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翻转工位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899288发布日期:2018-11-09 21:30阅读:214来源:国知局
电动翻转工位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光伏生产领域,特别涉及一种适用于光伏组件的翻转目测的电动翻转工位。



背景技术:

在光伏生产领域,光伏组件的生产过程中都要经过检验人员的目测工序,目测工序至少需要将光伏组件进行翻转90°,因为目测主要是检查光伏组件的正反两面以及四边的情况,现有技术都是先将光伏组件运输到目测工作区域的目测工作台,将光伏组件放置在目测工作台后进行翻转目测,目测工序后再将光伏组件运送到下一工序处。现有技术的缺陷在于增加生产线与目测区域的光伏组件的运送成本和运送时间,生产线的连续性不强,生产效率不高。

公开于该背景技术部分的信息仅仅旨在增加对本实用新型的总体背景的理解,而不应当被视为承认或以任何形式暗示该信息构成已为本领域一般技术人员所公知的现有技术。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电动翻转工位,从而克服上述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陷。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电动翻转工位,其适用于光伏组件的翻转目测,光伏组件呈矩形板状,电动翻转工位包括架体部、顶升部、输送部、翻转部以及夹具部。架体部呈长方体框架结构;顶升部设置于架体部内部的下部,顶升部能够举升或下降;输送部设置于顶升部上,并能随顶升部举升或下降,输送部用于输送光伏组件进出架体部;翻转部呈矩形框架结构,翻转部设置于输送部的上方,翻转部具有对称的两条长边和两条短边,翻转部能够以一条长边为轴进行翻转;夹具部包括左夹持部和右夹持部,左夹持部和右夹持部对称地设置于翻转部的两条长边上,左夹持部和右夹持部能够相对地靠近或远离,用以夹持或松开光伏组件。

优选地,上述技术方案中,电动翻转工位还包括传动部,传动部用于驱动翻转部翻转。

优选地,上述技术方案中,传动部包括驱动电机。

优选地,上述技术方案中,电动翻转工位还包括外封部,外封部围设于架体的四周,外封部用于保护操作者误入到架体内部。

优选地,上述技术方案中,顶升部的举升或下降是由顶升气缸实现的。

优选地,上述技术方案中,左夹持部和右夹持部的相对地靠近或远离是由夹持气缸实现的。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电动翻转工位具有如下有益效果:保证光伏生产线的连续性,降低产线与目测环节之间的光伏组件的运输成本和时间成本,提高了生产效率。

附图说明

图1是根据本实用新型的电动翻转工位的主视示意图。

图2是根据本实用新型的电动翻转工位的俯视示意图。

主要附图标记说明:

1-架体部,2-顶升部,3-输送部,4-翻转部,5-夹具部,6-传动部,7-外封部。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进行详细描述,但应当理解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受具体实施方式的限制。

除非另有其它明确表示,否则在整个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中,术语“包括”或其变换如“包含”或“包括有”等等将被理解为包括所陈述的元件或组成部分,而并未排除其它元件或其它组成部分。

如图1至图2所示,图1是根据本实用新型的电动翻转工位的主视示意图。图2是根据本实用新型的电动翻转工位的俯视示意图。根据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方式的一种电动翻转工位,其适用于光伏组件的翻转目测,光伏组件呈矩形板状,电动翻转工位包括架体部1、顶升部2、输送部3、翻转部4以及夹具部5。

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架体部1呈长方体框架结构。在架体部1内部的下部设置有顶升部2,顶升部2能够举升或下降,顶升部2的举升或下降是由顶升气缸实现的。在顶升部2上设置有输送部3,输送部3能随顶升部2举升或下降,输送部3用于输送光伏组件进出架体部1。在输送部3的上方设置有翻转部4,翻转部4呈矩形框架结构,翻转部4具有对称的两条长边和两条短边,翻转部4能够以一条长边为轴进行翻转。在翻转部4的两条长边上设置有夹具部5,其包括左夹持部和右夹持部,左夹持部和右夹持部对称地设置在两条长边上,左夹持部和右夹持部能够相对地靠近或远离,用以夹持或松开光伏组件。左夹持部和右夹持部的相对地靠近或远离是由夹持气缸实现的。

在一些实施方式中,电动翻转工位还包括传动部6,传动部6用于驱动翻转部4翻转。传动部6包括驱动电机。

在一些实施方式中,电动翻转工位还包括外封部7,外封部7围设于架体的四周,外封部7用于保护操作者误入到架体内部。

终上所述,本实用新型的电动翻转工位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如下有益效果:保证光伏生产线的连续性,降低产线与目测环节之间的光伏组件的运输成本和时间成本,提高了生产效率。

前述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示例性实施方案的描述是为了说明和例证的目的。这些描述并非想将本实用新型限定为所公开的精确形式,并且很显然,根据上述教导,可以进行很多改变和变化。对示例性实施例进行选择和描述的目的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的特定原理及其实际应用,从而使得本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并利用本实用新型的各种不同的示例性实施方案以及各种不同的选择和改变。本实用新型的范围意在由权利要求书及其等同形式所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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