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电气设备防潮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291111发布日期:2018-08-29 00:51阅读:176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电气设备保护技术领域,具体是一种电气设备防潮装置。



背景技术:

电源插座是指用来接上用来将市电提供的交流电,使家用电器与可携式小型设备通电可使用的装置。电源插座是有插槽或凹洞的母接头,用来让有棒状或铜板状突出的电源插头插入,以将电力经插头传导到电器,现有电源插头的插孔大多裸露于外界中,因此大量水汽容易进入到插孔内,导致电源插头无法使用,且当有少量水进入插孔时,会产生漏电现象,人们在使用时非常危险,所以需要一种防潮装置来解决上述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电气设备防潮装置,以解决现有技术中的问题,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使用方便,具有防潮作用,能够保证使用者的用电安全。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电气设备防潮装置,包括防潮外壳和防护盖,防潮外壳背面设置有线孔,所述防潮外壳背面外壁上设置有防水隔层,所述防潮外壳背面四个角的位置设置有螺孔,所述防潮外壳前端设置有防护盖,所述防潮外壳设置有防护盖的位置设置有滑槽,所述防护盖内壁设置有纱网,所述防护盖内壁上端设置有挂钩,所述防护盖外壁上端设置有突起,所述防潮外壳内设置有电源插座。

进一步地,所述螺孔规格相同,且均匀设置于防潮外壳的背面。

进一步地,所述防护盖可在防潮外壳的滑槽内上下滑动。

进一步地,所述防潮外壳内的电源插座为多个,且电源插座包括两孔电源插座和三孔电源插座。

进一步地,所述纱网与所述防护盖通过挂钩连接在一起,所述纱网内装有吸湿剂。

进一步地,所述挂钩为多个,且规格相同。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电气设备防潮装置,包括防潮外壳和防护盖,防潮外壳背面设置有线孔,便于使用者将电线与电源插头连接,所述防潮外壳背面外壁上设置有防水隔层,能够防止墙壁上的水珠进入本实用新型内。所述防潮外壳背面四个角的位置设置有螺孔,用于将本实用新型固定在墙壁上。所述防潮外壳前端设置有防护盖,便于使用者在未使用电源插头时对其进行保护,以免水汽进入插孔内。所述防潮外壳设置有防护盖的位置设置有滑槽,所述防护盖内壁设置有纱网,所述纱网内设置有设置有吸湿剂,通过吸湿剂吸收本实用新型内的水分,从而保证本实用该新型内部干燥,所述防护盖内壁上端设置有挂钩,所述纱网与所述防护盖通过挂钩连接在一起,便于使用者更换吸湿剂,从而保证吸湿剂的吸湿作用。所述防护盖外壁上端设置有突起,便于将防护盖在防潮外壳的滑槽内上下移动,所述防潮外壳内设置有电源插座。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使用方便,具有防潮作用,能够保证使用者的用电安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电气设备防潮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种电气设备防潮装置的剖视图。

图中:1-防潮外壳、2-防护盖、3-线孔、4-防水隔层、5- 螺孔、6-滑槽、7-纱网、8-挂钩、9-突起、10-电源插头、11- 两孔电源插座、12-三孔电源插座。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2,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电气设备防潮装置,包括防潮外壳1和防护盖2,防潮外壳1背面设置有线孔 3,便于使用者将电线与电源插头连接,防潮外壳1背面外壁上设置有防水隔层4,能够防止墙壁上的水珠进入本实用新型内,防潮外壳1背面四个角的位置设置有螺孔5,便于将本实用新型固定在墙壁上,防潮外壳1前端设置有防护盖2,防潮外壳1 设置有防护盖2的位置设置有滑槽6,防护盖2内壁设置有纱网 7,所述纱网内设置有设置有吸湿剂,通过吸湿剂吸收本实用新型内的水分,从而保证本实用该新型内部干燥。防护盖2内壁上端设置有挂钩8,防护盖2外壁上端设置有突起9,防潮外壳 1内设置有电源插座10。

螺孔5规格相同,且均匀设置于防潮外壳1的背面,防护盖2可在防潮外壳1的滑槽6内上下滑动,防潮外壳1内的电源插座10为多个,且电源插座10包括两孔电源插座11和三孔电源插座12,纱网7与防护盖2通过挂钩8连接在一起,纱网 7内装有吸湿剂,挂钩8为多个,且规格相同。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在进行使用时,使用者通过螺孔将本实用新型进行固定,并通过线孔将电线与电源插头连接,就可对电源插头进行使用,当不需要使用电源插头时,将防护盖通过防护外壳上的滑槽往下滑。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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