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烟液式加烟试验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405922阅读:260来源:国知局
一种烟液式加烟试验器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消防器材制造技术领域,尤其涉及到一种烟液式加烟试验器。



背景技术:

在各类建筑中,特别是公共建筑中,基本都设置有火灾自动报警即喷淋系统,在对系统进行安装、调试和验收的过程中,以及为保证系统正常工作的日常维护过程中,都需要对其中的感烟探测器进行测试,包括进行现场的加烟试验。

目前市场上的加烟试验器均为固体烟,在实际应用中,需要旋开装置,更换烟料,并且需要用打火机点燃,燃烧一段时间后,会产生灰尘,在更换烟料时,容易弄脏地面,且需要一直开着风扇通风,不然烟会熄灭,对电池及烟料都是极大的浪费。

由于需要拆卸装置及不断通风,会极大的降低工作效率,浪费电池及烟料的利用率,给操作人员带来极大的不便。



技术实现要素:

鉴于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烟液式加烟试验器。该烟液式加烟试验器具有结构简单、拆装方便优势,可以极大的提高工作效率。

本实用新型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为:

一种烟液式加烟试验器,其中,所述烟液式加烟试验器包括:

试验器主管;所述试验器主管的内部底端设置电池,以及与所述电池连接的风扇,在所述试验器主管的内部且位于所述风扇之上还设置有液体烟液槽;所述试验器主管的顶端具有螺纹接口;

第一螺纹和第二螺纹;所述第一螺纹通过所述螺纹接口与所述试验器主管连接,所述第二螺纹与所述第一螺纹通过旋转方式匹配固定;

伸缩杆,其首端与所述第二螺纹连接,其尾端连接有烟嘴;

其中,所述液体烟液槽由烟液槽以及设置于所述烟液槽之上的雾化器构成。

作为优选,上述的烟液式加烟试验器,其中,所述试验器主管的外壁上还设置有一个开关,该开关连接所述风扇以及所述液体烟液槽。

作为优选,上述的烟液式加烟试验器,其中,所述伸缩杆的首端通过一个金属固定器与所述第二螺纹连接。

上述技术方案具有如下优点或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烟液式加烟试验器,该烟液式加烟试验器具有结构简单、拆装方便优势,采取螺纹连接后,连接牢固且稳定,同时采用液体烟液试验,无任何残渣产生,且可以随时加热和关闭。

附图说明

通过阅读参照以下附图对非限制性实施例所作的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及其特征、外形和优点将会变得更加明显。在全部附图中相同的标记指示相同的部分。并未可以按照比例绘制附图,重点在于示出本实用新型的主旨。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烟液式加烟试验器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液体烟液槽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的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说明,但是不作为本实用新型的限定。

鉴于传统技术缺陷,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烟液式加烟试验器。该烟液式加烟试验器具有结构简单、拆装方便优势,可以极大的提高工作效率。具体结构如图1所示:

一种烟液式加烟试验器,所述烟液式加烟试验器包括:

试验器主管6;所述试验器主管6的内部底端设置电池7,以及与所述电池7连接的风扇8,在所述试验器主管6的内部且位于所述风扇8之上还设置有液体烟液槽10;所述试验器主管6的顶端具有螺纹接口9;

第一螺纹11和第二螺纹12;所述第一螺纹11通过所述螺纹接口9与所述试验器主管6连接,所述第二螺纹12与所述第一螺纹11通过旋转方式匹配固定;

伸缩杆2,其首端与所述第二螺纹12连接,其尾端连接有烟嘴1;

其中,所述液体烟液槽10由烟液槽5以及设置于所述烟液槽5之上的雾化器4构成,如图2所示。

在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中,优选的,在试验器主管6的外壁上还设置有一个开关3,该开关连接所述风扇8以及所述液体烟液槽10,其中,该开关可以控制风扇的运动以及液体烟液槽的升温加热。

优选的,伸缩杆的首端通过一个金属固定器与所述第二螺纹连接。

本实用新型烟液式加烟试验器在工作时,按下开关3开启电源,雾化器温度升高加热烟液槽中的烟液,烟液挥发产生浓烟,再由风扇将浓烟吹往烟嘴处,由烟嘴汇聚喷出。

本实用新型专利的技术优势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效率优势:

传统的加烟试验器需要拆卸装置更换烟料并点燃,十分不便,本实用新型更换液体烟液后,可以随用随启。

环保优势:

传统的加烟试验器会产生粉尘,并且需要一直开着电源,不然会熄灭;本实用新型更换液体烟液后,无任何残渣产生,且可以随时加热和关闭。

以上对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进行了描述。需要理解的是,本实用新型并不局限于上述特定实施方式,其中未尽详细描述的设备和结构应该理解为用本领域中的普通方式予以实施;任何熟悉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范围情况下,都可利用上述揭示的方法和技术内容对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作出许多可能的变动和修饰,或修改为等同变化的等效实施例,这并不影响本实用新型的实质内容。因此,凡是未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内容,依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做的任何简单修改、等同变化及修饰,均仍属于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保护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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