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避雷用无柱螺旋接地体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843803阅读:514来源:国知局
一种避雷用无柱螺旋接地体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避雷技术领域,具体是一种避雷用无柱螺旋接地体。



背景技术:

防雷是一个整体的防护系统,根据雷击的种类以及对保护设备的不同可将整个防雷系统分为内外两个防雷系统进行分别阐述,内部防雷系统主要防护的是因雷击产生的电磁感应等,而外部防雷系统主要对直击雷进行防护。外部防雷系统最直接的目的即保护人生安全,内部防雷系统则是保护设备不受雷击影响。

接地装置是防雷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埋设在地下的接地体与由该接地电极到设备之间的连接导线的总称,作用是将雷电电流导入地下,防雷系统的保护很大程度上与此有关。现有的人工接地体通常包括铜包钢接地棒、铜包钢接地极、铜包扁钢、电解离子接地极、柔性接地体、接地模块、“高导模块”等,其安装特点都是需要开挖较深、较广的沟槽,以将接地体埋入地下,缺点是工程量十分巨大,且受到地形或人工条件等影响较明显。

在专利申请号为2008201098609的避雷接地极中,采用装有电解质溶液的金属管作为导电体,一方面安装简便,无需开挖沟槽,对安装深度要求降低,另一方面电解质溶液可起到较好的降阻作用。但由于金属管埋入深度和体积均有限,因此其与土壤接触面积十分有限,而接地体承载能力与其与土壤接触面积成正比,因此其电流流通面不大,难以承受超高压的雷电。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避雷用无柱螺旋接地体,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避雷用无柱螺旋接地体,包括:金属罐和螺旋叶片,所述金属罐包括内罐体和外罐体,所述内罐体内以及内罐体和外罐体间均填充电解质溶液;所述螺旋叶片焊接固定在

外罐体底部,且分别与内罐体和外罐体外壁接触;金属罐上方设置绝缘罩,所述绝缘罩边缘由混凝土固定在地表上。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外罐体外壁上设置若干沿其轴向的矩形凹槽。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内罐体和外罐体上均连通着可向金属罐内补充电解质溶液的加注管,所述加注管顶端设置密封橡胶帽。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加注管为聚乙烯塑料管。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金属罐上固连接线端子。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内罐体和外罐体上还连通有排气管,所述排气管上安装排气阀。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金属罐和螺旋叶片均采用热镀锌铜制成。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螺旋叶片外围填充有降阻剂。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在现有技术基础上,通过在金属罐底部设置与其固连的无轴式螺旋叶片,一方面有效增加了接地体与地下土壤的接触面积,即增大了电流流通面,具有更强的导流和承受能力,另一方面可降低金属罐内电解质溶液的消耗水平,减缓金属罐的消耗。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中金属罐的俯视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2,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避雷用无柱螺旋接地体,包括:金属罐和螺旋叶片7,所述金属罐包括内罐体31和外罐体32,所述内罐体31内以及内罐体31和外罐体32间均填充电解质溶液;所述螺旋叶片7焊接固定在外罐体32底部,且分别与内罐体31和外罐体32外壁接触,当电流分别引入内罐体31和外罐体32后,部分电流由螺旋叶片7引入地表下深处,由于螺旋叶片7具有较大的表面积,因此与土壤接触面积大,电流流通面广,提高了接地体的通流能力,能够承受超高电压的雷电;金属罐上方设置绝缘罩1,所述绝缘罩1边缘由混凝土固定在地表上,起到与接地体绝缘的作用。

所述外罐体32外壁上设置若干沿其轴向的矩形凹槽33,增大了外罐体32的外表面积,进一步提高了电流流通面。

所述内罐体31和外罐体32上均连通着可向金属罐内补充电解质溶液的加注管2,所述加注管2顶端设置密封橡胶帽21。

所述加注管2为聚乙烯塑料管,具有绝缘性。

所述金属罐上固连接线端子4,用于连接接地总线。

所述内罐体31和外罐体32上还连通有排气管5,所述排气管5上安装排气阀51,用于排出罐内气体,保持罐内压力。

所述金属罐和螺旋叶片7均采用热镀锌铜制成,具有良好的耐腐蚀性和导电性。

所述螺旋叶片7外围填充有降阻剂6,一方面能够与螺旋叶片7紧密接触,形成足够大的电流流通面;另一方面它能向周围土壤渗透,降低周围土壤电阻率,在螺旋叶片7周围形成一个变化平缓的低电阻区域。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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