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压器抗短路冲击器身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611185发布日期:2019-09-06 20:20阅读:177来源:国知局
变压器抗短路冲击器身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变压器技术领域,特别是一种变压器抗短路冲击器身。



背景技术:

电力变压器在出口或近区短路电流引起的巨大冲击电动力的作用下极易造成损坏,当变压器短路时,绕组所受的轴向力是非常大的,但绕组本身没有承受轴向力的能力,通常每次冲击电动力将引起绕组微小变形、局部位移,经过短路冲击的累积效应,变压器绕组会发生量变到质变的转化,造成匝间短路,致使变压器损坏。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上述情况,为克服现有技术之缺陷,本实用新型之目的就是提供一种变压器抗短路冲击器身,抑制绕组变形,降低变压器因绕组变形而损坏。

其解决方案是,一种变压器抗短路冲击器身,包括底座、铁芯、下夹件、线圈,所述铁芯固定安装于底座上,下夹件夹住铁芯下端并与底座固定连接,线圈位于下夹件上方并缠绕固定在铁芯上,其特征在于:下夹件与线圈之间设有套在铁芯上的下压板,线圈上方设有套在铁芯上的上压板,上压板上方设有夹住铁芯上端的L型上夹件,铁芯两侧均设有钩顶件,两所述的钩顶件位于L型上夹件与上压板之间,并与L型上夹件固定连接,两所述钩顶件与上压板之间均设有水平放置的转轴,转轴与其上方的钩顶件转动连接,转轴上轴向均布设有多个凸轮,凸轮的一侧与钩顶件接触,其相对侧与上压板接触,凸轮转动能够使钩顶件和上压板之间的距离增大,转轴一端固定连接有摆杆,所述摆杆远离铁芯的一侧设有固定在L型上夹件上的千斤顶,千斤顶的活塞杆与摆杆的上部滑动连接。

优选地,铁芯与L型上夹件、下夹件之间为绝缘接触。

优选地,钩顶件为“上”字型,包括上钩板、下钩板、竖板和肋板,上钩板与下钩板分别位于竖板的两侧,竖板与上钩板之间设有肋板,钩顶件的下钩板钩住L型上夹件的底部,凸轮位于上钩板与上压板之间。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利用千斤顶和凸轮相结合的方式代替了人工用螺杆压紧线圈的方式,有效抑制绕组失稳变形、倒塌和绝缘击穿,提高绕组抗短路冲击的能力,工作过程简单可靠。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安装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图1的A-A向视图。

图3为本钩顶件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详细说明。

由图1-3给出,一种变压器抗短路冲击器身,包括底座1、铁芯2、下夹件3、线圈5,所述铁芯2固定安装于底座1上,下夹件3夹住铁芯2下端并与底座1固定连接,线圈5位于下夹件3上方并缠绕固定在铁芯2上,其特征在于:下夹件3与线圈5之间设有套在铁芯2上的下压板4,线圈5上方设有套在铁芯2上的上压板6,上压板6上方设有夹住铁芯2上端的L型上夹件11,铁芯2两侧均设有钩顶件12,两所述的钩顶件12位于L型上夹件11与上压板6之间,并与L型上夹件11固定连接,两所述钩顶件12与上压板6之间均设有水平放置的转轴8,转轴8与其上方的钩顶件12转动连接,转轴8上轴向均布设有多个凸轮7,凸轮7的一侧与钩顶件12接触,其相对侧与上压板6接触,凸轮7转动能够使钩顶件12和上压板6之间的距离增大,转轴8一端固定连接有摆杆9,所述摆杆9远离铁芯2的一侧设有固定在L型上夹件11上的千斤顶10,千斤顶10的活塞杆与摆杆9的上部滑动连接。千斤顶10伸缩时可使摆杆9来回摆动,摆杆9摆动时转轴8跟随摆杆9一起转动,进而带动转轴8上的凸轮7转动,凸轮7对L型上夹件11施加向上的压力,L型上夹件11与铁芯2固定不动,凸轮7受到向下的反作用力对上压板6施加压力,上压板6继续向下即线圈5施加压力,进而使线圈5被压紧。

所述铁芯2与L型上夹件11、下夹件3之间为绝缘接触。变压器铁芯2不同位置点位一部样,为了避免环流,铁芯2只能一点接地,所以铁芯2和夹件之间要有绝缘。

所述钩顶件12为“上”字型,包括上钩板13、下钩板14、竖板15和肋板16,上钩板13与下钩板14分别位于竖板15的两侧,竖板15与上钩板13之间设有肋板16,钩顶件12的下钩板14钩住L型上夹件11的底部,凸轮7位于上钩板13与上压板6之间。凸轮7转动时向上运动顶住上钩板13,肋板16加强钩顶件12的强度,而下钩板14紧紧钩住L型上夹件11,凸轮7受到反向作用力连同凸轮7本身对下压板4的力向下压紧线圈5。

本实用新型在使用时,扶正钩顶件12确保其与L型上夹件11贴紧,千斤顶10伸长带动摆杆9摆动,转轴8随着摆杆9一同转动,进而使凸轮7转动向下压紧上压板6,上压板6则向下传递力压紧线圈5绕组。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利用千斤顶和凸轮相结合的方式代替了人工用螺杆压紧线圈的方式,有效抑制绕组失稳变形、倒塌和绝缘击穿,提高绕组抗短路冲击的能力,工作过程简单可靠。

以上所述的实施例并非对本实用新型的范围进行限定,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设计构思的前提下,本领域所述技术人员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作出的各种变形和改进,均应纳入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书确定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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