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有机发光显示装置,包括:
基板;
在所述基板上并且包括单个发光区的子像素;
在所述子像素的所述单个发光区中的覆盖层;
形成在所述覆盖层的上表面上的多个微透镜;以及
在所述多个微透镜上的有机电致发光装置,
其中所述多个微透镜包括多个凹部和连接两个相邻凹部的多个连接部;
其中所述单个发光区包括第一发射部,和相对于所述第一发射部在空间上分开的第二发射部;以及
其中在俯视图中,定位在所述第一发射部中的所述多个连接部中的每一个的宽度不同于定位在所述第二发射部中的所述多个连接部中的每一个的宽度。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有机发光显示装置,其中设置在所述单个发光区上的所述覆盖层的表面形状相对于所述第一发射部与所述第二发射部之间的虚拟线不对称。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有机发光显示装置,其中所述多个凹部包括:
在所述第一发射部中并且具有第一直径的多个第一凹部;以及
在所述第二发射部中并且具有大于所述第一直径的第二直径的多个第二凹部。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有机发光显示装置,其中在俯视图中,定位在所述第二发射部中的所述多个连接部中的每一个的宽度大于定位在所述第一发射部中的所述多个连接部中的每一个的宽度。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有机发光显示装置,
其中所述第一发射部和所述第二发射部中的每一者包括第一透镜区,和相对于所述第一透镜区在空间上分开的第二透镜区,并且
其中在俯视图中,定位在所述第二透镜区中的所述多个连接部中的每一个的宽度不同于定位在所述第一透镜区中的所述多个连接部中的每一个的宽度。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有机发光显示装置,其中所述第一发射部的所述第一透镜区和所述第二发射部的所述第二透镜区斜向地位于所述单个发光区中,和/或者
其中在俯视图中,定位在所述第一发射部的所述第二透镜区中的所述多个连接部中的每一个的宽度大于定位在所述第一发射部的所述第一透镜区中的所述多个连接部中的每一个的宽度,定位在所述第二发射部的所述第一透镜区中的所述多个连接部中的每一个的宽度大于定位在所述第二发射部的所述第二透镜区中的所述多个连接部中的每一个的宽度。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有机发光显示装置,其中所述多个凹部包括:
多个第一凹部,所述多个第一凹部在所述第一发射部的所述第一透镜区和所述第二发射部的所述第二透镜区中的每一者中并且具有第一直径;以及
多个第二凹部,所述多个第二凹部在所述第一发射部的所述第二透镜区和所述第二发射部的所述第一透镜区中的每一者中并且具有大于所述第一直径的第二直径。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有机发光显示装置,
其中所述第一发射部和所述第二发射部中的每一者包括第一透镜区,和相对于所述第一透镜区在空间上分开的第二透镜区,以及
其中在俯视图中,定位在所述第一发射部的所述第二透镜区中的所述多个连接部中的每一个的宽度与定位在所述第二发射部的所述第一透镜区中的所述多个连接部中的每一个的宽度相同,定位在所述第一发射部的所述第一透镜区中的所述多个连接部中的每一个的宽度不同于定位在所述第二发射部的所述第二透镜区中的所述多个连接部中的每一个的宽度。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有机发光显示装置,
其中所述第一发射部的所述第一透镜区和所述第二发射部的所述第二透镜区斜向地位于所述单个发光区中,和/或者
其中在俯视图中,定位在所述第一发射部的所述第一透镜区中的所述多个连接部中的每一个的宽度大于定位在所述第一发射部的所述第二透镜区中的所述多个连接部中的每一个的宽度,和/或者
