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属于太阳能支撑架结构设计技术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可双向锁定的太阳能支撑架。
背景技术:
在现有的技术中,太阳能支撑架主要用于对太阳能板的连接固定,普通的太阳能板一般都是直接固定在地面上,虽然能够起到固定的效果,但是一旦外界风力较大,太阳能支撑架容易晃动,而且普通的太阳能支撑架都是讲太阳能板利用螺栓进行固定,在外界风力较大的时候,太阳能板与螺栓之间容易发生晃动,造成太阳能板的损坏。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可双向锁定的太阳能支撑架,该太阳能支撑架采用锁定卡板对太阳能板进行锁定,有效提高了太阳能板的固定稳定性。
为达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可双向锁定的太阳能支撑架,包括主支撑结构和调节紧固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支撑结构包括支撑杆、转动槽、连接转动孔、锁定伸缩孔、锁定板和锁定板伸缩弹簧,所述转动槽设置在所述支撑杆的顶端,所述连接转动孔设置在所述支撑杆的侧壁上,所述锁定伸缩孔设置在所述连接转动孔的下端,所述锁定板设置在所述锁定伸缩孔内,所述锁定板通过所述锁定板伸缩弹簧与所述支撑杆相连,所述主支撑结构通过所述转动槽与所述调节紧固结构相连,所述调节紧固结构包括转动轴、过渡杆、支撑平台、锁定卡板、锁定卡板折叠轴、挤压板和挤压板紧固螺杆,所述转动轴设置在所述主支撑结构的所述转动槽内并与所述连接转动孔相连,所述转动轴通过所述过渡杆与所述支撑平台相连,所述锁定卡板通过所述锁定卡板折叠轴与所述支撑平台相连,所述挤压板紧固螺杆穿过所述支撑平台与所述挤压板相连。
优选地,所述主支撑结构的所述锁定板的上端面设置有三角形卡块。
优选地,所述调节紧固结构的所述转动轴两端设置有咬合齿轮。
优选地,所述调节紧固结构的所述锁定卡板为“L”型结构,所述挤压板的下端面设置有“T”型槽,所述挤压板紧固螺杆自由端设置有防脱挡板。
优选地,所述调节紧固结构的所述锁定卡板和所述挤压板紧固螺杆设置有相互匹配的螺纹孔和紧固螺纹。
本实用新型具有的优点和积极效果是:由于采用上述技术方案,使得该太阳能支撑架采用锁定卡板对太阳能板或者支撑杆进行固定,锁定卡板的固定方式是直线固定,与螺栓的点固定具有更好的稳定性,能够有效提高太阳能板的稳定性,另外通过挤压板的紧固能够对不同尺寸的太阳能板进行固定,提高了太阳能支撑架的使用范围。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调节紧固结构的示意图。
图中:1、主支撑结构;1-1、支撑杆;1-2、转动槽;1-3、连接转动孔;1-4、锁定伸缩孔;1-5、锁定板;1-6、锁定板伸缩弹簧;2、调节紧固结构;2-1、转动轴;2-2、过渡杆;2-3、支撑平台;2-4、锁定卡板;2-5、锁定卡板折叠轴;2-6、挤压板;2-7、挤压板紧固螺杆。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对照附图,通过对实施例的描述,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如所涉及的各构件的形状、构造、各部分之间的相互位置及连接关系、各部分的作用及工作原理等作进一步的详细说明。
如图1、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可双向锁定的太阳能支撑架,包括主支撑结构1和调节紧固结构2,主支撑结构1包括支撑杆1-1、转动槽1-2、连接转动孔1-3、锁定伸缩孔1-4、锁定板1-5和锁定板伸缩弹簧1-6,转动槽1-2设置在支撑杆1-1的顶端,连接转动孔1-3设置在支撑杆1-1的侧壁上,锁定伸缩孔1-4设置在连接转动孔1-3的下端,锁定板1-5设置在锁定伸缩孔1-4内,锁定板1-5通过锁定板伸缩弹簧1-6与支撑杆1-1相连,主支撑结构1通过转动槽1-2与调节紧固结构2相连,调节紧固结构2包括转动轴2-1、过渡杆2-2、支撑平台2-3、锁定卡板2-4、锁定卡板折叠轴2-5、挤压板2-6和挤压板紧固螺杆2-7,转动轴2-1设置在主支撑结构1的转动槽1-2内并与连接转动孔1-3相连,转动轴2-1通过过渡杆2-2与支撑平台2-3相连,锁定卡板2-4通过锁定卡板折叠轴2-5与支撑平台2-3相连,挤压板紧固螺杆2-7穿过支撑平台2-3与挤压板2-6相连。
优选地,主支撑结构1的锁定板1-5的上端面设置有三角形卡块。
优选地,调节紧固结构2的转动轴2-1两端设置有咬合齿轮。
优选地,调节紧固结构2的锁定卡板2-4为“L”型结构,挤压板2-6的下端面设置有“T”型槽,挤压板紧固螺杆2-7自由端设置有防脱挡板。
优选地,调节紧固结构2的锁定卡板2-4和挤压板紧固螺杆2-7设置有相互匹配的螺纹孔和紧固螺纹。
本实用新型具有的优点和积极效果是:由于采用上述技术方案,使得该太阳能支撑架采用锁定卡板对太阳能板或者支撑杆进行固定,锁定卡板的固定方式是直线固定,与螺栓的点固定具有更好的稳定性,能够有效提高太阳能板的稳定性,另外通过挤压板的紧固能够对不同尺寸的太阳能板进行固定,提高了太阳能支撑架的使用范围。
以上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进行了详细说明,但所述内容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不能被认为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的实施范围。凡依本实用新型申请范围所作的均等变化与改进等,均应仍归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专利涵盖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