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一种PACK下线检测保护高压盒及其保护方法。
背景技术:
电池包下线检测中需要对电池包进行充放电测试以测定电池包内电池容量和充放电特性。在充放电过程中电流在200A以内,电池可能因快速充放电导致过温、过充、过放,导致严重安全事故。
为了避免上述安全事故发生,目前主要方案是BMS与充放电设备通过CAN线进行信息交互。整个电池包信息采集由BMS完成,采集到的信息发送到PC运行的上位机软件,由上位机软件决定充放电过程是否完成,紧急情况下的充放电停止命令由BMS发出。BMS与充放电设备通过CAN通信方式在充放电异常时发送指令停止充放电存在的主要风险为:
1、BMS的CAN通信故障可能导致命令未送达充放电设备。
2、充放电设备CAN通信故障或者控制部分其它故障可能导致停止命令未收到或通道关断命令不能正常执行。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PACK下线检测保护高压盒及其保护方法,主要解决现有电动汽车电池包下线检测中进行充放电测试中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问题。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采用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PACK下线检测保护高压盒,包括高压盒体,和设于高压盒体内的继电器,该继电器的触点串联到电池包和充放电设备连接的回路中,所述电池包包括BMS,BMS通过CAN总线与充放电设备的信号输入端连接;所述继电器的控制端还连接到BMS内部的高端控制信号输出端。
具体地,所述继电器包括主正继电器、主负继电器;其中,主正继电器的触点串联到电池包的总正端和充放电设备的正端连接的线路中,主负继电器的触点串联到电池包的总负端和充放电设备的负端连接的线路中,主正继电器、主负继电器的控制端均连接到BMS的信号输出端。
进一步地,高压盒体内还设有加热继电器,该加热继电器的触点串联到电池包的加热端和充放电设备的正端连接的线路中,该加热继电器的控制端还连接到BMS内部的高端控制信号输出端。
一种PACK下线检测保护高压盒的保护方法,包括步骤:下线检测,当异常发生时,BMS先通过CAN总线通知充放电设备切断输入输出,同时BMS输出控制信号使高压盒体内的主正继电器和主负继电器断开。
具体地,所述下线检测包括步骤:BMS采集电池包内部温度,充放电电流及单体电压,实时发送至PC机,PC机通过分析并结合充放电过程作出下线检测是否完成的判断。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1)本发明安全性能大大提高,不仅能避免过充过放带来的风险,同时自动对继电器控制,避免了作业人员手动操作带来的触电风险。
(2)本发明在电池包和充放电设备之间增加了高压盒,避免了充放电设备控制失效导致对电池包过充过放的情况发生,提高了电池包下线检测的安全性。
(3)本发明结构简单,实用性强,成本低廉,非常适合大规模推广使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的系统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实施例和附图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说明,本发明的实施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实施例。
实施例
在原有控制逻辑的基础上增加了一个高压控制盒,该盒对正负母线进行通断控制,降低了充放电设备失效导致事故的风险。
如图1所示,一种PACK下线检测保护高压盒,包括高压盒体和设于高压盒体内的主正继电器、主负继电器、加热继电器。主正继电器的触点串联到电池包的总正端和充放电设备的正端连接的线路中,主负继电器的触点串联到电池包的总负端和充放电设备的负端连接的线路中,加热继电器的触点串联到电池包的加热端和充放电设备的正端连接的线路中。
BMS通过CAN总线与充放电设备的信号输入端连接,主正继电器、主负继电器、加热继电器的控制端均连接到BMS内部的高端控制信号输出端,由BMS内部高端继电器输出控制信号。
上述装置中,整个电池包信息采集由BMS完成,BMS为电池管理系统,能够提高电池的利用率,防止电池出现过度充电和过度放电,延长电池的使用寿命,监控电池的状态。因BMS为现有技术,在此不再赘述。
当测试完成时由充放电设备先断开正端和负端输出,BMS再控制高端继电器输出信号断开高压盒内主正继电器、主负继电器,使主正继电器、主负继电器都处于断开状态。
当异常发生时,BMS先通过CAN总线通知充放电设备切断输入输出,同时BMS输出控制信号使高压盒体内的主正继电器和主负继电器断开。
整个下线检测包括监控电池包内部温度,充放电电流及电池单体电压。BMS将这些信号采集后实时送到PC中运行的上位机软件,上位机软件通过分析采集到的数据并结合充放电过程作出下线检测是否完成的判断。
对高压盒内继电器的控制通过两种方式实现:第一种,PC上位机发送通断命令给BMS,BMS接收到命令后执行高压盒内继电器通断,第二种,BMS应用程序本身有对电池PACK过充、过放和过温的保护程序,在出现过充过放时BMS应用程序会自动发送停止充放电命令给充放电设备同时断开高压盒内继电器。
整个高压盒内继电器的布局应避免输入输出交叉和注意高低压的隔离,本实施例如图1。
按照上述实施例,便可很好地实现本发明。值得说明的是,基于上述结构设计的前提下,为解决同样的技术问题,即使在本发明上做出的一些无实质性的改动或润色,所采用的技术方案的实质仍然与本发明一样,故其也应当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