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规点滴无液警示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6692182阅读:225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常规点滴无液警示器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应用光电检测原理,在输液器小壶上端输液管呈现无液状态时,能同时发出声、光警示的医护监控装置。
背景技术
在医疗护理过程中,以往对常规点滴的监护主要靠医护和倍侍人员的两眼跟踪观察,稍有疏漏,就会影响及时终止输液或另组液体的更换添加。而该装置正是在液体将尽时,能够提供即时准确的警示,为医护工作的操作处理带来了便捷与安全。
实用新型内容为了改变目前在常规点滴中以目测式的人为跟踪监护方法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的警示器,可在该装置挂夹的输液管部位无液时,发出准确无误的声、光警示,为及时终止输液或更换添加液体的自动监控成为可能。
该装置是一个略大于火柴盒,重量在30克左右的硬塑盒式组合管夹,分盒体、扣盖两部分。盒体为正长方型,有可开启后盖,内置电池夹及电路板元器件组合,盒体正面上方装有无液警示及欠压显示两只指示灯。正中偏下设有卡口式光敏检测头,其右上方是蜂鸣器的散音孔,盒体左侧面下方设有电源开关。这些外置元器件与内置电路板做有效电连接后,并将与盒体宽度相吻合,而长度小于盒体的扣盖扣装在盒体上,即成为一台警示器。它的工作原理是通过红外光敏检测,再行光电转换,放大触发并驱动报警。而欠压显示则是为保证最低工作电压并及时更换电池的附加保护电路。
在输液时,顺着光敏检测头的卡口与扣盖管夹口方向可轻易地将警示器固夹在输液器小壶上端的输液管上,并可在盒体与扣盖间形成一个防自然光干扰的暗道,这时将电源开关置开位即可,当液体即将输完,此段管腔无液时(小壶内仍充满液体),警示器即可发出蜂鸣声并点亮警示灯,提醒医患双方应终止输液或更换添加液体。
警示器付诸临床使用后,会有效地减轻倍护人员的工作疲劳,并完全杜绝因一时疏漏而造成的不良后果。


图1为警示器电路原理图,其原器件图标采用现行常用标识符号。
图2为警示器外形示意图,a为警示器盒体,b为扣盖。图中1-警示灯2-欠压指示灯3-红外光敏检测头及其卡口4-蜂鸣器5-扣盖卡头6-电源开关7-扣盖卡槽8-管夹口 9-后盖板图3为警示器与输液器扣挂示意图,a为输液初始状态,b为无液报警状态。图中1-初始液面2-报警液面3-输液器 4-警示器 5-输液器小壶具体实施方式
图1是整机工作原理及电气连接的实用示意图。由红外光敏检测及光电转换,放大触发及声光警示和欠压显示三个单元电路组成。通过调整RP1、RP2、RP3的阻值以达到最佳警示效果。而最低工作电压的设定(欠压显示)是用调整RP4的阻值来实现的。
图2是警示器外形结构示意图,它是一个由有绝缘性能的硬塑制成,略大于火柴盒大小,呈正长方形的扣盖式管夹装置。盒体(a)内置电池夹及主电路板元器件相组合(图1),其中警示灯LED2(1)、欠压指示灯LED3(2)、红外光敏检测头LED1/VT1(3),蜂鸣器FM散音孔(4)及电源开关K(6),分别镶嵌在盒体的正面与左侧面,并在其左右两侧正中留有扣盖卡头(5),且设有可开启式后盖板(9)。扣盖(b)是一个硬塑制成,与盒体宽度相吻合而长度小于盒体,且左右侧板高于上下侧板,呈近正方形的无底空壳。其上下侧板正中留有与检测头(3)卡口纵向一致的管夹口(8),而左右侧板则留有与扣盖卡头(5)相扣接的L形卡口(7)。
图3是报警器与输液器扣接示意图。初始液面(1)所提示为输液初始状态(a),此时应将警示器扣接在输液器(3)小壶(5)上端的输液管上,开关K(图2-6)置开位即可。当液体滴至报警液面(2)时,即进入无液警示状态(b),并发出声、光警示,蜂鸣器FM(图2-4)响,警示灯LED2(图2-1)亮。
权利要求常规点滴无液警示器,是用绝缘硬塑制成的正长方形盒体,与近正方形的扣盖组成,其盒体又是内置电池夹及主电路板与外置元器件电连接组合的载体,在它正面中央偏下的光敏检测头有纵向卡口,在左右两侧面有扣盖卡头,加装上下留有与检测头卡口纵向一致的管夹口及左右留有L形扣盖卡口的扣盖后,即是一台盒扣式管夹警示器,其特征是警示器与输液管特定检测区段扣接,使管体固夹在光敏检测头卡口内,而受检管体及临近区段被置于盒体与扣盖间的遮光暗道中。
专利摘要常规点滴无液警示器是一种在输液操作过程中变人为监护为自动监控的无液警示装置,它应用光电检测原理通过简洁的实用电路连接,将内置电池、电路板元器件组合与外置检测头、指示灯、蜂鸣器、开关等,有机地组装在一个火柴盒大小的正长方型的盒体内外,并加装与盒体宽度吻合而长度略小且留有管夹口(与检测头卡口纵向一致)的扣盖,即成为一台盒扣式管夹警示器。输液时可轻易地将警示器扣挂在输液器小壶上端的输液管上,并打开开关即可。当此段管腔内无液时,警示器会即时给医患双方发出视(警示灯亮)、听(蜂鸣器响)警示。
文档编号G08B21/00GK2850623SQ20052010380
公开日2006年12月27日 申请日期2005年8月12日 优先权日2005年8月12日
发明者赵君义 申请人:赵君义, 王守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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