要进行充电,一般需要下载对应的手机软件或者关注公众号,然后注册账户,扫描充电桩对应的二维码的进行充电,然后通过支付软件进行付款。这个过程给车主带来了很多不便。
技术实现思路
1、鉴于上述的分析,本发明实施例旨在提供用于新能源充电桩的付款系统,解决新能源汽车充电付款流程复杂,以及离线无法付款的问题。
2、本发明公开了一种用于新能源充电桩的付款系统,包括:
3、钱包后台系统、充电桩和车辆,其中:
4、所述车辆包括待付款车辆;所述待付款车辆中的车载t-box中集成有车载付款模块;
5、所述充电桩通过设置在本地的非接通讯模组与设置在待付款车辆的充电口的非接通讯模组,建立充电桩与待付款车辆之间的通讯连接;
6、所述充电桩通过所述通讯连接接收由所述待付款车辆发送的车辆识别号码;
7、所述钱包后台系统与所述充电桩相连接,接收由充电桩发送的车辆识别号码,并发送与所述车辆识别号码相对应的付款钱包信息至所述充电桩;
8、充电桩在充电完成后通过所述非接通讯模组连接所述车载付款模块,并根据所述付款钱包信息实现付款交易。
9、进一步地,所述充电桩包括数字货币收款板卡,所述数字货币收款板卡通过所述充电桩的非接通讯模组发送扣款请求至所述车载付款模块;
10、所述车载付款模块通过所述待付款车辆的非接通讯模组与所述数字货币收款板卡进行数据交易,执行付款交易。
11、进一步地,车载系统与所述车载t-box相连接;所述数字货币收款板卡通过所述充电桩的非接通讯模组发送付款交易选择信息至所述车载t-box;
12、接收由所述车载t-box通过所述待付款车辆的非接通讯模组反馈的选择确认信息,并根据所述选择确认信息执行扣款操作;所述选择确认信息是用户通过在所述车载系统中操作确定的。
13、进一步地,所述数字货币收款板卡与所述钱包后台系统相连接;所述充电桩还用于:
14、通过所述数字货币收款板卡将付款交易信息同步到所述钱包后台系统;其中,所述付款交易信息包括交易记录及交易所使用的数字货币。
15、进一步地,所述充电桩还包括充电桩主控器;所述充电桩主控器分别与充电枪和所述数字货币收款板卡相连接;
16、所述充电桩主控器接收所述充电枪获取的车辆识别号码,并转发所述车辆识别号码至所述数字货币收款板卡。
17、进一步地,通过设置在充电桩的充电枪的非接通讯模组与设置在待付款车辆的充电口的非接通讯模组,建立充电桩与所述待付款车辆之间的通讯连接。
18、进一步地,车载系统与所述待付款车辆的充电口相连,将所述车载系统中的车辆识别号码发送至所述充电口。
19、进一步地,所述用于新能源充电桩的付款系统还包括转发设备,所述转发设备分别与所述车载t-box和钱包后台系统相连接;
20、转发设备接收由所述车载t-box发送的注册时的付款钱包信息,接收由所述车载t-box转发的所述车载系统中的注册时的车辆识别号码;
21、转发设备将所述车辆识别号码和所述付款钱包信息打包成注册信息,发送所述注册信息至所述钱包后台系统。
22、进一步地,所述钱包后台系统用于:
23、根据预先存储的映射关系确定与所述车辆识别号码相对应的付款钱包信息;所述映射关系包括预设车辆识别号码和预设付款钱包信息之间的关联关系。
24、进一步地,所述车辆包括待注册车辆;所述钱包后台系统用于:
25、接收待注册车辆通过转发设备发送的注册信息;
26、根据注册时的车辆识别号码及所述付款钱包信息对所述待注册车辆进行注册,并建立注册时的车辆识别号码和付款钱包信息之间的映射关系。
27、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至少可实现如下有益效果之一:
28、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实施例中提供的用于新能源充电桩的付款系统,包括钱包后台系统、充电桩和车辆,充电桩通过非接通讯模组建立充电桩与待付款车辆之间的通讯连接,充电桩通过通讯连接接收由待付款车辆发送的车辆识别号码,发送车辆识别号码至钱包后台系统,充电桩接收钱包后台系统返回的与车辆识别号码相对应的付款钱包信息,在充电完成后通过通讯连接,并根据付款钱包信息实现付款交易,解决新能源汽车充电付款流程复杂,以及离线无法付款的问题。
29、本发明中,上述各技术方案之间还可以相互组合,以实现更多的优选组合方案。本发明的其他特征和优点将在随后的说明书中阐述,并且,部分优点可从说明书中变得显而易见,或者通过实施本发明而了解。本发明的目的和其他优点可通过说明书以及附图中所特别指出的内容中来实现和获得。
1.一种用于新能源充电桩的付款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新能源充电桩的付款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充电桩包括数字货币收款板卡,所述数字货币收款板卡通过所述充电桩的非接通讯模组发送扣款请求至所述车载付款模块;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用于新能源充电桩的付款系统,其特征在于,车载系统与所述车载t-box相连接;所述数字货币收款板卡通过所述充电桩的非接通讯模组发送付款交易选择信息至所述车载t-box;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用于新能源充电桩的付款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数字货币收款板卡与所述钱包后台系统相连接;所述充电桩还用于: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用于新能源充电桩的付款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充电桩还包括充电桩主控器;所述充电桩主控器分别与充电枪和所述数字货币收款板卡相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新能源充电桩的付款系统,其特征在于,通过设置在充电桩的充电枪的非接通讯模组与设置在待付款车辆的充电口的非接通讯模组,建立充电桩与所述待付款车辆之间的通讯连接。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新能源充电桩的付款系统,其特征在于,车载系统与所述待付款车辆的充电口相连,将所述车载系统中的车辆识别号码发送至所述充电口。
8.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用于新能源充电桩的付款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用于新能源充电桩的付款系统还包括转发设备,所述转发设备分别与所述车载t-box和钱包后台系统相连接;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新能源充电桩的付款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钱包后台系统用于: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用于新能源充电桩的付款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车辆包括待注册车辆;所述钱包后台系统用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