其中在俯视图中,定位在所述第二发射部的所述第一透镜区中的所述多个连接部中的每一个的宽度大于定位在所述第二发射部的所述第二透镜区的每一个中的所述多个连接部中的每一个的宽度。
10.根据权利要求1至9中任一项所述的有机发光显示装置,其中所述多个第一连接部中的每一个的第一半峰宽小于所述多个第二连接部中的每一个的第二半峰宽,以及
其中所述第一半峰宽和所述第二半峰宽是在从所述凹部的底部至所述连接部的顶部的长度的最大高度的一半处所述连接部的长度。
11.一种有机发光显示装置,包括:
基板;
在所述基板上并且包括单个发光区的子像素;
在所述子像素的所述单个发光区中的覆盖层;
多个第一微透镜和多个第二微透镜,所述多个第一微透镜和所述多个第二微透镜形成在所述覆盖层的上表面上并且在俯视图中具有六边形形状;以及
在所述多个微透镜上的有机电致发光装置,
其中所述单个发光区包括第一发射部和第二发射部,所述第一发射部包括所述多个第一微透镜,所述第二发射部相对于所述第一发射部在空间上分开并且包括所述多个第一微透镜,以及
其中所述第一微透镜的所述六边形形状的尺寸不同于所述第二微透镜的所述六边形形状的尺寸。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有机发光显示装置,其中所述第一微透镜的所述六边形形状的尺寸大于所述第二微透镜的所述六边形形状的尺寸。
13.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有机发光显示装置,
其中所述第一发射部和所述第二发射部中的每一者包括第一透镜区,和相对于所述第一透镜区在空间上分开的第二透镜区,
其中所述多个第一微透镜设置在所述第一发射部的所述第一透镜区和所述第二发射部的所述第二透镜区中的每一者中,以及
其中所述多个第二微透镜设置在所述第一发射部的所述第二透镜区和所述第二发射部的所述第一透镜区中的每一者中。
14.根据权利要求11至13中任一项所述的有机发光显示装置,其中所述多个第一微透镜和所述多个第二微透镜包括多个凹部和连接两个相邻凹部的多个连接部,
其中所述多个凹部中的每一个被所述多个连接部包围,以及
其中包围所述多个凹部中的每一个的所述多个连接部在俯视图中具有六边形形状。
15.根据权利要求11至13中任一项所述的有机发光显示装置,其中所述多个第一微透镜和所述多个第二微透镜包括多个凹部和连接两个相邻凹部的多个连接部,以及
其中在俯视图中,所述第二微透镜的所述多个连接部中的每一个的宽度不同于所述第一微透镜的所述多个连接部中的每一个的宽度。
16.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有机发光显示装置,其中在俯视图中,所述第二微透镜的所述多个连接部中的每一个的宽度大于所述第一微透镜的所述多个连接部中的每一个的宽度。
17.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有机发光显示装置,还包括形成在所述覆盖层的所述上表面上的多个第三微透镜,
其中所述第三微透镜的六边形形状的尺寸不同于所述第一微透镜和所述第二微透镜的所述六边形形状的尺寸。
18.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有机发光显示装置,
其中所述第一微透镜的所述六边形形状的尺寸大于所述第二微透镜的所述六边形形状的尺寸,以及
其中所述第二微透镜的所述六边形形状的尺寸大于所述第三微透镜的所述六边形形状的尺寸。
19.根据权利要求17或18所述的有机发光显示装置,其中所述多个第一微透镜、所述多个第二微透镜以及所述多个第三微透镜包括多个凹部和连接两个相邻凹部的多个连接部,以及
其中在俯视图中,所述第一微透镜的所述多个连接部中的每一个的宽度、所述第二微透镜的所述多个连接部中的每一个的宽度以及所述第三微透镜的所述多个连接部中的每一个的宽度彼此不同。
20.根据权利要求19所述的有机发光显示装置,其中在俯视图中,所述第二微透镜的所述多个连接部中的每一个的宽度大于所述第一微透镜的所述多个连接部中的每一个的宽度,所述第三微透镜的所述多个连接部中的每一个的宽度大于所述第二微透镜的所述多个连接部中的每一个的宽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