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修复电池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电源系统根据所述电池的滥用记录或者所述电池的性能参数确定所述电池的失效模式,所述滥用记录包括对超出所述电池性能参数预设使用区间的情形的使用记录,所述电池的性能参数用于表征所述电池的性能;
所述电源系统根据所述电池的失效模式确定对所述电池进行修复的电源修复策略,其中,当所述电池的失效模式为失水模式、板栅腐蚀模式和热失控模式中的至少一种时,所述电源修复策略为:降低所述电池浮充电压对所述电池进行充电或降低均充电压对所述电池进行充电或启动间歇式充电对所述电池进行充电,并加大所述电池的制冷措施;当所述电池的失效模式为内短路模式、落后单体模式和硫化模式中的至少一种时,所述电源修复策略为:在所述电池满电状态下,采用预设电压和预设电流对所述电池进行第一预设时间长度的充电并使得所述电池的温度小于或等于第一预设阈值,所述预设电压大于或等于所述电池的充电标准电压,所述预设电流大于或等于所述电池的充电标准电流;
所述电源系统根据所选择的电源修复策略对所述电池进行修复。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当所述电池的失效模式为第一失效模式组中的至少一种失效模式和第二失效模式组中的至少一种失效模式的组合时,所述电源修复策略为:采用第一修复策略对所述电池进行修复,并在所述电池满电后,采用第二修复策略对所述电池进行修复,在采用所述第二修复策略对所述电池进行修复后,再采用所述第一修复策略对所述电池进行修复,其中,所述第一失效模式组包括失水模式、板栅腐蚀模式和热失控模式,所述第二失效模式组包括内短路模式、落后单体模式和硫化模式,所述第一修复策略为:降低所述电池浮充电压对所述电池进行充电或降低均充电压对所述电池进行充电或启动间歇式充电对所述电池进行充电;所述第二修复策略为采用预设电压和预设电流对所述电池进行第二预设时间长度的充电并使得所述电池的温度小于或等于第一预设阈值,所述预设电压大于或等于所述电池的充电标准电压,所述预设电流大于或等于所述电池的充电标准电流。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电源系统根据所述电池的性能参数确定所述电池的失效模式,包括:
所述电源系统获取所述电池的性能参数的至少一组测试结果,一组测试结果对应一个测试时间点;
所述电源系统根据所述至少一组测试结果确定所述电池的失效模式。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源系统根据所述至少一组测试结果确定所述电池的失效模式,包括:
所述电源系统确定所述至少一组测试结果与预设失效模式组中的每种失效模式对应的预设条件的匹配度;
所述电源系统将与所述至少一组测试结果匹配度大于或等于第二预设阈值的预设条件对应的失效模式确定为所述电池的失效模式。
5.根据权利要求1-4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电源系统根据所述电源修复策略对所述电池进行修复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
所述电源系统在第三预设时间长度后获取所述电池的性能参数的值;
所述电源系统根据所述电池的性能参数的值判断所述电源修复策略是否有效;
若是,所述电源系统继续采用所述电源修复策略对所述电池进行修复直至修复完成;
若否,所述电源系统重新获取所述电池的性能参数的多组测试结果并根据所述多组测试结果重新确定所述电池的失效模式,一组测试结果对应一个测试时间点。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源系统根据所述电池的性能参数的值判断所述电源修复策略是否有效,包括:
当所述失效模式为失水模式、板栅腐蚀模式和热失控模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时,所述电池的性能参数的值为所述电池的浮充电流的值,若所述电池的浮充电流的值小于所述至少一组测试结果中的浮充电流的平均值时,所述电源系统确定所述电源修复策略有效,否则,所述电源系统确定所述电源修复策略无效;
当所述电池的失效模式为内短路模式、落后单体模式和硫化模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时,所述电池的性能参数的值为所述电池的温升值和容量值,若所述电池的温升值小于所述至少一组测试结果中的温升的平均值,和/或,所述电池的容量值大于所述至少一组测试结果中的容量的平均值时,所述电源系统确定所述电源修复策略有效,否则,所述电源系统确定所述电源修复策略无效。
7.根据权利要求1-6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池包括电池组和/或电池单体,一个所述电池组包括至少2块电池单体。
8.根据权利要求1-7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池的性能参数包括:所述电池的充电电压、所述电池的放电电压、所述电池的充电电流、所述电池的放电电流、所述电池的内阻、所述电池的温度、所述电池的累计放电量和所述电池的容量中的至少一个。
