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阳极电抗器接线板和母线铜排的连接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922723阅读:720来源:国知局
一种阳极电抗器接线板和母线铜排的连接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阳极电抗器接线板和母线铜排的连接装置。



背景技术:

目前,在电网输电系统中,系统阀塔的阳极电抗器与阀组件之间是通过阳极电抗器接线板和母线铜排固定连接的,如图1所示,具体地,阳极电抗器接线板10和母线铜排20搭接并用螺栓30固定。由于前期设计的原因,阳极电抗器接线板的接触面较小,接线板单面接触面长期承受较大电流,而且阳极电抗器长期振动或螺栓松动,导致系统内多次出现阳极电抗器接线板发热烧伤等情况。

现在处理阳极电抗器接线板发热问题的方法一般为打磨、清洗、涂导电膏,但上述的方法不能彻底解决阳极电抗器接线板发热问题,容易重复出现发热。另外,据市场调研和厂家交流,目前避免阳极电抗器接线板发热改进方法多为增大接线板接触面,但是该方法存在改造成本高、施工难度大、施工周期长等问题。

有鉴于此,确有必要提供一种阳极电抗器接线板和母线铜排的连接装置。



技术实现要素:

为克服上述现有技术中存有的缺陷,本实用新型专利提供一种阳极电抗器接线板和母线铜排的连接装置,能增大阳极电抗器接线板与母线铜排之间的接触面,降低它们之间的接触电阻,降低接触面的温度,从而延长阳极电抗器的检修周期。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取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阳极电抗器接线板和母线铜排的连接装置,其包括一由铜材料制成的U型板,U型板在开口端的两侧壁上分别开有对应的通孔,一螺栓穿过在两侧壁的通孔后与螺母螺纹连接。

在使用时,阳极电抗器接线板与母线铜排搭接后放置于U型板两侧壁之间,阳极电抗器接线板和母线铜排的安装孔都与侧壁通孔对齐,然后将螺栓插装在通孔和安装孔后并与螺母螺纹连接,从而将阳极电抗器接线板与母线铜排固定连接,阳极电抗器接线板、母线铜排与U型板两侧壁分别接触,增大了接触面积,而且U型板采用铜材料制成,有效降低了阳极电抗器接线板与母线铜排之间的接触电阻,从而降低接触面的温度,延长了阳极电抗器的检修周期。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改进,所述U型板两侧壁的外侧分别设有加固板,加固板上开有与通孔对应的定位孔,加固板通过螺栓螺母固定在侧壁外侧。加固板可以加强U型板侧壁的强度,从而提高接线板的承载能力和强度。

进一步地,所述加固板由铜材料制成。加固板采用铜材料制成可以减小加固板的自身电阻,从而降低了阳极电抗器与接线板之间的接触电阻。

进一步地,所述通孔的数量为4个。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优点:

本实用新型采用U型板的形式,增大阳极电抗器接线板与母线铜排之间的接触面;而且U型板为铜材料制作而成,有效降低了阳极电抗器接线板与母线铜排之间的接触电阻,降低接触面的温升,从而延长阳极电抗器的检修周期;本实用新型成本低安装便捷,能有效降低电网的维护成本,提高了经济效益。

附图说明

图1为现有技术阳极电抗器接线板和母线铜排的连接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阳极电抗器接线板和母线铜排的连接装置的立体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的内容做进一步详细说明。

实施例

请参照图1所示,一种阳极电抗器接线板和母线铜排的连接装置,其包括一由铜材料制成的U型板1,U型板1在开口端的两侧壁11上分别开有对应的通孔12,其中通孔12的数量为4个。

U型板1两侧壁11的外侧分别设有加固板4,加固板4上开有4个与通孔12对应的定位孔41。加固板可以加强U型板侧壁的强度,从而提高接线板的承载能力和强度。

一螺栓2穿过在两侧壁11的通孔12以及加固板4的定位孔41后与螺母3螺纹连接,加固板4通过螺栓螺母固定在侧壁11外侧。

在本实施例中,加固板4由铜材料制成。加固板采用铜材料制成可以减小加固板的自身电阻,从而降低了阳极电抗器与接线板之间的接触电阻。

在使用时,阳极电抗器接线板与母线铜排搭接后放置于U型板两侧壁之间,阳极电抗器接线板和母线铜排的安装孔都与侧壁通孔对齐,然后将螺栓插装在通孔和安装孔后并与螺母螺纹连接,从而将阳极电抗器接线板与母线铜排固定连接,阳极电抗器接线板、母线铜排与U型板两侧壁分别接触,增大了接触面积,而且U型板采用铜材料制成,有效降低了阳极电抗器接线板与母线铜排之间的接触电阻,从而降低接触面的温度,延长了阳极电抗器的检修周期。本实用新型能彻底解决阳极电抗器接线板发热和容易重复出现发热的问题,而且本实用新型成本低安装便捷,能有效降低电网的维护成本,提高了经济效益。

在设计时,可以根据阳极电抗器的载荷大小,来确定U型板实际所可能承载电流的大小,从而依据负载电流的大小来确定U型板的截面积,然后确定U型板两侧壁通孔的孔径以及螺栓的规格。

上列详细说明是针对本实用新型可行实施例的具体说明,该实施例并非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专利范围,凡未脱离本实用新型所为的等效实施或变更,均应包含于本案的专利范围中。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