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隐藏式拉扣接线锁紧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351261发布日期:2018-12-21 20:05阅读:465来源:国知局
一种隐藏式拉扣接线锁紧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电力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隐藏式拉扣接线锁紧装置。



背景技术:

插座作为生活中常用的装置,可以把一个插孔拓展为多个插孔,在日常生活中使用频率非常高,但当同时使用的电器比较多并且电器插头体积都比较大的时候,带来一个插孔的利用率问题,通常一个插头可能会占用两到三个插孔的位置,这样一个插头插进去以后别的插头就没办法插进去或者是不能完整的插进去造成接触不良现象,造成空间的不必要浪费以及安全隐患。目前,市面上的多面插座,无论是方形,多边形还是塔形,大多利用电线锡焊的方式来联通各个插座的火线,零线和地线,而安装电线时通常都是通过螺钉对电线进行锁紧固定,长时间使用之后容易对电线的表皮造成损伤,从而使得线芯裸露在外,降低了使用寿命。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到的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隐藏式拉扣接线锁紧装置。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隐藏式拉扣接线锁紧装置,包括面板和绝缘柱体,所述面板内由绝缘柱体组合形成火线安装槽、零线安装槽、地线安装槽,且火线安装槽和零线安装槽位于地线安装槽的两侧成对称分布,所述火线安装槽、零线安装槽、地线安装槽内均设置有限位金属片,且其中两个限位金属片的端部连接有金属板,所述金属板的一端连接有抵挡片,所述抵挡片卡接于绝缘柱体的凹槽内,且金属板的另一端连接有金属触头,所述限位金属片的上端壁设有卡槽,且卡槽内卡接有框架柱,所述框架柱的外壁螺纹插接有螺栓,且螺栓的外壁固定套接有环形卡块。

具体的,所述螺栓的外壁两侧均设置有挡板,且挡板位于环形卡块的一侧。

具体的,所述火线安装槽、零线安装槽、地线安装槽内均设置有安装座,且安装座内设有与螺栓对应的锁紧槽。

具体的,所述金属板的外壁一侧设置有绝缘限位板,且绝缘限位板固定于面板的内壁。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使用者使用时,将火线、零线、地线分别对应相应的火线安装槽、零线安装槽、地线安装槽内放置,之后再通过锁紧槽转动螺栓,由于螺栓的外壁螺纹套接有框架柱,且螺栓的外壁固定套接有环形卡块,螺栓的外壁两侧均设置有挡板,且挡板位于环形卡块的一侧,通过挡板对环形卡块进行限位,从而转动螺栓时,能够保持螺栓的位置不变,并使得框架柱朝限位金属片移动,进而对电线进行锁紧固定,且不会对电线造成损。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易操作,避免了螺钉对电线的表皮造成损伤,延长电线的使用寿命,该装置使用便捷巧妙,适宜广泛推广。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面板1、绝缘柱体2、火线安装槽3、零线安装槽4、地线安装槽5、金属板6、金属触头7、抵挡片8、限位金属片9、框架柱10、螺栓11、环形卡块12、挡板13、安装座14、锁紧槽15、绝缘限位板16。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一种隐藏式拉扣接线锁紧装置,包括面板1和绝缘柱体2,面板1内由绝缘柱体2组合形成火线安装槽3、零线安装槽4、地线安装槽5,且火线安装槽3和零线安装槽4位于地线安装槽5的两侧成对称分布,火线安装槽3、零线安装槽4、地线安装槽5内均设置有限位金属片9,且其中两个限位金属片9的端部连接有金属板6,金属板6的外壁一侧设置有绝缘限位板16,且绝缘限位板16固定于面板1的内壁,金属板6的一端连接有抵挡片8,抵挡片8卡接于绝缘柱体2的凹槽内,且金属板6的另一端连接有金属触头7,限位金属片9的上端壁设有卡槽,且卡槽内卡接有框架柱10,框架柱10的外壁螺纹插接有螺栓11,且螺栓11的外壁固定套接有环形卡块12,螺栓11的外壁两侧均设置有挡板13,且挡板13位于环形卡块12的一侧,通过挡板13对环形卡块12进行限位,从而转动螺栓11时,能够保持螺栓11的位置不变,线安装槽3、零线安装槽4、地线安装槽5内均设置有安装座14,且安装座14内设有与螺栓11对应的锁紧槽15。

工作原理:本实用新型中,使用者使用时,将火线、零线、地线分别对应相应的火线安装槽3、零线安装槽4、地线安装槽5内放置,之后再通过锁紧槽15转动螺栓11,由于螺栓11的外壁螺纹套接有框架柱10,且螺栓11的外壁固定套接有环形卡块12,螺栓11的外壁两侧均设置有挡板13,且挡板13位于环形卡块12的一侧,通过挡板13对环形卡块12进行限位,从而转动螺栓11时,能够保持螺栓11的位置不变,并使得框架柱10朝限位金属片9移动,进而对电线进行锁紧固定,且不会对电线造成损。

以上,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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