9.一种电源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一确定单元,用于根据所述电池的滥用记录或者所述电池的性能参数确定所述电池的失效模式,所述滥用记录包括对超出所述电池性能参数预设使用区间的情形的使用记录,所述电池的性能参数用于表征所述电池的性能;
第二确定单元,用于根据所述电池的失效模式确定对所述电池进行修复的电源修复策略,其中,当所述电池的失效模式为失水模式、板栅腐蚀模式和热失控模式中的至少一种时,所述电源修复策略为:降低所述电池浮充电压对所述电池进行充电或降低均充电压对所述电池进行充电或启动间歇式充电对所述电池进行充电,并加大所述电池的制冷措施;当所述电池的失效模式为内短路模式、落后单体模式和硫化模式中的至少一种时,所述电源修复策略为:在所述电池满电状态下,采用预设电压和预设电流对所述电池进行第一预设时间长度的充电并使得所述电池的温度小于或等于第一预设阈值,所述预设电压大于或等于所述电池的充电标准电压,所述预设电流大于或等于所述电池的充电标准电流;
修复单元,用于根据所选择的电源修复策略对所述电池进行修复。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电源系统,其特征在于,当所述电池的失效模式为第一失效模式组中的至少一种失效模式和第二失效模式组中的至少一种失效模式的组合时,所述电源修复策略为:采用第一修复策略对所述电池进行修复,并在所述电池满电后,采用第二修复策略对所述电池进行修复,在采用所述第二修复策略对所述电池进行修复后,再采用所述第一修复策略对所述电池进行修复,其中,所述第一失效模式组包括失水模式、板栅腐蚀模式和热失控模式,所述第二失效模式组包括内短路模式、落后单体模式和硫化模式,所述第一修复策略为:降低所述电池浮充电压对所述电池进行充电或降低均充电压对所述电池进行充电或启动间歇式充电对所述电池进行充电;所述第二修复策略为采用预设电压和预设电流对所述电池进行第二预设时间长度的充电并使得所述电池的温度小于或等于第一预设阈值,所述预设电压大于或等于所述电池的充电标准电压,所述预设电流大于或等于所述电池的充电标准电流。
11.根据权利要求9或10所述的电源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源系统还包括获取单元:
所述获取单元,用于获取所述电池的性能参数的至少一组测试结果,一组测试结果对应一个测试时间点;
所述第一确定单元,具体用于根据所述至少一组测试结果确定所述电池的失效模式。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电源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确定单元,具体用于:
确定所述至少一组测试结果与预设失效模式组中的每种失效模式对应的预设条件的匹配度;
将与所述至少一组测试结果匹配度大于或等于第二预设阈值的预设条件对应的失效模式确定为所述电池的失效模式。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电源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获取单元,还用于在第三预设时间长度后获取所述电池的性能参数的值;
所述电源系统还包括判断单元,用于根据所述电池的性能参数的值判断所述电源修复策略是否有效;
若是,所述修复单元继续采用所述电源修复策略对所述电池进行修复直至修复完成;
若否,所述获取单元重新获取所述电池的性能参数的多组测试结果,所述第一确定单元还用于根据所述多组测试结果重新确定所述电池的失效模式,一组测试结果对应一个测试时间点。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电源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判断单元,具体用于:
当所述失效模式为失水模式、板栅腐蚀模式和热失控模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时,所述电池的性能参数的值为所述电池的浮充电流的值,若所述电池的浮充电流的值小于所述至少一组测试结果中的浮充电流的平均值时,确定所述电源修复策略有效,否则,确定所述电源修复策略无效;
当所述电池的失效模式为内短路模式、落后单体模式和硫化模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时,所述电池的性能参数的值为所述电池的温升值和容量值,若所述电池的温升值小于所述至少一组测试结果中的温升的平均值,和/或,所述电池的容量值大于所述至少一组测试结果中的容量的平均值时,确定所述电源修复策略有效,否则,确定所述电源修复策略无效。
15.根据权利要求9-14任一项所述的电源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池包括电池组和/或电池单体,一个所述电池组包括至少2块电池单体。
16.根据权利要求9-15任一项所述的电源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池的性能参数包括:所述电池的充电电压、所述电池的放电电压、所述电池的充电电流、所述电池的放电电流、所述电池的内阻、所述电池的温度、所述电池的累计放电量和所述电池的容量中的至少一个。
