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城市快速路交通指示方法与流程

文档序号:11592028阅读:349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涉及一种城市道路交通指示方法,适用于城市干道交通或者城市快速路交通。

技术背景

城市道路交通采用统一的交通信号,即交通信号灯、交通标线、交通标志和交通警察的指挥,由于现有交通信号缺乏统筹管理,相邻路口的交通信号灯之间没有关联性,各路口交通信号灯的变换随机无序,交通信号灯的显示时间具有随机性,红、绿、黄灯的显示时长和显示顺序与实际需求不符,致使道路上的机动车时走时停,整个车流不能连续、快速移动,从而造成堵车;交通路口的交通标线、交通标志不适应待行机动车多、待行时间长的情况,在一个绿灯周期内放行机动车少,造成待行机动车越积越多,从而加重堵车;部分机动车需要远距离移动或者穿过城市,行驶期间基本不转弯或很少转弯,这部分机动车长时间停留在路上,更加重了道路拥堵;这些情况相互叠加,造成城市道路资源和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



技术实现要素:

为减少机动车待行时间,提高机动车运行速度,从而有效缓解城市道路交通拥堵,本发明提供一种新型的城市快速路交通指示方法,将若干条城市干道设定为城市快速路,通过合理设定交通信号灯的变化模式,合理设置交通标线和交通标志,引导机动车快速和不间断地行驶,吸引和分流非快速路上的车辆,有效缓解城市道路交通拥堵。

本发明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城市快速路交通指示方法,包括若干条相互交叉或平行的城市快速路,快速路各交叉路口设置交通信号灯和交通标线(含交通标志,下同),统筹管理和设定各路口交通信号灯的变化模式,保障各路口交通信号灯直行绿灯的显示时间,使直行的机动车在经过各路口时不停驶,画设利于左转弯和直行的交通标线,在一个绿灯周期内放行更多的车辆,保证左转弯和直行机动车及时通过路口,减少机动车待行时间,达到快速通行的目的。

上述的城市快速路交通指示方法,综合考虑快速路路况和各路口之间的距离以及行驶速度等因素,通过特定的计算方式,计算出各路口交通信号灯直行绿灯最合适的显示时间,使从前一个路口驶来的机动车以正常的速度行驶到后一个路口时为直行绿灯亮,这样机动车经过各路口时依次为直行绿灯亮,以此保证直行的机动车不停驶。

上述的城市快速路交通指示方法,各路口第1停止线内为左转弯待行车辆,当左转弯绿灯亮时,左转弯机动车直接前行或者越过道路中心线前行通过路口;第2停止线内为直行待行车辆,当直行绿灯亮时,直行的机动车直接前行或者借用右转弯车道前行;这样就保证左转弯和直行的机动车快速通过路口。

上述的城市快速路交通指示方法,交通信号灯指示的顺序为:直行绿灯亮、垂直方向直行绿灯亮、左转弯绿灯亮、垂直方向左转弯绿灯亮,并以此循环,这样保证了直行和左转弯之间机动车有充分的时间进行调整。

上述的城市快速路交通指示方法,右转弯机动车不受交通信号灯限制。

上述的城市快速路交通指示方法,在左转弯路口禁止掉头;在道路中心线适当位置设置择机掉头缺口,但掉头车辆不得影响左转弯待行车辆。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本发明使快速路各路口的交通信号灯协调、有规律地变换,直行机动车畅通无阻,采用改进的交通标线和交通标志,明显加快左转弯机动车通过路口,直行和右转弯机动车有序通过,避免机动车堵塞路口,有效缓解城市交通拥堵问题。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进一步说明。

图1为快速路路口交通标线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1】

选定一条城市干道为第1快速路,综合考虑该快速路路况和沿路各路口间距以及机动车行驶速度等因素,通过特定的计算方式,计算出各路口交通信号灯直行绿灯最合适的显示时间,使从前一个路口驶来的机动车以正常的速度行驶到后一个路口时为直行绿灯亮,这样机动车在第1快速路上行驶经过各路口时依次为直行绿灯亮,以此保证在第1快速路上直行的机动车,在经过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时不停驶,达到机动车在城市快速路快速通过的目的。

