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胎架,包括:
底座;
若干支撑柱,所述若干支撑柱固定于所述底座上;
第一支撑组件,包括固定在所述若干支撑柱上的支撑框;
第二支撑组件,包括定位框、连接件和支承件,所述定位框固定在所述支撑柱上,所述连接件连接所述定位框与所述第一支撑组件,所述支承件固定在所述连接件上,并位于所述支撑框与所述定位框之间。
2.如权利要求1所述胎架,其特征在于,所述若干支撑柱分别固定在所述底座的各个边的端点处、各个边的中心点处、及所述底座的中心位置处。
3.如权利要求1所述胎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柱上固定设置一承接框,所述支撑框通过若干支撑杆固定所述承接框上。
4.如权利要求3所述胎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框与所述承接框之间设置加强杆。
5.如权利要求3所述胎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承件包括固定在所述连接件上的第一支承杆及通过若干支撑杆固定在所述第一支承杆上的第二支承杆,所述第一支承杆与所述第二支承杆平行,并与所述连接件垂直。
6.如权利要求5所述胎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承件还包括至少一个加固件,所述加固件的一端与所述承接框或所述定位框连接,另一端与所述第一支承杆连接。
7.如权利要求6所述胎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承件还包括固定件,所述固定件的一端固定在所述第一支撑组件或所述定位框上,另一端固定在所述第二支承杆上。
8.如权利要求1所述胎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支撑组件的定位框包括固定在所述支撑柱上的第一定位杆、及通过若干支撑杆固定在所述第一定位杆上的第二定位杆,所述连接件与所述第一定位杆连接。
9.如权利要求8所述胎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定位杆与所述第二定位杆之间设置加强杆。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胎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支撑组件与所述底座之间设置加强杆,和/或所述定位框与所述底座之间设置加强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