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电路基板,上表面具有垫;以及
多个发光元件,整齐排列于所述电路基板上,
其中,所述多个发光元件分别包括:
第一led叠层;
第二led叠层,位于所述第一led叠层上;
第三led叠层,位于所述第二led叠层上;
基板,位于所述第三led叠层上;
凸起垫,位于所述第一led叠层与所述电路基板之间,
其中,所述凸起垫键合于所述垫,
所述凸起垫与所述垫通过in、pb、ausn或cusn键合。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基板为所述第三led叠层的生长基板。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多个发光元件分别还包括:
第一键合层,置于所述第二led叠层与第三led叠层之间;以及
第二键合层,置于所述第一led叠层与第二led叠层之间。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电路基板上的所述发光元件之间的间隔大于至少一个发光元件的宽度。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led叠层至第三led叠层分别包括第一导电型半导体层、活性层及第二导电型半导体层,
所述凸起垫包括第一凸起垫至第三凸起垫和公共凸起垫,
所述公共凸起垫共同地电连接于所述第一led叠层至第三led叠层,
所述第一凸起垫至第三凸起垫分别电连接于所述第一led叠层至第三led叠层。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凸起垫位于所述第一led叠层上。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led叠层、第二led叠层及第三led叠层分别发出红色光、绿色光及蓝色光。
8.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多个发光元件分别还包括:
第一透明电极,欧姆接触于所述第一led叠层的第二导电型半导体层;
第二透明电极,欧姆接触于所述第二led叠层的第二导电型半导体层;
第三透明电极,欧姆接触于所述第三led叠层的第二导电型半导体层;以及
n电极垫,布置于所述第三led叠层的第一导电型半导体层上。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透明电极至第三透明电极中的至少一个透明电极从所述第一led叠层至第三led叠层的第二导电型半导体层的边缘部位凹陷。
10.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公共凸起垫共同地电连接于所述第一led叠层至第三led叠层的第一导电型半导体层,
所述第一凸起垫至第三凸起垫分别电连接于第一led叠层至第三led叠层的第二导电型半导体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