【实施例2】

选定一条与第1快速路交叉或垂直的干道为第2快速路,以其与第1快速路交叉口的交通信号灯为参照基准,综合考虑该快速路路况和沿路各路口间距以及机动车行驶速度等因素,通过特定的计算方式,计算出各路口交通信号灯直行绿灯最合适的显示时间,使从前一个路口驶来的机动车以正常的速度行驶到后一个路口时为直行绿灯亮,这样机动车在第2快速路上行驶经过各路口时依次为直行绿灯亮,以此保证在第2快速路上直行的机动车,在经过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时不停驶,达到机动车在城市快速路快速通过的目的。

以此类推,再选定第3、第4、第5、第n……快速路,依照前述原则,以其与前述快速路各交叉口的交通信号灯为参照基准,兼顾各快速路之间交叉路口的直行绿灯显示时间,灵活、合理设定其各路口交通信号灯直行绿灯的显示时间,使在该快速路上行驶的机动车所经过的路口依次为直行绿灯亮,达到快速通过的目的。

当选定的快速路越多时,各快速路之间交叉路口的交通信号灯直行绿灯的显示时间越难兼顾,造成从前一个路口驶来的机动车到达后一个路口时直行绿灯不能及时亮或者过早灭,解决该问题的方法是:同方向相邻快速路之间间隔若干条非快速路,以增加各快速路交叉路口之间的距离,同时利用快速路与非快速路交叉路口交通信号灯变换的时间作为变量,合理调整快速路各路口交通信号灯直行绿灯的显示时间,使其尽量满足要求;适当延长直行绿灯的显示时间,相应缩短同方向左转弯绿灯的显示时间,尽量使同方向直行和左转弯绿灯亮的总时间相对不变,同时改进左转弯和直行交通标线,保证在相对较短的时间内左转弯机动车能够及时、快速通过;必要时,适当调整两快速路交叉路口不同方向交通信号灯显示周期,兼顾不同方向交通信号灯显示的要求,最大限度同时保证不同方向直行机动车不停驶。

【实施例3】

画设交通路口的交通标线(以十字形交通路口、同方向四车道为例):在距人行横道适当位置画设机动车第1停止线,在距第1停止线后方车道1、2、3适当位置画设机动车第2停止线,两停止线中间各车道以白虚线分割、道路中心线画设黄色虚实线(左实右虚),第2停止线后方各车道以白实线分割。车道1为左转弯专用车道(禁止掉头),车道2和车道3为直行和左转弯共用车道,车道4为右转弯和直行共用车道。

在道路中心线适当位置设置择机掉头缺口,在该缺口掉头的机动车不能影响左转弯待行车辆。

交通标志根据交通标线作相应改变。

同方向非四车道路口的交通标线和交通标志参照四车道路口的原则画设。

【实施例4】

交通信号灯指示的顺序为:直行绿灯亮、垂直方向直行绿灯亮、左转弯绿灯亮、垂直方向左转弯绿灯亮,并以此循环。当直行绿灯亮时,在车道2、车道3待行的机动车从第2停止线起动,经车道1、2、3前行,经车道4直行的机动车直接前行;当直行绿灯灭时,越过第2停止线的直行机动车继续行驶,在车道1待行的左转弯机动车从第2停止线起动,越过第2停止线后进入车道1、2、3待行;当左转弯绿灯亮时,在车道2和车道3待行的左转弯机动车直接前行,在车道1待行的左转弯机动车经车道1或者越过道路中心线前行;当左转弯绿灯灭时,越过第2停止线的左转弯机动车继续行驶,未越过第2停止线的左转弯机动车在车道1待行,直行机动车在第2停止线内的车道2、车道3待行;直行机动车不得在车道4待行;右转弯机动车不受交通信号灯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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