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电机安装壳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用于固定跑步机电机的安装壳。
背景技术:
目前,跑步机是家庭及健身房常备的器材,而且是当今家庭健身器材中最简单的一种,是家庭健身器的最佳选择。
跑步机电机是跑步机的重要组成部分,现有技术的跑步机电机的壳体是直接固定在机座上的,这样当需要调节电机位置时需要拆下电机以及机座调整位置后再安装上去,这样调节起来比较麻烦。
为此,我们提出一种用于固定跑步机电机的安装壳。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用于固定跑步机电机的安装壳,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当需要调节电机位置时需要拆下电机以及机座调整位置后再安装上去,这样调节起来比较麻烦。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用于固定跑步机电机的安装壳,包括固定槽、固定面、凸台、圆角、第一通孔、第二通孔、第三通孔、圆弧面、安装壳主体、第一螺纹孔、第二螺纹孔和凹面,所述固定槽设置在固定面上,所述凸台上设置有第一通孔、第二通孔、第三通孔,所述圆角设置在安装壳主体侧边过度,所述第一螺纹孔设置在凸台的顶侧面上,所述第二螺纹孔设置在凸台的底侧面上,所述凹面设置在凸台的外侧面上。
优选的,所述固定槽设置有左右对称的四处,且固定槽的长度为10mm。
优选的,所述圆角设置有左右对称的四处,且圆角的半径为3mm。
优选的,所述安装壳主体非配合的线性尺寸在1-20mm之间时公差取为±0.15;线性尺寸在20-50mm间时公差取为±0.3;线性尺寸在50-100mm间时公差取为±0.5;线性尺寸在100-200mm间时公差取为±1.0。
优选的,所述第一螺纹孔与第二螺纹孔的尺寸一致,且第一螺纹孔与第二螺纹孔上下对称。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用于固定跑步机电机的安装壳,安装壳主体9采用3mm厚的铁板料冲压而成,加工简单方便,设置有固定槽,固定槽与螺栓的配合位置可小范围的改动,不需拆卸电机即可实现电机小范围的移动,是一种使用方便的用于固定跑步机电机的安装壳。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外观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剖视结构示意图。
图中:固定槽-1;固定面-2;凸台-3;圆角-4;第一通孔-5;第二通孔-6;第三通孔-7;圆弧面-8;安装壳主体-9;第一螺纹孔-10;第二螺纹孔-11;凹面-12。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2,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用于固定跑步机电机的安装壳,包括固定槽1、固定面2、凸台3、圆角4、第一通孔5、第二通孔6、第三通孔7、圆弧面8、安装壳主体9、第一螺纹孔10、第二螺纹孔11和凹面12,固定槽1设置在固定面2上,凸台3上设置有第一通孔5、第二通孔6、第三通孔7,圆角4设置在安装壳主体9侧边过度,第一螺纹孔10设置在凸台3的顶侧面上,第二螺纹孔11设置在凸台3的底侧面上,凹面12设置在凸台3的外侧面上。
上述实施例中,具体的,固定槽1设置有左右对称的四处,且固定槽1的长度为10mm,使用螺栓穿过固定槽1后拧紧,可以将安装壳主体9固定,且螺栓在固定槽1内的位置可适度移动,可以在小范围内改变安装位置;
上述实施例中,具体的,圆角4设置有左右对称的四处,且圆角4的半径为3mm,圆角4多度可有效避免应力集中;
上述实施例中,具体的,安装壳主体9非配合的线性尺寸在1-20mm之间时公差取为±0.15;线性尺寸在20-50mm间时公差取为±0.3;线性尺寸在50-100mm间时公差取为±0.5;线性尺寸在100-200mm间时公差取为±1.0,保证安装壳主体9的互换性和提高安装壳主体9的安装精度;
上述实施例中,具体的,第一螺纹孔10与第二螺纹孔11的尺寸一致,且第一螺纹孔10与第二螺纹孔11上下对称,便于安装螺栓的配合。
工作原理:在使用该用于固定跑步机电机的安装壳时,首先需对整个用于固定跑步机电机的安装壳有一个结构上的了解,在使用时,能够更加便捷的进行使用,该安装壳主体9采用3mm的铁板料冲压而成,加工工艺简单,未标注的倒角按C0.5加工,先使用螺栓穿过固定槽1将安装壳主体9固定,安装壳主体9,螺栓在固定槽1内的位置可适度移动,可以在小范围内改变安装位置,方便使用过程中的调节,将电机安装到凹面12上,使用螺栓穿过凹面12上的一通孔5、第二通孔6、第三通孔7将电机固定,从而实现一系列的固定调节操作。
综上所述,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