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间交流及车载广告综合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606862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汽车间交流及车载广告综合系统,是一种实现汽车内部人员与其他汽车内部人员之间沟通交流,并实现车载广告的方法及装置,包括:信息处理模块,具备信息处理、语音接收、语音播放功能,用于接收、处理车内人员发出的语音指令或其它输入方式的指令,并接收、处理、显示、播放、阅读信息服务器推送的信息或指令,并响应信息服务器的定位请求等;网络通讯模块,用于连接信息处理模块和信息服务器,实现二者之间的数据传输;定位模块,用于安装在信息处理模块上,以确定车辆地理位置;信息服务器,用于收集并存储车牌号码、车主身份、车主联系方式、地理位置等车辆相关信息,并对从信息处理模块接收的信息或指令进行处理,将处理后的信息或指令推送到信息处理模块;显示模块,用于连接在信息处理模块上,以地图形式展示附近车辆分布,并根据需要显示信息处理模块接收的信息或指令;HUD模块,根据需要将内容投射在车辆挡风玻璃上,便于车内人员查看;供电模块,用于对车载终端的模块装置进行供电。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汽车间交流及车载广告综合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信息处理模块、网络通讯模块、定位模块、显示模块、HUD模块可以全部或部分集成为智能手机或单片机或行车电脑或其它设备。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汽车间交流及车载广告综合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模块包括供车内人员使用和观看的对内显示设备(可以是支持触屏输入功能的显示设备或其它显示设备,用于车内人员观看信息和输入指令)、供车外人员观看的对外显示设备(可以是液晶显示屏、透明液晶显示屏、LED显示屏、LCD液晶显示屏、投影原理设备或其它可用于显示的设备和装置,用于安装在车辆内后挡风玻璃处,以显示车内人员需要公示的信息及广告、新闻、天气、节日问候等附加信息),对内显示设备和对外显示设备根据指令的不同,所显示的内容可以是文字、图片、视频或其它需要显示的内容,二者通过无线WIFI、蓝牙、信号传输线路或其它用于设备间连接的装置进行连接并传输数据。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汽车间交流及车载广告综合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信息处理模块接收指令的方式包括车内人员发起的语音指令、车内人员通过显示模块触摸输入的指令、信息服务器的请求指令、信息服务器推送的指令、其它指令;指令的类型包括选择交流对象指令、交流内容指令、发布公示内容指令、快速回复指令、地理位置获取指令、附加信息指令、其它指令。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汽车间交流及车载广告综合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信息服务器通过用户在线注册的形式或其它形式获取车辆的车牌号码、车主身份、车主联系方式等数据并存储,在实际应用时,通过定位模块收集车辆地理位置,将每辆车交流的对象锁定在其附近一定区域内,每辆车仅可与附近一定范围内的车辆进行交流(车内人员可改变车辆当前位置为虚拟位置,以与更多区域的车内人员进行交流),即先缩小交流对象的区域,再根据发起交流的车辆内部人员发出的指令精确锁定其交流对象,然后将接收到的交流内容指令进行处理后,通过网络通讯模块将其推送到交流对象车辆的信息处理模块上,信息处理模块根据车内人员的需求对交流内容进行播放、阅读、或传输到显示模块进行显示;并可根据需求向车辆信息处理模块推送除交流内容外的附加信息,如广告、新闻、天气、路况、节日问候等信息,由信息处理模块进行播放、阅读,或传输到显示模块进行显示。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汽车间交流及车载广告综合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信息服务器,能够通过网络通讯模块、信息处理模块和定位模块获取并记录车辆的行驶轨迹,实现对车辆活跃地区和活跃度的分析,以通过选择不同车辆实现有区域针对性的投放广告并分析每辆车车载广告的广告时间。

7.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汽车间交流及车载广告综合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信息处理模块接收到的特殊指令(例如遇险报警等),无需发送选择交流对象指令,就能将指令传输到信息服务器,并由信息服务器将指令内容解析后推送到附近全部或部分车辆的信息处理模块上,由信息模块进行播放或阅读,或传输到显示模块进行显示;信息处理模块也可根据需求直接将接收到的车内人员发出的指令(如发布公示信息指令)处理后传输到显示模块上进行显示,无需经过网络通讯模块和信息服务器;信息处理模块上提供系统内置的指令供车内人员选择设置使用,使用内置指令可在显示模块上显示如新手上路、车内有宝宝等提醒信息,无需经过网络通讯模块和信息服务器,显示的频率和每次显示所持续的时间由系统默认,也可由车内人员在系统控制范围内自行设置。

8.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汽车间交流及车载广告综合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信息处理模块,可通过网络通讯模块响应信息服务器的定位请求,并将车辆位置通过短信、邮件、APP或其它任何可用于信息交流传输途径反馈给车主或具有查询权限的用户,以使车主可以通过手机、电脑或其它途径获知车辆的位置。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汽车间交流及车载广告综合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供电模块的电源可来自汽车供电系统或太阳能电池板或设备自身充电电池或其它供电方式和装置。

10.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发明,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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