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基于北斗卫星导航定位的海上搜救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6712536阅读:381来源:国知局
一种基于北斗卫星导航定位的海上搜救系统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发明涉及一种基于北斗卫星导航定位的海上搜救系统。包括个人设备、指挥中心和搜救设备,个人设备上设有北斗卫星定位模块和第一无线通信模块,用于将位置信息和ID信息发送所述指挥中心;指挥中心包括第二无线通信模块、第一GIS电子地图和第一判断模块,将所述位置信息和ID信息反映在所述GIS电子地图上,并调派相应的搜救设备实施救援;搜救设备上设置有第三无线通信模块、第二GIS电子地图和第二判断模块,用于接收40公里范围内的发送的求救信息,并将其反映在第二GIS电子地图上。本发明可以实现迅速、有序、高效地组织海上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行动,救助遇险人员,控制海上突发事件扩展,最大程度地减少海上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专利说明】一种基于北斗卫星导航定位的海上搜救系统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一种海上搜救系统,尤其涉及一种基于北斗卫星导航定位的海上搜救系统。
【背景技术】
[0002]导航定位已广泛用于沙漠、山区、海洋等人烟稀少地区的搜索救援。在发生地震、洪灾等重大灾害时,救援成功的关键在于及时了解灾情并迅速到达救援地点。目前定位导航主要有三类:GPS全球卫星导航定位系统、手机基站定位、北斗卫星导航定位。GPS定位装置尽管可以实行快速高效定位,但只能用作自身导航和定位,无法实现通信功能。在广阔的海洋中GPS信号虽然可以实现精确定位,但是不能把定位信息发送给指挥中心和救援人员,无法实现双向通信,救援指挥中心无法确定落水人员具体位置,给救援行动带来很大不便。
[0003]北斗卫星导航系统是覆盖中国本土的区域导航系统。覆盖范围东经约70° —140°,北纬5° — 55°,能够确保覆盖范围内任何地点、任何时间都能提供导航定位功能,除此之外还具备短报文通信功能,通过卫星导航终端设备可及时报告所处位置,有效缩短救援搜寻时间,提高抢险救灾时效,大大减少人民生命财产损失。
[0004]目前,在船舶上配备的营救系统还不完善,当船舶或飞行器在海上遇难导致人员落水后,通常采用的是带有闪光灯的信号放射器发出求救信号,引导搜救人员前来营救。但是通常海上遇险时的气候、海况条件较为恶劣,在海面风力、海浪、海流的作用下,落水人员会漂离原来的位置,对营救带来极大的困难,极为重要的是在白天发生海难时,搜救行动便无法实施。

【发明内容】

[0005]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基于北斗卫星导航定位的海上搜救系统,解决了现有技术的海上搜救系统效率低、反应慢、效果不好的技术问题。
[0006]本发明解决上述技术问题的技术方案如下:一种基于北斗卫星导航定位的海上搜救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个人设备、指挥中心和搜救设备,
[0007]所述个人设备上设有北斗卫星定位模块和第一无线通信模块,所述北斗卫星定位模块用于获取所述个人设备的的位置信息,并将所述位置信息和个人设备的ID信息打包发送给所述无线通信模块;所述第一无线通信模块用于将所述打包的位置信息和ID信息发送所述指挥中心以及将所述打包的位置信息和ID信息向40公里范围的船舶发送;
[0008]所述指挥中心包括第二无线通信模块、第一 GIS电子地图和第一判断模块,所述第二无线通信模块用于接收所述打包的位置信息和ID信息,并将所述位置信息和ID信息反映在所述GIS电子地图上;所述第一判断模块用于根据GIS电子地图上反映的信息,调派相应的搜救设备实施救援;
[0009]所述搜救设备上设置有第三无线通信模块、第二 GIS电子地图和第二判断模块,所述第三无线通信模块用于接收40公里范围内的发送的打包的位置信息和ID信息,并将其反映在所述第二 GIS电子地图上;所述第二判断模块判断是否实施救援,并将判断结果发送给所述指挥中心。
[0010]进一步,所述个人设备包括救生衣、救生筏、救生圈和/或救生艇。
[0011]进一步,所述搜救设备包括搜救船舶和/或搜救飞机。
[0012]进一步,所述ID信息包括救援人数、时间和/或航线。
[0013]进一步,所述个人设备上还设有语音呼叫模块和信号转换模块,所述语音呼叫模块用于接收求救人员的语音信息,所述信号转换模块用于将所述语音信息转化为信号通过所述第一无线通信模块发送给所述指挥中心和所述搜救设备。
[0014]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本发明可以在人员落水时及时向指挥中心发送求救信号和定位信息;指挥中心在GIS电子地图上实时显示并记录落水人员位置,并将落水人员位置信息发送给搜救设备,实现迅速、有序、高效地组织海上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行动,救助遇险人员,控制海上突发事件扩展,最大程度地减少海上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本发明将救援位置、救援ID信息发送给最近搜救船舶和指挥中心的同时,也能通过语音呼叫器向附近的船舶发出语音求救信号,可第一时间连接遇难者的现状,并予以及时的营救,大大提高了营救效率。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15]图1为本发明海上搜救系统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6]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发明的原理和特征进行描述,所举实例只用于解释本发明,并非用于限定本发明的范围。
