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发电机用蓄电池组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736683阅读:161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属于蓄电池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发电机用蓄电池组件。



背景技术:

化学能转换成电能的装置叫化学电池,电池放电后,能够用充电的方式使内部活性物质再生—把电能储存为化学能;需要放电时再次把化学能转换为电能。将这类电池称为蓄电池,也称二次电池。所谓蓄电池即是贮存化学能量,于必要时放出电能的一种电气化学设备。发电机组都配有蓄电池,都直接安装在底盘上,采用支架固定,直接安装到地盘上,存在底部热烈不容易散出来,由于温度高务必使使用寿命降低了,而且减震效果差,随着发电机运行一起震动,蓄电池容易损坏,直接安装到地盘接线也不方便。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发电机用蓄电池组件,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发电机用蓄电池组件,包括电池底板、蓄电池本体、电池挡板、电池拉杆和减震器,所述蓄电池本体固定连接电池底板,所述蓄电池本体的一侧设有电池挡板,所述电池挡板设有两个用于和蓄电池本体相接触并将其压紧的压紧面,在所述电池挡板和电池底板之间设置有电池拉杆,所述电池拉杆的一端设有挂钩并斜向上地伸入电池底板的限位孔中,用于产生斜向上的拉力,且所述电池拉杆的另一端与电池挡板相连接,用于产生斜向下的压力,所述电池底板的底部还安装有减震器。

通过电池挡板的两个压紧面与蓄电池本体的接触,极大的增加了接触面积,使得电池拉杆产生斜向下的压力时,作用力较为均匀地分布在接触面上,降低了对蓄电池本体的损失。另外,电池拉杆两端的一个斜向下的压力和斜向上的拉力,其方向是相对于蓄电池本体的重力作用方向而言的,一拉一压的两个作用力,使得蓄电池本体被牢牢地固定住。同时拉杆如此设置还使得蓄电池本体、电池挡板和电池底板紧密地结合为一体,那么通过电池底板上的减震器的就可以大大降低蓄电池本体的振动水平。

优选的,所述减震器至少设有四组,且减震器分布在电池底板的四个角点上。

优选的,所述蓄电池接线柱上设有固定螺母和螺柱。

优选的,所述减震器为阻尼橡胶减震器。

优选的,所述蓄电池本体的上端设有蓄电池接线柱。

优选的,所述电池底板的底部设有多个散热孔。

优选的,所述电池拉杆通过锁紧螺母与电池挡板相连接。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效果和优点:该发电机用蓄电池组件,其通过减震器减少电池震动,不易使其电池损坏,而且阻尼橡胶减震器具有减震效果好,耐磨耐用等特点;在电池底板设有散热孔,而且电池底板的底部悬空设计,该设计能够解决现有技术散热性差,使用寿命短的问题;因此,本实用新型设计合理,减少电池震动,接线方便、压接牢固可靠、便于观察,大大增加了蓄电池的使用寿命。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电池底板,2、蓄电池本体,3、蓄电池接线柱,4、电池挡板,5、电池拉杆,6、锁紧螺母,7、减震器,8、散热孔。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如图1所示的一种发电机用蓄电池组件,发电机用蓄电池组件,包括电池底板1、蓄电池本体2、电池挡板4、电池拉杆5和减震器7,所述蓄电池本体2固定连接电池底板1,所述蓄电池本体2的一侧设有电池挡板4,所述电池挡板4设有两个用于和蓄电池本体2相接触并将其压紧的压紧面,在所述电池挡板4和电池底板1之间设置有电池拉杆5,所述电池拉杆5的一端设有挂钩并斜向上地伸入电池底板1的限位孔中,用于产生斜向上的拉力,且所述电池拉杆5的另一端与电池挡板4相连接,用于产生斜向下的压力,所述电池底板1的底部还安装有减震器7。所述减震器7至少设有四组,且减震器7分布在电池底板1的四个角点上,所述电池底板1的底部矩阵排列有散热孔8。所述蓄电池本体2的上端设有蓄电池接线柱3。所述电池底板1的底部设有多个散热孔8。所述电池拉杆5通过锁紧螺母6与电池挡板4相连接。

该发电机用蓄电池组件,其通过减震器7减少电池震动,不易使其电池损坏,而且阻尼橡胶减震器具有减震效果好,耐磨耐用等特点;在电池底板1的底部矩阵排列的散热孔8,而且电池底板1的底部悬空设计,该设计能够解决现有技术散热性差,使用寿命短的问题;因此,本实用新型设计合理,减少电池震动,接线方便、压接牢固可靠、便于观察,大大增加了蓄电池的使用寿命,主要用于静音柴油发电机组等领域。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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