17.一种电源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存储器和处理器,所述存储器用于存储代码,所述处理器用于根据该代码执行以下动作:
根据所述电池的滥用记录或者所述电池的性能参数确定所述电池的失效模式,所述滥用记录包括对超出所述电池性能参数预设使用区间的情形的使用记录,所述电池的性能参数用于表征所述电池的性能;
根据所述电池的失效模式确定对所述电池进行修复的电源修复策略,其中,当所述电池的失效模式为失水模式、板栅腐蚀模式和热失控模式中的至少一种时,所述电源修复策略为:降低所述电池浮充电压对所述电池进行充电或降低均充电压对所述电池进行充电或启动间歇式充电对所述电池进行充电,并加大所述电池的制冷措施;当所述电池的失效模式为内短路模式、落后单体模式和硫化模式中的至少一种时,所述电源修复策略为:在所述电池满电状态下,采用预设电压和预设电流对所述电池进行第一预设时间长度的充电并使得所述电池的温度小于或等于第一预设阈值,所述预设电压大于或等于所述电池的充电标准电压,所述预设电流大于或等于所述电池的充电标准电流;
根据所选择的电源修复策略对所述电池进行修复。
18.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电源系统,其特征在于,
当所述电池的失效模式为第一失效模式组中的至少一种失效模式和第二失效模式组中的至少一种失效模式的组合时,所述电源修复策略为:采用第一修复策略对所述电池进行修复,并在所述电池满电后,采用第二修复策略对所述电池进行修复,在采用所述第二修复策略对所述电池进行修复后,再采用所述第一修复策略对所述电池进行修复,其中,所述第一失效模式组包括失水模式、板栅腐蚀模式和热失控模式,所述第二失效模式组包括内短路模式、落后单体模式和硫化模式,所述第一修复策略为:降低所述电池浮充电压对所述电池进行充电或降低均充电压对所述电池进行充电或启动间歇式充电对所述电池进行充电;所述第二修复策略为采用预设电压和预设电流对所述电池进行第二预设时间长度的充电并使得所述电池的温度小于或等于第一预设阈值,所述预设电压大于或等于所述电池的充电标准电压,所述预设电流大于或等于所述电池的充电标准电流。
19.根据权利要求17或18所述的电源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处理器,具体用于:
获取所述电池的性能参数的至少一组测试结果,一组测试结果对应一个测试时间点;
根据所述至少一组测试结果确定所述电池的失效模式。
20.根据权利要求19所述的电源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处理器,具体用于:
确定所述至少一组测试结果与预设失效模式组中的每种失效模式对应的预设条件的匹配度;
将与所述至少一组测试结果匹配度大于或等于第二预设阈值的预设条件对应的失效模式确定为所述电池的失效模式。
21.根据权利要求17-20所述的电源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处理器,具体用于:
在第三预设时间长度后获取所述电池的性能参数的值;
根据所述电池的性能参数的值判断所述电源修复策略是否有效;
若是,继续采用所述电源修复策略对所述电池进行修复直至修复完成;
若否,重新获取所述电池的性能参数的多组测试结果并根据所述多组测试结果重新确定所述电池的失效模式,一组测试结果对应一个测试时间点。
22.根据权利要求21所述的电源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处理器,具体用于:
当所述失效模式为失水模式、板栅腐蚀模式和热失控模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时,所述电池的性能参数的值为所述电池的浮充电流的值,若所述电池的浮充电流的值小于所述至少一组测试结果中的浮充电流的平均值时,确定所述电源修复策略有效,否则,确定所述电源修复策略无效;
当所述电池的失效模式为内短路模式、落后单体模式和硫化模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时,所述电池的性能参数的值为所述电池的温升值和容量值,若所述电池的温升值小于所述至少一组测试结果中的温升的平均值,和/或,所述电池的容量值大于所述至少一组测试结果中的容量的平均值时,确定所述电源修复策略有效,否则,确定所述电源修复策略无效。
23.根据权利要求17-22任一项所述的电源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池包括电池组和/或电池单体,一个所述电池组包括至少2块电池单体。
24.根据权利要求17-23任一项所述的电源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池的性能参数包括:所述电池的充电电压、所述电池的放电电压、所述电池的充电电流、所述电池的放电电流、所述电池的内阻、所述电池的温度、所述电池的累计放电量和所述电池的容量中的至少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