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精炼炉水冷电缆的保护隔套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0790852阅读:504来源:国知局
一种精炼炉水冷电缆的保护隔套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一种精炼炉水冷电缆的保护隔套,属于金属的冶炼技术领域,目的是延长水冷电缆的使用寿命,其技术方案是,它包括橡胶隔套本体和扎带,所述橡胶隔套本体内设有两个相互平行且与精炼炉的水冷电缆相匹配的电缆孔,两个电缆孔的外侧设有进线口,所述扎带捆扎在橡胶隔套本体的外部。本实用新型用橡胶隔套保护水冷电缆,有效防止了水冷电缆保护套与相邻水冷电缆水套之间产生的摩擦,降低了电缆的磨损消耗,延长了水冷电缆的使用寿命,避免了因电缆水套磨漏而造成的停产,保证了生产的稳定顺行。
【专利说明】
一种精炼炉水冷电缆的保护隔套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安装在精炼炉水冷电缆外部的保护隔套,可防止水冷电缆的水套被磨漏,属于金属的冶炼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0002]水冷电缆是精炼炉短网的重要部件,是为了满足电极升降、炉体倾斜和炉盖升降旋转过程中电缆的伸缩要求而设置的特殊电缆。水冷电缆的工作电流达几万安培,为满足使用需要,电缆不但通水冷却,而且还要并联使用。为防止相邻电缆间产生摩擦,水冷电缆上一般都设有保护套,但由于不同水冷电缆上的保护套安装位置不一致,当电缆有伸缩动作,特别是当电缆因上万安培大电流的电磁感应而振动或晃动时,保护套会与相邻水冷电缆的水套发生摩擦,容易将电缆水套磨漏而造成停产。
【实用新型内容】
[0003]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针对现有技术之弊端,提供一种精炼炉水冷电缆的保护隔套,以延长水冷电缆的使用寿命,保证生产正常进行。
[0004]本实用新型所述问题是以下述技术方案实现的:
[0005]一种精炼炉水冷电缆的保护隔套,构成中包括橡胶隔套本体和扎带,所述橡胶隔套本体内设有两个相互平行且与精炼炉的水冷电缆相匹配的电缆孔,两个电缆孔的外侧设有进线口,所述扎带捆扎在橡胶隔套本体的外部。
[0006]上述精炼炉水冷电缆的保护隔套,所述橡胶隔套本体上设有扎带限位槽。
[0007]上述精炼炉水冷电缆的保护隔套,所述扎带限位槽设置两个,它们分别位于两个电缆孔的两端,每个扎带限位槽内设置一个扎带。
[0008]上述精炼炉水冷电缆的保护隔套,所述电缆孔外侧进线口的开口角度为60度。
[0009]本实用新型用橡胶隔套保护水冷电缆,有效防止了水冷电缆保护套与相邻水冷电缆水套之间产生的摩擦,降低了电缆的磨损消耗,延长了水冷电缆的使用寿命,避免了因电缆水套磨漏而造成的停产,保证了生产的稳定顺行。
【附图说明】
[0010]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0011]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橡胶隔套本体的结构示意图;
[0012]图2是图1的俯视图。
[0013]图中各标号为:1.橡胶隔套本体;2.扎带限位槽;3.电缆孔;4.进线口。
【具体实施方式】
[0014]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精炼炉水冷电缆的保护隔套,它能够有效避免水冷电缆保护套与相邻水冷电缆的水套之间发生摩擦,延长水冷电缆的使用寿命。
[0015]参看图1和图2,本实用新型包括橡胶隔套本体I和扎带(图中未画出),橡胶隔套本体I上设有两个扎带限位槽2和两个相互平行的电缆孔3,每个电缆孔3的外侧设有进线口 4。
[0016]本实用新型采用橡胶制作,橡胶隔套本体I的高度(等于电缆孔3的长度)为200mm,长度与宽度依据水冷电缆的外径而定。同一相并联的两根水冷电缆分别嵌入橡胶隔套本体I的两个电缆孔3内,两个电缆孔3的内径略小于水冷电缆的外径,电缆孔3的孔壁厚度不小于20mm即可,进线口 4的开口角度(图2中的α)以60度为宜;在橡胶隔套本体I的侧面距离上下边缘30mm处各开I个20mm宽5mm深的槽,构成两个扎带限位槽2,尼龙扎带敷设在扎带限位槽2中,通过紧固尼龙扎带将橡胶隔套本体I与水冷电缆固定在一起。橡胶隔套本体I每隔10mm安装I个。
[0017]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中,橡胶隔套本体I的两个电缆孔3之间的距离(即图2中A点到艮点的距离)为60mm。
【主权项】
1.一种精炼炉水冷电缆的保护隔套,其特征是,它包括橡胶隔套本体(I)和扎带,所述橡胶隔套本体(I)内设有两个相互平行且与精炼炉的水冷电缆相匹配的电缆孔(3),两个电缆孔(3)的外侧设有进线口(4),所述扎带捆扎在橡胶隔套本体(I)的外部。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精炼炉水冷电缆的保护隔套,其特征是,所述橡胶隔套本体(I)上设有扎带限位槽(2)。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精炼炉水冷电缆的保护隔套,其特征是,所述扎带限位槽(2)设置两个,它们分别位于两个电缆孔(3)的两端,每个扎带限位槽(2)内设置一个扎带。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精炼炉水冷电缆的保护隔套,其特征是,所述电缆孔(3)外侧进线口(4)的开口角度为60度。
【文档编号】H01B7/18GK205487475SQ201620295560
【公开日】2016年8月17日
【申请日】2016年4月11日
【发明人】谷海波, 宋志刚, 刘春阳, 郭少华, 杨红霞, 赵妍
【申请人】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