[0017]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进行说明。
[0018]如图1所示,为本发明实施例的海上搜救系统的结构示意图,包括个人设备01、指挥中心02和搜救设备03,所述个人设备01上设有北斗卫星定位模块04和第一无线通信模块05,所述北斗卫星定位模块04用于获取所述个人设备的的位置信息,并将所述位置信息和个人设备的ID信息打包发送给所述第一无线通信模块05 ;所述第一无线通信模块05用于将所述打包的位置信息和ID信息发送所述指挥中心02以及将所述打包的位置信息和ID信息向40公里范围的船舶发送;
[0019]所述指挥中心02包括第二无线通信模块06、第一 GIS电子地图07和第一判断模块08,所述第二无线通信模块06用于接收所述打包的位置信息和ID信息,并将所述位置信息和ID信息反映在所述第一 GIS电子地图07上;所述第一判断模块08用于根据所述第一GIS电子地图07上反映的信息,调派相应的搜救设备实施救援;
[0020]所述搜救设备03上设置有第三无线通信模块09、第二 GIS电子地图10和第二判断模块11,所述第三无线通信模块09用于接收40公里范围内的发送的打包的位置信息和ID信息,并将其反映在所述第二 GIS电子地图10上;所述第二判断模块11判断是否实施救援,并将判断结果发送给所述指挥中心02。
[0021]本实施例中,所述个人设备01可以为救生衣、救生筏、救生圈和/或救生艇;本实施例中,所述搜救设备03可以是搜救船舶和/或搜救飞机;本实施例中,所述ID信息包括救援人数、时间和/或航线。在本实施例中,所述个人设备01上还设有语音呼叫模块和信号转换模块,所述语音呼叫模块用于接收求救人员的语音信息,所述信号转换模块用于将所述语音信息转化为信号通过所述第一无线通信模块发送给所述指挥中心和所述搜救设备。
[0022]本发明可以在人员落水时及时向指挥中心发送求救信号和定位信息;指挥中心在GIS电子地图上实时显示并记录落水人员位置,并将落水人员位置信息发送给搜救设备,实现迅速、有序、高效地组织海上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行动,救助遇险人员,控制海上突发事件扩展,最大程度地减少海上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本发明将救援位置、救援ID信息发送给最近搜救船舶和指挥中心的同时,也能通过语音呼叫器向附近的船舶发出语音求救信号,可第一时间连接遇难者的现状,并予以及时的营救,大大提高了营救效率。
[0023]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并不用以限制本发明,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权利要求】
1.一种基于北斗卫星导航定位的海上搜救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个人设备、指挥中心和搜救设备, 所述个人设备上设有北斗卫星定位模块和第一无线通信模块,所述北斗卫星定位模块用于获取所述个人设备的的位置信息,并将所述位置信息和个人设备的ID信息打包发送给所述第一无线通信模块;所述第一无线通信模块用于将所述打包的位置信息和ID信息发送所述指挥中心以及将所述打包的位置信息和ID信息向40公里范围的船舶发送; 所述指挥中心包括第二无线通信模块、第一 GIS电子地图和第一判断模块,所述第二无线通信模块用于接收所述打包的位置信息和ID信息,并将所述位置信息和ID信息反映在所述第一GIS电子地图上;所述第一判断模块用于根据第一GIS电子地图上反映的信息,调派相应的搜救设备实施救援; 所述搜救设备上设置有第三无线通信模块、第二 GIS电子地图和第二判断模块,所述第三无线通信模块用于接收40公里范围内的发送的打包的位置信息和ID信息,并将其反映在所述第二 GIS电子地图上;所述第二判断模块判断是否实施救援,并将判断结果发送给所述指挥中心。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海上搜救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个人设备包括救生衣、救生筏、救生圈和/或救生艇。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海上搜救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搜救设备包括搜救船舶和/或搜救飞机。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海上搜救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ID信息包括救援人数、时间和/或航线。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海上搜救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个人设备上还设有语音呼叫模块和信号转换模块,所述语音呼叫模块用于接收求救人员的语音信息,所述信号转换模块用于将所述语音信息转化为信号通过所述第一无线通信模块发送给所述指挥中心和所述搜救设备。
【文档编号】G08B25/10GK103761844SQ201410026907
【公开日】2014年4月30日 申请日期:2014年1月21日 优先权日:2014年1月21日
【发明者】张增芳, 张景平, 李苏桥 申请人:柳州市锋威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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